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02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策划与设计
资源筹备
项目实施
项目总结与反馈
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 形式和预期成果,制定
实施计划。
根据项目需要,准备相 应的教育资源、场地、
设备等。
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教 育培训活动,确保项目
顺利进行。
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 估,总结经验教训,为 后续项目提供改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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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与形式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紧密结合 临床实践和学科发展,注重实用性和创新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形式应多样化,包括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病例讨论、 实践操作等形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医学人员的学习需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注重实效性和应用性,确保医学人员通过学习能够 提高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撰写项目申请书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 ,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内容、实施计划 、预期成果等。
审核与评审
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推荐 上报。
提交申请材料
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项目申报材料
实施方案
详细描述项目的具 体实施计划和方法。
学分标准
学分的标准通常根据课程或活动的性 质、时长、难度和内容来制定,难度 大、内容丰富的课程或活动往往学分 更高。
学分审核与认证
审核流程
学分审核通常由医学机构或教育 机构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学分的 获取方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
认证机构
学分认证机构通常是医学行业内的 权威机构或政府机构,负责对学分 进行认证和备案。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安徽省卫生厅、人事厅《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分类(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三)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I、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四)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我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各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项目内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各类项目必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①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②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③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④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⑤填补国家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⑥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①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②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③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④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⑤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⑥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对申办单位的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申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
项目获批后要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3.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中的学科分类代码;4.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5.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与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办要求是指符合一定标准和程序,在2024年申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该项目是由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管理和组织的,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水平,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升。
以下是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的详细内容。
1. 主办单位要求:- 医疗机构:申办单位必须是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 学术组织:申办单位也可以是具备继续医学教育组织能力的学术机构、学会等。
2. 申办项目要求:- 学科范围:申办项目需围绕医学领域的重点学科和专业进行,例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学等。
- 项目内容: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实践指导性,能够满足医务人员继续学习和实践的需求,包括学术讲座、临床技能培训、病例讨论等。
- 知识更新:项目内容应紧跟医学科学的新进展和临床实践的需求,注重知识更新和最新技术的应用。
- 教学团队:申办单位需配备一支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的教学团队,包括主讲专家、副教授等。
- 教学设施:申办单位需要提供合适的教学设施和场地,具备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条件。
3. 申请流程和材料:- 申请书: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书,包括项目的目标、内容、教学计划等信息。
-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主办单位的资质证明、教学团队的履历、教学设施的情况等。
- 办理流程:申请人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申报流程进行申请,并支付相应的申办费用。
- 评审审批: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严格的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能够顺利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4. 项目管理和评估:- 项目管理:申办单位在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培训活动的组织等。
- 项目评估:国家相关部门将对申办项目定期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申报人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项目计划书等。
2. 选择项目类别: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选择适合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类别。
3. 在线申报:登录教育部或相关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在线申报表格,提交相应材料。
4. 部门初审:申报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合格。
5. 评审评估: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会进入评审评估阶段,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实施可行性等。
6. 结果公示:评审评估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通知给申报人。
7. 项目立项:根据评审结果,有资格的项目将被批准立项,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8. 项目执行:项目立项后,申报人需要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以上是一般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不同的项目可能会有些差异,具体的流程根据各个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申报之前最好了解并遵守相关部门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或《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代码查询中的学科分类代码;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还另需注意:(1)须符合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2)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24•【文号】全继委办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新申报项目:2019年7月15日至9月16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1月15日;备案项目: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1月31日。
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按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及时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范围,以便于下一级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途径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网址:。
三、相关要求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一)请各省(区、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及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的单位,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审核及申报工作。
(二)各省(区、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及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的单位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后,通过“项目管理”栏目下的“疑似负责人超项查询”,可查询项目负责人可能存在的超项情况(根据规定,除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外,每个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上述单位在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前,可按相关要求依据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处理。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纸质学分 电子学分 办理Ⅰ类继续医学教育纸质学分详细流程一、提交资料申办单位在继教项目举办前1周内将项目红头通知、日程表、参会回执和领取介绍信纸质版报送至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上需盖有申办单位鲜章)。
申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公布的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学时、学分等信息,凡私自更改的将不予认可。
二、审核资料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继教办”)审核上述相关信息,符合要求的准予发放学分。
三、办理学分(一)根据申报时预估培训人数和参会回执人数领取学分证书。
(二)各申办单位办理纸质学分时,到省继教办加盖学分印章(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303室),经检查无误后,凭“学分证书盖章通知单”到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1301室(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加盖“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国家级学分证书还需加盖申办单位章。
制作会议通知文件及议程安排(宜宾市医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霞 2330893 议程安排符合:国家级项目3学时1分,1天2分;省级项目6学时1分,1天1分) 领取学分证书及盖章 (提前2周提供会议红头通知、议程、介绍信、参会回执至省继教办 联系人:刘雪东) 筹备会议 (院办备案填写会议申请表,准备会议资料,布置会场,通知参会人员等) 举办项目,授予学分 (纸质学分发放:学分证书要填写完整;发放电子学分:提前1天至科教科拿POS 机下载课题,会议举办完及时归还POS 机上传学分) 执行情况反馈 (项目举办结束2周之内提交通知、日程表、签到册、总总结、讲义、执行反馈表、考试试题至科教科)成果登记申请学分 (提前2周提交会议通知文件和会议议程1份至科教科 )四、流程管理(一)各申办单位要严格控制培训人数,根据申报时预培训人数开展培训,要注重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严禁盲目扩大规模。
(二)各申办单位要严格学分发放,认真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对参培学员考勤情况、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估,对合格学员准予发放学分。
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_申报程序和有关问题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材料报送地点 其他有关问题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对象
