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臭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管道燃气加臭标准
管道燃气加臭标准城镇燃气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剂和燃气混合后应具有特殊的臭味、不易被土壤和家具吸收、漏气消除后不应再有臭味保留。
2)加臭剂不应对人体、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害。
3)加臭剂的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并不应腐蚀或伤害与此燃烧产物常接触的材料。
4)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2.5%(体积分数)。
5)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
6)加臭剂应便于制造、价格低廉。
我国根据GB50028-2006标准:天然气20mg/m3加臭剂是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通常将燃气加臭剂选为恶臭型,低浓度下可嗅到极刺激性臭味。
基本规定加臭剂质量和加臭量规定“应明显区别于日常环境中的其他气味”是该气味应有别于生活中的其他异味,其目的是当有臭味的燃气泄漏时能够及时发觉。
规定了作为燃气加臭剂的基本性能要求,是参照《天然气-有机硫化合物作为加臭剂-要求及检测方法》ISO13734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对本条各款作如下说明:无论何种原因,有时燃气管道中含有一定的水分。
如果加臭剂易溶于水,可能会造成注入管道内加臭剂的大量流失。
规定加臭剂应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以适应国外进口的长途运输和某些厂站较长时间储存的需要。
城镇燃气加臭标准引言市区燃气作为一种便捷的能源形式,广泛应用于生活和工业领域。
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城镇燃气加臭标准被制定出来,以添加明显的臭味使得燃气泄漏能够被人们及时察觉。
本文将对城镇燃气加臭标准进行介绍。
为什么需要城镇燃气加臭标准?1.安全保障:城镇燃气泄漏可能会导致爆炸、中毒等危险,加臭标准可以让燃气泄漏得到及时发现。
2.易被察觉:由于燃气本身无色无味,加臭标准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感知方式。
3.提高意识:经过加臭处理的燃气,使人们更加重视燃气的安全使用,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城镇燃气加臭标准的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加臭剂》(GB的规定,城镇燃气加臭标准需要符合以下要求:4.加臭剂种类:只能采用硫化氢(H2S)或二硫化碳(CS2)作为燃气加臭剂。
天然气加臭标准
天然气加臭标准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环保的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工业和商业领域。
然而,天然气本身是无色、无味的,一旦泄漏很难被察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发现天然气泄漏并采取措施,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天然气被加臭成为一种必要的措施。
天然气加臭是指向天然气中添加一种特殊的化学物质,使其产生一种特殊的气味,一旦泄漏便能够被人们察觉。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加臭剂是硫化氢,其具有一种刺激性、难闻的臭味,即使极小的泄漏也能被人们察觉到。
然而,天然气加臭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将就天然气加臭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天然气加臭标准应包括加臭剂的种类和添加浓度。
加臭剂的种类应该是经过严格测试和认可的,确保其添加后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同时,加臭剂的添加浓度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既要保证天然气泄漏时能够被及时察觉,又要避免因加臭剂浓度过高而对人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其次,天然气加臭标准还应包括加臭剂的混合均匀性和稳定性。
加臭剂在天然气中的混合均匀性直接影响着泄漏的察觉效果,如果加臭剂分布不均匀,就会导致泄漏部位的气味浓度不均匀,影响人们对泄漏的判断。
同时,加臭剂的稳定性也是至关重要的,天然气在输送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温度、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加臭剂必须能够在各种条件下保持稳定,确保其加臭效果不受影响。
最后,天然气加臭标准还应包括加臭剂的监测和维护要求。
天然气加臭剂的监测是保证加臭效果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和周期,对加臭剂的浓度和稳定性进行定期监测。
同时,在天然气输送和使用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加臭剂的维护,确保加臭剂的添加和混合均匀性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天然气加臭标准是保障天然气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措施,其内容应该包括加臭剂的种类和添加浓度、混合均匀性和稳定性,以及监测和维护要求。
