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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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混凝土、、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并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档案副本备查;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第五条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第六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生产操作作业人员2008年6月底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到2009年全部达到持证上岗率100%;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第十条实现劳务发包交易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劳务发包人需要向社会发布劳务发包信息的,可在劳务作业开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真实有效的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附表1;劳务发包人确定劳务分包企业后,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附表2;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努力促进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化;鼓励劳务发包人积极推行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计价的清单计价分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劳务发包人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劳务企业的实际,采取单项分包或其它带有相对综合性质的分包方式;支持和鼓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业务发展创造必要的公平竞争环境;第十二条劳务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企业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西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两份附表3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市2003168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备案后,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后,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核查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动、是否签订了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支付条款及可能导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承接业务合同的总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15-20倍的建筑劳务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实行重点,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凭证进行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签发开工令前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示劳务分包合同报备收件凭证,劳务分包企业未能出示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监理企业的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支持配合;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分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第十九条建筑行业协会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劳务分包政策培训和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经理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第二十条劳务发包人或劳务分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三劳务发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的;四劳务发包人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五未办理有效的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的;六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七劳务分包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八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的;九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岗位技能证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十聘用、招用、雇用劳务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的;十一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未遵守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的;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保障分包人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使用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

第三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是指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按照订立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派遣的劳动者。

第四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从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和管理手续,承诺在合法范围内从事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不得从事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范本应当参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签订和变更、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第六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

第七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关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一)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名字、性别、年龄、号码等身份信息;(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工作内容;(三)双方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四)劳务分包合同的期限及终止条件。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应当依据双方商议一致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按照期限履行,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确实发生无法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商议解决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如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原因或者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重视自身施工水平的不绝提升,掌控本钱,赢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劳务分包将是今后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写呢?为伙伴们带来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篇一第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特订立本规定。

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4条全部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特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5条承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除掉事故隐患。

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7条承包单位用工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8条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

第9条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以下称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各项目部。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协助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并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且取得劳务员上岗证的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人)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收集并向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审核项目部提出的各阶段、各专业的劳务分包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四、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

五、审核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起草的《劳务分包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六、组织项目部加强对劳务分包方及劳务队伍作业的各项管理。

七、及时向上一管理层级(必要时可向公司)反馈劳务分包方存在的问题。

八、审核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价款结算及支付劳务价款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第七条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责一、牵头编制项目部《劳务分包计划》。

二、审核劳务员收集整理的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四、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招标等相关事务。

五、审核劳务分包合同。

六、牵头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培训及组织、管理交底第八条施工员职责一、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给专业工程分包方下达《施工任务单》,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劳务管理员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起草《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和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和工作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制度的示范,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劳务分包队伍的组织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的组成:由一名队长、若干名技术工人和若干名普通工人组成。

2.劳务分包队伍的培训:队伍成员应经过相关职业培训并获得证书,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

二、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劳务分包队伍的队长对队伍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每名队员对自己的安全也应承担责任。

2.安全培训:队伍成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如高处作业安全、电气安全、劳动防护等。

3.安全设施:根据工作需要,为劳务分包队伍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安全绳等。

4.安全检查和事故报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报告,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三、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1.工作标准:根据项目要求和规范,确定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标准,确保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培训:对队伍成员进行质量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工作技能和质量控制知识。

3.质量检查和验收: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工作符合质量标准,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4.质量记录和报告:对工作质量进行记录和报告,汇总分析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管理1.监督责任:项目经理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工作质量、安全和进度负有责任。

