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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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解读
一、A类季度申报表的变化
关于A类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国税函〔2008〕44号)和《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进行规范和修改。
为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满足实际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需要,新版A类季度申报表再次做出重要修改,进行了较为完善的细化。
具体变化如下:
(一)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新版A类季度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不再适用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
(国税函【2008】801号非居民纳税人预缴、年度申报表)
(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具体内容
新版A类季度申报表的最大变化就是细化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具体内容,更加符合会计和税收的规定。
1.重新采用“利润总额”概念,并将“实际利润额”的计算过程在申报表中进行步骤化。
如增加第5行至第8行,其中,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主要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计毛利额的计算。
2.增加“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行次,解决了过去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的重复征税问题。
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
)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业务已预缴(征
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3.增加“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行次,解决了以前年度多缴在季度申报无法抵缴的问题。
第16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4.增加“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和“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行次,解决了过去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和已撤销分支机构的申报问题。
第29行“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设立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按规定视同分支机构的部门所应分摊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第30行“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撤销的分支机构,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由总机构预缴的所得税额。
第29行和第30行分配的税款均应由总机构在季报时预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本期累计行次项目金额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
入 7 免税收入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10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
或1/12) 21 税率(25%)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23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4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25 总分机构纳税人
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26 ×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7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28 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摊比例)
29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0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31 分配比例分支机构 32 分配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专用章: 经办人: 会计主管: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
填表日期: 年月受理日期:年代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日月日
二、B类季度申报表的变化
B 类季度申报表的主要变化是“两删两增”,具体如下:
(一)增加“应税收入”的计算过程,解决了应税收入的内容问题。
新版申报表的修改,再次说明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也可以享受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税收待遇。
(二)删除“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项目。
事实上,此项计算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规范的内容。
(三)删除“减免所得税额”的计算项目,解决了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的所得能否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
新版申报表的修改,充分说明了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不能够享受所得类减免。
(四)增加“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行次,解决了过去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税额时纳税人却又无法进行季度申报的问题。
三、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变化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主要变化是增加“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和“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更加全面地反映了总分支机构的税款分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目行次累计金额一、以下由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应收入总额 1 纳减:不征税收入 2 税免税收入 3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
所应税收入额(1-2-3) 4 纳税所得额
得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5 额应纳税所得额(4×5) 6 的成本费用总额 7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8
纳税所得额算应纳税所得额,7?(1,8)×8, 9
税率(25%) 10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6×10或9×10) 11
已预缴所得税额 12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 13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14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用章:
经办人: 会计主管: 受理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日期: 年月填表日期: 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