只有严格执行天然气加臭标准,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通用版)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燃气加臭管理制度(通用版)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的管理。
第一条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天然气加臭技术
3.1.2 加臭剂除应符合本规程3.1.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加臭剂的浊点应低于-30℃; 在规定环境下,加臭剂在-30℃不应有结晶出现。 2.在燃气管道系统中的温度及压力条件下加臭剂不应冷凝 气化后进入管道的加臭剂不应在管道中发生冷凝转化为液态。 3.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2%(质量分数) 加臭剂溶于水可能会造成注入管道内加臭剂的大量流失。 4.在有效期内,常温常压条件下储存的加臭剂应不分解,不变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CJ/T148-2010宣贯
批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10-25 实施日期:2011-08-01
1. 总 则
1.1 为了规范城镇燃气加臭剂的质量、加臭量和加臭装置 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实现加臭剂的警示作 用,制定本规程。
表 2 计算最低加臭浓度的K值
加臭剂 THT(四氢噻吩) TBM(硫醇) S-Free(无硫加臭剂)
K值(mg/m3)
0.08 0.03 0.07
以天然气为例,其爆炸下限 LI为5%。由此计算得出,天然气管网 末端应当至少含有THT 8 ㎎/m3。
根据国内外加臭剂的加入量情况,对加臭剂管网起始端加入量做出 推论,详见表3
表3常见无毒燃气的加臭剂管网起始端用量
燃气种类 四氢噻吩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C3和C4各占一半)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 (液化石油气:空气=50:50, 液化石油气成分为C3和C4各 占一半) 20 50 25
加臭剂(mg/m3) 硫醇 4-8 --无硫加臭剂 15-18 ---
最新整理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的规定要求,为统一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加臭技术标准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配气站的天然气加臭管理。
第三条天然气加臭对象:居民用天然气,商业用天然气,公共福利(医院、学校等)用天然气,锅炉、空调用天然气,工业燃料用天然气等。
第二章加臭剂的储存与管理第四条加臭剂的计划与采购:加臭剂的用量各分公司根据需要向物资办报计划,物资办统一采购。
加臭剂压料工作原则上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负责实施,所购回的加臭剂除了向站场储罐加注外,多余的不得存放于站内,加臭剂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找库房另行存储。
第五条各站场在储罐液位高度接近刻度“50”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加臭剂加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向储罐加注加臭剂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防止设备故障造成加臭剂漏失。
第七条压料过程现场操作人员固定2-3人进行,并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品,各单位必须派出技术干部进行全程监督。
第八条四氢噻吩作为一种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护。
每次处理加臭剂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品:①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或自给正压式呼吸器;②眼镜防护:戴安全防护眼镜;③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④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⑤安全鞋:避免任何金属鞋底。
第九条药剂必须全密封倒罐和加注,防止外漏、外溢。
压料时必须使用氮气打压的方式,且压料的压力不得高于0.03MPa。
采用此方法的优点是①操作过程密闭,无臭剂外泄引起环境污染和误报警。
②整个操作过程阻燃。
③一般加料后桶内残余量少,比较干净。
第三章加臭剂与臭剂用量第十条公司统一使用四氢噻吩(THT)作为加臭剂。
加臭剂用量的计算方法:空气中四氢噻吩(THT)的含量为0.08mg/m3时,可达到臭味强度2级的报警浓度。
一、无毒天然气1标准立方米达到臭味强度2级加臭剂用量的计算公式:VTHT (mg/1nm3)=Vn(mg/1nm3)÷(Vmin%×20%)......;......;......;①①式中:VTHT --1标准立方米无毒天然气臭味强度达到2级时,THT的加入量。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燃气》
【年(卷),期】2009(000)003
【摘要】@@ 编者按:rn根据建设部建标[2007]125号"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完成征求意见稿.
