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
税款所属期间:
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预缴方式 □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企业类型 □ 一般企业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 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总机构
15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0.00
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16
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7+18+19)
0.00
17
其中: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____%)
18
总机构填报 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____%)
19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 摊比例___%×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____%)
20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
分支机构填报
21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附报信息
小型微利企业
□是 □否
科技型中小企业
□是 □否
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是 □否
期末从业人数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 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17
总分机构纳税人
18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19
总机构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 25%)
累计金额
——
20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50%)
21
分配比例
分支机构
22
分配的所得税额(20行×21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税率(25%)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 减免所得税额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
10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精选)
0
8
税率(25%)
0
0
9
应纳所得税额(7行×8行)
0
0
10
减免所得税额
0
0
11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
0
0
12
软件企业
0
0
13
小型微利企业
0
0
14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
0
15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9行-10行-14行)
——
0
16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7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18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7行÷12或17行÷4)
19
税率(25%)
——
——
20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18行×19行)
21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2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23
总分机构纳税人
24
总机构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15行或20行或22行×25%)
25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15行或20行或22行×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0
0
3
营业成本
0
0
4
利润总额
0
0
5
减: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0
0
6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年月 日至年月日
征管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目
本期金额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累计金额
一、据实预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税率 (25%)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减免所得税额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11行÷ 12行或11行÷ 4行)
13 税率 14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12行×13行) 15 16 17 18 总 19 机 20 构 21 分支 22 机构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总分机构纳税人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9行或14行或16行×25%)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50%) 分配比例 分配的所得税额(20行×21行)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
2023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 2023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所属税务机关:注册地质:法定代表人:二、申报期间信息申报期间开始日期:申报期间结束日期:三、主要财务信息1-营业收入按照以下方式列明申报期间内的营业收入:1-1 销售收入:1-2 服务收入:1-3 其他收入:2-营业成本列明申报期间内的营业成本:3-营业利润计算申报期间内的营业利润:4-其他利润(亏损)列明申报期间内的其他利润(亏损):5-所得税费用计算申报期间内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6-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申报期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7-已缴纳的所得税列明申报期间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8-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申报期间内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四、附注在这里列明申报期间内的财务信息解释、调整等相关附注说明。
附件: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所得税:企业根据其所得额按规定计算并缴纳的税费。
详见《企业所得税法》。
2-营业收入:企业通过经营活动所形成的收入。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营业收入》。
3-营业成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与收入形成直接相关的成本。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营业成本》。
4-营业利润: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利润。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利润表》。
5-其他利润(亏损):企业除营业利润之外的利润或亏损。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利润表》。
6-所得税费用:企业应当缴纳的所得税款项。
详见《企业所得税法》。
7-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和金额为基础,按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额。
详见《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填表说明精编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填表说明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A类)填表说明: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从基础数据中提取纳税人基本信息,判断“征收方式”是否为“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不属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给出相应提示。
2.“税款所属时期”,填写纳税人实际经营的月(季)度税款所属时期。
系统自动带出实际经营的税款所属时期,可进行修改。
3.第2行“营业收入”:纳税人填报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按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
4.第3行“营业成本”:纳税人填报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按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
5.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10.第5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税率25%。
11.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第6行=第4行×第5行。
12.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
第7行≤第6行“减免所得税额”包括过渡期减免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鉴于新的减免税办法及过渡期减免税衔接办法尚未出台,本行“减免所得税额”只对系统中现有的相关减免税批文和备案信息进行提示,不进行强制监控。
13.第8行“实际已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8行“实际已缴所得税额”有关取数口径:取上个月份(季度)申报表(补充申报表)的第12行已预缴所得税额+上个月份(季度)申报表(补充申报表)的第13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取本月(季)税款所属期的预缴税款信息表中的征收项目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款属性为“分期预缴税款”、“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其他预缴税款”的余额合计数(并且入库余额大于0、开票金额大于0)+Σ|min((A i+1-A i),0)|,i=0,1,2,3…,其中A i为第i次补充申报的应补退税额,A0为原始申报表的应补退税额。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报说明资料.doc
精编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报说明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0
24314.30
减:所得税费用
6078.58
6078.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78.58
18235.7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21
税率(25%)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23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4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25
总分机构纳税人
26
总机构
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7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28
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比例)
