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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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领导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M公司总经理SHE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一、被审计单位M公司二、审计依据M公司内部审计办法M公司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三、审计目标和范围通过对SHE同志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查清其任期内公司经济指标和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执行及实施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分清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审计内容和重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负责人:小兵甲查阅2015-2017年度总结、专题报告、会议纪要等,结合其他项的审计后综合评价公司是否集中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是否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负责人:小兵甲主要审核领导干部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上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三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负责人:小兵甲审核公司有无明确的经营发展战略,有无进行战略分解并落地执行;重点查阅公司年终总结、专项报告、重点项目工作报告等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核实;四任期内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人:小兵甲收集2015-2017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核实并形成表格;审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通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的对比,分析差异;五任期内重要项目、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负责人:小兵甲重点审核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作出的有关对内对外投资、大额经济合同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严格履行了内部控制程序、采取民主科学决策;并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有无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现象;抽查资产包管理资料,不良资产收购阶段、尽调、审批、资金拨付、投后管理报告及后续处置阶段的审批;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是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负责人:小兵甲核实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有无定期进行对账,有无长期挂账和利用往来账户低估收入,有无高估应收、应付款,有无呆、坏账等问题;必要时可对往来账项进行函证,并分析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获取大额资产购置明细,抽样审核大额资产购置、重大项目的决策程序、资金来源、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合理;抽样审核资产含无形资产购入、管理使用、处置手续是否完备,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依据是否合理;审核企业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增减变化;一是抽样审查企业各项收入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无低估或高估收入、收入体外循环等问题;二是抽样审查企业各项成本费用开支;结合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应交税金等科目的计提分摊和列支,有无人为调节成本费用,确认各项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收入配比;三是核实应付职工薪酬尤其是绩效工资的计提、发放是否有依据等;七任期内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负责人:小兵甲主要审核任期内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各项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账外资产;通过任期内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剔除增资、财政补贴、评估增减值等客观因素,确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审核现有物业是否获取所有权证,产权是否清晰;八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负责人:小兵甲通过谈话问询,查阅会议纪要、记录、重大事项决策等方法,审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是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否做到权责明确、协调运作、相互制约,有效发挥各自的作用;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负责人:小兵甲一要审核企业内控制度的涵盖范围,是否做到涵盖企业所有重要经济业务;重点核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业务流程;二要审核企业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发挥,查实企业关键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