【总页数】7页(P3-9)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城镇燃气加臭技术与应用(上) [J], 黎耀初
2.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的公告 [J],
3.城镇燃气加臭技术 [J], 刘友天
4.CJJ/T148—2010《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宣贯培训在天津举行 [J],
5.关于举办《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和《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148-2010宣贯培训班的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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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污染是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加强VOCs污染的治理,相关政策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制定和实施。
本文将对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进行分析和讨论。
VOCs是一类具有较高蒸汽压的有机物,在大气中容易挥发。
它们主要来自于工业过程、交通运输、建筑装修、印刷、喷涂等活动。
在挥发的过程中,VOCs会与光照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成分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臭氧和细颗粒物等污染物。
这些污染物对人体呼吸系统和免疫系统产生危害,对环境造成酸雨和温室效应等问题。
为了加强VOCs污染的防治,各国纷纷推出相关政策和标准。
在我国,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了《VOCs治理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加强VOCs污染的管理和控制。
该政策从产业源、交通运输、印刷喷涂、建筑装修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防治措施。
首先,对于产业源,政策要求各行业加强VOCs的控制和减排。
制定相应的排放限值,实施联网监控,加强执法检查。
鼓励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和工艺,提倡绿色生产和循环利用。
其次,在交通运输方面,政策提出了加强燃油质量控制、车辆尾气排放控制和交通管理。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燃油,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检测和监控,推动绿色出行和公共交通发展。
在印刷喷涂领域,政策要求加强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油墨和涂料。
鼓励喷墨打印等无溶剂印刷技术的应用,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和挥发排放。
对于建筑装修行业,政策强调了室内装修材料的限制和标准。
推动使用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装修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
加强建筑通风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室内环境的健康和舒适。
此外,政策还加强了对VOCs治理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支持。
鼓励企业投资研发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装备,促进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治理水平和效果。
天然气加臭标准
天然气加臭标准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工业和交通等领域。
然而,由于天然气本身是无色、无味的,一旦泄漏很难被察觉,因此为了及时发现泄漏并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天然气需要添加臭味剂来增加其气味。
天然气加臭标准是指对天然气中加臭剂的种类、添加量、气味阈值等方面进行规定和标准化,以确保加臭后的天然气能够在泄漏时散发出足够浓烈的气味,让人们能够及时察觉并采取措施。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加臭剂是硫化氢,其气味浓烈,易于被人察觉,且添加量少,不会对天然气的燃烧性能产生影响。
在中国,天然气加臭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
根据《城市燃气供应技术规程》,天然气中加臭剂的种类为硫化氢,其体积分数为4mg/m³。
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也是对天然气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质量要求。
天然气加臭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旦天然气泄漏,加臭剂能够迅速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提醒人们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家庭使用方面,加臭后的天然气能够有效防止因煤气泄漏引发的意外事故,保障家庭成员的安全。
在工业和交通领域,加臭后的天然气也能够及时发现泄漏,避免事故对生产和交通造成的影响。
然而,目前天然气加臭标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天然气加臭时存在操作不规范、加臭剂添加量不足等情况,导致加臭效果不佳,影响了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天然气加臭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操作水平和意识,确保天然气加臭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天然气加臭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对加臭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操作水平和意识,能够有效提高天然气加臭的效果,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希望未来在天然气加臭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能够进一步完善,为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从天然气供应安全角度谈加臭的必要性及加臭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从天然气供应安全角度谈加臭的必要性及加臭方案实施的可行性摘 要:本文从天然气输配安全角度介绍了添加加臭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天然气本身无色无味、易燃易爆,在输送或使用过程中,一旦泄漏很难被发现,而加入燃气泄漏示警的臭味剂后,即使有微量的泄漏,也可被及时发现、补救,从而避免发生天然气泄漏造成的燃爆事故,所以臭味剂的添加至关重要。