——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17129.71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17129.71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
29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0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31
分支机构
分配比例
32
分配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及填表说明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无删减范文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1. 引言企业所得税季报表是企业每季度向税务部门报送的信息申报表格,用于申报和纳税企业的所得税。
本文档将介绍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2. 填写要求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填写要求如下:2.1 基本信息- 纳税人身份识别号:填写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码。
- 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的准确全称。
- 申报表编号:填写当前季度的申报表编号。
- 所属期起止日期:填写当前季度的所属期起止日期。
2.2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金额- 营业收入:填写本季度的营业收入金额。
- 营业成本:填写本季度的营业成本金额。
- 税金及附加:填写本季度的税金及附加金额。
- 其他扣除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可扣除的项目及其金额,如利息、罚款等。
- 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公式计算出本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企业类型和所得额范围,填写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应纳税金额:根据公式计算出本季度的应纳税金额。
2.3 税款缴纳- 本期已缴纳税额:填写本季度已缴纳的税款金额。
- 本期退(免)税额:填写本季度退还或免税的金额。
- 本期应补(退)税额:根据公式计算出本季度应补(退)的税款金额。
2.4 其他事项- 稽查和争议处理情况:填写本季度的稽查和争议处理情况,如有。
- :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等。
3. 注意事项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请务必填写准确和完整的信息,确保申报表的准确性。
-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正确的计算和申报。
- 在填写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金额时,务必按照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 充分了解纳税期限和缴纳税款的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4. 总结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是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所得税的重要文档。
本文档介绍了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企业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的所有修订只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一部分中“据实预缴”类项目。
除本表单独列明需填报的项目,其他项目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44号通知精神填列。
二、第2行“营业收入”按照原口径填报,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2行。
三、第3行“营业成本”按照原口径填报,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3行。
四、第4行“会计利润总额”按照原口径填报,为符合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不包括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预计利润及转销售的预计利润影响数。
五、第5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填报房地产企业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
六、第6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转销售收入的预计利润”填报房地产企业本期转销售收入的预计利润。
七、第7行“利润总额”为4行+5行-6行。
八、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九、第9行“免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免税收入。
十、第10行“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仅填报按税法规定给予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所得。
十一、第11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十二、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为7行-8行-9行-10行-11行,允许<0,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4行。
十三、第13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5行。
十四、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第14行=第12行×第13行,且第14行≥0。
此行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6行。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概述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是指企业根据税务局要求,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申报的一种报表。
该报表主要用于记录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的所得情况,便于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和征收。
填报要求-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填报期限为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 填报时应按照税务局规定的格式进行,不得随意修改或省略任何栏位。
- 所填写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故意虚报或隐瞒。
- 填报时需注明单位(亿元、万元等)和其他必要的补充说明。
报表格式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格式如下:---- 栏位名称 ---- 说明 -------- -------- ---- ---- -------- 行次 ---- 用于标记各栏位的序号 -------- 项目 ---- 写明各项数据的核算项目 -------- 本年累计 ---- 记录当季度为止的累计数额 -------- 本月数据 ---- 记录当月的数据 -------- 附表数目 ---- 标明附表的数目 ----报表内容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营业收入记录企业在当季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等。
2. 营业成本记录企业在当季度内发生的与营业活动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直接生产费用等。
3. 营业利润根据上述两个部分的数据计算得出,是企业在当季度内的实际盈利情况。
4. 减免税额记录企业享受的各项减免税额,包括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等。
5. 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得出的,企业在当季度内应纳税的所得额。
6. 已预缴税额记录企业在当季度内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7. 本期应补(退)税额根据计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在已预缴税额的基础上计算得出,企业在当季度内需要补交或退还的税额。
填报流程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填报流程如下:1. 收集和整理当季度的财务数据。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模板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0
0
3 营业成本
1680
1680
4 利润总额
-1680
-1680
5 税率(25%)
0.25
0.25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0
0
7 减免所得税额
0
0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
0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
0
10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申报中介机 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 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13 税率(25%)
——
——
14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12行×13行)
1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14行或16行×25%)
19
总机构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 25%)
20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50%)
21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二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纳税人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纳税人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分支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选择“一般企业”;三预缴税款计算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5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9、10、11、12、13、15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5行;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2.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3.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4.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调整;本行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金额;5.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利润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6.第6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填报;7.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固定资产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额大于同期会计折旧额期间,发生纳税调减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201020填报;8.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当本表第3+4-5-6-7行≤0时,本行=0;9.