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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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书

最新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书1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青云街道中小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专职或兼职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已经建立教育网站或网校的单位,应保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并保证不利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信息化专用服务场所开办电脑学校、职业技术培训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

三、本单位负责教育上网人员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及政府荣誉、利益、形象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

其他内容的。

四、本单位负责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中小学生远离营业性网吧,教育师生正确使用新泰教育网和互联网服务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并杜绝下列行为:访问有伤风化的网络站点;通过网络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利用网络设备和软件,监听或盗用他人帐号、口令、IP地址;使用黑客程序侵入、危害他人计算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学校要严格要求广大教职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其它资源和看网络电视、电影、QQ聊天、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网络活动,避免因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络活动而导致教育网络不畅。

六、负责制订并落实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如下几点:

1、加强本单位网络中心和计算机机房等信息化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防潮、防火、防雷击、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信息化服务场所的巡查,遇到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2、对进入本单位信息化服务场所使用网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外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信息化服务场所使用网络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准许并登记。各场所管理员保证随时监视网络和计算机运行状况以及上网人员使用网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教学区外等场所的计算机不得私自接入、更改新泰教育网的相关

网络设备,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协调,由主管部门按规程进行处理。

4、定期检测网络软件、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有无安全漏洞,如发现

漏洞及时采取技术措施补救,增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5、配备网络版或单机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如发现病毒,尽可能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主动切断有毒计算机与新泰教育网的连接,以防病毒泛滥。

6、本单位保证及时向新泰教育信息中心和有关部门提供最新校园网

络的拓扑结构图和IP地址的分配使用情况。

7、积极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出口访问记录

的安全审查制度。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访问出口网关设备,如路由器、防火墙或代理服务器等,要尽可能按规定实现关键字过滤、有害信息过滤及封堵、垃圾邮件清理、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等功能,并建立完备的审计日志记录,日志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上网计算机上网记

录保存不少于60天,并定期检查。

8、各学校要指定专门的学校通信员,并且不得随意更换。通信员代

表学校在新泰教育网上发布的校园动态必须由校长签字审核认可后

方能上传,如不按此要求引发的一系列后果由校长负责并由新泰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单位保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和新泰市教育局、新泰市教育科研信息培训中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定期汇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情况。如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内存在各类有害信息、

计算机安全事故以及网络违法行为,保证在保留有关原始记录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八、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规定,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同意按有关规定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人:

日期:

最新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书2

一、学校内的计算机机房和电子阅览室等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要有明确的主管领导和具体的管理负责人,并为本单位机房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完全责任。

二、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应落实消防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设施,严格检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学校内部的计算机机房和电子阅览室等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的计算机要编号并分配固定IP地址。各单位根据其规模向网络中心申请

IP地址集分配范围。

四、学生上机时要按照分配的编号上机。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要做好学生上机记录,并对记录要保留60天,以配合相应部门的`检查。

五、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要监督和指导学生的上网活动,以保证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

六、严禁学生在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从事电脑游戏,特别是非网

络游戏,以及网络聊天活动。

七、学校的房产和设备不得用于经营或变相经营网吧。

八、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文化部门、校保卫处的安全整治和调查工作。

九、保证遵守学校其他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并中断其网络服务。

如能够保证以上规定的落实,并同意承担相应责任,请在下面签字,同时学校将提供本单位机房等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网络连接,否则将终止本单位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网络服务。

责任人:

日期:

最新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书3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拟定北宿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任何个人,未经学校电教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电教室,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要办理上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联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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