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202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2.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助推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及《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做好2021年度重点任务的函》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县及支持方式2021年选定郧阳区、房县、洪湖市、夷陵区、枣阳市、南漳县、东宝区、钟祥市、云梦县、汉川市、黄州区、咸安区、崇阳县、咸丰县、随县15个县(市、区)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每个县600万元,合计9000万元。
其中探索有效运行机制和模式2处:房县为建设补偿制度县,东宝区为全量化利用县(2020年起延续全域全量化利用)。
另安排资金3738万元在38个县(市、区),兼顾扶贫与产业发展,整体推进全省秸秆综合利用。
按照《湖北省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依据各市场主体的实际收储或利用秸秆数量,按照秸秆收储运和离田利用不超过50元/吨、处理还田不超过20元/吨的补助标准,重点扶持收储运体系发展,合理支持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领域扩大规模及提质增效,适当兼顾秸秆处理还田,避免多环节重复补贴,并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建设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产业提升为方向,努力把秸秆综合利用培育成新型农业产业,打造一批全域全量化利用的典型样板和产业发展的典型模式,建立完善的收储运体系,构建高质高效的利用机制和发展格局。
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农业的发展和农田面积的扩大,农作物秸秆的产量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限制,大部分农作物秸秆被当做废弃物处理,给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计划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秸秆还田,将秸秆的有机物质还原到耕地中,提高土壤的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结构,促进土壤肥力的恢复和提高农作物产量;同时,通过综合利用秸秆,将其转化为有机肥料、生物质燃料等,实现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内容和技术路线1.秸秆还田技术路线(1)收集:建立秸秆收集点,组织农民将秸秆运送到指定地点。
(2)清理和处理:对秸秆进行清理、粉碎和研磨处理,去除杂质,将秸秆变成细小颗粒。
(3)还田:将处理过的秸秆在耕作后的土地上均匀撒布,覆盖在农田表面,最大限度地提高秸秆的覆盖率。
(4)培肥:在秸秆还田的基础上,进行有机肥的投入,提高土壤氮、磷、钾等养分的供给。
2.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1)生物质燃料制备:将秸秆经过破碎、干燥和压制等工艺制成生物质燃料,作为替代化石能源的燃料。
(2)有机肥料制备:对秸秆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制备有机肥料。
三、项目优势和可行性分析1.优势分析(1)资源丰富:农作物秸秆作为农村废弃物之一,数量庞大且易获取。
(2)环境友好:秸秆还田能够改善土壤质量,减少化肥的使用,对环境友好。
(3)经济效益:秸秆综合利用可以制备生物质燃料和有机肥料,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2.可行性分析(1)政策支持:国家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政策支持,提供相应的补贴和扶持政策。
(2)市场需求:生物质燃料和有机肥料的市场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阔。
(3)技术成熟: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实施起来相对简单。
四、项目实施计划1.阶段一:项目准备阶段(时间:1个月)(1)调查研究:对当地农作物秸秆资源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农作物的产量也在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农作物总产量已经从2000年的43137万吨增长到2020年的66408万吨。
然而,在生产过程中,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仍然较低。
农作物秸秆的堆放不仅浪费了资源,也对环境造成了威胁。
为了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我们制定了本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污染排放,提高土壤质量等环境效益,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经济效益。
3.项目内容(1)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为了推动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本项目将向农民免费提供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直接烧用等多种综合利用技术,并在农民田间组织示范,宣传使用经验和注意事项。
同时,我们还将在田间推广新型秸秆还田、秸秆发酵、秸秆造粒等新技术,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和使用。
(2)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本项目将组织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包括生物质发电、纤维板生产、饲料加工等多个方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实现废物转化为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推进秸秆精深加工项目在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本项目将进一步推进秸秆精深加工,开发秸秆纤维、秸秆素材、秸秆丝绸等产业,实现秸秆的高值化利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4.实施方案(1)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在农村选取一些示范性较强的区域,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基地覆盖面积以1000亩以上为宜,包括田间示范、技术培训、科技推广、研究开发等功能。
为了确保示范效果和示范人员的实用性,我们将在基地内设置秸秆还田示范、秸秆堆肥处理示范、秸秆生物质模块、秸秆造粒模块、秸秆废气净化模块等多个区块,进行全方位的示范和推广。
(2)支持农民建设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为了加快农作物秸秆等资源的有效利用,本项目将推动农民利用现有资源建设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饲料、秸秆分离器加工等项目。
2024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024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一、前言。
乡亲们!咱都知道,秸秆这玩意儿以前在地里就像个“小麻烦”,要么烧了污染环境,要么堆着占地儿。
不过呢,现在咱可有大计划啦,要让秸秆变成宝,2024年咱就这么干!二、目标。
1. 利用率提高。
2. 环境友好。
减少因为秸秆焚烧或者乱堆乱放造成的环境污染。
让咱农村的天更蓝,地更绿,空气更新鲜。
