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doc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单位指由本单位委托执行某项任务的单位,外来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参观等活动中不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制度,服从本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本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八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配合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之前,必须办理相应的身份认证手续,并领取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后,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程序进行登记、查验和记录,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或进行危险操作。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必须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及时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变化。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控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和工作期间,应当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检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工作。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按照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第四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有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
第六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应急救援措施必须健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责任制。
第十条外委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理解并掌握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随时查看和指导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八)及时收集、登记和报送各类安全事故和安全风险,提供事故调查和统计资料。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措施和应急救援流程。
第十二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使用培训和指导。
第十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外协外委管理制度
外协外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明确外协外委管理工作,提高外协外委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外协外委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外包、劳务外包、设备外购等。
三、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
引导和规范外协外委行为,坚持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同合法有效。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对外协外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竞争性谈判,确保公平公正。
3. 独立自主原则。
外协外委单位独立自主经营,公司不干预其内部管理事务,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 风险分担原则。
在签订合同和协议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责任的界定和风险的分担。
五、外协外委程序1. 项目确定。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确定需要外协外委的项目,并明确委托事项、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
2. 供应商选择。
进行供应商评审,选择合适的外协外委单位,进行谈判或招标,确定合作对象。
3. 合同签订。
经供应商通过评审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明确项目内容、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履约责任、风险责任等条款。
4. 项目管理。
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指派专人负责外协外委项目的执行,跟踪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合同按时按质完成。
5. 结算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结算,及时支付外协外委费用。
六、外协外委管理1. 组织结构。
公司设立外协外委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外委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外协外委管理制度,并进行内部审计。
2. 风险管控。
建立外协外委风险评估体系,对外协外委单位的资质、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筛选合格的外协外委单位。
3. 签订合同。
外协外委单位应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明确项目内容、工作要求、技术标准、保密义务等内容。
4. 监督检查。
外协外委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应定期对外协外委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 风险防范。
防止外协外委单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确保公司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委托外部单位进行的外委工程,外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设备安装、建筑施工等。
第三条外委单位应当遵守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组织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单位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报送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第八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损失。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外委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记录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过程。
第十一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上级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确保工程施工和设备维修符合标准。
第十八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对外委工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有效措施。
工程外委管理制度
工程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外委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稳定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外委管理的基本要求1. 外委管理的原则:合理、规范、透明、公正。
2. 外委管理的目标: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提升工程安全。
3. 外委管理的方式:依托信息化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建立高效的外委管理系统。
4. 外委管理的责任:由专业的管理团队负责全面的外委管理工作。
第三章外委管理的主要内容1. 外委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咨询等各个环节。
2. 外委程序:按照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程序进行外委管理。
3. 外委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制定的外委管理制度执行。
4. 外委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外委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外委管理的组织机构1. 外委管理委员会:制定外委管理方针和政策,监督外委管理工作的实施。
2. 外委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外委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
3. 外委管理团队: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外委管理工作。
第五章外委管理的程序1. 外委项目立项:明确外委项目的需求和目标,进行项目立项。
2. 外委招标:依法依规进行招标程序,选择合适的外委单位。
3. 外委评标:对招标方案进行评估,选择最佳外委单位。
4. 外委合同签订:签订外委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5. 外委履约管理: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外委管理工作,并对外委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外委管理的监督机制1. 外委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外委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外委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的外委监督工作。
3. 外委监督团队:由专业的监督人员组成,对外委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外委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 外委评估:定期对外委项目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外委改进:针对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外委管理制度。
第八章外委管理的应急预案1. 外委风险评估:对外委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
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为确保外协、外委项目(部件)制作加工有序、高效、保质的交付到公司,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外委项目的质量控制。
第二条职责(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各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的评价;(二)管理者代表根据内外质量信息对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有一票否决权;(三)生产部负责公司本埠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包过程的控制;(四)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安装现场制作及安装过程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五)经营部负责部分成套设备的外围设备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六)计检部对公司本部外协、外委项目入厂质量验证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控制》;(七)质量安全部对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委质量控制过程有监督权。