关键控制环节都设置了控制点,是否做到不相容职务和岗位分离;三要审核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可运用符合性测试和穿行测试法检查其内控的执行;十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负责人:小兵甲主要审核领导干部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上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查阅2015-2017年度总结、党风廉洁建设情况定期报告等,通过其他项的审计后综合评价;十一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负责人:小兵甲核查对本年及以前年度内、外部审计机构,有关经济监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重大事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负责人:小兵甲五、重要风险的识别及应对一内控风险负责人:小兵乙管理层可能会在经营目标的压力下,人为地调节利润项目或超出某些内部控制之上;内控风险为重要审计风险之一;为应对整体层面内控风险,我们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测试:1.整体层面内控风险评估评估管理层所实施的防范内控失效的程序和内部控制;评估管理层业绩激励/压力;评估管理层超出控制之上的风险;项目组主要关注管理层业绩的激励/压力所带来的整体层面内控风险以及管理层超出控制之上引起的内控风险;包括:A.总账的会计记录和调整B.收入的确认C.非经常性交易D.会计估计E.公司内部/关联方和有怀疑的账户2.执行不可预见性的审计程序政府公开工商信息查询:随意选择,1个应收账款余额小于错报门槛和2个本年新增的共3个客户、1个应付账款余额小于错报门槛的和2个本年新增的共3个供应商;执行政府公开工商信息查询, 查询结果需关注:该公司是否经过正常年检;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关键管理成员是否为关联方;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与M公司业务相匹配;3.会计分录测试我们将选取以下特征的会计分录进行测试:摘要描述中包含“调整”、“冲销”、“转回”的会计凭证;年末前10天所有金额为100万的整数倍的手工记账记录;期后调整分录,会计期间关闭后编制的会计凭证;无摘要的手工账;二受托资产管理不细致风险负责人:小兵乙公司经营层面可能存在对受托资产管理不细致的风险;我们计划在审计过程中执行以下程序应对上述风险:1.控制测试通过访谈了解M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流程,查看相关合同、发票、收款单,重点关注是否有相关审批流程;2.实质性程序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每月受托资产出租率、租金收入、酬金变动情况;细节测试:抽样核对收入凭证与原始凭证记录的一致性;六、审计技术方法主要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运用比较分析、比率分析、结构分析等方法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运用穿行测试、重新计算、重新执行等方法执行控制测试;运用抽凭、函证等执行细节测试;一重要性水平计算单位:人民币元注释1:因M公司收入是重要的经营及绩效指标,且任期收入较稳定,故用收入做重要性水平计算基准;应用重要性水平系数计算表及插值法计算出所选定的系数%;注释2:我们在总体重要性水平的基础上适用25%的可容忍错报,因为根据历史经验,M 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较好,预期审计意见及建议较固定;所以选择25%的扣减百分比比较合理;注释3:根据往年的审计经验,审计中均未发现重大错报的情况,M公司的内部控制较好,因此我们确定错报门槛水平定为总体重要性水平的5%;二控制测试及细节测试样本量计算1.控制测试样本量计算控制测试的样本量,需要根据控制发生的频率及对应测试对象的风险程度高低来确定;控制测试及细节测试最小样本量确认请参考表一;表一:控制测试样本量计算表注释1:如果控制针对的是高风险领域,需要执行高程度测试;如果针对的是一般风险领域,需要执行中等程度测试;注释 2.此样本量计算表只代表最小数量的样本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增加样本量;2.细节测试样本量计算细节测试的样本量,需要根据测试对象的金额、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内控是否可以依赖、测试对象风险程度高低来确定;细节测试最小样本量确认请参考表二;表二:细节测试样本量计算表注释 1.包含感叹号的部分表明存在重大风险,我们需要执行针对重大风险的实质性程序;这些实质性程序经常包括非代表性抽样;注释2.表示样本量已达到最大数量;注释 3.此样本量计算表只代表最小数量的样本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增加样本量;注释4.倍数处于两个层级之间的时候,我们一般选择使用插值法确定样本量;七、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1.审计准备阶段2018年8月15日-8月22日:组成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被审单位按审计通知书准备资料;2.审计实施阶段2018年8月22日-8月29日:审计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召开进点会议、收集有关资料、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交换意见;主要分两阶段:一是利用用友财务软件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测试;二是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3.审计报告阶段2018年8月29日-8月31日: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修改定稿;4.审计档案归档阶段2018年8月31日-10月31日:整理审计档案,执行归档程序;5.项目里程碑事件清单八、审计组成员分工团长丙审计组长:负责全面审计把关,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审计;小兵乙主审、小兵甲: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出具报告初稿,修改审计报告;。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摘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但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难点。