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 行=第3+4-5-6-7-8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的本年累计金额;10.第10行“税率25%”:填报25%;11.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第9×10行,且第11行≥0;12.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A201030填报;13.第13行“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此前月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不填本行,而是填入本表第14行;14.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本期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15.第15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 \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按照不同预缴方式,分情况填报: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及“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第行,当第行<0时,本行填0;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且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的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第1 5 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当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0时,本行填0;预缴方式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本期应纳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四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的纳税人填报第16、17、18、19行;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填报第20、21行;1.第16行“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6行=第17+18+19行;2.第17行“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7行=第15行×总机构分摊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比例”填报25%,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总机构分摊比例填报;3.第18行“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8行=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填报25%,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填报;4.第19行“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__%×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9行=第15行×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填报5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填报;“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比例”按照设立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在参与税款分摊的全部分支机构中的分摊比例填报;5.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其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比例”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6.第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其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所得税额”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四、附报信息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填报“附报信息”所有项目;一小型微利企业本栏次为必报项目,按照以下规则选择:1.以前年度成立企业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2.本年度成立企业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3.以前年度成立企业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照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情况判别;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本栏次为必报项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凡是取得本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且编号有效的纳税人,选择“是”;未取得本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者已取得本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但被科技管理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纳税人,选择“否”;三高新技术企业本栏次为必报项目;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履行相关认定程序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凡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选择“是”;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选择“否”;四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本栏次为必报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文件规定,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本年内发生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且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选择“是”;本年内未发生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或者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但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的纳税人,选择“否”;五期末从业人数本栏次为必报项目;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期期末从业人员的数量;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五、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9行=第3+4-5-6-7-8行;2.第11行=第9×10行;3.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5行=第行;当第行<0时,第15行=0;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且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的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当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0时,第15行=0;4.第16行=第17+18+19行;5.第17行=第15行×总机构分摊比例;6.第18行=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比例;7.第19行=第15行×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二表间关系1.第6行=表A201010第41行;2.第7行=表A201020第5行第5列;3.第12行=表A201030第30行;4.第15行=表A202000“应纳所得税额”栏次填报的金额;5.第17行=表A202000“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栏次填报的金额;6.第18行=表A202000“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栏次填报的金额;7.第19行=表A202000“分支机构情况”中对应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行次的“分配所得税额”列次填报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 样表
纳税 人识 别 号: 纳税 人名 称:
行次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实际利润额
5 税率(25%)
25%
6 应纳所得税额(4×5)
7 减免所得税额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10 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13 税率(25%)
14 本月(季)应纳税额(12行×13行)
1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17
总分机构纳税人
18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19 总机构 分中支央机财构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
20
分摊的所
21 分支机额
谨声明:此
所得 纳税申报表
税法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公章: 经办人:
受理人:
填报日期: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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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列至角分)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总分机构纳税人
0.00 0.25
0.00
11 应纳所得税额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13 减: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16 减:以税额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
21 税率(25%)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23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4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25
总分机构纳税人
26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 例)
27
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
28
总机构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 例)
29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0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31 32
分支机构
分配比例 分配的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 人名 行次
项
目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
7
免税收入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10 税率(25%)
0.00 0.25
0.00
—— ——
—— ——
0.25
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
签字):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 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