第三条内容(一)由技术部标注外委工序,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根据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提出总工艺路线安排外委项目。
(二)合格供方控制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部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资源配备、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合格供方,并将结果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外协、外委制作和安装项目必须在确认的合格供方名录内选用,新增供方按质量体系要求汇同相关部门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3、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按要求报质量安全部备份。
在协作过程中,随时对供方进行必要的评价,确保外委项目(部件)承包给合格供方制作加工。
(三)外协、外委实施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质量要求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承包方并要求和承包方进行产前技术交底,以确保外委项目(部件)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2、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负责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召集合格供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从中选取最佳合格供方单位为中标方。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外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部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范围1. 外委项目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计划编制、资源调配、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预算、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绩效考核、项目验收等。
2. 外委项目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司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要求,并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外委项目的决策和监督。
2. 项目经理为项目管理的核心,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
3. 项目团队成员为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按照项目经理的指挥和协调,共同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项目管理义务1. 项目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外委项目进行评审,审批项目预算、计划及风险评估报告。
2. 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和更新计划。
3. 项目团队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工作,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过关。
第五章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公司通过内部评审流程,确定项目立项,并委托外部单位进行项目管理。
2. 项目计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立项要求,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分解、时间计划、资源预算、风险评估等内容。
3. 项目实施:项目团队成员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4. 进度控制: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调整,确保项目进度正常。
5. 质量管理:项目团队成员要按照质量要求,保障项目质量。
6. 成本控制:项目经理按照成本预算要求,对项目成本进行控制和分析。
7. 风险管理:项目经理应及时发现和评估项目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8. 绩效考核: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将在项目结束后进行评估,对成员的工作表现做出及时的奖惩。
9. 项目验收:项目经理应按照公司相关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
第六章项目管理规范1. 项目文件管理:项目经理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文件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和安全。
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管理工作,提高外委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委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外委管理工作应秉持诚实守信、执法公正、服务至上、运作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外委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利于发展外委经济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国家支持外委管理单位依法开展外委业务,保护合法权益,稳步推进与外委管理单位在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第七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约束和引导职责。
第八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保证依法准入的外委经营主体平等享有市场准入权。
第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监管和服务。
第十一条加强与外委管理单位的合作平台建设,完善外委管理服务,提高外委管理能力。
第二章外委管理条件第十二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有专业的外委管理团队,熟悉外委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三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外委管理案例。
第十四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资源,包括经验丰富的外委管理人员、先进的外委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十五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服务意识,可以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安全保障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外委经营主体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七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市场信誉和声誉,遵纪守法,具备经营能力。
第十八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管理素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章外委管理流程第十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流程,包括咨询、培训、合作、监管等环节。
第二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快捷、高效的外委管理服务网络,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4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试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外委试验工作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外委试验是指将试验任务委托给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试验工作的一种方式。
第四条外委试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五条外委试验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任务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六条外委试验应按照委托单位的需求和要求进行,确保试验结果的满足。
第七条外委试验应保护知识产权,不得泄露委托单位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
第八条外委试验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验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委托和接受试验任务程序第九条委托单位应向外部单位发出试验委托书或正式的合同或协议,明确试验任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十条外部单位应认真审查试验委托书或合同或协议,确认是否具备进行试验的条件和能力。
第十一条外部单位应在接受试验任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试验方案,包括试验设计、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二条委托单位应在收到试验方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确认,如有需要,可向外部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外部单位根据委托单位的审核意见修改试验方案,重新提交给委托单位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委托单位对试验方案确认后,与外部单位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外部单位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试验过程管理第十六条外部单位应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进行试验工作,包括试验设备的选用、试验方法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十七条外部单位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试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试验过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外部单位应使用标准的试验设备和工具,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外部单位应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记录试验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条试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委托单位,寻求解决办法。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模版(4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模版【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稳定,确保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聘请的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
外委单位指经过合法程序,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并提供各类服务的单位。