首先是责任范围不清,难以界定其具体承担的责任范围;其次是资产责任难以界定,不同类型的资产责任需要不同的审计方法。

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一些方法:审计资产,审计负债,审计盈利能力,审计现金流量,以及审计财务风险。

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的经济责任情况,为审计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展望未来,可以进一步完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促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关键词】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难点,审计方法,责任范围,资产责任,审计资产,审计负债,审计盈利能力,审计现金流量,审计财务风险,总结,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当前经济领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其离任所涉及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又存在着诸多难点,如责任范围不清、资产责任难以界定等问题,阻碍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解决这些难点,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来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其中包括审计资产、审计负债、审计盈利能力、审计现金流量、审计财务风险等多种方法。

通过这些方法的运用,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的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制度提供重要参考。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1.2 研究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及审计方法,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分析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难点,深入剖析责任范围不清、资产责任难以界定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思路和建议。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出版物刊名: 财会月刊(上)
页码: 63-64页
主题词: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国有控股;社会审计组织;
企业资产;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
摘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应当。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号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号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号)现公布《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国资委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第六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和企业产权关系,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企业负责人离任或任期届满,都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企业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负责人离任或者任期届满,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提拔到企业总部领导岗位的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应报国资委备案。

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摘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干部管理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和审计机关发挥各自的特长,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文结合自己工作实践,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特征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之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预防抵御经济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

其中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干部管理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和审计机关发挥各自的特长,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含义及特征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从产生开始就表现出其自身特有的规律和特征,主要为:一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

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密切相关,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是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

二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侧重于企业领导人员本人。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1.14【实施日期】2015.0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5年1月14日)各监管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黔党发[2014]14号)文件精神,现将《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打造阳光国企的有力保障,是深化企业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关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黔党发[2014]14号)精神,现就监管企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监管企业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

要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两个责任”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企业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主要目的是区分经济责论文联盟任在经济活动和在相关的单位中应当承担责任,这样一来就可以为组织人事部门与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通过交付合同来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对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的经济审计真实、合法、效益的财政收支是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础。

它的主要的组成包括帐款交易、对外担保等。

根据这几年的审计总结中可以看出,审计工作经常开展的企业,特别是集团式的国企这方面做得相对较好;而审计机构不健全、或是没有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企业在预算外资金、对外借款、担保等方面管理比较薄弱,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问题的话,一般就是这几个方面存在问题。

而这些问题往往直接或间接关系到领导。

所以,审计人员一定要注重审批环节和借款造成严重的损失。

代写论文三、国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国定资产所占资金额度较大,它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

依本人审计工作实践之见,大多企业都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从采购、出入库、日常维护、盘盈盘亏以及报废等一系列制度,但执行的力度却远远不够,部门内的记录并不完整,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维修记录的不完整性,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不能查询。

审计部门来监督不应该只对固定资产的收购和清理进行详细的监督,也应该在这个单位及其经济效益进行相应的审计,从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运行的收入。

四、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审计重要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集中体现,经常与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有紧密联系,特别是一些重要的事情往往需要领导人作出决定并决定。

这件事如果是在以前,重要项目审计大多跟随领导离任审计一并展开,这样的审计,虽然也能发挥监督作用,但由于是事后审计,带有“秋后算账”的滞后性和间接性,使其审计效果打了折扣。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目录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2)1. 定义及目的 (3)2. 审计原则与范围 (3)3. 审计内容与方法 (4)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5)1. 财务报表审计 (6)2. 内部控制审计 (7)3. 合规性审计 (9)4. 经营绩效审计 (10)5. 专项调查与审计 (11)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与方法 (13)1. 审计计划与实施 (14)2. 审计证据与采集 (15)3. 审计报告与处理 (16)四、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与运用 (17)1. 审计结果反馈 (18)2. 整改落实与跟踪 (19)3. 经济责任追究 (20)4. 政策建议与改进 (21)五、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挑战与对策 (22)1. 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23)2. 政策完善与制度创新 (24)3. 技术方法与应用拓展 (25)4. 人才队伍与文化建设 (26)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概述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和监督,旨在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本文档将对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目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概念: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所涉及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对企业经营业绩、资产管理、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审计。

目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和监督,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原则: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客观公正;全面深入;问题导向;结果运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的四个具体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的四个具体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的四个具体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7.04.27•【字号】黔府[1987]28号•【施行日期】198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的四个具体规定的通知(1987年4月27日黔府〔1987〕2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国发〔1986〕103号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经营责任制试点的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租赁经营的试行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试行规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撤销行政性公司的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发布,并对有关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一、1987年我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国发〔1986〕103号文),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努力寻找出适合我省不同企业特点的经营形式,逐步改革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把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搞活。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干部和企业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

贯彻实施情况要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向企业讲明,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和有关搞活企业的现行政策、改革部署不会因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而发生变化。

同时,继续认真检查和落实以下各项政策措施:(一)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给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外,各地、州、市、县和各主管部门都不得再向企业增加指令性计划。

个别必须增加的,需征得企业同意和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保证企业在完成计划后的产品自销权和自销产品按国家规定的作价权。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研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即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为人事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其他部门考核监督其经济职责提供参考依据,在我国现代审计制度体系中属于层次较高的审计监督制度。

因其审计性质特殊、审计内容复杂、审计范围广泛等原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难度相对也较大。

