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X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XXX〔2013〕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XXX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X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其他用于办公、经营等大型设备不包含在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学校的大型仪器设备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专管共用,发挥效益的原则,大型仪器设备的建设规划应根据学校学科发展,优先满足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需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院两级管理。
设备处是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拟定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共享的规章制度。
2.组织大型仪器设备选型论证、采购、验收、固定资产登记、维修、档案归档等。
3.负责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对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设备进行调配。
4.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平台的管理。
5.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和共享使用基金的管理。
6.协调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第五条各学院(中心)是大型仪器设备的具体使用管理单位,主管领导(中心主任)或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使用管理单位职责如下:1.对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提出充分的申购理由。
2.做好新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配套环境设施建设。
3.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定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4.落实本单位每台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负责人员和设备管理员,配合设备处做好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工作。
5.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平台中单位管理员相关工作。
第六条大型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1.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解答、维护工作。
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科委《关于颁发"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我院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处于最佳状态,特制定本办法:一、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范围: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单价在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单价虽不足十万元,但为院稀缺并有较高精密度的仪器设备。
二、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1、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综合实验室和所属系室共同管理。
2、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专管共用”,专管人员要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的技术要求,专管人员确定后不要轻易变动。
如确需要更换者,应同设备实验科协商。
3、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单独建账、建卡、建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制定管理、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
4、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专管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负责填写仪器设备的运行日志及维修记录,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进行处理和解决,学院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情况。
5、为加强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实验室应将全部技术资料原本存档,将扫描或复制的副本交所属系室存用。
6、为充分发挥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在满足院内教学、科研需要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对外科技服务,要鼓励水平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到实验室从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开发研究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效益。
三、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l、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应当贯彻“谁产谁修”的原则,便于仪器设备零配件的标准化、一致化,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交付其它单位维修。
2、进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所属系室在交购的同时应将易损及主要零部件一并考虑购入,作为备用,维修时应找进口厂家在国内的维修点维修。
3、凡需对精密仪器设备维修时,要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薄”并由实验室存档。
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原国家科委《二十三项大型精密仅器管理试行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況,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贵重仪器设备范围1.原国家科委规定的二十三项大型精密仪器(附表);2.进口的稀缺、精密仪器设备;3.达到国家一级计量标准的各类仪器、仪表;4.具有国际或国家水平的自制仪器设备;5.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6.单台(件)价格不足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十万元的仪器设备;二、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1.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增置,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学科和单位遵循共享原则慎重研究后,由使用单位填写“XX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送院(系)及校有关部门审核,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列入计划方可增置。
2.XX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购置和运行经费来源、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功能、附件、软件、价格、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安装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后勤设施条件等。
进口仪器尚须写明国别、公司、为何不用国产产品的理由、必要备件等(见可行性报告样表)。
3.可行性报告必须经院(系)主任签字同意后送交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
仪器设备必须在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及办理财产增置、财务报销手续(特殊情况视实际现定)。
4.已审定购置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请单位应同时考虑安装场所、管理和操作人员的配备及培训工作和必需的维护费用等,保证到货后能及时安装、调试、验收和使用。
5.新增置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安置在各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各级中心实验室,以利于设备共享,提高使用率。
6.大型仪器设备由“XX大学技术物资供应服务中心”负责招标订购,其技术谈判及商务谈判由学校、使用单位遵循市场规律共同负责,具体办法另订。
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管理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1、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2、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设备总价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3、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学校及教育部根据国家规定明确为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购置第三条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就下列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1、必要性及工作量(使用率);2、技术力量及实验室条件;3、设备操作管理专职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候选人情况:4、运行经费及以后日常维护渠道;5、与同类仪器设备性能价格比较;6、附件、零配件、消耗性材料补充的渠道及维修条件;7、设备对外开放服务方案;8、投资效益预测。
第四条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主管部门,经专家组论证后,报学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才能办理有关采购事宜。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原则上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负责执行,需自行采购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自行试制大型仪器设备,需按照购置一样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还必须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成熟程度以及经济合理性进行论证。
制作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鉴定。
第三章验收第七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后,由实管处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应配备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主持验收工作,并对仪器性能质量全面负责。