关键词:天然气输配安全 加臭 必要性 可行性随着自贡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管道燃气供气日益普遍,由于城市环境的变化,随着用户新发展及“工带民”用户接收,供气区域不断扩大,燃气管网不断增加,在供气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更好地保证城市燃气的供应安全,提高两个效益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
自贡市自一九六七年成立天然气公司以来,已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历史,发展居民用户(含“工带民”用户)和机关团体、商业用户已达13万余户。
随着时间的变迁,虽然对管网及燃气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维护维修,但是自贡地处盐碱地带地上地下的管道腐蚀相当严重,室内镀锌钢管及室外埋地热沥青防腐管和其他燃气设施,加上一些管材本身质量、施工质量、防腐质量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管道使用寿命缩短,部分管线仅使用一、二年就已腐蚀穿孔,常常造成天然气泄漏,发生事故,不但影响正常供用气,而且还威胁到公共安全,给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近几年,我市相继发生了几起因天然气泄漏未及时发现造成的燃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
今年备受各界广泛关注的四川泸州市纳溪“5.29 ”天然气爆炸,就是天然气管道长时间泄漏气未及时发现,致使天然气经排污沟进入街道楼房负一楼与街面堡坎的夹墙内淤积,遇不明火种引发爆炸,造成5人死亡,3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仅医疗、赔偿就近五百万元,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
天然气的主要可燃成分是甲烷(CH4),按我国城市燃气的分类,自贡使用的天然气属纯天然气,甲烷含量高达95%以上,它无色无味,比重小于空气,可燃可爆(爆炸下限为5%,上限为15%)。
天然气加臭剂添加标准
天然气加臭剂添加标准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供暖等领域。
然而,天然气本身是无色无味的,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很难被人们及时察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为了及时发现天然气泄漏并采取有效措施,通常需要在天然气中添加一定的臭味剂,以便及时发现泄漏并采取措施,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天然气加臭剂添加标准是对天然气中臭味剂添加的要求和规范,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首先,天然气加臭剂的添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添加剂的种类、添加量等符合安全标准。
其次,添加标准应考虑到天然气使用的环境和条件,以及人们对臭味的感知能力,从而确定合适的添加剂种类和添加量。
最后,添加标准还应包括对添加剂的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以确保添加剂的质量稳定可靠。
在天然气加臭剂添加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充分了解天然气使用的环境和条件,包括天然气的供应途径、使用场所、使用人群等,从而确定添加剂的种类和添加量。
其次,需要考虑人们对臭味的感知能力,以及可能存在的误判和适应性问题,从而确定合适的添加剂种类和添加量。
最后,需要考虑添加剂的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以确保添加剂的质量稳定可靠。
天然气加臭剂添加标准的制定对于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添加标准,可以有效防范天然气泄漏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提高天然气的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添加标准,对于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总的来说,天然气加臭剂添加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天然气使用的环境和条件、人们对臭味的感知能力,以及添加剂的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定,才能有效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能够共同努力,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天然气加臭剂添加标准,为天然气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环境保护部•【公布日期】2015.07.3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15]125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8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从我部网站(http:///)“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李琴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100012联系电话:(010)84915581电子邮箱:***************.cn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联系电话:(010)66556214传真:(010)66556213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威立雅环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部内征求意见:总量司、环评司、污防司、环监局、应急中心)附件2: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3:《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7月31日。
天然气加臭标准
天然气加臭标准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生活供暖和燃料等领域。