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分会 中华医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 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为支
持各专科分会和办事机构各部门的管理,学会专科 分会下设的专业学组、办事机构各部门的下设机构 不得直接向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申报项目。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要求
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表申报同时进行, 缺一不可。 如二者不符,以网上申报内容为准。 网上申报和信息反馈系统: 网址:
中华医学会
评审上 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2010年7月10日~8月20日
申报备案项目:2010年7月10日~12月20日
请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逾期 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报送纸质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申报备案项目
登陆系统,先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完整并上报 进入“项目备案”,填写备案表,网上提交并用A4纸打 印 纸质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报送到中华医学会
备案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备案项目指当年举办的新申报项目,次年举办完全相同的该项目,可申请备案。
•备案项目的名称、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学时、学分、项目内容须与原项目完 全一致(年次、届次有变化须在备注中注明)。 •项目只可备案一次,第三年举办须按新项目重新申报。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根据《___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___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___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粤继医教〔2007〕10 号)、《___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粤继医教〔2011〕2 号)和《___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制定本制度和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人员。
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为保证学分及时录入ICME 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过渡为年度验证,通过“卫生科教管理平台”直接传到“___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接,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的重要条件。
第二章形式与施教机构第六条成立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1)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1.组织架构: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设主任1 名,副主任1 名,秘书1 名,委员35名。
每届任期 2 年,如成员有工作调动或离退休等情况可进行调整。
委员会办公室设于科教科。
2.工作职责(1)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贯彻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___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负责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实施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学分授予标准 (Ⅱ类学分)
◆自学 写出综述 2000字1学分 ≤5学分/年 ◆全国、省继教委指定自学资料 按规定 ◆发表论文、综述 国外刊物 10-8 学分 ISSN和CN刊物 6-4 学分 省级刊物 5-3 学分 地市级刊物 4-2 学分 内部刊物 2-1 学分
学分授予标准 (Ⅱ类学分)
◆科研项目(立项当年)
医学生
住院医生 研究生 知识 能力
基础教育
知识更新
CME的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符合下列之一 国际发展前沿 国内发展前沿 边缘和交叉学科的发展 国家、省科技奖项目 国内外先进技术 填补国内空白、效益显著的新技术新方法
CME的对象
◆中级职称 及以上(副高、正高职称) ◆取得规定学分作为年度考核 聘任 技术职务晋升 执业再注册 的必备条件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 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
在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
under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 postgraduate education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CME) 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C M E 的学分要求
每年不低于25学分 其中 Ⅰ类 5-10 学分 Ⅱ类 15-20 学分 5年内 Ⅰ类 25-50 学分(国家级项目10 学分) Ⅱ类 75-100 学分 Ⅰ、Ⅱ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不能跨年度
Ⅰ 类 学 分
★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经过评审,卫生部批准、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基地举办,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省级学会学术会议项目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质量,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相继修订和发布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吉卫发[2008]124号2009年1月1日实施。
主要内容四方面: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管理、跟踪检查。
一、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5、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省级项目申报条件1、本学科的国际、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省、部级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项目;4、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与推广;5、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6、符合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需求的新技术、新方法。
(二)申报办法申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申报工作给与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师资队伍,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积极动员部署,要组织对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使其明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了解及掌握《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国家级项目申报:1、申报时间:每年申报次年项目的时为7月-9月,申报单位将下一年度举办的国家级项目按要求统一填写后,按程序向全国继教委员会申报。
2、申报程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着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为推动新时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质量发展、提升其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卫生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卫生人才培养质量,现制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并公布的各类项目(包括面授项目和远程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并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一、明确项目定位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面向全国学员,整合国家级权威专家等学术资源开展培训,以提高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
二、项目总体要求1.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
项目申办要基于行业需求,包括学员需求、问卷调查情况、评估结果、临床实践存在的问题或差距、国内外本领域的最新进展、卫生政策法规的新要求,以及未来的工作需求等。
2.项目设计要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
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确定合适的项目名称,设计与之匹配、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教学形式、学时安排、考核和评估方式等,且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坚持公益性原则。
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科学性,规范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收费管理,确保继续医学教育有效、有序开展。
项目各项收费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申报与备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过程中,各单位均不得收取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三、项目内容要求项目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
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3.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川继委办发[2012]6号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属单位、厅主管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3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国家级项目的申报(一)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9月7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2013年1月8日。
由于申报系统设置,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 。
各申报单位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继教办”)申领网上帐户,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CME)项目网上申报流程(附件1)申报。
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报送打印的文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省继教办。
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如系远程项目,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备案项目报送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如系远程项目备案,报送2013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5)。
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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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一、会前备案:
各申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申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各地具体要求有差异,请电话咨询当地继续教育委员会,按要求办理), 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二、项目举办:
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
所有从医促会申报的项目,应按照医促会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从医促会完成会前申请立项,项目相应的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应为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
三、举办后执行汇报:
于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
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
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
材使用情况简介表。
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单位须在申办单位汇报
执行情况后2周内,对所汇报的项目执行情况予以审核。
审核
通过后,可获得电子学分,无需再领取纸质学分证书。
四、学分授予:
自2019年8月1日以后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申领电子学分,操作步骤如下:
(一)完成上述“一、二”步骤。
(二)下载新的学员通讯录模板:各项目申办单位须在系统首页的“举办项目时,请下载此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处下载Excel模板并按模板要求建立学员通讯录。
(三)上传执行汇报情况,并接受审核:在项目举办结束后的2周内认真填报学员通讯录等执行情况。
具有审核职能的行政用户收到申办单位报送的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后,在2周内完成对所报数据的审核确认相关工作。
(四)打印电子学分证:项目执行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在系统首页“学分查询”处,输入相应的学员姓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便可查询打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学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