仪器设备的专职操作管理人员应参加验收工作。
直接由国外进口的大型设备还须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请海关派人共同开箱验收。
第八条仪器设备到货后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锈蚀、受潮、霉变等,应对其进行拍照存档备查。
在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厂家确认无误后开箱,按合同和装箱单检查仪器设备和有关附(备)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重点实验室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重点实验室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为管理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精密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根据实验室管理条例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验收与安装1.精密仪器设备购进到货后,由实验室负责仪器设备的副主任及时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实物验收。
如发现问题,必须报告积极解决,按合同规定办理。
2.仪器设备安装后,要及时进行调试,按合同规定逐项对仪器设备的功能、性能指标及必需的辅助设备、工具等进行严格检查,只有在仪器设备连续运行三天以上无问题,并能重复主要技术指标和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经培训能基本掌握仪器的使用维修后,才能在验收单上签字。
3.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要写出验收纪要。
纪要中要详细说明装调试过程中仪器设备达到的指标、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和遗留问题等。
解决办法中要注明保修期内用户的要求和厂商应承担的责任,如:保修期内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不得有明显下降,出现故障,厂商要在接到报告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更换部件及派人维修等。
4.经调试对达到要求的仪器设备,正式使用前要制订好操作规程。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总则1.凡定为精密仪器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均为精密贵重的仪器,配备专人操作管理,任何人不得开机。
它建有各类技术档案、履历书和使用记录卡,每次使用开始及结束时,必须填写清楚。
2.凡需在实验室分析测定样品,须经实验室主管副主任审批后,与实验室操机人员联系有关测定事项,必需时,可共同参加测试分析。
3.爱护仪器设备,轻放轻拿,注意防潮、防锈、防杂、防震等保养维护,室内保持安静,并严禁吸烟。
4.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技术操作规程,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严禁随便动手开启仪器上的各种旋钮和开关。
5.实验室开始或结束时,均需进行安全检查,对高压危险气体和电源应特别注意。
对用电电压,不能随便更换电源插头,切忌乱接电源。
6.仪器在运转中,如发现测试误差较大或出现异常响声、机件损坏等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切莫慌张,立即切断仪器上的电源,而后关闭总电闸和气源,停机使用,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速请仪器设备的检修人员检查,查明原因,做出维修安排,更换另配件等正确措施。
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条例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础医学院科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保证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实现资源共享,创造良好的科研创新环境,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xx中医药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条例》,结合本中心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实行中心领导下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制。
第三条贵重仪器设备是指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
贵重仪器设备是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必要的技术装备,也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贵重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属学校,由申购单位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四条校内用户可通过学校大仪中心或学院银杏园端口或其它方式进行仪器设备预约。
第五条中心所属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均实行有偿服务,所得部分经费用于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第六条中心建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由仪器设备责任人执行,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分别颁发“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证”(以下简称“上岗资格证”)。
第七条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并发挥效益。
第八条贵重仪器设备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如需上机操作,必须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经贵重仪器设备负责人同意及配合下方可上机操作。
第九条未经培训及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可委托仪器管理人员协助检测,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仪器设备受损或性能下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主要目的是满足院内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在此前提下,可酌情向校内开放。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的每台仪器设备都应配备操作程序、仪器设备功能、使用记录和仪器设备状态标识。
第十二条用户原则上须在使用前一周向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单位提出预约申请,说明实验要求的条件、耗材和试剂等情况,以便管理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保证仪器设备按时使用。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其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附属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
1.2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是指单价或成套设备价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教学及实验仪器设备。
1.3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学校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2.2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政策和制度;(2)审批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调拨、报废等事宜;(3)监督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协调解决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中的问题;(5)组织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检查和评估。
2.3 各使用单位应设立仪器设备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2.4 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计划;(2)组织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培训和操作考核;(3)监督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报告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5)协助管理委员会进行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检查和评估。
三、购置与调拨3.1 购置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根据学校及单位的科研、教学需要,结合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2 购置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购置。
3.3 购置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4 调拨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调拨。
四、使用与管理4.1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仪器设备的高效、安全使用。
医院在用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医院在用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根据《医院在用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制定本办法。
(二)贵重仪器大型设备的管理范围1、单件价格在万元以上(含万元)的医疗设备。
2、单件医疗设备单价虽不足万元,但全套设备的总价格超过万元的成套医疗设备。
3、单价虽不足万元,但属专用医疗设备的中稀有的精密医疗设备。
(三)贵重仪器大型设备的使用1、拥有大型仪器设备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把努力提高设备使用率作为科室工作重点,扩大设备的应用领域。
2、要努力避免贵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闲置不用要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以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3、对使用效率不高,管理混乱的部门和个人,由后勤部门查明原因,对于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给医院和科室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
4、使用部门要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的技术寿命逐台进行经济分析,以求得最佳效益。
5、在使用年限内没有达到最佳效益,并且已超过折旧年限的设备,经技术人员鉴定仍能继续使用的,按照经济管理的要求继续提取折旧。
6、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让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影响性能的,由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7、设备使用完毕应按规范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以此作为效率和计费的依据,使用记录的内容按照设定的格式进行填写。
主要包括:使用机时、工作人次、使用耗材、应收取费用、课题服务数、外院服务数、主要成果、存在问题等。
