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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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图规定

施工图审图规定

施工图审图规定本规定旨在明确施工图审图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及外部施工单位的施工图审图工作。

安全性: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规范和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合理性:审核施工图的材料、设备选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规范性: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符合公司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可行性:审核施工图的可行性,考虑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工艺的可行性。

经济性:在保证安全性和可行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图纸接收:审图部门接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并检查图纸是否齐全、规范。

初步审核:审图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检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详细审核:审图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核,包括结构设计、材料选用、设备选型、施工工艺等方面。

会审:审图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入讨论,解决审图中出现的问题。

审核意见:审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审核审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和整改情况得出最终的审核结论。

审图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法规和标准。

审图时应认真仔细,做到全面、细致,不遗漏任何重要问题。

审图时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馈审核情况,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图纸,审图部门应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于重要的施工图纸,审图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和审查,确保图纸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审图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好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阅和追溯。

审图部门应定期对审图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审图流程和制度。

施工单位应按照审图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审图部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和批准书规定

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和批准书规定

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和批准书规定1、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平安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2、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简单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看法后,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本方法第七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

4、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

5、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如遇特别状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需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托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6、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1、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平安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2、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简单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施工图审查意见规范

施工图审查意见规范

施工图审查意见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4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

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

同时,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五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

第十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供参考!。

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

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

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 深入贯彻基建为生产运行服务的理念, 治理质量通病,促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工程整体移交水平的提高,确保相关反事故措施的有力执行,确保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输变电系统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规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4 总则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审查的管理, 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切实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电网的安全运行,方便电网工程建设施工,控制好工程造价,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输变电系统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标准等制定本指导意见;本规定所称施工图审查, 是指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机构或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以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施工图涉及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主要核查并确保施工图对规范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施工图质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作为工程的验收依据;云南电网公司投资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图审查由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主持开展,或由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授权工程监理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单位以下均简称为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主持审查;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是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部门,是负责审查、授权或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工作管理机构; 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审查机构根据需要可要求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调试单位、运行单位以及厂家含构支架等派相关负责人参加施工图审查;各有关单位不得借故推脱;凡在云南电网公司内参与 110kV 及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建设工程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审查管理指导意见;施工图审查宜在施工蓝图全部到齐后,由审查机构主持召开施工图审查会议;同时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展及实现进度目标,也可分部分组织施工图审查工作;在变电工程中,图纸审查一般分为场平工程含边坡治理、进站道路等、土建主体施工、装修装饰、电气安装与调试、图像监控及电子等部分;在线路工程中,施工图纸审查一般分为基础部分、结构部分、电气部分三个部分;涉及到重要变电工程的有关设备问题时,审查机构宜组织专门的审查;比如,现场组装主变压器、大型变电站的主要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等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合格施工图;4.11.