就像给咱农村换个新衣裳,干净又漂亮。
三、具体措施。
# (一)秸秆还田。
1. 技术推广。
把秸秆还田的技术好好给大家讲讲。
比如说,用大型机械把秸秆粉碎得细细的,然后翻耕到土里,就像给土地盖了一层厚厚的被子。
这样既能增加土壤的肥力,又能改善土壤结构。
咱得找几个懂行的技术人员,到各个村里去开小课堂,现场演示给大伙看。
2. 补贴鼓励。
对于那些积极采用秸秆还田技术的农户,政府要给点小奖励。
比如说,每亩地补贴[X]元。
这样大家就更有动力把秸秆还田了,就像小朋友考试考得好有小红花一样。
# (二)秸秆饲料化。
1. 加工合作。
和那些养殖大户或者饲料加工厂合作。
把秸秆加工成牲畜爱吃的饲料。
像牛啊、羊啊,都特别喜欢吃这种加工后的秸秆饲料。
我们可以把秸秆压缩成方方正正的小块,方便储存和运输。
2. 品种研发。
投入点小钱,让农业专家研究研究怎么把秸秆变成更营养、更好吃的饲料。
就像给牲畜做美食一样,让它们吃得开心,长得壮壮的。
# (三)秸秆能源化。
1. 生物质发电。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生物质发电厂。
把秸秆收集起来,像堆小山一样堆在发电厂里,然后让它们变成电。
这样一来,秸秆就从地里的“废物”变成了能让家里电灯亮堂堂的宝贝。
2. 沼气池建设。
在农村多建一些沼气池。
把秸秆扔进去发酵,产生的沼气可以用来做饭、烧水。
就像家里有个免费的小煤气罐一样方便。
而且发酵后的残渣还能当肥料,这可真是一举多得啊。
# (四)秸秆手工艺制作。
1. 培训艺人。
咱村里有不少心灵手巧的人,我们请一些专业的手工艺人来教他们,把秸秆编成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黑农厅联发〔2021〕144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1〕144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落实国家粮改饲政策,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粮改饲工作任务目标,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2021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2021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广应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饲喂技术,降低养殖成本,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通过实施粮改饲补助政策,采取以养带种方式在收贮环节给予补助,促进青贮饲料生产应用。
推广草食牲畜直接饲喂全株青贮饲料技术,提高草食牲畜科学饲养水平,促进规模养殖和节本增效,带动种植结构调整。
2021年,全省通过青贮饲料生产带动收贮饲料作物种植面积92.1万亩以上。
二、实施原则1.种养结合,需求拉动。
优先支持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以畜定需,以养定种,提升种养质量和效益。
2.统一政策,突出重点。
省级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全株玉米青贮饲料生产,支持以奶牛为重点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收贮青贮饲料,适当兼顾肉牛、羊、鹅养殖场青贮饲料需求,推动青贮饲料的生产利用。
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企业用)申请表
2021年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XX)实施主体(企业用)申请表
注:1、申请内容可选择以下内容之一或两种以上:1、新建设施;2新购置设备;3、加工补助。
2、提供佐证材料:(1)现有设备设施需附佐证材料(设备、设施相片等);(2)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等;
3、本表需双面打印;
4、农作物秸秆是指稻草、甘蔗叶(稍)、花生藤、红薯藤、玉米秆(收苞玉米,全株青贮玉米归牧草)等;
5、不明之处,可致电:
2021年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XX)实施主体(养殖户)申请表
注:1、申请内容可选择以下内容之一或两种以上:1、新建设施;2新购置设备;3、购置秸秆饲料补助。
2、提供佐证材料:(1)现有设备设施需附佐证材料(设备、购置凭证、设施相片等);(2)提供养殖户身份证明等复印件等;
3、本表需双面打印;
4、农作物秸秆是指稻草、甘蔗叶(稍)、花生藤、红薯藤、玉米秆(收苞玉米,全株青贮玉米归为牧草,不计入秸秆)等;
5、不明之处,可致电:。
关于加强“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2021年)
关于加强“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2021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违法行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全面禁止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等行为;农作物秸秆达到田间净、地头净、路边净、树下净、沟渠净、村内净“六净”标准;以秸秆机收还田为主要抓手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包总支,党总支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直接责任人,村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会计是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内容(一)全面抓好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营造“三秋”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群防火安全意识。
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做到每村张贴禁烧通告,每条路悬挂过路标语,每户发放一份宣传材料。
村庄主干道路两侧、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条幅,1000人以下的村,过路标语不少于5幅;1000人以上的村,过路标语不少于10幅。
镇督导组将对宣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宣传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
严格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每个村根据地块分布,每200亩设置1处防火棚,每个防火棚明确至少2名固定防火队员,防火棚内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和桌椅、床铺,绘制防火点分布图,注明值班带班人员、联系方式、所包地块等。
村级组织专人组成安全巡查队伍,24小时昼夜值班。
要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部位,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一早一晚和午饭期间出现监管空档,确保防火责任落到实处。
各党总支、村防火点分布图及对应值班表,请在21日上午十二点前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积极开展秸秆肥料、能源、工业原料、饲料、基料“五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转网络,进一步加大收储与综合利用力度。
