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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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和三种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3.参保人住院治疗不超过90天,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期;超过9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三种特殊病的结算期为360天;患精神病住院治疗的结算期为360天。
参保人员连续住院并转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示意图:
医
院
比
例
支
付
段
起付标准至
3万元(含)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90%10%87%13%85%15%3万元至4万
元(含)
4万元以上95%5%92%8%90%10%97%3%97%3%95%5%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册
一、适用人群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
二、报销须知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ຫໍສະໝຸດ Baidu。
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全额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欺负标准,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为18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为650元。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费用、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精神病患者,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费用为65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为325元。
3.参保人住院治疗不超过90天,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期;超过9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三种特殊病的结算期为360天;患精神病住院治疗的结算期为360天。
参保人员连续住院并转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示意图:
医
院
比
例
支
付
段
起付标准至
3万元(含)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90%10%87%13%85%15%3万元至4万
元(含)
4万元以上95%5%92%8%90%10%97%3%97%3%95%5%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册
一、适用人群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
二、报销须知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ຫໍສະໝຸດ Baidu。
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全额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欺负标准,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为18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为650元。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费用、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精神病患者,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费用为65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为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