2.监督措施:通过现场巡查、安全检查、质量检查等手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监督记录和报告: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汇总总结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1: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施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务分包是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依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劳务作业总分包关系;实现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第三条劳务分包应使用公司集采平台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逐步减少直接发包劳务作业..同一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应分工种或分阶段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将劳务作业整体分包..第四条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分公司对管辖项目部劳务分包直接实施业务管理;同时分公司对区域范围内劳务分包统一实施归口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劳务分包分别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劳务员;工程公司、分公司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其工作职责由工程公司、分公司制定..第二章劳务分包企业选择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分公司依据施工图、内部控制单价等组织编制目标成本;提出资源配置计划;会同项目部进行用工策划;制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并利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第六条公司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将与工程公司、分公司多次合作、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分包企业统一入库;入库分包企业具备投标资格..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对拟引进分包企业的考察、评价;经初审合格报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入库..明确劳务公司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以及独立性要求..劳务公司必须有独立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并保持人员独立即专业劳务公司的中高级管理者的委托书、任命书、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五险证明、工资表都必须是独立的..第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实施评标;坚持“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择优确定分包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中标结果..第八条总包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分公司统一签订辖区内的分包合同;并按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备案..第九条劳务作业不得直接发包给新进分包企业;与中标新进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有效的保证措施;约束分包合同履行..第十条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推荐使用建设部、工商总局示范文本;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约定分包企业劳务费用结算账户..第十一条分包合同签订并落实履约保证措施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总包合同对项目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进场第十二条项目部在接受分包合同交底后;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分包队伍进场..分包队伍应当配备与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企业主要人员配置如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进场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场条件实施审查;收集审查资料;建立分包队伍档案..进场条件审查应当包括:分包队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与管理人员任命书及社会保险证明;工人进场计划和花名册、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项目部应当审查注册地在海安的分包企业录用海安籍职工缴纳人身保险情况;原先已纳入海安社会保险中心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未纳入的职工应当确保有相应的保险全部覆盖..第十三条项目部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核验分包队伍实际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组织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发放工作牌..发现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或体检不符上岗要求的;责令分包队伍清退不合格人员..第十四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入场培训;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实施交底;建立学习与交底档案;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第十五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先进行标板间或标板层的施工;经总包方、业主或监理综合评定达标后;方可展开后续大面积施工;否则;须无条件撤换队伍或作退场处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第十六条项目部应积极履行分包合同权利义务;保持与分包队伍有效的沟通联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十七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调整分包范围、单价、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变更;或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项目部应按合同签订流程实施评审;办理变更、解除手续..分公司工程公司应明确分包队伍签证、索赔的内部审批流程..第十八条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分包队伍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总包现场管理主体责任..第十九条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严重不称职;项目部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工程公司和分包企业;并要求分包队伍限期调整;由分包企业重新任命..第二十条项目部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料具等进出场登记;鼓励使用电子监控、门禁、考勤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第二十一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并在指定位置公示;项目部劳务员实时更新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档案;按月核查整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记录..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使用的料具实施分类管理;采取费用包干或总消耗量控制;制定节超措施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分包队伍领退料台账;分阶段控制使用量..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公司、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分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分公司统一汇总履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分包企业;保持与分包企业联动;共同监管分包队伍..第二十四条出现重大劳务纠纷;项目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劳务人员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展开调查;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与分包企业沟通协调;协同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第二十五条跨项目部或分公司区域施工的分包企业;出现严重信用不良行为;公司项目运营中心联合分公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司内部联动..第五章劳务分包队伍退场第二十六条分包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施工;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项目部依据履约情况核定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制定分包队伍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相关设施、证件资料移交时间和方式;以及人员、机具退场安排..分包队伍填报离场清单;经项目部验收、审批;办理放行手续..第六章劳务分包完成工程量结算与费用的支付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因工程进度需要;将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专业分包队伍完成;必须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与专业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划分工作界面等..第二十九条分包工程每月或全部完成工程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办理月度报表或结算申请报表;申请报表必须按照分公司工程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奖罚等进行填报;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保管员、分管预算员签署确认的结算审批流转申请表;作为劳务分包费用申报进度款或结算的依据..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以外的经济签证必须按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统一表格填报;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部签证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因项目签署工程量不实及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签证单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发现按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扣罚项目签证责任人..第三十条项目部对工作量、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现场配合等情况审核会签后;将分包结算报分公司工程公司审定..进度节点结算仅作为劳务费用中间支付的依据;完工结算应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第三十一条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和审定的结算书提出付款申请;执行分公司工程公司规定审批流程后;由分公司统一将劳务费用支付到分包合同约定账户..第三十二条分包企业应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提出付款申请的同时提交经项目部劳务员核查确认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分公司工程公司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过程监控;以防发生劳资纠纷..随着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机制的逐步推行;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将得到充分的保证..一卡通实现劳务工人全职业周期管理;包括为劳务工人建立职业档案、职业履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个人职业档案;促进劳务工人职业化;有利于培养社会工匠精神..第三十三条分包企业一定是专业劳务公司;要有独立的记账系统;独立完整的劳务公司财务报表;要求记账凭证真实性与劳务结算单的每年度每项目分包单价及结算金额基本相符..第七章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评价第三十四条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实施月度和完工考评;工程公司、分公司结合项目部考评以及公司内、外部督查情况对分包企业实施年度考评..第三十五条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分公司年终统一将对分包企业的年度考评结果报公司市场部;考评不合格的清出公司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第三十六条为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与本公司处于长期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与分公司签订专业的合作协议..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劳务分包企业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细则;并将相关制度报公司市场部、项目运营中心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总承包项目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承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参照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使用自有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第四十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分包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分包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利互信的原则,保证劳务者的权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种类和要求第四条劳务分包按照工种、分包活动等不同种类进行分类。

