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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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

三级医院是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

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承担着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

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

的任务,承担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省市级以上科研任务。加

强呼吸学科建设已成为三级医院最重要的问题。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卫生部(卫生计生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

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临床技术标准(2011年版)》、《国家临床重点

专科呼吸内科评分标准》制定,同时参照国际现代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 科)的建制和体系。PCCM 科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涵盖科室业务建制、人员建

制、设施建制、管理建制及文化建设等方面,通过广泛征求的意见后,形成本建

设和评定标准(试行版)。并根据我国国情,在三级医院PCCM科设立培育、合格、优秀和示范单位四级标准。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业务建制至少包括专科门诊、专科病房、内

科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MICU)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肺功能室、睡眠呼吸疾病诊疗室、呼吸内镜室等业务建制组成,并具有相应的管理架构。具

体要求如下:

(一)医疗能力

1、硬件设施

(1)病房:设立专门的PCCM科,设立隶属PCCM 科的内科危重症监护治

疗病房(MICU)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

(2)门诊:设立普通呼吸专科门诊、呼吸专病/专项门诊(如哮喘、慢阻肺、戒

烟等)和专家门诊,附设有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并配置专科护士。

(3)ICU病房:有隶属于PCCM科的MICU或RICU,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技术和人力资源(包括医师、呼吸治疗师、专科护士等)条件。

(4)呼吸内镜室:PCCM 科拥有独立的呼吸内镜室,有经过呼吸内镜诊疗

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应用各级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呼吸专科医师

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5)肺功能室:设立有肺功能室,有单独的检查室及相应的检测设备,有专

职的肺功能医师及肺功能技师。

(6)睡眠呼吸疾病诊疗室:由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睡眠呼吸障碍(SBD)相关诊疗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开展睡眠呼吸监测与SBD 治疗。

2、诊治疾病和相关诊疗技术

PCCM科具备独立、规范处理常见疾病、疑难疾病、危重症的条件和能力,

特别是疑难危重症病例,能开展与上述疾病相适应的诊疗技术。普通三级医院可向高

级别医院转诊特别疑难危重的病例。

3、专业学组

专业学组由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负责人。包括慢阻肺、哮喘、

感染/结核、呼吸治疗与呼吸危重症、肺癌、间质性肺疾病与职业性肺病、肺栓

塞与肺血管病、睡眠呼吸疾病、介入呼吸病学、烟草病学与呼吸疾病预防、肺康

复等。可参照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学组的设置。

4、多学科综合诊疗(MDT)和呼吸专科医联体建设

三级综合医院PCCM科应在医院内建立完善的多学科综合诊疗模式(MDT),在院内起到组织领导多学科协作,在本地区承担引领、指导其他医院呼吸科开展

规范化临床诊疗工作。

三级综合医院PCCM科要积极组织及参加区域性和全国性的呼吸专科医联

体,医院内设立远程医疗系统,有专用网络平台,在本区域内起到引领作用,指

导其他医院工作,并作为全国性大型医联体的领导/协同单位,发挥更大影响力。

(二)教学

需具备完成教学任务的硬件、软件和人力资源条件;具备模拟教学设备和条

件;需承担本地区学科发展的教学指导工作,包括医学生临床实习、其他医院的

专科医师单修或进修,PCCM专业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PCCM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科室设有专门的教学负责人,有明确教学计划及安排,并按

计划进行教学及学术活动。

(三)科研

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包括各种临床研究及基础研究。积极申请省、部级及国

家级科研项目;开展临床药理与新药及新医疗器材相关研究;在本地区学术会议

中起主要负责任务(包括组织、学术演讲等);与国外机构开展科研合作。

(四)人才培养

1、国内外进修:逐步要求所有新进专科医师加入PCCM专培,并获得合格证书。定期与国内其他优秀基地进行交流学习。力争所有人员均有出国/出境,

在优秀医学院校/医院进行学习进修的经历。与国外医疗机构/医学院建立长期

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的机制。

2、社会影响力与辐射能力

应有学科带头人,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科室的医疗照护/

服务具有一定辐射区域。

(五)科室管理

三级综合医院PCCM科由科室主任负责学科医、教、研的全面发展;积极推动主

治医师/主诊医师/医疗组长负责制;科室每年制定详细的发展规划,并且具有实施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医疗技术操作

规范、诊疗指南及常规等规范性文件并用于诊疗工作中;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与评价,对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有检查、干预和改进措施;慢阻肺高危人群(如40岁以上、长期吸烟史、慢性呼吸道症状或家族史等)及已诊断为慢阻肺的患者应全部

接受肺功能检查。治疗方案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

等权威机构制定的指南/专家共识,并配备指南/共识所推荐的药物等;建立患者信息、教育与管理系统,定期对患者或社区进行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建立

专科标准化名词和格式化病历。

(六)三级医院PCCM科等级标准

1、示范单位:硬件设施齐全,具备领先的医疗能力、科研能力和高质量的教

学、管理水平。为国家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或区

域医学中心,按照国际标准PCCM科建制,体系完整,同时为住培、专培基地,

在国家层面对PCCM科规范化建设起示范、引领作用。

2、优秀单位:为区域/省级医学中心,按照国际标准PCCM科建制,体系完整,具备住培、专培基地条件。

3、合格单位:PCCM规范化建设标准建制,体系基本完整,具备开展PCCM 诊疗技术的设备与人员基本条件。

4、培育单位: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可以开展呼吸系统疾病的常规治疗,PCCM科建制和体系需进一步规范建设,有按照PCCM科规范化建设标准建设的意愿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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