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越级或超资质设计;4.11.2 无合格勘察报告文件支持的施工图;4.11.3 违反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款、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其他要求的施工图;4.11.4 预算静态投资在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超过批复概算静态投资的;4.11.5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施工图; 不符合规划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施工图;经云南电网公司授权或委托的审查机构应向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出具审查意见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没得到审查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 参与审查的各参建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本着控制质量、保证安全、控制投资、方便施工等原则,在熟悉施工图、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合理化建议和修改,解决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按闭环管理原则贯彻执行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负责督促、跟踪控制各参建单位对审查意见书的执行;工程采用总承包管理方式的按总承包的范围履行相关职责在审查过程中,各参与单位及参加人员应严格保守相关方申明的商业秘密;5 职责划分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5.1.1 是公司工程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负责,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行使组织、沟通、协调、监督、检查、服务的职能;5.1.2 是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技术和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已立项建设的 110kV~500kV 输变电工程自初步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管理;负责电网基本建设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和推动国家、云南省和南方电网颁发的有关电力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执行;负责省内电网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设备成套、监理、施工、调试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各方面对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设计原则的意见,组织讨论和审查;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图设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问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交付进度等各方面问题进行全面协调;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对公司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具有全面的工程管理考核权,并可直接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对有关单位的考核意见;可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相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机构审查机构受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的授权或委托全权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应按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无正当理由,授权审查的监理单位不得拒绝云南电网公司授权的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并按规定承担审查责任;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审查机构应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审查机构的审查责任不替代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责任;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提供施工图审查签到表,记录各参建单位的审查意见;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对云南电网公司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全套施工图、审查、复审和重新审查在内的审查记录等有关资料存档备查;监理单位5.3.1 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监理单位应规范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完善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执行;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建设工程相关方的利益,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守相关方申明的商业秘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需要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参加施工图各部分的审查,并根据工程各部分设计内容提出要求和合理化建议;对施工图进行自审,提交自审记录;各部分审查过程中对工程中暴露的在上一部分审查中未发现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在下部分审查时由审查机构根据各审查人员的讨论结果给予明确;协助配合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依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督促和过程控制;建设单位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向公司全面负责;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变电站所址、线路走廊等的具体情况,并及时提供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路径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报告、当地政府部门的开工许可证、林地征占用可研报告及采伐设计说明及批复、用地预审意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等内容;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两天内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查机构审查;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预算审查或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如需要变动工程设计审查意见的,需按有关程序完成变更报批工作;勘察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完成以下工作:a 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负责对外协议的联系工作,签订与工程建设及将来运行有关的土地征用、运输、水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和有关设备等的协议或合同;b 在勘察设计工作中, 负责对外联系并取得勘察许可证, 负责解决由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取费标准中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解决的项目并支付有关费用;c 负责设计文件的组织供应工作,配合公司或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d 配合公司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全面交底;5.4.5 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可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5.4.6 拒绝接收违反初设文件、超出概算、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图;在项目实施中对不合理设计有修改建议权和权限内变更设计审批权;5.4.8 有权按合同约定对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和物资供应等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和管理成效的奖惩权;勘察设计单位5.5.1 设计单位应确定各专业需要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和电网公司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规定,并反映在工程设计文件中;5.5.2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气象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并达到要求的深度;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工程设计终勘报告书; 勘察、设计单位不仅具有相应资质,还必须具有相应水平、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应当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并盖职业专用章,对设计文件负责;5.5.4 出版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工程勘察文件反映工程地质、地形与地貌、水文地质状况, 评价准确, 数据可靠;出版的施工图纸应配套完整,细部、节点应交待清楚,标注说明应清晰、完整、无误;5.5.5 设计单位应细致对设计方案进行策划并制定与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目标、指标,制定适宜的控制措施;5.5.6 设计单位应对项目需要的设计评审、校审和审查方式和活动进行细致的安排;5.5.7 设计单位应研究工程项目难点和重点, 制定项目设计技术原则, 安排相关方案研究、论证工作;设计调查工作应全面、细致,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应重点对改扩建工程、对侧工程、线路交叉跨越、重要设施等进行现场详细调查核实;5.5.8 设计单位应研究并制定项目技术创新、控制工程造价、工程创优等具体措施;研究工程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保护屏柜的订货图端子牌应标明各安装单位的用途名称;5.5.9 设计单位应利用以往工程的设计质量信息,制定改进措施,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质量要求,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在进行改扩建工程设计时, 在调取工程竣工图纸的基础上必须再到现场进行核查,确保设计与现场实际相符;同时设计单位应针对改扩建工程实际,在工程设计阶段即考虑有关过渡方案,或提出明确指导意见;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进行严格自审, 将自审合格的施工图提交给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设计单位应对提交的施工图成品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施工图审查前,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地质勘察报告等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文件;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调试单位做出施工图交底和详细说明;设计单位应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满足工程需要;设计单位应正确对待有关单位的任何检查、确认、同意和批准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拒绝不合理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明确答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相应施工图;对修改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在审查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正并提交给审查机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交底重点a 施工图的设计依据文件, 说明设计依据和设计深度, 说明初设审批意见和处理意见,简要叙述施工图设计原则;b 工程预算;c 交代设计意图, 阐述设计方案, 说明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对重要施工图纸进行解释;d 交代设计进度和出图计划;e 说明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接线等;f 