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力争全部使用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环境。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为深入贯彻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省工作要求, 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 形成秸秆高水平利用格局, 促进全省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产业提质为方向, 以技术创新为动力, 以制度创设为保障, 以重点项目为抓手, 在满足农业生产基本需求基础上, 坚持整县推进, 精心安排秸秆还田离田利用优先时序, 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 调整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 加快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到2023年, 全省秸秆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 离田利用占比达到38%、较2020年提高10.8个百分点, 能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壮大, 能源化利用占比达到11.75%、较2020年提高6个百分点, 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重点举措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 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热解气、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 优化农村能源结构。
以“秸秆+粪污”收集式运营为主要推广模式, 2021年支持建设13处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 新增发酵池容6.11万立方米, 新增产沼气能力1613.04万立方米/年, 新增秸秆能源化年利用能力7.33万吨。
以集装箱式干发酵技术为重点, 到2023年共支持建设15座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生产生物天然气项目, 新增秸秆处理能力270万吨, 新增产气能力3亿立方米。
到2023年, 全省沼气、生物天然气年均产气规模达到3.1亿立方米。
在有条件的县、乡、村, 大力实施整村生物质能替代示范工程, 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取暖、打捆直燃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模式, 2021年支持建设12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 新增秸秆利用能力32.78万吨/年, 到2023年, 生物质成型燃料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
2024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2024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污染的严重加剧,农作物秸秆的燃烧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大气质量,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禁烧、减量、综合利用”的目标。
本方案旨在:1. 强化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 推动农民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农民收入;3. 制定和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解决技术和资金难题;4. 发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5. 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成效和环境影响的监测评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1. 组织领导和政策法规支持(1)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定政策和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法规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加大对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资金支持。
2. 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施建设(1)加大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参与技术创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
(2)推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转化为生物质燃料、有机肥料、生物基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3)加强秸秆收集、储存和运输设施建设,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益。
3. 提高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1)开展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的科学性和效益。
(2)推广农民合作社、养殖场和农田综合利用模式,鼓励农民将秸秆做成有机肥料和饲料,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降低农作物产生的秸秆量,减少农作物秸秆产生和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4. 监测评估和总结经验(1)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措施。
浅析永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河南农业2022年第22期
ZHAOQI YU SHENGTAI
沼气与生态
一是培育秸秆收储中心。
打捆离田→揉丝压块→养殖企业或饲料加工企业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着力打造优质饲草加工集散地。
目前,已形成稳定销售网络。
二是培育农作物秸秆+秸秆发电产生有机灰+规模化养殖企业产生的畜禽粪污资源的秸秆肥料化利用产业。
秸秆肥料化为永城市的优质富硒小麦生产基地、优质果蔬生产基地等农业生产功能区服务,着力打造高质高效农业生产基地。
培育了打捆离田农作物秸秆→生物质电厂发电的秸秆燃料化利用产业,有效解决企业发电燃料短缺问题,助推清洁能源发展,着力打造绿色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二、秸秆打捆离田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 从自然条件层面来看
从自然条件层面来看,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因夏收夏种时间间隔较短,打捆离
,即实施主体愿意、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格局。
(二)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2~3年的政策扶持,形成基本稳定的基础设施投入、市场销售渠道、合理的产业结构,使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 加强主体培育力度
政府部门要加强主体培育力度,聚焦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机械装备购置等重点和薄弱环节,通过用地、用电、环保、运输等政策支持,财政、金融等部门资金扶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责任编辑 程丽红)
