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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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车管理制度(2篇)

办公用车管理制度(2篇)

办公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章办公用车第二条办公用车是指为办公工作需要购置的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小型车辆、中型车辆、豪华车辆等不同类型。

第三条办公用车的购置、使用、维护等相关费用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各部门在用车申请和使用方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办公用车的购置第四条办公用车的购置需经过必要的程序和审批,由相关领导或委员会进行决策。

第五条购置办公用车时,应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和预算限额进行选择,保证性能和质量的一致性。

第六条购置办公用车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提倡使用绿色环保型车辆。

第四章办公用车的使用第七条办公用车的使用范围限制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不得私自使用或外借。

第八条办公用车的使用应安全合规,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九条办公用车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加班接送等。

第十条办公用车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驾驶证件,并定期接受安全驾驶培训。

第五章办公用车的维护第十一条办公用车的维护和保养由专职维修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十二条办公用车的加油由指定加油站进行,严禁使用低质量燃油,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办公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报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办公用车的报废第十四条办公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第十五条报废的办公用车可以进行拍卖、转让或送修,但需得到相关领导或委员会的批准。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用、罚款和撤销购置决策等。

第八章其他条款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部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各部门应于一周内熟悉并执行该制度。

第十九条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问,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反馈并寻求帮助解决。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所使用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二、管理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所有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合理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情况,合理配置公务用车,确保用车数量与实际需求相符。

2.节约用车:鼓励节约用车,提倡合理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不必要的用车。

3.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私自改变使用目的或者借给他人使用。

4.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驾驶人员安全。

5.公开透明: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用车申请与审批1.用车申请:使用公务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申请表,包括用车时间、路线、目的地等信息,并注明用车事由。

2.审批程序:用车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审批程序应简化,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审批权限:根据职务层级,明确不同层级的审批权限,确保用车审批程序公正、透明。

五、车辆调度与使用1.车辆调度:车辆调度由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用车申请情况进行合理调度,确保车辆资源的最优利用。

2.车辆使用: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用车申请的路线和时间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变行程或者超时使用。

3.车辆保养: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车辆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六、用车费用核算1.费用标准:制定公务用车费用标准,包括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费用核算: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务用车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管理,确保费用使用合理、透明。

七、违规处理1.违规行为:对于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务用车、私自改变行程、超时使用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2.违规处罚:对于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赋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用公务用车等。

XX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XX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XX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行车,保障单位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管理科室公务车辆的调派使用、用油管理、定期检修和驾驶员管理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一)公务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各科室须提前向办公室报用车计划,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车辆和驾驶员,并及时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

(二)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停车位,确保车辆的安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并停放回指定车位;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封存停驶,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或指定地点停放的,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备案,停放在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使用完成后需及时将汽车钥匙交还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公务车辆调派使用时,只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驶公车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如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驾驶员在出行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扣分、罚款、交通事故等情形的,相关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四)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高速路过桥过路费和驾驶员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五)公务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

(六)驾驶员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公务车辆用油管理(一)公务车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加油,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去加油站预充值和副卡金额额度分配,驾驶员配合圈存分配金额。

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前言公务用车是政府部门为了开展公共服务事务而购置的车辆,是贯彻落实“勤俭节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

为了保护公共财产,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一、范围和目的《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务用车的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保障公共财产安全。

本规章适用于全体上岗的公务用车及其用户,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国家机关单位。

二、配备和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地点,单位领导可以配置不同车型、不同级别的公务用车。

避免浪费和过度,使用高端车型的公务用车上线必须得到党委审批。

公务用车按照使用人数分配,进行归口管理和统一保养,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在租赁或采购车辆时必须先报经费审批程序后才能进行,设备购置收到网上审批平台管理。

三、使用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用车安全、减少资源浪费,根据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开具出车通行备案,方可使用。

规定发飙的公务用车不得用于经济、商业活动或私人用途。

公务用车的用途、时间和行程必须事先规范化、公布和备案,禁止擅自更改或者背离规定行事。

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公里数进行保养、维修,保障车辆在良好的使用状态下。

四、后勤保障保障公务用车后勤保障由单位内部负责,包括洗车、加油、驾驶员管理、维保保养等等。

公务用车使用须符合环保要求,碰撞需要报警,确保车辆安全。

车辆过期折旧必须清理,停止使用。

五、责任制度单位领导要履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严重负面新闻事件的调查及时进行,并组织人员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