(四)贵重仪器大型设备的管理1、设备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原始资料收集工作,长期存档。
收集的资料包括大型仪器设备批复文号、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合格证、合同、发票复印件、可行性论证报告、装箱单、验收纪要、说明书、手册、图纸、验收报告、备忘录等,上述有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皆可。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考核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及完好率,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管好、用好仪器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及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的需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日常管理、机时利用率、功能利用率、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收入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考核办法是:每学期末由设备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统一考核标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见附件)自行检查和考核,然后由教务处会同国资产对各系(中心)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抽查评审,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岗位津贴考核评分及管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三、奖惩制度1、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培训人员、对外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由系(中心)推荐,经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审、分管校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于使用效率不高、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期满后仍无明显改变的,追究管理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由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3、使用效益不高的设备,严格控制购置同类产品;对于使用效益较好的设备则从设备维护费、设备更新上给予扶持。
4、对于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及技术负责人和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附件: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教务处2004年4月26日附件: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单价: 实验室名称:2、定额机时按每年400机时计算;3、科研论文、科研项目需提供证明,并经所在单位和教务处认定为论文和项目研究所采用的主要仪器。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及《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仪器设备的范围(一)单价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货币均指人民币)的仪器设备;(二)单台(件)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三)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仪器设备;(四)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有关部委规定的精密、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购置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程序(一)组织可行性论证1.申购单位根据需求提前开展设备调研,填写《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论证内容包括:设备调研情况、性能指标及价格;设备用途及工作原理;设备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设备安装、使用环境及配套设备设施情况;设备购置经费及运行经费落实情况;申购设备的必要性和用途;投资效益;选型理由等。
2.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另需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中的共享论证部分,论证内容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本校现有同类设备情况;共享实施条件;开放共享方案等。
3.论证专家由相关学院或相关学科领域的校内外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组成。
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申购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3位;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首次采购时,由申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重复购置时,由国资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3位;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由国资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5位,其中校外相关学科专业或设备管理专家至少2位。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指的是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它是我院实验室的重要物质装备,是保证实习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测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采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六.贵重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并由实验设备处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
要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定期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
七.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应有专门的设备使用人员且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八.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九.每年年终由学院、系(部)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
若出现事故应详细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事故报告表(见附表)。
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是我院的重点实验设备,它的报修和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交报修、报废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
十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实验设备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并交由主管院长审批。
十二.如需上报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填写报废卡。
十三.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十四.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
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规则一、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必须安放在固定房间、位置,不可随意移动;二、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均由专人分类保管,定人使用,使用人员必须对所有仪器的工作性能、操作规程基本了解,能熟悉使用方能上机;三、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按仪器要求进行清洁保养,包括仪器工作室和分析室。
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办法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管理办法精密、贵重、大型、稀有的仪器设备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搞好教学科研的重要物质条件。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这些设备,提高它们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它们的最大效益,根据教育部和科技部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范围1、原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见附件)。
2、凡是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国内外仪器设备。
3、单价虽不足十万元,但属于配套仪器设备或国外进口的精密、稀缺仪器设备。
第二条管理权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的仪器设备,不论用何种经费购置教务处(后勤处)有权进行调剂、检查、鉴定和考核等项工作。
2.本办法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采购,用户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可行性论证,主要包括以下两项内容:①必须详列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及配备实验室以及开设课程(增加、更新、配备、新开实验题目),否则不予列入购置计划。
② 必须提出由技术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可行性报告,其中应包括采购原因(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工作量)、设备选型、安装和使用的环境条件和技术力量、效益预测等。
,经教务处(后勤处)批准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3.申请人在决定购买细、贵、大、薄的仪器设备时,应安排安装条件,配备和培训操作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计划,并对技术资料进行消化。
确保在设备到达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第三条设备到货后,由教务处(后勤处)及使用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在到货后尽快完成技术验收并投入使用。
进口设备的验收必须有单位领导、维修人员、管理人员、档案员和商检局、海关人员参加,共同拆箱、验收,并做详细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退手续和索赔手续,并写出验收报告;97如准备工作不充分,因而影响仪器设备的及时验收调试,丧失索赔、维修权利,应由申购单位负责。