第五条劳务分包应满足以下要求:1. 分包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内容、分包标准、分包价格等;2. 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要素,保证劳务者的个人权益;3. 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分包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4. 劳务分包应当保证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避免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现象;5. 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保证劳务者的合法权益;6. 劳务分包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劳务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分包工程应当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书,制定劳务分包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劳务人员和设备。

第八条分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对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分包人开展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监督和评价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对劳务分包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公示劳务分包单位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评价情况。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自身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人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五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的各类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设备安装、管道铺设、劳务派遣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新入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从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记录在案,并由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4. 安全防护设施(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劳务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公司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资质合规:劳务分包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良好: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表现。

3、信誉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准入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符合条件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投标。

2、对报名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资质、业绩、人员配备等方面。

3、组织实地考察,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情况。

4、综合评估,确定入围的劳务分包队伍。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1、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2、劳务分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3、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合同签订流程1、公司相关部门与选定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合同谈判,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2、合同草案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进场管理(一)人员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2、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

3、公司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设备和材料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自带的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提供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

2、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供应,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保管和使用。

五、施工过程管理(一)质量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公司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整改。

(二)进度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篇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及项目部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第二条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劳务队伍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条项目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监督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监督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执行情况。

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第五条项目部工作职责(1)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对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第六条部门职责分工(一)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本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自己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包、项下的劳务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承包给劳务承包单位的行为。

第三条劳务分包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劳务分包工作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劳务分派、工作监督和工资支付等方面。

第五条劳务分包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根据项目需要制定合理的分包数量和范围,并将此信息告知投标人。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合格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分包资质予以备案。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格证明文件,并承诺在承包工程项目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范。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由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具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工程量及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应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应依法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劳务承包单位。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劳务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监督工作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作进度、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劳务派遣登记表和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文件,确保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项目应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无事故发生。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责任与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对分包单位依法支付劳务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劳务队伍管理 (2)2.1 进场准备 (4)2.1.1 资质审查 (5)2.1.2 合同签订 (6)2.1.3 施工人员培训 (7)2.2 施工过程监管 (7)2.2.1 作业规范 (8)2.2.2 质量控制 (9)2.2.3 安全生产 (11)2.3 现场文明施工 (12)2.3.1 环境保护 (13)2.3.2 卫生保洁 (15)2.3.3 工地布置 (16)三、专业分包管理 (17)3.1 分包项目确定 (18)3.2 分包队伍选择 (19)3.3 施工进度协调 (21)3.4 质量安全管理 (21)四、现场管理制度建设 (23)4.1 管理组织架构 (24)4.2 管理制度制定 (24)4.3 管理措施落实 (25)4.4 管理效果评估 (26)五、附则 (27)5.1 解释权归属 (28)5.2 修订说明 (28)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确保专业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与质量,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与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实现项目目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以及专业分包工作,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依法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合法合规。