(本栏目由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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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要求,进一步开展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切实激发秸秆还田、收储运、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工作,形成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二、主要任务(一)做好秸秆资源台账数据调查根据我县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针对不同的利用方式、途径和主体,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调查,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农作物秸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
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和工业原料等不同用途的发展目标,统筹考虑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布局,建立完善县级秸秆资源数据台账,明确科学规范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监测标准和方法。
(二)规范秸秆机械收割作业1.加强农机作业管理。
加强本县域内农作物收割作业管理,组织机手开展控茬培训,签订控茬承诺书,留茬高度控制在不影响油菜种植。
2.做好秸秆收获处理农机补贴服务。
大力推广大中型拖拉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打捆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带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水田驱动耙、免耕灭茬机等农业机械。
加大对秸秆收割、综合利用所需机具补贴的宣传力度。
(三)加快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乡镇(处)管理,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
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引导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培训一批专业化人才,依托秸秆利用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市场化的秸收储和供应能力。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意义:农作物秸秆是农田生产的副产品,如不妥善利用和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同时,秸秆作为一种天然的有机物质,具有较高的热值和肥料价值,可以用于生物质能源生产、土壤改良、动物饲料等方面。
因此,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对于提高农田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1.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农田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
2.探索农村新型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3.增加农田肥料的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肥力。
三、项目实施步骤:1.调查和评估:对项目实施地区的农作物种植结构、秸秆产量、秸秆处理方式等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2.技术培训和推广:开展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人员,通过示范和推广,加快农民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
3.建立收购和加工体系:与农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合作,建立农作物秸秆的收购和加工体系,将秸秆利用后的产品推向市场。
4.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设施:根据地区特点和秸秆产量,建设相应规模的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包括生物质能源生产设施、有机肥生产设施等。
5.推动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
6.监测和评估效果:建立项目监测和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实施。
四、项目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协调和沟通。
2.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参与项目的积极性。
3.强化监管和执法:加强对秸秆焚烧等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4.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
五、预期效果和经济效益:1.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农田秸秆焚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21年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21年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推进我市2021年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的开展。
现对永政办〔2021〕1号《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21年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如下:一、制订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商丘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商绿〔2020〕13号)精神,做好我市2021年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全市规划营造林2.6万亩。
其中,造林1.4万亩、森林抚育1.2万亩。
(一)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
1.廊道绿化补植1000亩、植树5.6万株;2.新营造农田防护林8800亩、植树43.7万株;3.山体造林200亩、植树1.5万株。
(二)建成区绿化400亩、植树4万株。
(三)乡村新营造林木1000亩、植树6.6万株。
其中,优质林果600亩、庭院绿化400亩。
(四)种苗花卉2600亩。
(五)森林抚育12000亩。
三、重点工作(一)开展山体绿化工程建设,实现山区森林化。
(二)推进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实现农田林网化。
(三)加快森林城市创建,实现城市园林化。
(四)做好乡村绿化美化,实现乡村林果化。
(五)提升廊道绿化工程建设,实现廊道林荫化。
(六)实施居民院落绿化美化工程,实现庭园花园化。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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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2021)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持续促进农民增收。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利用、扎实推进全面禁烧和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实施秸秆打捆离田、建设规范化秸秆收储中心为抓手,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依托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青电厂),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