外来人员指非本单位职工,外来单位或个人来本单位工作或访问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的安全、资产的安全和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章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外委单位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身份证明等,由本单位审核并备案。
第六条外委单位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外委单位应对其所派遣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和资质审核,确保派遣的人员具备相关工作能力和技能。
第八条外委单位应为其所派遣的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其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和操作的安全执行。
第三章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前,应进行身份核实,并申领临时工作证明。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配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应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本单位的禁区或限制区域。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应加强个人安全意识,不得泄露本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非法携带和利用本单位的设备和工具。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本单位应为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 本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并且具备相关工程施工从业经验。
2. 施工单位须具有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
3.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
三、施工单位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图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
4.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5.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四、施工管理流程1. 施工前期: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期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材料准备、人员培训等。
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后期: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施工验收,并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整理。
五、施工管理措施1. 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3. 细化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4.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工程施工的整体利益。
六、施工管理考核1. 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其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2. 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以上为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制度,希望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质量。
项目外委管理制度
项目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外委项目管理行为,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维护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委项目的确定1. 项目外委的确定应当通过合法程序,经有权签署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签订。
2. 在确定外委项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性质、规模、可行性以及外委单位的信誉和资质等因素。
第三章外委合同的签订1. 外委合同的签订应当由项目发起人和外委单位共同参与,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包括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资源和资金的分配、监督和评价等。
2. 外委合同的签订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1. 外委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外委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的条款,全力保障项目目标的完成。
2.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外委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发起人反馈进度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第五章项目监督和评估1. 项目发起人应当对外委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外委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并及时向外委单位提出合理要求和要求。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发起人应当定期对外委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外委单位进行奖惩,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六章项目变更和终止1. 在外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内容或者终止项目,应当经由项目发起人和外委单位共同商讨并签署变更合同或者终止合同。
2. 在外委项目终止后,应当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对外委单位进行绩效评价,确保外委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得到合理利用和评价。
第七章其他1. 本制度所称外委项目包括技术外委、设备外委、工程外委等,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项目。
2. 在外委项目管理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者其他问题,应当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由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修订,须经公司XX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项目外委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为外委项目的管理提供一些指导性的帮助。
外委项目检测管理制度
外委项目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项目的检测管理,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保障外委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委托外部实验室、检测机构等进行检测任务的外委项目管理。
第三条外委项目检测管理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检测过程的科学合理性和严密性。
第四条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检测资质和合格证明,并在规定范围内提供外委检测服务。
第五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各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外委项目的选择和委托第六条外委项目的选择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检测需求进行,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进行委托。
第七条委托外委项目前,应当编制检测任务书,并由相关人员审查确认。
第八条委托外委项目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委托外委项目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委托外委项目的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造假或篡改。
第三章检测管理第十一条外委项目的检测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外部实验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应当具备相应的实验室设备和技术条件,并经过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外委项目的检测程序应当合理、科学,保证检测过程的严密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外委项目的检测结果应当经过审核和确认,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外委项目检测结束后,应当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告项目委托方。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六条外委项目的质量控制应当遵循ISO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检测过程的质量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全面、有效地控制外委项目的质量。
第十八条外委项目的检测过程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并对记录进行保存和管理。
第十九条外委项目的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条外委项目的检测质量和结果应当经过复核和确认,确保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外委业务管理制度
外委业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规范外委业务管理工作,提高外委业务的执行效率,并确保外委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外委业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委托使用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业务外包的情况。
三、定义1.外委业务:指公司将业务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和执行的活动。
2.外委服务提供商:指由公司选择并签署合同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四、外委业务管理流程1.外委需求确定:–公司内部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确定是否需要通过外委服务进行处理。
–需求确定后,制定外委项目计划,明确外委业务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要求。
2.外委服务提供商评估:–公司通过招标或邀请合理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参与竞争,评估其能力、信誉和价格,选择一个合适的服务提供商。
–对于关键业务环节的外委,公司进行更严格的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程序。
3.外委合同签订:–公司与服务提供商签订外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服务内容、期限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公司与服务提供商共同制定外委项目实施计划和执行细则。