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和专业分包工作,确保制度执行。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单位应遵守本制度,服从项目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管理制度内容:将详细阐述劳务队伍准入、人员管理、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二、劳务队伍管理在项目启动初期,需对潜在劳务队伍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及充足的机械设备。

通过对劳务队伍的综合评估,选择出最适合本项目的劳务队伍。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企业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分包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条劳务分包管理应符合“合法合规、安全生产、人文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坚持“主体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预防、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和分包人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坚持“分类分层、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体系第五条公司设立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负责,承担制度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

第六条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协调制度编制、发展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计划,对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监管;选拔并培训专门的劳务分包管理队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分析,组织评审,定期对劳务分包进行情况通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七条设立劳务分包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第八条劳动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的任务、组织结构和承担起的职责,协调分包管理工作与工程、职业培训等工作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劳务分包管理员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条劳务分包管理的工作程序包括劳务分包单位的申请、审批、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管理程序应当包括:工程承包商向公司提出劳务分包申请的环节;公司接到劳务分包申请后,对劳务分包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等环节;劳务分包单位与外来的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劳务合作协议、资金回笼机制和信息报送等;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审核;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评审等环节。

第十二条工程承包商应当认真遵守公司对劳务分包申请、审批、管理、监督等环节的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并配合公司开展相关公示和调研工作。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劳务分包队伍进驻工地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报公司现场项。

2、劳务分包队伍班组以及管理人员,应基本稳定,中途更换时应及时报公司现场项目部。

3、对于公司提供材料按申报部位合理使用,施工班组不得把合同外材料任意浪费和私用,若发现按材料价格十倍处罚。

4、对于公司提供的租赁材料(钢管、扣件等)由劳务单位负责人参与交接,其损耗不得超过相关规定,超出部分有劳务公司负责。

5、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机械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

6、特殊工序,重点部位,以及冬雨季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严
禁盲目蛮干。

7.质量控制点(轴线、标高)应保护到位。

8.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公司项目部。

9、对于施工中的测量放线以及质量问题应严谨,认真听从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意见,严谨盲目蛮干。

10、积极参加项目部及监理例会,听从领导。

11、对于施工过程中公司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甲方提出问题,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12、认真执行公司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3.积极配合、认真执行项目部的进度计划。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务分包工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施工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劳务分包施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明确劳务分包范围和责任,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劳务分包工人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归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五条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负有监督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八条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当培训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体系,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考核和评估,对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或予以处罚。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劳务分包的范围和要求,公开招标,严格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明确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分包范围、工期、施工标准、质量标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报告劳务分包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监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工作档案,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证明、分包工作记录等。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内容第十六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分包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务分包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 -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 -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提升对协作队伍的管控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依法分包、禁止转包,从严审查、择优录用,强化管理、协作共赢。