然而,天然气本身是无色、无味的,一旦泄漏很难被察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发现天然气泄漏并采取有效措施,天然气中通常会加入一种特殊的气味,以便人们能够通过嗅觉来感知天然气的存在。
这种气味通常被称为“臭味剂”,并且有着严格的加臭标准。
天然气加臭标准是指对天然气中加入臭味剂的要求和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天然气泄漏后能够及时被察觉,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各国对天然气加臭标准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保证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在中国,天然气加臭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制定并监督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天然气中加入的臭味剂应该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臭味剂应该是一种对人体无害的化学物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臭味剂的气味应该特别明显,即使在天然气极低浓度的情况下也能够被人们察觉。
此外,臭味剂的添加量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既要确保足够的气味浓度,又要避免过量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
除了中国,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都有各自的天然气加臭标准。
例如,美国规定天然气中加入的臭味剂应该具有持久的气味,能够在天然气泄漏后长时间保持气味,以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
而欧盟则规定臭味剂的添加量应该符合一定的浓度范围,既要确保气味明显,又要避免过度浓烈影响居民生活。
总的来说,天然气加臭标准是保障天然气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国都对其有着严格的规定。
只有严格执行加臭标准,才能有效预防天然气泄漏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天然气加臭标准的执行,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同时,公众也应当加强对天然气安全的认识,一旦发现天然气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警求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燃气加臭作业指导书
燃气加臭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便于德州中燃安全输配部开展燃气加臭工作,规范安全供气工作流程,特制定此标准。
2 适用范围
2.1本标准适用于德州中燃下属各输配站、加气站安全供气管理工作。
3 程序与要求
3.1 明确作业关键点控制点
3.1.1 加臭机启动
3.1.2 加臭量控制
3.1.3 加臭机停止
4 工具材料准备及安全防护设施配置
4.1 防护用品两套
5 主要的人员、物料消耗定额:
5.1 作业人员两名、四氢噻酚消耗16—25mg/Nm3
6 作业气候、环境要求:
6.1环境温度-30℃—50℃
7工作流程及注意重点
7.1 1.加臭设备应全密闭工作、无泄漏。
7.1.2不得随意更换加臭介质。
7.1.3巡视周期每小时一次。
7.1.4加臭量严格按标准执行。
7.2户内维修工作流程详见附录A
8 相关文件与记录
8.1相关文件
8.1.1《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148 -2010
9.1记录:
9.1.1加臭工作应保存的记录:
9.1.2加臭作业记录
燃气加臭作业流程图
加臭作业记录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编制组二〇一〇年十一月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统一编号:374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王宗爽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何俊目 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2)1.3 标准的法律地位与作用 (3)2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4)3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4)3.1 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的发展 (4)3.2 我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改变 (5)3.3 现行标准在当前环境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5)3.4 国际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展情况 (8)4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9)4.1 适用范围 (9)4.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与标准分级 (9)4.3 污染物项目 (11)4.4 SO2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 (17)4.5 PM10、TSP和PM2.5空气质量标准的制修订 (20)4.6 NO2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 (28)4.7 O3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 (37)4.8 CO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 (43)4.9 P B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 (44)4.10 苯并[A]芘标准的修订 (52)4.11 监测分析方法 (56)4.12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56)4.13 数据上报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57)4.14 标准的实施 (58)5 标准实施的经济成本分析 (58)附一:关于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开征集意见的情况说明 (61)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创造适宜清洁的环境,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上世纪八十年代,针对煤烟型污染我国首次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1982),并于1982年发布实施。