第四条凡优良、昂贵、大型、稀有的仪器设备,均应采取“专项管理、共享”的方式,为全院服务。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开展协作共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工作原则1.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由分管实验室与设备工作的校长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效益的综合考核及管理。
2.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规划,坚持全校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配套、发展特色、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3.为保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必须配备相应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并且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二、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范围1.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
2.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
3.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一)。
4.单价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教育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计划管理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点建设,制定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配备方案,做到合理布局。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前,必须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
2.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审批程序:申购单位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潍坊学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报告》(见附件二),在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审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组织专家逐项评估,报主管校长和校长核准审批后,由设备管理科按《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组织订货采购。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型仪器设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
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遵循“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原则由学校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仪器所在单位应积极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的重复购置、闲置和浪费。
第四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实行校院(部门)两级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为仪器设备共享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仪器设备共享监管、评估、咨询、调配及报废等管理工作;各学院、相关部处为拥有其日常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大型仪器设备的增置第五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
各学院、相关部处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结合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提出大型设备的申购计划,填写《大型贵重仪器申购论证表》。
论证内容主要包括:(一)购置仪器设备的理由、主要用途。
(二)购置仪器设备的功能指标及质量调查情况、国内外供货商以及同类仪器设备的比较分析。
(三)校内、外共享方案及共享承诺。
(四)使用效益分析、风险分析。
(五)所购仪器设备需辅助、配套、必须的消耗品等的落实情况。
(六)使用、管理仪器技术力量及资金到位落实情况。
(七)用房面积、水电供应,防护安全,详细安装地点等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购论证由项目立项部门负责组织。
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学院、相关部处须对《大型贵重仪器申购论证表》的真实性负责;论证专家组须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结论负责;项目提议人与附议人须对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使用效益负责。
第三章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第七条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小组应由熟悉该类仪器的专家和用户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 潍坊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验收结束时应写出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验收报告
由设备管理科存档
2.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人员必须工作认真
责任感强
对所管的仪器设备熟悉其结构、性能
精通操作并能够承担大部分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及开发应用等工作
管理人员要求保持相对稳定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
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认真进行技术鉴定和经济评价
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由校长批准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方可报废消账
6.对长期使用自然磨损
或由于事故原因造成技术性能、精度指标下降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
可申请降级管理使用
作为一般设备对待
六、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的考核与奖惩
3.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一)
4.单价不足人民币十万元
但属于教育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计划管理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
结合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点建设
制定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配备方案
做到合理布局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前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进行
年终由各院系按照统一考核标准如实填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见附件三)
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各院系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抽查评审
将评审结果整理上报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3.奖惩制度:在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申请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放、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中
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下称精贵稀)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系指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和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单价虽不足五万元但为学院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精贵稀仪器设备的申购各实验室提报计划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使用技术水平、经费、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存放、能源、防护等条件,按规定表格填写申购书,并撰写可行性报告。
第三条精贵稀仪器设备的验收1、精贵稀仪器的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并及时建立技术档案(随机资料,验收报告等)。
2、国外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保管员在三天内先看包装外表是否完好,其内数量的技术资料是否短缺,再组织使用单位有经验教师和有关实验技术人员,在规定索赔期前尽快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保持现场,并向商品检验部门报告,以备复检。
3、验收完后方可入库、建帐、投入使用。
第四条精贵稀仪器设备的使用1、对精贵稀仪器设备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掌握和指导使用。
其他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技术考查合格后,方准独立使用。
2、使用单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调试维修细则,机房守则和建立使用记录和损坏维修记录,这两个记录要存档。
凡实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任何人员,实验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仪器设备。
3、学院鼓励在完成学校教学、科研、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工作,增加收益。
第五条精贵稀仪端设备的管理和维修:1、大型精密仪器,特别是“精贵稀设备”,应在验收交付使用时,全部技术资料由实验室技术人员归档。
2、精贵稀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进行精心维护保养,保证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3、精贵稀仪器设备维修,应经过严格的技术鉴定,并报和学院和学校物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维修手续,严禁乱拆乱动。
修好后应将维修记录装入档案。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高[xx]9号文件精神,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是指高精度、高价值及贵重、稀缺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
单价(单台套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及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三条贵重仪器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所在部门具体负责管理,由国资处负责对管理使用、维护保养、使用率、投资效益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四条贵重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如何,均属学校固定资产。