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在何时实施,审计范围应该如何界定,审计结论是否客观,审计结果的应用和反馈是否有监督机制等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能否实现。

目前在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严重制约了该项审计理应发挥的作用。

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概述(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际完成情况;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效益情况);重大项目的投资、管理及收益情况;企业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各项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廉洁从业的遵守情况等。

(二)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首先,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用相对客观的审计成果对干部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增强人事组织部门和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领导干部考核的准确度和透明度,既可以为人事组织部门选拔干部提供依据,也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

其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强化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思想意识,增强他们遵守和执行经济纪律的自觉性。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使政绩突出、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得到充分的肯定,违法违纪的干部受到查处惩戒,从而有效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责和党风廉政建设。

再次,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企业科学决策、严格管理,切实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

关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回复意见[修改版]

关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回复意见[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回复意见关于对《xxx公司董事长xxx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xxx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组:关于《xxx公司董事长xxx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收悉。

本人现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意见:1、本人在xx先后出任总经理、董事长,xxxx年xx月xx日与总经理xx完成了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交接后不再负责财务签批。

请审计组在定量考核、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历史背景、行业特征以及群众意见,依据重要性原则,对不同任职期间的财务责任、管理责任、法纪责任等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2、关于xxxx年收入增加利润下降的原因,是改制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用于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办公装修、宣传推广和客户关系维护,目的是为了稳定员工队伍、提振士气,重塑市场形象,优化外部环境,促进业务发展。

3、xxxx年接任时,公司净资产已为负数,后经改制评估,调增了资产,负债却没有改变。

为了能够继续经营,xxxx-xxxx年公司累计使用资本金偿还了xxx万元的历史债务(发生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主要用于退还职工集1 资款、补发职工工资、补付办公场地租金、补交质量保证金、退还废业分公司的经营保证金,客户预存款发生使用等等。

以上是本人对征求意见稿的一些意见。

最后我谨代表个人对审计组同志们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签名:xx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关于xxx同志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xxx银行于XXX年X月X日对xxx同志任职期间(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本次审计主要采取审计调查和现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

审计人员查阅了xxx本人的述职报告,抽查了xxx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经办工作的有关资料。

具体审计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xxx同志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任xxx银行公司业务部经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离任责任审计,既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一项审计,又是加强领导干部监视治理的一种有效形式。

当前,进一步搞好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加强和规范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治理和监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回顾几年末开展该项审计的工作,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及审计作扼要探讨。

一、审计的难点(一)存量资产的清查确认准实践中,存量资产的确认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之一,其表现有三:一是数目上的差错,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均要全面清查盘点存量资产,账实完全相符不能说没有,但尽大多数单位存在盘盈盘亏的现象。

审计时,仅查清是非数目并不很难,难的是因治理制度不完善,不易确认是谁的责任,离任者应负什么责任。

二是存量资产报废的确认。

离任审计时,经全面的清查核效,往往提出相当数目的固定资产和存贷需要作报废处理,审计职员既不具备对需要作报废处理资产作出质量鉴定的知识和技能,也没有批准作报废处理的职权,而接任者又经常纠缠于这个题目,不作报废就不签字认可,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存量资产价值的确定。

主要表现在企业离任审计中,对企业时间较长的存货、或因质量题目,或因技术更新而造成的无形损耗,或因市场变化等诸多原因,交、接双方为存货的实际价值争议不休,而审计职员只能审查其库存本钱是否正确,在未实现销售之前,难以确定实在际销售价格,是否需降价长降价幅度,能造成多大损失等。

(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认难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实行适当抽紧的政策,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往来频繁,金额增大,而且拖欠时间相应较长,企业只要把债权债务挂在帐内,并经核查组清查,就属于正常状态,即使三年以上的应收款,也应单独列帐,尽力催收,但离任审计时,由于企业交接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债权债务的态度也各异,离任者希看各种应收款项一笔也不作坏帐处理。

且信誓旦旦:如自己还在任,一定能够收回来;接任者往往提出对超过三年或其他特殊因素的应收款项要作坏帐处理。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解读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解读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释义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制定本释义。