任何导致公共财产损失的违纪操作都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对使用公务用车管理不当的行为予以通报。

六、附则本规定自公布日期起立即生效。

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的修改都需经受单位领导审批,并在省纪委网上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正式实施。

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保障,保护机关车辆资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车辆的管理,包括所有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机关车辆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和使用。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车辆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机关车辆的分类与管理第五条机关车辆分为公务车、工作车和特种车三类。

(一)公务车:用于公务接待、巡视检查、调研考察等活动的车辆。

(二)工作车: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出差、办事等活动的车辆。

(三)特种车:用于特殊任务或特殊场景下的车辆,需提前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机关车辆管理应根据车辆的分类制定不同的管理政策和标准。

第七条机关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统一编号和分类管理。

第八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

第三章机关车辆的购置与登记第九条机关车辆的购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条机关车辆的登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车辆的法定地位。

第十一条机关车辆的保险和维修费用应由机关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车辆使用者。

第四章机关车辆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机关车辆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超范围使用。

第十三条机关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证件,严禁无证驾驶或驾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第十五条机关车辆的保养维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

第五章机关车辆的报废与处置第十六条机关车辆达到规定的报废标准后应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机关车辆的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车辆资产安全和合法处置。

第六章机关车辆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十九条机关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不得擅自使用或调动车辆。

公务用车使用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提高公车管理效率,减少浪费,根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机构1.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是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协调、监督的机构,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和解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2.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

3.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公务用车管理范围1.公务用车管理范围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单位所使用的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管理范围内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第四章公务用车使用权限1.公务用车使用权限由各单位确定,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具有公务用车使用权限的人员,应当认真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公务用车。

3.未经批准或者擅自使用公务用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1.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保险等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公务用车使用前应当进行车辆检查,包括发动机、车轮、车灯等各项部件的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出行。

3.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4.公务用车的保险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确保车辆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5.公务用车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当及时报修,确保车辆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第六章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1.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务需要,不得擅自用于私人事务或者其他违规用途。

2.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按照车辆的性能和载重要求,不得超载使用。

3.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4.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保障车辆的安全,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或者私自出租、出售等行为。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车辆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其中,单位数量在1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一辆公务用车;单位数量在5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两辆公务用车;单位数量在10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三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的购置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车辆型号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保持车辆完好、安全驾驶的各项功能。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1.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非工作性质的用途。

2.在使用公务用车时,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3.在长途出差或接待活动中,驾驶员应按规定休息,保证安全驾驶。

4.公务用车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洗车和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四章车辆的保险1.公务用车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并保证保险的及时缴纳。

2.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车辆的维护1.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轮胎等部位,确保车辆的安全。

3.发现车辆存在问题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因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

第六章车辆的管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台账,记录车辆的每一次使用情况,并对各项费用进行核实。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3.单位领导应定期检查公务用车的管理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章处罚措施1.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减工资、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2.对因违规行为导致车辆损坏或人员受伤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单位承担相应赔偿。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单位负责宣传和执行。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单位领导机关,如有争议将由单位领导机关作出解释。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规范公务车辆使用行为,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部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二、车辆配备和购置1.机关公务车辆的配备和购置由机关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实际需要、预算掌控和环保要求确定车辆型号和数量。

2.购置新车需经预算审批,并依照采购程序进行。

3.公务用车应具备合法的行驶证、保险和年检等手续,并定时进行维护和修理保养。

4.机关公务车辆应分类管理,设立机动编制,明确配备人员和责任。

三、车辆使用管理1.公务车辆使用范围限于从事机关公务工作,严禁私人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接受相关培训。

3.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按规定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酒后驾车、违章操作等。

4.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保持车辆内部清洁卫生,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5.在外公务期间,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遵守出行时间和路线布置,不得擅自转变计划。