统筹结合中粮集团万头养猪场配套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渣沼液和长青电厂燃烧秸秆产生的有机灰,推进有机肥加工。
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链条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各乡镇政府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秸秆收储企业,加快构建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紧密衔接的产业链条,实现多方共赢。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各乡镇种植业和养殖业特点,结合区域内秸秆利用现状以及资源禀赋,选择重点区域,建设一批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三)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优先支持在土地面积广、连片成方且综合利用工作有基础的区域,尤其是能够实现整村推进或整乡推进的区域实施。
(四)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的思路,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的巨大经济效益,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方向发展。
三、项目资金及实施内容
项目总资金1161万元,主要支持秸秆打捆离田、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秸秆收储机械购置和秸秆有机肥加工4个环节。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0日之前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请实施永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须按照要求填写《永城市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项目申请表》《永城市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申请表》《永城市农作物秸秆收储机械购置项目申请表》永城市农作物秸秆有机肥加工项目申请表》。
所有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确定实施对象。
(三)遴选标准
1.秸秆打捆离田项目。
申报主体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秸秆收储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有一定打捆离田作业基础、有配套的秸秆收储机械。
实施区域须经所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实施地块须成方连片,以整乡或整村推进。
以实施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的优先。
2.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主体须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秸秆收储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标准:一是须具备完善、合规的证明材料;二是须所在乡镇支持;三是须有适度规模的收储场地,收储中心建设规模10亩以上,有正规用地审批手续,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自申报之日起不低于3年,且选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交通便利、远离村庄、学校等;四是须有一定秸秆收储工作基础,有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
3.秸秆收储机械购置项目。
申报主体须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秸秆收储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实施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的优先。
4.秸秆有机肥加工项目。
申报主体须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的有机肥加工利用企业,必须具备良好信誉度和相应建设资金配套能力,且申报主体须充分利用中粮集团万头养猪场配套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渣沼液和长青电厂燃烧秸秆产生的有机灰以及废旧秸秆,发展有机肥加工。
对已建成的有机肥加工企业可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后符合要求的可作为秸秆有机肥加工项目实施主体。
申报以上项目的实施主体须在永城市域内组织实施,且必须签订承诺书,保证项目持续良好运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二)各乡镇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报名和审核。
(三)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四)如果申报数量高于计划,则由专家组进行评审,确立补助对象。
在实施过程中因自然天气(如连阴雨)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由领导组同意后,可对项目内容或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五)实施主体遴选结束后,制定具体补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审批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报名地点:永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1.永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项目申请表
2.永城市2021年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申请表
3.永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收储机械购置项目申请表
4.永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有机肥加工项目申请表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
永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项目
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实施乡镇
实施总面积
实施区域
覆盖行政村名称、土地确权面积、实施面积行政村名称
土地确权面积
实施面积
申报主体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所在乡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实施主体名称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机械名称
现有机械种类及
数量
机械种类
数量
申报主体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所在乡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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