当时,该标准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标准分为三级,规定了总悬浮颗粒物(TSP)、飘尘、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光化学氧化剂(O3)共6项污染物项目,其中飘尘的标准为参考标准。
浅析GB17820
浅析GB17820浅析GB17820-200×《天然气》征求意见稿张健(上海望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00235)摘要:介绍了新版国家标准GB17820-200×《天然气》征求意见稿与旧版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的主要变化并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天然气;技术指标;加臭;分类;烃露点1. 引言虽然中国经济在不断迅速地快速,但保障经济的能源动力却极度紧缺。
随着国家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提高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对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有效解决能源供应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旧版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已经实施了近20年,在某些方面已经出现了滞后性和不适用性,因此,在总结GB17820-1999《天然气》实施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ISO13686:1998《天然气质量指标》和国外有关天然气的管输规范,对旧版天然气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版国家标准GB17820-200×《天然气》,目前在征求意见稿阶段。
2. 天然气新旧版国家标准的变化新版国家标准GB17820-200×《天然气》征求意见稿与旧版国家标准GB 17820-1999《天然气》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⑴取消了三类气;⑵修改了一类气的高位发热量、总硫和二氧化碳的技术指标;⑶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说明对于二氧化碳含量大于3%的天然气,允许用合同确定其要求;⑷对水露点按冬夏两季分别进行了要求;⑸将旧版国家标准中的附录A中有关天然气加臭的要求并入标准正文,同时引用GB50028的要求;⑹将附录分为2个,附录A为天然气的分类,增加了根据沃泊指数(华白数)对天然气的分类;附录B为天然气的烃露点,增加了部分地区和国家对天然气烃露点的要求。
2.1 天然气的技术要求新版国家标准GB17820-200×《天然气》征求意见稿与旧版国家标准GB 17820-1999《天然气》在技术要求方面的主要变化在于:新版国家标准GB17820-200×《天然气》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对于二氧化碳摩尔分数大于3%的天然气,允许供需双方用合同确定其要求的新规定;另一方面在技术指标也有不同之处,表1和表2分别是新旧天然气国家标准在技术指标方面的具体要求。
提升民用天然气加臭精度
提升民用天然气加臭精度摘要:根据《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要求,每标准立方天然气内应该含有不少于12mg臭剂,根据季节变化手动更改加臭频次的操作,难以实现准确加臭,工区利用设备现有功能,引入温米流量信号,实现民用气自动加臭。
同时采购四氢噻吩检测仪,对不同长度管网的用户进行臭剂浓度检测,实现全覆盖、并组态编程流量型号,使加臭剂量注入频率和流量信号相关联,最终实现加臭精度满足国标要求。
关键词:天然气;加臭精度;末端检测;加臭功能;适应性讨论一、引言吐哈油田销售事业部天然气输气工区2015年11月购置全自动加臭装置RL,运行时,厂商技术员标定,泵机单次注入量为133mg,温米平均日用气量9000标准方,根据《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要求达到每标准方12mg,计算出当天的加臭装置每小时泵机工作频率。
介于此次计算每天都需要完成,人工计算及其容易出现偏误。
当天的工作频率却是使用前一天的日用气量而计算得出的,这用就存在不可避免的系统误差。
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的使用中,全年温米供气量为7300万方,具体分布如下图一:加臭剂使用量为1.8吨。
未对末端进行有效监测,检测情况不明。
二、研究目标(一)运行之初,由于民用气在短周期波动较缓,在月周期中波动较大,技术管理人员对机泵工作频次的修改频率较低,为7天修改一次,使用通过下列公式计算:从图四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使用每天修改加臭剂频次,比较图二有所改善,超标数值有所下降,然而各个用气点还会存在7个点的加臭剂超标时间,其中加臭精度-11.58%(加臭精度:单位体积燃气内加入的加臭剂量与设定加臭剂量的误差百分比应满足±5%)据此我们提出“提升民用天然气加臭精度”为研究课题。
三、解决方案天然气加臭有明确规定,为12-20mg,而考虑到加臭剂延管线储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耗损,同时平均加注,无法满足每个时段臭剂检测合格,一天日间13个点的数据情况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平均加注无法满足每天每个时段的剂量,而统一提升平均加臭频率,又会出现加臭过量情况飙升,频率修改的周期过长,是无法有效减少加臭剂使用的主要矛盾,因此提出自动运行方案,以缩短频率改变周期。
《天然气用有机硫化合物加臭剂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编制说明
《天然气用有机硫化合物加臭剂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报批稿编制说明编写人:沈琳、李晓红审核人:伦增珉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华油集团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输配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质量控制与能量计量重点实验室二O一七年十二月一、任务来源及工作简要过程1、任务来源本项国家标准是根据国气标委[2017]3号文《关于下发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7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制定,编号2017080078。
完成年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参加单位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华油集团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输配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质量控制与能量计量重点实验室。