通用的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要向全校开放使用。
第五条凡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申请单位填写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单台(套)价格大于10万的设备需要另外提供大型设备购置选型论证报告)。
第六条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保管、发放、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由国有资产处和院系共同负责,必要时由相关专业的教师或技术人员配合执行。
第七条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专人管理,负责指导操作,检查校验、维护保养等工作。
其他人员必须先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仪器。
每台贵重仪器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使用注意事项,并摆放在醒目位置,若擅自或违犯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造成损坏或精度、性能下降,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发生。
若发生故障,专职技术人员不能排除,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组织维修,填写使用记录及维修记录,详细记载使用及维修情况。
第九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立足教学,服务科研”为原则,,并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协作,开展对外技术服务,按学院规定办理手续,收取费用。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型仪器设备是指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并且单件或成套账面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其中,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属教育部所管的大型仪器设备。
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大型仪器设备的建设规划、购置论证、评价管理及运行管理机制进行决策、咨询和评议。
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研究开发院、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学科专家组成。
第四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是大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论证管理第五条单价或成套价格在4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必须组织论证,对申购大型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共享性、使用效益分析及后续开发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价。
申购单位应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申购设备的先进性、必要性、适用性和发挥的作用;(二)选型理由(包括提供不少于三家国内外厂商同类设备的性能价格比较);(三)本校、本地区、国内同类仪器的分布及使用情况;(四)申购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五)安装使用的环境及条件落实,包括房屋场地、防磁防震、电力、网络、水、燃气等保证设备正常启用的条件;(六)对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必须的设备和设施要一并论证;(七)说明新设备运行后产生的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电磁辐射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确保达到环保要求;(八)人员配备情况、设备使用效益及开放共享计划和承诺;(九)年运行费、维修费预计及经费来源规划。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条例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条例仪器设备是川酒研究院实验室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为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1.各实验室应明确一名专、兼职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办理好交接手续。
2.实验室应制订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予以遵守,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实验室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送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需拆改,应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5.为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验室可对外承担实验、测试、加工等任务,所得经济利益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能自行使用、移动、调换或借出仪器设备。
7.使用仪器做好使用登记,使用完毕后切断电源做好仪器仪表的清洁工作,所有仪器设备需爱护、珍惜使用。
二、仪器设备添置、验收和建档1.添置:实验室根据科研和检测业务需要添置新仪器设备,实验人员统计后报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根据仪器设备添置规定负责召集研究院相关人员进行添置论证,按公司规定程序购买。
2.验收:仪器到货、安装和调试后,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验员做好验收工作。
3.建档:验收合格后,按川酒研究院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事宜,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将从仪器申请购买至验收后的所有资料进行备份保存(具体有购置申请书、购置合同、发票、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和供货厂商联系人及方式等)。
三、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和保管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1.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要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组织相关实验室人员,在仪器设备厂商技术支持下,进行仪器设备操作和自校的培训,每个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掌握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基本情况:(1)仪器设备的结构,重要组成部分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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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开展协作共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工作原则1.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由分管实验室和设备工作的校长领导,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效益的综合考核及管理。
2.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规划,坚持全校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壹般、合理配套、发展特色、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3.为保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必须配备相应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且且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二、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范围1.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
2.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
3.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壹)。
4.单价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教育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计划管理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点建设,制定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配备方案,做到合理布局。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前,必须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关联学科的专家进行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且提交论证方案。
2.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审批程序:申购单位提出申请,且认真填写《潍坊学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方案》(见附件二),于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汇总审查,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组织专家逐项评估,报主管校长和校长核准审批后,由设备管理科按《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组织订货采购。
属于进口仪器设备的要填写《进口仪器设备申请卡》,按报送要求和手续,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统壹办理订货采购事宜。
3.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计划壹经批准,壹般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时,必须提出书面方案,且经主管校长和校长批准。
4.订货合同签订后,申购单位应根据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要求,做好安装地点、环境设施、操作、维护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等项准备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及时安装、调试、验收。
5.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于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面向外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协作咨询、分析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
