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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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一、会前备案:

各申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申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各地具体要求有差异,请电话咨询当地继续教育委员会,按要求办理), 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二、项目举办:

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所有从医促会申报的项目,应按照医促会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从医促会完成会前申请立项,项目相应的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应为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

三、举办后执行汇报:

于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

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

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

材使用情况简介表。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单位须在申办单位汇报

执行情况后2周内,对所汇报的项目执行情况予以审核。审核

通过后,可获得电子学分,无需再领取纸质学分证书。

四、学分授予:

自2019年8月1日以后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申领电子学分,操作步骤如下:

(一)完成上述“一、二”步骤。

(二)下载新的学员通讯录模板:各项目申办单位须在系统首页的“举办项目时,请下载此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处下载Excel模板并按模板要求建立学员通讯录。

(三)上传执行汇报情况,并接受审核:在项目举办结束后的2周内认真填报学员通讯录等执行情况。具有审核职能的行政用户收到申办单位报送的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后,在2周内完成对所报数据的审核确认相关工作。

(四)打印电子学分证:项目执行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在系统首页“学分查询”处,输入相应的学员姓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便可查询打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学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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