3、工作简要过程(除以下工作过程外根据各自情况增加说明)(1)2016年8月,向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草案。
(2)2017年1月~2017年3月,开展翻译研究。
(3)2017年4月,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标准起草工作启动协调会,对编写标准的进度计划、人员分工、参加起草单位进行了落实,收集各单位意见后修改标准并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写。
(4)2017年5月~8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阶段,根据征求意见(见附件1)修改标准,形成专家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5)2017年9月,向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了标准专家送审稿和编制说明。
(6)2017年10月~11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见附件2),修改专家送审稿,形成委员会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7)2017年12月,根据国家标准委专家意见修改内容和格式,形成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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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臭标准的征求意见稿1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加臭满足安全供气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的加臭。
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用气。
1.0.3 燃气加臭剂和装置的选型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1.0.4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应遵循我国城镇燃气安全供气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国家标准,并应与燃气用户的要求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加臭除应执行本技术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加臭剂Gas odorant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
当以很低的浓度加入燃气中,使燃气有一种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在发生危险之前,即被察觉。
2.0.2加臭量Gas odorant injection rate在单位体积燃气中加入加臭剂的数量,通常用每标准立方米加若干毫克为单位, 用mg/m3表示。
2.0.3燃气加臭装置Gas odorization unit向燃气管道内注入燃气加臭剂并能使加臭剂充分与燃气均匀混合的专用设备。
包括:控制部分、加臭部分、储存部分及相应管道。
2.0.4加臭点injection point指在燃气管道上开设的用于连接加臭剂注入喷嘴的接口位置。
2.0.5加臭剂传输管线Transmission pipeline for gas odorant用于加臭装置的加臭剂出口与加臭剂注入喷嘴入口之间的连接管线。
2.0.6加臭剂注入喷嘴injection nozzle喷射加臭剂进入燃气管道,并使加臭剂汽化或雾化的部件。
2.0.7加臭剂上料器off-loading facility向加臭剂储罐内添加加臭剂的设备。
2.0.8标定demarcate对加臭剂输出量进行检测和认定。
2.0.9吸收器Scrubber用于吸收燃气加臭剂蒸汽并消除臭味的容器。
2.0.10加臭装置控制器control system控制加臭装置运行的电子设备。
2.0.11自动运行和手动运行automatic and manual operation自动运行指加臭装置按燃气流量信号的变化自动调整加臭装置的输出量进行加臭,使燃气流量和加臭量保持恒定的比例。
手动运行指加臭装置的输出量按操作者的设置量进行定量加臭。
2.0.12加臭精度Precision of odorization单位体积燃气内加入的加臭剂量与设定加臭量的误差值占设定加臭量的百分比。
2.0.13止回阀Back valve安装在加臭剂注入喷嘴上部阻止燃气回灌到加臭设备内的单向阀。
2.0.14管线阀门组Valve suit在加臭装置内部变换传输加臭剂流向和切换加臭泵的管线、阀门、压力表零部件等的组合体。
3 燃气加臭要求3.1 燃气加臭剂质量和加臭量的要求3.1.1 燃气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加臭剂在安全用量的最小范围内,应具有区别于其它气味,并使人能察觉是燃气泄漏的气味,且气味消失缓慢。
2 加入燃气中加臭剂的量不应对人身、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毒、有害;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不应腐蚀或损坏与此经常接触的材料。
3 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2.5%(质量分数) ;并不应被冷凝的碳氢化合物洗出。
4 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
5 加臭剂在常温常压下储存不分解、不变质。
在管道输送的温度和压力条件下,不与燃气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也不会促成反应。
6 加臭剂气化后可以吸附于传输物上(如管道、煤气表、阀门等),但不与之发生化学反应。
对燃气输配系统和燃具无腐蚀作用。
7 在常温条件下,加臭剂应具有高挥发性,以保证及时发现环境中燃气的泄漏点。
8 加臭剂不应在燃气设施和燃烧烟气中沉淀;也不应被冷凝的碳氢化合物洗出。
3.1.2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2 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 应能察觉;3 对于含有CO为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CO含量达到0.02%(体积分数)时, 应能察觉。
3.1.3 加臭的浓度不宜过大。
3.1.4 加臭剂类型加臭剂以含硫和不含硫的有机化合物进行区分。
目前国内常用的燃气加臭剂为:四氢噻吩、乙硫醇等。
3.1.5加臭最小加臭量宜按下式计算:式中k—表示加臭剂在空气中达到警示气味的最小浓度值(mg/m3);UZG—燃气泄漏在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的体积百分数。