第三条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实行个人实名推荐、股份公司准入、公司选择签约并主持结算,项目经理部使用及现场管理、股份公司各级过程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必须自管自控拌和站、试验室、民爆物品、工程测量和技术资料工作,严禁分包给协作队伍。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党支部书记、分管生产和成本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由工程、安质环保、合同成本、物设、财会及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劳务分包管理的主责部门为合同成本部,牵头负责劳务分包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一)合同成本部1.牵头制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2.协助公司对协作队伍的资质和相关证照进行初审,协助办理《劳务分包准入证》年审工作;3.参与公司组织选择本项目所使用的协作队伍和劳务分包合同洽谈工作,协作公司做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竞标和劳务协作队伍的选定工作;4. 建立本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帐;5.建立本项目协作队伍管理档案,对协作队伍实行动态管理;6.代表公司收取和返还协作队伍的履约保证金;7.代表公司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协助公司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检查,监督劳务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8.参与审查申办《劳务分包准入证》及年审的相关工作;9.参与劳务分包管理监督检查和劳务协作队伍履约评价工作,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二)工程管理部1.对协作队伍开展技术交底、技术培训工作;2.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承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

(三)安质环保部1.负责对劳务分包作业的安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参与、组织调查处理劳务分包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由劳务分包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并支付相应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劳务分包的范围包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土建、安装、装修、绿化等施工任务;(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施工机具租赁等辅助施工任务;(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质量检测等增值服务。

第六条劳务分包的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行为;(三)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四)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七条劳务分包的程序如下:(一)需求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劳务分包需求申请;(二)资质审查: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劳务分包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其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录;(三)招标投标: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劳务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范围、分包条件、投标要求等内容;(四)投标评审: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五)合同签订: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范围、分包价格、支付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内容;(六)进场施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七)施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劳务分包单位参加。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3篇)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3篇)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1. 引言分包劳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与分包商之间的劳务合作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各方的权责,规范合作行为,促进分包劳务的顺利进行。

2. 定义2.1 分包劳务:指公司委托分包商进行的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供应商、劳务派遣、劳务承包等形式。

2.2 分包商:指受公司委托从事分包劳务的企业或个人。

3. 分包劳务管理的原则3.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包劳务合法合规。

3.2 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各分包商,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分包劳务合作。

3.3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3.4 互惠互利原则:合作双方根据各自需求和利益,共同制定具体合作方案,实现互惠互利。

4. 分包劳务管理的程序4.1 分包需求确认:公司确定需要使用分包劳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数量,并制定分包劳务管理计划。

4.2 分包商筛选: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询价、评审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劳务合同。

4.3 人员管理:公司与分包商进行沟通,了解分包商所使用劳务人员的情况和资质,并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4.4 分包劳务监督:公司对分包商所提供的劳务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4.5 结算与考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工作情况,对分包商进行结算,并进行综合考评。

5. 分包劳务合同的内容5.1 合同签订:公司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费用标准等要求。

5.2 人员管理:要求分包商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5.3 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要求分包商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4 工作质量:约定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分包商提供的劳务满足公司要求。

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用工秩序,依法合规开展工作,制定本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范围,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或任务需要,向社会公开招募劳务分包队伍,充分征集各类劳务资源。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明确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信息,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劳务分包队伍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依法缴纳劳务分包队伍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的岗前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及时发放劳务分包队伍的工资,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劳动用工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劳务分包队伍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问题。

第二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限制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时间,保证其休息休假权益。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避免长时间的连续工作,确保劳务分包队伍的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务分包队伍提供正常的带薪年假和其他法定假期。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及时安排劳务分包队伍的调休等休假事宜,确保其休息权益。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应按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标准。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少发劳务分包队伍的工资。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劳务分包队伍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第四章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第十九条用工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安全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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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1、钢筋提料程序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2、商砼计划程序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6、取样送检程序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商砼试块由劳务安排专人按规范规定和项目部要求留置,并设标养箱或标养室,项目部安排专人做好试块标识,资料员做好试块台账,以供送检使用,劳务队须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7、工序报验程序每一工序完成后,施工队自行检查,合格后由专人通知项目部专项负责人质检;项目部验收合格后,由资料员将相关资料报至监理单位,同时填写项目规定的验收申请报告报监理单位签字;监理单位通知甲方进行三方工序验收;8、工程变更程序由对于施工图纸存在的问题,劳务队技术员需第一时间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沟通设计变更事项,并及时形成书面文件,各方签字盖章齐全后工程部第一时间将变更文件下发劳务施工队以便施工,对于来不及形成书面文件但确影响工程进展或质量的设计问题,由工程部及时与甲方监理或设计沟通先口头确定变更内容并告知劳务,以便工作正常开展,事后及时补齐相关文件下发。