第一章总则【条文】第一条规定:“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规定》立法宗旨和依据的规定。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从宏观层面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制定本条例的主要宗旨,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要求。

1997年胡锦涛同志的批示明确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很有好处。

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已经成为新时期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从微观层面讲,《规定》的立法宗旨是统一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审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但只作了原则性规定。

各级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以下称两办暂行规定),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方面已不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各地依据不同层次的文件和规定开展工作,影响和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

《规定》在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基础上,面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在审计对象、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划分、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4-07-28 08:56 来源:审计署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审计厅(局)、国资委(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监察机构、审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已经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代章)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2014年7月27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二章审计对象第五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贵州国有企业审计报告

贵州国有企业审计报告

贵州国有企业审计报告1. 引言本次审计报告对贵州省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计分析。

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审查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

本报告旨在向相关方提供有关贵州国有企业的真实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促使企业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

2. 财务状况分析在对贵州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后发现,总体上企业的财务状况较为稳定。

企业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然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企业的资产利用率较低,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其次,企业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净利润增长缓慢。

这反映出企业在资金运作和经营管理方面仍有待加强。

3. 经营情况分析在对贵州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较为稳定,且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扩大。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其次,企业的投资风险较大,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

这反映出企业在市场开拓和战略规划方面仍存在挑战。

4. 内部控制分析在对贵州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后发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对完善,能够有效防范一些内部风险。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企业的内部控制流程有待优化,存在一些流程性的问题。

其次,企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不够完善,对一些潜在风险的掌控力较弱。

这反映出企业在内部控制的执行和监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5. 建议基于本次审计的分析结果,我们向贵州国有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资产管理和利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 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注重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

- 加强战略规划和市场开拓,优化投资结构。

- 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高流程的效率和规范性。

- 完善风险管理和评估机制,提高对潜在风险的掌控能力。

6. 结论贵州国有企业在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但总的来说,企业的发展势头良好。

通过本次审计,我们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相信只要企业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将能够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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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中 根据 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和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的通知》 (中办发 〔1999〕 20 号),结合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 行规定”)第一条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暂行规定第三条所称企业领导人员的直接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对其任职期间的 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 暂行规定第三条所称企业领导人员的主管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对 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 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五条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审计管辖范围,分级分层 次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审计机关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共同协商决定。 第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需要离任后进行审计、暂缓审计的,由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决定。 第七条 审计机关实施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同正常财务收支审计、企业 内部审计 (稽核)、监事会监督工作相结合。在实施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 企业的内部审计(稽核)机构、监事会等部门应当向审计组提供有关检查资料。 第八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计划进行,每年年底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提出下 一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或计划, 与审计机关共同协商, 列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 计划。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中,因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需要,确需增加审计项目,应由企业领 导人员管理机关与审计机关共同协商,在审计机关力量许可范围内安排。 第九条 实施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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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61225(颁布时间)
19970201(实施时间)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文号)
贵州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内的经济责任,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审计组在审计中有权追溯到离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以前年度的财务收支,但应分清阶段和责任人。
第七条 审计机关应会同人事管理部门,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纳入掉度审计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审计事项。审计力量不足时,可商请人事管理部门交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社会审计组织接受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事项后,应按有关规定与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三)财务计划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四)国有资产评估、盘存、变动及债权债务清理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 审计人员有权依法审查国有企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实物财产,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并取得具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当提出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是:审计的内容、范围和时间,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审计的评价,依法作出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法定代表人因晋职、免职、撤职、调离、辞职、辞聘、离休、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由审计机关对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
第四条 法定代表人离任必须实行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第十三,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办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部门内部的负责人离任审计,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按照国有企业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和人事管理任免权限,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第六条 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项经营目标(或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情况;资本金的保全情况;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应当征求离任法定代表人的意见。
离任法定代表人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审计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7年2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经理)任职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1997年12月12日国务院法制局记录备案(来源)
地方规章(类别)
Y(采用标识)
1(级别)
第八条 承担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的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发出审计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做好准备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
(一)离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报告;
(二)国有企业章程、承包承租合同(协议)、生产经营计划、经营目标、重要经营决策及生产经营情况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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