4.外委项目执行:–公司负责与服务提供商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外委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公司进行外委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外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外委业务验收:–外委项目完成后,公司进行外委业务的验收。
–如果发现业务质量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权要求服务提供商重新执行工作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五、外委业务管理要求1.保密和安全:–公司与服务提供商之间要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外委业务相关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公司要定期检查服务提供商的信息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和知识产权的安全。
2.业务流程规范:–公司要向服务提供商提供明确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手册,确保外委业务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
–公司与服务提供商要及时调整和更新业务流程和操作手册,以适应业务需求的变化。
3.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公司与服务提供商之间要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服务提供商的业务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对服务提供商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其提供高质量的外委服务。
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管理规定范文(4篇)
6 外雇工安全管理
6.1 生产部在组织外雇工时,要及时通知安监部,由安监部和风场及相应班组组织对外雇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或佩带标志上岗,否则禁止录用。
6.2 外雇工在风场、班组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由所在的风场、班组负责人领导。
3.2 外委承包单位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并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3 承包单位在安全方面必须接受桦南风电公司安监部和风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
3.4 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部责任。
3.5 桦南风电公司安监部应组织承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督促和监督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第十八条 外雇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不得披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 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外雇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雇主应当及时了解外雇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雇主应当保护外雇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或压迫外雇工。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二条 雇主应当确保外雇工的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____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____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4.1.2 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事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承包方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不细,存在漏洞,现场安全措施属于甲方负责布置的不当;
对外服务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
对外服务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1. 引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对外服务项目,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和高质量交付。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对外服务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合作项目、技术支持等。
2. 项目管理流程2.1 项目立项- 项目发起人需提出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目标、资源需求、预期成果等。
- 经过评审并获得批准后,项目正式立项,并指定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
2.2 项目计划-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里程碑、工作分解结构等。
- 项目计划需经过相关部门和项目团队的审核并获得批准。
2.3 项目执行- 项目团队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任务。
-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进度的监控和风险管理,及时调整资源和解决问题。
2.4 项目交付- 项目团队完成项目任务后,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进行项目交付。
- 项目经理需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和完整性。
2.5 项目评估- 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评估,包括项目目标达成情况、项目执行过程评价等。
- 评估结果用于总结经验教训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3. 项目管理责任3.1 项目经理责任-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 监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解决和风险管理。
- 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及时汇报项目状态。
3.2 项目团队责任- 根据项目计划完成分配的任务。
- 积极合作,协调沟通,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 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问题。
3.3 部门负责人责任- 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源支持。
- 监督部门成员参与项目工作。
- 协助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
4. 项目变更管理- 项目变更需经过正式的变更申请和批准流程。
- 变更申请需明确变更原因、影响范围和资源需求。
- 变更批准后,项目相关方需及时调整计划和资源。
5. 项目文档管理- 项目相关文档需进行版本控制和归档。
- 项目文档应准确、完整,方便查阅和追溯。
6. 附则-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 如有需要,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版本需重新发布并告知相关人员。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____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山西____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
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
第三章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十条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
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部门。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害的场所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后监督实施。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依法维护外委施工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委托外部单位进行施工的情况。
第三条外委施工:指本单位将一部分或全部工程或业务委托给外部单位进行的施工活动。
第四条外委施工单位:指从事委托施工的外部单位,包括施工企业、工程队、劳务队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本单位是外委施工安全管理的委托方,负责确定施工任务和安全目标,并监督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外委施工单位是外委施工安全管理的承接方,负责组织施工工作,制定和实施安全方案,确保工作场所和工艺的安全。
第七条外委施工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艺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八条对于规模较大的外委施工项目,本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施工安全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监督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处理施工中的安全事件等。
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应由具有一定安全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人员数量需根据外委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确定。
第四章安全评估与预控第十一条在委托外部单位进行施工前,本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评估、施工工艺的安全性评估、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评估等。
第十三条安全评估报告应提交给外委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安全管理的依据。
外委施工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安全预控措施。
第五章安全责任书与安全协议第十四条委托外部单位进行施工的,本单位应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安全责任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要求、安全培训和教育、事故处理和赔偿等。
外委(外包)项目工程量核定管理制度
t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外委(外包)项目工程量核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外委项目工程量核定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外委(外包)项目,包含架子、保温、防腐及零星基建等外委(外包)项目中工程量核定的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工程量核定工作中的职责、责权,使外委项目工程量的核定工作及时、准确、真实,以便于及时结算、统计、分析维护成本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厂区的所有外委(外包)项目的工程量核定工作,包含检修维护类外委(外包)项目和零星基建类外委(外包)项目的工程量核定工作。
检修维护类外委(外包)项目的范围:脚手架搭设和除拆工作;保温(含外护板、如压型板、铝皮等)拆除和恢复工作;防腐(含油漆防腐、鳞片防腐等)工作;耐磨、绝热料浇筑工作等外委(外包)项目。
零星基建类外委(外包)项目的范围:土石方挖、填工作;砌筑工作;防水处理工作;建、建筑物修缮工作;装饰装修工作;沟道处理工作;路面处理工作等基建类的小型零星工程项目。
