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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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阳高级学校食堂操作规范

一、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或摆放醒目位置。

二、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时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刘学志兼职负责领导,张萍担任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四、制定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范。

五、管理委员会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采购食品原料要索证索票记录台账,由食品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七、学校食堂要独立设置更衣室、原料库房、粗加工间、烹饪间、餐具消毒间、预售间各个功能间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符合国家要求,要有足够采光、照明、通风设施,具备完善的三房措施。

八、学校食堂用于食品加工的设施设备应当无毒无害,符合要求,加工生熟食的工具、容器分开使用,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九、食品加工完成后放置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十、学校食堂不准制售凉菜。

十一、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不准添加非食品物质,不准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准使用亚硝酸盐。

十二、学校食堂必须留样,用专用留样盒,每个样品留样100g,冷藏保存48小时,并做好记录。

十三、对餐具进行消毒,有条件鼓励使用洗碗机。

十四、学校食堂不准制售发芽土豆、野蘑菇,使用新鲜黄花菜、四季豆、豆浆时,必须煮熟炒透。

红阳高级中学

食堂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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