表1 常见的无毒燃气的加臭剂用量燃气种类加臭剂(mg/m3)四氢噻吩硫醇无硫加臭剂天然气(天然气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为5%) 20 4~8 15~18液化石油气(C3和C4各占一半) 50 --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液化石油气∶空气=50∶50;液化石油气成分为C3和C4各占一半) 25 -- --煤制气 -- -- --表中的数值为推荐值,实际工程中加臭剂的用量还应根据供货商提供的K值进行核实。
3.2 燃气加臭量的检测3.2.1 应在城镇燃气管道的末端对管道内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分析。
3.2.2 加臭量的检测,宜采用如下检测方法:1气体色谱分析法对管网末端气体采样,通过色谱仪分析加臭剂浓度,并以检验报告的行式记录数据。
2 臭味剂检测仪对管网末端气体采样,通过仪器直接探测加臭剂在燃气中的比例。
并加以记录。
3 人工检测法3.3 燃气加臭剂的更换3.3.1 加臭剂更换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通知用户准确的更换时间和更换后加臭剂的气味特点;有条件的,可让用户试闻更换后加臭剂的气味。
2 通知到加臭剂更换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等。
3 燃气供应单位应在更换加臭剂前对与燃气加臭系统相关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和掌握更换后加臭剂的特点和操作方式。
3.3.2 更换燃气加臭剂时,应对燃气加臭装置进行清洗和检修,必要时应进行改造。
3.3.3 所有同液态加臭剂接触的密封件,必须按照加臭剂厂商的要求,更换为适应新加臭剂的密封件。
4 加臭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加臭装置的工作环境温度宜为-30℃~+40℃,湿度为<85%;不应有强磁场干扰;并应通风良好。
4.1.2 加臭装置应能够保证在燃气最高流量、最大压力至最小流量、最低压力时加臭剂需求量;加臭精度应小于±5%;并应不间断运行。
4.1.3 燃气加臭装置的设备部分整体全防爆设计,应符合燃气门站等场所的防爆要求。
4.1.4 加臭剂储存量小于50公斤的加臭装置宜于与其它燃气设备成套组撬供应。
4.1.5 加臭设备应全密闭,工作无泄漏。
4.1.6 加臭装置与加臭剂直接接触的部分应采用不锈钢等耐腐蚀的材料制造,密封材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不应使用橡胶、塑料等密封材料。
4.1.7 加臭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接、制造,应按国家相应规定提供设计、制造和检验资料。
加臭剂储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150的相关规定。
可常压或带压运行,但必须保证全密闭无泄漏。
4.1.8 加臭剂的注入必须通过加臭剂注入喷嘴进行。
4.1.9 加臭装置应在加臭剂储罐或外箱体上标有危险警示标志。
4.1.10 燃气加臭装置和加臭剂储罐等设备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露天或在房间内布置。
4.2 加臭装置设计4.2.1燃气加臭装置应由加臭剂储罐、加臭装置控制器、加臭泵阀、管线阀门组、加臭管线、加臭剂注入喷嘴等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
1.燃气加臭装置控制器2.燃气加臭泵3.加臭剂储罐4.加臭管线5. 加臭剂注入喷嘴 6.止逆阀7.防爆开关8.管线阀门组9.标定液位计10. 加臭剂充装口11.安全放散阀12.真空阀13.出料阀14.标定阀15.过滤器16.旁通阀17.排污口18.吸收器19.加臭阀20.压力表21.回流阀22.回流管23.排空阀24排空管25.加臭点法兰球阀26.燃气管道27.控制电缆28.信号反馈电缆29.输入流量信号30.供电电源31.数据输出32.防漏槽33.清洗检查阀图1一种燃气加臭装置流程示例4.2.2 加臭剂储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加臭剂储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容积应根据供气规模选定,加臭剂充装量不应大于90%,且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年。
2 加臭剂的储量以3~6个月用量为宜;但对供气量小于5千m3/d的用户,加臭剂储量可增多至1年或2年;对供气量大于50万m3/d的用户加臭剂储量可缩减至2个月或1个月。
3 距离较近(50米范围内)需多点加臭的管网系统,可共用一个加臭剂储罐。
4.2.3 加臭装置控制装置及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加臭装置应有储臭罐高低液位、泵排量、系统电压、流量信号等报警信号输出,并需设安全放散装置。
报警信号需手动消除。
2 加臭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在产品交付时提供有关检验资料。
3 加臭装置应具有手动运行模式和自动运行模式。
加臭装置运行时必须有加臭记录。
且能够接收燃气流量计提供的数字或模拟信号。
4 多点同时加臭时,应对各加臭点分别进行加臭控制;多点不同时加臭时,可用一套控制系统控制加臭。
5 加臭装置的运行监控数据应与上位机的RTU或SCADA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监控及数据采集的布线和接口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且具有通用性和兼容性。
6 燃气流量大于50万m3/d的加臭设备宜采用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加臭。
控制器的安装地点应设置可靠性较高的不间断电源设备及其备用设备。
7 加臭装置在防爆现场应有紧急停机开关。
8 燃气流量大于50万m3/d的加臭装置应全密闭运行加臭,并配备排空气体加臭剂的吸收器。
9 加臭剂储存量大于500公斤的加臭装置,宜采用电动上料装置,并配备车用快速上料接头。
10 加臭剂储存量小于(或等于)500公斤的加臭装置,可配备全密闭的气动(或手动)上料器。
4.2.4 加臭泵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加臭泵输出加臭剂的压力应高于被加臭的燃气管道最高输气压力,宜为燃气管道最高压力的1.2~1.5倍。
2 加臭泵应易于清洗。
3 加臭泵吸压一侧应设置止回阀。
4.2.5 加臭阀门及管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加臭装置的加臭剂输送管线应设置止逆阀;加臭装置的管线阀门组应设置回流管。
2 输送加臭剂管线阀门组的管材应采用不锈钢无缝管,最小管径应大于Φ6mm。
3 加臭装置的管线连接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4.2.6 加臭剂注入喷嘴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加臭剂注入喷嘴上部应安装截止阀和检查清洗阀(如图1所示)。
2 加臭剂注入喷嘴的材质应采用不锈钢,联接方式应采用绝缘法兰连接,加臭剂注入喷嘴的规格应不小于DN15 PN1.6MPa。
4.2.7 加臭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工作间和加臭剂储蔵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二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