6.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妥当保管车辆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7.使用车辆期间,如显现故障或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依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8.公务车辆使用人员离职、调离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车辆的,应立刻上报机关管理部门进行交接处理。

四、车辆维护保养1.机关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由机关管理部门负责布置。

2.公务车辆的保养应依照规定的里程或时间进行,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刻维护和修理,确保车辆随时可用。

4.公务车辆加油应选择正规加油站,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油品质量的安全性。

5.公务车辆保养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加油、维护和修理费用应按规定程序报销。

五、车辆运营管理1.公务车辆的运营管理由机关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设立特地岗位进行管理。

2.公务车辆运营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规范性。

3.进行公务用车申请时,应填写认真的用车申请表,并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范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范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自备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机关公务用车必须遵循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以公务为目的,禁止私人乘坐、私人定制和私人活动等行为。

第五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任务进行使用,不得超员、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加强保养、维修、保险等管理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七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第二章机关公务用车的申请和审批第八条机关公务用车的申请和审批应当由机关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并明确制定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详尽的用车理由和用车时间,在申请书上签名确认,并经直接上级或指定审批人审核签字。

第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层级和权限进行,确保不漏审、不违规。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的审批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未获批准的理由应当予以明确说明并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按照任务需求和安排,不得随意调动和改变用车目的地。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期间,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并加强用车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车辆相关证件和备件,做到随时可查、必要时可用,并定期向上级报告车辆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的保险制度,对车辆进行保险投保,确保在事故和损毁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公务公车管理规定(3篇)

公务公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公车管理,规范公务公车使用,提高公务公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使用公务公车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务用车单位”)。

第三条公务公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使用;(二)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公务公车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公车是指公务用车单位用于执行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一)公务用车单位公务出行所需的车辆;(二)公务用车单位用于保障公务活动所需的车辆;(三)公务用车单位用于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的车辆。

第五条公务公车分为以下类别:(一)一类公务车:主要用于领导同志公务出行,包括轿车、越野车等;(二)二类公务车:主要用于其他公务人员公务出行,包括轿车、越野车等;(三)三类公务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单位内部公务活动,包括面包车、客车等。

第六条公务公车配备标准:(一)一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二)二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三)三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务公车更新周期:(一)一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二)二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三)三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第三章公务公车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务公车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确保公务活动需要;(二)节约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三)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四)文明驾驶,树立良好形象。

第九条公务公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公务活动;(二)公务出行;(三)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四)公务用车单位内部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务公车使用审批:(一)公务出行:公务用车单位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公务用车单位应立即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保证局机关内部公务、重要会议以及政务性接待工作用车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的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

1、领导公务用车和办公室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其他股室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安排,保证公务活动。

二、车辆维修管理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经办公室批准,方可购置。

2、由办公室考察确定车辆维修点,并与维修点签订协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

3、公务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并严格控制油耗。

三、车辆费用支出管理
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由办公室负责,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车辆维修费用,由办公室与签订协议的指定维修点统一结算。

四、车库管理
1、机关所属车库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未经办公室允许,司机不得将车停放指定车库以外的地方
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司机管理
1、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良好形象,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运行状况,驾车期间严禁饮酒。

2、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

服从办公室调度指挥,保持通讯通畅,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3、禁止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一、总则机关车辆是指用于行政机关及其部门、单位运输、巡视、公务等活动的车辆。

为了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使用范围1. 机关车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行政公务活动,禁止用于私人用途。

2. 机关车辆的用途需事先申请,制定使用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 机关车辆的用途应合理合法,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和道路安全规定。

三、车辆管理责任1. 行政机关应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机关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等工作。

2. 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登记、规划、调度等工作。

3. 行政机关及其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车辆购置与报废1. 机关车辆的购置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车辆质量和安全性能。

2. 购置车辆的经费应符合财政预算规定,不得违规挪用。

3. 车辆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处理或私自出售。

五、车辆保养与维修1. 机关车辆的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车辆保养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员等信息。

3. 车辆维修应及时报修,选择正规的维修单位,并保存维修记录和车辆维修发票。

六、车辆使用与处置1. 机关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车辆使用目的或范围。

2. 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3. 车辆损坏、丢失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机关车辆的处置应依法办理,不得随意转让或处置,车辆使用记录要保存至少五年。