各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后的文件由项目部及时发给预算部,需存档的文件发资料室存档;9、劳务自购机材进场程序劳务队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均须经项目部认可验收方可使用,根据劳务合同及业主规定,本工程所用模板必须为新板,旧模板禁止进入场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自负;劳务队自购或租赁的机械设备(包括钢筋机械等)均须附带相关证明文件,以便资料员报验监理;10、接电程序现场任何人不准私自从箱变及一级配电箱处接电,现场箱变及一级配电箱均落锁控制,钥匙由项目部统一保管,劳务队须接电前报项目部安全主管,由安全主管监督必须是专业电工方可操作接电事项;现场停电后供电前,业主箱变须重新供电,须提通知报项目部准备。

二、十项项目管理规定1、实名制管理规定劳务工人进场需戴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严禁进场施工,进场后由劳务队组织将务工工人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报项目部备案,然后项目部派人给每人现场拍照并存档;根据合同规定,劳务公司需安装电脑、摄像头、刷卡考勤机专用于工人考勤,专人负责出勤打卡记录;项目部专人负责每月底从刷卡考勤机中读出务工人员出勤情况;2、统一着装和安全帽颜色规定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劳务队为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人制作工作服,并统一佩戴胸卡(无胸卡者禁止出入大门),工人宿舍须统一营具、床单、脸盆等;安全帽:工人为黄色、劳务管理人员为红色、特殊工种为蓝色;3、项目部材料出入库规定工地购入所有材料需按入库流程全部入库,出库材料需分包队伍指定专人支领,并需专人签字后方可出库使用,特殊材料如商砼出库由分包队伍专人在商砼收料单签字即可;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规定特殊工种(电气焊、起重、电工、架子工、机修工等)进场后需提供特殊工种职业资格上岗证,报安全部检查并备案后方准进场;5、会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会议管理制度执行。

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严禁私聊,项目部会议本着解决问题并完善措施的目的进行,参加会议人员均为各级管理人员,要求有好的态度、好的纪律、好的素质;6、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业主下发的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手册布置场区、生活区、食堂、厕所、加工区及施工现场等,未按照手册要求实施的文明施工导致的返工等损失由劳务公司自行承担;并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违反该制度的项目部会严格按照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处罚对象为当事人及责任人;7、消防治安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及治安管理制度执行,违反该制度的项目部会按照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处罚对象为当事人及责任人;8、出入大门管理规定出入口钥匙由项目部专人统一保管,入场管理:人员凭胸卡进入现场,车辆凭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物资进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后入场;出场管理:超过时间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出场,所有物资出场必须取得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的出门证后方可运出场外(专用出门证)。

出入场区须遵守既定的规定时间,超过时间规定的须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执行;9、专人负责制规定劳务队必须根据自行承包的工程范围确定各相关责任人,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均由责任人负责监督执行,具体如下安全责任人、文明施工责任人、质量责任人、材料责任人、进度责任人等等并将名单报项目部;10、项目名称统一化规定本公司全称为: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部名称为: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xxx项目旭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A02地块Ⅰ标段项目部(项目章名称);对项目部联系函或不入档文件等统一采用:xxxxxx项目项目部。

三、十个说明1、错开女织寨集市场外通道位于现场东侧,每月逢四逢九(农历)为女织寨集市,安排供应钢筋或商砼尽量错开集市上午半天(至中午1点),并考虑混凝土浇筑开始至完成过程错开集市,以避免由于混凝土供应不连续造成重要部位形成施工缝影响工程质量。