6.建立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使用管理统计考核制度,设备管理科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有关数据盘和统计报表。
四、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技术管理1.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对购进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验收,验收工作按照《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执行。
验收结束时应写出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验收方案,由设备管理科存档。
2.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责任感强,对所管的仪器设备熟悉其结构、性能,精通操作且能够承担大部分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及开发应用等工作。
管理人员要求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调动时,要做好对接替人员的培训和交接工作。
要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贡献大小的岗位考核,其考核成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考核的依据。
3.建立完整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的原本存学校档案室,副本由设备管理科和使用单位存放。
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潍坊学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方案》,订货卡片及订货合同,随机全部原始资料(出厂检验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等);安装、调试及验收记录;作业指导书,保养维修、故障排除、事故处理等记录资料,报价查询资料及和厂商往来函件;仪器设备使用及运行记录;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如零部件改进图纸,定期校验的技术证明,修复的技术鉴定,报废、报损及拆改审批文件等。
4.要定期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确保正常运转。
5.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壹般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使用,因开发新功能,研制新产品或特殊需要而必须改造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精密、贵重程度和管理权限,经论证后提出方案,由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核审,报主管校长和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6.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维修应立足自力更生,建立自己的维修队伍,不断提高维修能力,无能力维修的仪器设备,要报设备维修科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请专家维修。
7.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设备主管部门方案,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且按照《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五、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经济管理1.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使用,实行“专管共用”,建立和实行“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操作上岗证”制度,最大可能提高利用率和投资效益。
2.为有效使用和维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对社会服务实行有偿使用办法,收取的费用包括折旧费、消耗费、管理费、劳务费等。
其收取费用纳入学校实验室发展基金,作为仪器设备经费,以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费、消耗费等得到补偿。
3.对闲置不用或长期使用率很低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无论何种经费购置,学校设备主管部门有权提出调拨处理意见,报校长批准,及时调拨到其他单位使用。
4.为保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学校每年设置专项维护运行经费,对使用率高及发挥效益好的仪器设备,优先安排经费,保障仪器设备和配件的供应。
5.因技术落后、损坏、维护运行费用过高而没有修复和使用价值的贵重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废处理,收回残值纳入学校设备经费。
对报废、报损要严格控制,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关联专家认真进行技术鉴定和经济评价,报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审核,由校长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报废消账。
6.对长期使用自然磨损,或由于事故原因造成技术性能、精度指标下降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可申请降级管理使用,作为壹般设备对待。
六、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的考核和奖惩1.考核的内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实行综合效益指标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仪器使用的有效机时数(测试样品、培训人员);科研成果效益;承担科研任务;人才培养效益;现有功能利用率;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完好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可行性方案是否属实等。
2.考核的办法: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使用管理考核工作,由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组织进行。
年终由各院系按照统壹考核标准如实填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见附件三),报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各院系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抽查评审,将评审结果整理上报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3.奖惩制度:于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申请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放、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由各院系推荐,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审,报校长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使用效益不高,或无特殊原因长期不发挥效益,且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批评,限令拿出切实可行办法,强化管理措施,必要时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于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及技术负责人和管理负责人的责任,且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经济和行政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壹、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二、潍坊学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方案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附件壹: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1.电子显微镜2.电子探针3.离子探针4.质谱仪5.各种联用分析仪6.X光荧光光谱仪7.X射线衍射仪8.红外分光光度计9.紫外分光光度计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1.光电直读光谱仪12.激光拉曼分光光度计13.荧光分光光度计14.核磁共振波谱仪15.气相色谱仪16.顺磁共振波谱仪17.液相色谱仪18.氨基酸分析仪19.电子能谱仪20.热天平21.差热分析仪22.超速离心机(每分钟4万转之上)23.图像分析仪附件二:潍坊学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方案申请部门(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2.定额机时按每年40周,每周30机时计算共1200机时;3.科研成果奖要有证明。
1、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20.9.269.26.202021:4421:44:14Sep-2021:442、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3、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21:449.26.202021:449.26.202021:4421:44:149.26.202021:449.26.20204、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9.26.20209.26.202021:4421:4421:44:1421:44:145、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September 20Saturday, September 26, 20209/26/20206、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9时44分9时44分26-Sep-209.26.20207、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20.9.2620.9.2620.9.26。
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8、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21:4421:44:149.26.2020Saturday, September 26, 20201、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20.9.269.26.202021:4421:44:14Sep-2021:442、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3、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21:449.26.202021:449.26.202021:4421:44:149.26.202021:449.26.20204、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9.26.20209.26.202021:4421:4421:44:1421:44:145、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September 20Saturday, September 26, 20209/26/20206、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9时44分9时44分26-Sep-209.26.20207、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20.9.2620.9.2620.9.26。
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8、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