七、车辆能源管理1. 机关车辆的燃料应合理使用,严禁超标排放,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

2. 车辆加油应选择合法的加油站,加油记录要详细记载,做到车辆油耗可追溯。

3. 机关应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车辆能源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公务用车作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为了保障工作需要而配备给公务人员使用的车辆,其使用和管理往往牵涉到巨大的经费投入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是极其必要的。

下面将从管理制度、使用规范、车辆维护以及监督机制四个方面进行详尽阐述。

一、管理制度1. 公务用车配备制度:依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打算公务用车的配备数量和种类。

并且,依据人员名望、业务需求等因素确定不同人员的用车权限等级。

2. 公务用车使用制度:规定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限、使用地点、使用记录等,明确公务用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且不能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3. 公车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公车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公务用车的平时管理、修理保养、年度规划等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管理不善或违规使用公车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 公车保险制度:确保公务用车能得到准时、有效的修理,对车辆进行保险投保准时更新,合理打算失效车辆的淘汰或更换工作。

二、使用规范1. 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公务用车的使用务必符合公务需要,不得进行超出工作范围的私自行程;不得以公务名义接受他人宴请、旅游等活动。

2. 公车使用报备制度:公务用车的使用需提前报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批准过程应该周密,在确保公务需要的基础上,防止滥用公车。

3. 公车油料消耗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加油消耗,建立油料管理台账,控制消耗,并对消耗状况进行审计。

同时,推行节能减排理念,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缩减车辆的使用里程。

4. 公车维护保养制度:厉行定期检查、保养、修理的制度,确保公车技术状况良好。

建立健全车辆损坏或事故处理机制,定期进行车辆大修和年度报废工作。

三、车辆维护1. 车辆巡查制度:确保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故障,定期对车辆进行巡查,准时发现并修复问题。

2. 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车辆保养规划,确保公务用车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三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三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以及使用公共财政资金购置的公务汽车。

三、车辆申请1.公务车辆使用由单位前置审核和审批。

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和合理分配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的配额由单位主管负责,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确定。

四、车辆使用1.公务用车由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登记,使用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

2.公务车辆仅用于公务出行,不得私自使用。

3.公务用车的派遣线路须提前提交到单位办公厅备案,并且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超过预定的路线。

4.公务用车的用车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超过时间需要再次办理用车手续。

5.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车辆和随车记录本。

五、车辆维护1.公务用车在每次使用后,需做好车辆清洁和车辆保养。

2.公务用车的保险费用由单位负责。

3.公务用车在规定的维修、保养时间和周期到来之前,要进行车辆自查,对燃油、润滑油、轮胎等进行检查,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六、违规处理1.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改变车辆使用地点、目的地、人员。

2.公务用车不得擅自私用,不得用于私人开支,并不得将公务用车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3.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私自向他人外借或用于私人事务、私自改变行驶路线、擅自使用禁止的车辆设备等,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单位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公务用车的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违规责任人可能被撤销车辆使用权限,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检查1.公务用车管理应该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务用车管理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记录、使用人员、车辆维护等。

3.监察部门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以上所述即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单位应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确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率降低,达到节约成本、高效管理的目的。

公务用车规章制度范本

公务用车规章制度范本

公务用车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保证公务用车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购置或租用,专供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严禁私自转借、挪作他用。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办理公务用车有关手续,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保障公务用车高效安全运行。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情况,科学合理配备公务用车。

第六条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车辆状态良好,确保行驶安全。

第七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不得私自改变车辆用途或加装设备。

第八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驾驶公务用车,未经专业培训不得擅自驾驶公务用车。

第九条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台账,记录车辆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信息。

第三章公务用车使用第十一条公务用车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使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并确保车辆及时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不得私自增加、减少车辆使用量,不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进行私人活动。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章公务用车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责令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篇1一、车辆管理(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车辆的采购、处置和驾驶员招聘调配、教育管理以及车用油料的采购分配、车辆维修等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配发车辆的分局、经检大队使用的车辆,由配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管理。