B08#楼砼浇筑地点位于东南侧,进场道路通过办公区北侧道路并经过保定建业场区道路进入;2、界限划分1)现场由两个劳务队分别施工,施工主体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界限划分,现场划分如下:xxx楼按照项目部划定的界限标各自负责各自的区域;2)与相邻施工单位的界限划分须按照业主划定的区域安排布置;3、塔吊交叉1)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显示B03#楼塔吊半径已经进入B02#楼主体结构内部,这两栋楼施工期间须协调配合,B03#楼塔吊的高度须考虑B02#楼的施工进度,目的是避开B02#楼的进展高度和外脚手架;而B08#楼塔吊须考虑B07#楼的类似情况;2)各塔吊基本都存在运行半径重叠现象,在安排塔吊的高度前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存在重叠的塔吊须相互错开高度(包括与相邻单位塔吊),以满足各自正常使用,由于场地紧凑,塔节数量须依据安装高度进场,现场不允许存放塔节;4、停电准备劳务队须准备发电机以备不时之需,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浇筑砼过程中由于停电而造成结构的质量或安全事故;5、及时清运余土或垃圾在施工过程中由劳务队造成的各项垃圾,须及时归集整理并清运出场,以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6、钢筋使用本工程采购、加工、安装钢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控制使用量,钢筋损耗按照1.5%计算,劳务队采购申请须严格按照配料单提料(需注明需求长度),超出的范围由劳务队承担,现场加工剩余料统一集中放置;7、商砼使用本工程各部位商砼使用前,劳务必须将各施工部位的混凝土方量(扣除钢筋)精确计算出来,项目部会按照经过审核的各施工部位需求方量计划,劳务在浇筑使用商砼的过程中,须控制实际使用量在计算的范围内,并避免浇筑过程中造成任何浪费;8、工程款支付申请劳务队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申请工程款,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格式(后附)填写相关内容并分级上报审核签字;9、统一材料需求计划单制度说明1)工地所需材料设备等全部执行提料单制度,分包队伍在需用材料前最少1个月以书面文字形式报送工程部,工程部初审后由技术专人填写材料需求计划单,经项目经理签字,采购员填写咨询价后传给公司预算人员并及时沟通,技术人员填写材料需求计划单需按照项目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后附),一式4份(要求圆珠笔填写,复写清晰以免出错),审核完成后项目部留一份存根,传财务一份记账,采购一份提料,库管一份出库,劳务另外自留备查;2)由于场地紧凑,劳务队申请钢筋及安装材料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存放量),并结合使用时间细化提料,目的为满足阶段性需求,切勿造成材料进场后无场地存放,形成浪费或施工不便的后果;3)安装材料细分专业便于审核安装材料须按专业分开计划,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材料需求计划单,需求时间要考虑加工时间,要求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工程部对照清单审核并重点注意甲供部分;4)本工程材料分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部分、认质认价部分、业主供应部分(甲供材料要求施工单位提前一月报甲方按制定格式),项目部要根据劳务上报的材料计划细分后经项目材料部市场咨询后填表(后附)报业主。

10、服从项目部管理劳务队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劳务队管理人员在项目部的领导下实施各项工作的开展,配合项目部各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产生有争议或不一致的部分必须报领导解决,本项目部坚决杜绝不服从管理行为;不失原则的前提下,劳务队发生任何人员顶撞、辱骂或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现象,无条件清除出场,并对责任人或劳务公司采取重罚措施。

四、六个管理规章制度项目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作业队必须做到“三清六好”,作业队道路每天要清扫,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3.禁止破坏“七牌二图”,安全标语、标牌等,违纪者给予200元罚款。

4.工人宿舍要保持美观,通风,卫生等措施,要有专人管理或打扫卫生,工人被褥要保持干净排放整齐。

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洗脸水和垃圾要及时清走。

5.宿舍统一定于晚10:00熄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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