3.工程量核定程序外委(外包)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结束后或已阶段性结束,具备工程量核定条件时,应及时进行核量和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1检修维护类项目工程量的核定程序3.1.1核定流程施工方自核→检修部班组现场核量→检修部部门审核。
3.1.2 执行程序3.1.2.1 外委(外包)单位在施工工作结束后,应填写《工程量验收签证单》,在工程量栏如实填写实物工程量后,联系检修部设备管理班组到现场核量。
3.1.2.2 检修部设备管理班组在接到施工单位的《工程量验收签证单》后,应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到现场核实事物工程量并签字确认。
如施工方在《工程量验收签证单》填写的工程量有错误,应当场改正并签字确认。
检修部设备管理班组签字确认后,报部门进行审核。
3.1.2.3 检修部部门领导(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工程量验收签证单》的最后审核工作。
如审核时对工程量有怀疑,应安排重新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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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外委项目管理制度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满足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和延伸公司生产能力,确保外委项目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项目的对外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设备、场地、人员)、加工质量、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呈报总经理,确定合作的供方。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进行维护管理。
第四条凡需外委的项目,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根据公司实有合同和生产能力提出,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经理办、安装部、各营销部等部门共同评审确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加工日期、加工方式、质量要求等及时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外委项目按计划要求进行。
第六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进行编制,经审计部审定并报总经理批准,以此做为外委的价格依据。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外委工程项目,负责召集供方,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
汇同技术部、经理办、审计部共同开标,从中选取质优价廉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为中标方。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和审计部批准的价格与中标方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结合本公司资金状况商定。
第九条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图纸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企业标准》。
并应对产品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及可追溯性,以备查验。
第十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监制,计检部等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的过程控制及对产品质量负责进行检验和检测。
第十一条外委项目完成后生产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进行A检(由计检部开具合格证,据此入库)。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_规章制度外线电工操作规程第一节、一般规定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3.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第二节、线路巡视6.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7.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8.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9.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第三节、线路检修及维护10.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
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11.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11.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11.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13.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1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1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1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2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2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2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四节、杆上工作23.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4.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25.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第五节、变压器台上工作26.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
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7.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28.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29.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30.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第六节、立杆、撤杆3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
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
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3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
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3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
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3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3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3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3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
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4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4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4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
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4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4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48.放线质量要求:48.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48.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48.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48.3.1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48.3.2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8.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48.4.1钢芯断裂。
48.4.2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48.4.3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8.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49.紧线质量要求:49.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49.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49.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500毫米。
49.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49.5附件安装:49.5.1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49.5.2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49.5.3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49.5.4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49.5.4.1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右穿。
49.5.4.2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49.5.4.3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50.拉线质量要求。
50.1U型环的选用50.1.1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50.1.2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50.1.3拉线为2×70mm2时或150mm2,选用Φ25mm的U型环。
50.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0.2.1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50.2.2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mm,(上端)及400mm(下端)。
50.2.3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5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5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5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5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电压等级(KV):3-10m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对地线距离:0.5m5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