在县城过夜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居民小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

非公务用车,一般不得出车,有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登记后方可出车。

(三)局机关车辆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统一停放在指定车库,以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其承担保险金以外的一切经济责任,正式在编人员作下岗处理,该车驾驶员为临时工的作辞退处理;车辆外出时,因违章行驶、停放等原因被经济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五)实行专职驾驶员制度,非专职驾驶员一般不得驾驶公车。

机关、分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

二、车辆使用(一)首先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部门和其他因工作用车,按照局领导批准先后进行派车。

(二)已经配置车辆的单位,严格实行公车公用、专车专用制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县范围内使用。

如确因工作需要带车到县以外地区使用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出车手续,方可出车。

(三)没有配置车辆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用车时,须提前半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需要带车到本县以外地区工作用车的,须提前1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

(四)系统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因特殊情况私事需要用公车的,先行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产生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五)车辆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转交非驾驶人员驾驶的,一经举报查实,属本局正式工驾驶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2篇)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2篇)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办公室按先领导后科室、工作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平衡。

凡区内用车,需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各科室到区政府大楼开会、办事等原则上步行,不派车。

区外用车,实行派车登记备案制,由出车驾驶员填写登记表,每月结束后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上复核签字。

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当封存停驶。

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

乘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超速行车。

二、停车管理。

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办公室指定的位置。

如擅自外停出现事故,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因违规停放造成车辆重大损失或盗窃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驾车管理。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管理,其余公务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驾驶员当月出差补助。

若由此发生意外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责任后果。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应在司机室坐班,严禁串岗。

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行车作为首要职责;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主动搞好车辆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整洁状态,提供优质用车服务。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严禁擅自出车,由此而发生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视情节通报批评或处分。

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和休息,在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办公室一般不派车。

长假期间实行驾驶员值班制度,原则上每人安排一天值班。

五、保养维修。

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单,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车辆保养维修由驾驶员填写维修单,办公室主任初审后,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内的,请示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上的,请示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保护公民权益的执法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频繁使用车辆进行巡逻、抓捕、执法等任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效率、防止滥用和浪费,制定和执行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意义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规范用车行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安机关人员使用公务用车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在合法任务范围内使用车辆,并制定了用车流程和程序,杜绝非法行为的发生。

2. 加强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了用车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记录和报销程序等,有效控制和管理用车经费,防止滥用和浪费。

3. 提高工作效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了用车的调度和安排方式,合理规划车辆使用,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响应速度。

4. 加强内部监督: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了用车审批和监督机制,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审批程序和责任制度,有效防止用车行为的违规和滥用。

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用车申请和审批:公务用车的使用需经过申请和审批程序,包括使用车辆的任务、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由上级领导或专门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2. 用车计划和调度:公安机关应建立合理的用车计划和调度机制,根据任务需要和车辆资源状况,科学安排车辆使用,确保车辆能够高效运转。

3. 车辆保养和维修: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相关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时间、费用等。

4.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了非法和私用行为的禁止,并建立了处罚机制和追责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用车经费管理:包括车辆保险、燃料费、过路费等费用的管理与报销流程,要求公安机关使用公务用车经费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使用和报销。

6. 监督和评估:建立了公务用车的内部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提供改进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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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车辆油耗定额管理。

根据各公务用车每公里耗油量、每月行驶里程数核定加油量,超出审核量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2.车辆保障和停放。

实行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车辆常规保养和一般故障报修,需事前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在定点维修点完成,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完成,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制度。

必须停放在政府大院,下班不得开回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

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安排的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定点封存停驶。

周末及节假日期间确实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向主要领导报告后方可用车。

4.加强管理监督。

公车使用的时间、事由和地点等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司机应如实填报,党政办主任负责定期检查并公示。

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在机关待命,保持通讯畅通,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超速超载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如发现一次做辞退处理。

及时有效保养维护车辆,做好车辆保险审验,确保车辆运行畅通。

纪委严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对发现公车私用、未经批准车辆转借他人、未按指定地点停放等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
起,罚款100元,做到违规必究、违纪必惩,确保公务用车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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