设计文件说明中应提出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特殊施工工艺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措施,提醒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问题;g 对施工调试单位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施工调试单位5.6.1 施工图审查前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自审,做好自审记录;5.6.2 线路工程施工图审查前,应根据线路复测结果校核施工图纸,提出具体意见;5.6.3 施工图审查时,向审查机构提交自审记录;5.6.4 根据自审记录对施工图进行合理化建议,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5.6.5 施工调试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施工调试单位在施工前认真编好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通信分公司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参加工程各部分的审查,认真阅读图纸,对施工图进行合理化建议,提出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工程各部分设计内容提出要求和合理化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运行单位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参加工程各部分的审查,认真阅读图纸,对存在的安全运行隐患进行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工程各部分设计内容提出要求和合理化建议;根据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提出要求和合理化建议;对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监督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原则、技术方案是否贯彻落实到位;负责组织按照输变电设备竣工投产验收管理规定,根据设备原理、构造、性能指标和电气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制定详细的抽查验收项目表,并督促执行;5.8.6 在审查时应充分提出运行的合理建议,避免在工程验收时出现返工或修改现象;厂家含构支架单位5.9.1 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开展工作;5.9.2 提交厂家资质证书、设备说明文件和相关技术文件;包括设备详图、技术要求、尺寸、质量、配件详图等文件;5.9.3 按照招标合同、技术协议提供合格的设备材料;5.9.4 对工程的重要环节、特殊施工工艺、质量和精度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相关技术指导以及人员培训;5.9.5 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6 施工图审查的程序220kV~500kV 的输变电工程由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主持施工图审查;或授权监理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审查机构主持施工图审查;110kV 及以下的输变电工程由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授权监理单位、或委托具有资质证书的审查机构主持施工图审查;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进行监督管理;授权或委托工作一般在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下达时明确;施工图审查必须在相应部分工程施工开工前进行;施工图审查流程6.5.1 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会议召开 7 天前将待审查的施工图文件发放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自审;施工图审查会时,设计单位先进行施工图文件设计说明,明确各部分需注意的施工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调试单位、运行单位和厂家单位分别对施工图纸发表自审意见;设计单位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对各方提出的完善化建议明确意见;由审查机构进行会议总结,就审查过程中一些设计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有分歧的问题进行协调,就一些涉及费用增加、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并将审查意见书报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3 个工作日后由审查机构向各有关单位分发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是项目管理中一个重要的严肃性文件,须纳入工程竣工资料中;建设单位应在审查意见书分发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各有关单位分发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建设单位督促其余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落实审查意见书的要求;对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各有关单位妥善保管使用,作为工程的建设依据; 对于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不合格书,并书面通知各参建单位销毁不合格施工图;对于不合格或是需要修改的施工图,无特殊原因,设计单位应在 5~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审查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工作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内容争议的仲裁单位为审查机构;复审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再次复审, 并将施工图上交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 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由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复审;图纸审查人员参会原则6.12.1 审查机构: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管理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调试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运行单位:相关技术负责人;其他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7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变电和线路通用部分7.1.1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行业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云南电网公司工程管理规范等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的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要求;施工图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施工图是否按照规定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和资格管理规定; 设计选用的工程材料、施工方案、方法等是否被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限制使用或淘汰等;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建构筑物配筋及截面是否满足受力、抗震要求;设计选定的安全系数是否适宜;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条件;设防地震烈度及抗震等级是否符合当地要求;平是否符合市场及工程实际情况;变电站土建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总交及场平施工图审查重点a场平、边坡治理、进站道路、地基处理等设计的合理性、实施的可操作性;相关设计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规范的构造规定;b 征地线范围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护坡放坡后坡顶面或挡土墙脚趾、散水是否存在超出征地线的问题;c 场地土方平衡表中是否包括场地表面耕植土的清除工程量;是否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合理确定土石方工程中土方、石方所占比例;d 总平面与施工图中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建构筑物的数量是否一致;e 支档结构定位、标高、埋深和纵断面图等详细内容是否表示清楚;挡土墙填料反滤层设置是否合理;挡土墙砌筑石材及砂浆强度是否匹配;f 场地排水、护坡泄水孔、挡土墙、截洪沟设置是否合理; 变电站排水系统是否与变电站附近排水系统有效衔接;g 如存在场地狭窄、高差较大或基础开挖深度较大等特殊情况, 要明确设计单位是否考虑相应特殊措施及其费用;h 站区内下水管道的坡度有无矛盾, 下水管材是否方便购买、运输及施工等; 能否找到方便施工、保证质量及控制成本的平衡点;i 场地土石方不能平衡存在需方或弃方时,是否已明确取土或弃土方案;j 站内道路转弯半径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及大件物资运输要7.2.2 主体建筑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a 审查带静电地板的房间, 其门窗设置是否考虑了铺设地板造成的地面标高增加, 相应导致窗台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及门洞的高度不足;。

施工图内审制度

施工图内审制度

施工图内审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施工图内审的程序、质量标准、审查责任、审查周期和审查记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内审活动。

三、职责1、设计部门负责施工图的编制和提交,并对施工图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2、审核部门负责施工图的审核,并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

3、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

4、质量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四、内审程序1、设计部门在施工图编制完成后,应向审核部门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资料。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设计部门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后的施工图资料。

4、审核部门应对整改后的施工图进行复查,并对复查结果负责。

5、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6、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五、质量标准1、施工图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图应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功能要求。

3、施工图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4、施工图应完整无误,包括必要的图纸、说明、计算书等。

5、施工图应符合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六、审查责任1、设计部门应对施工图的编制质量和完整性负责。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4、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施工图审查规定

施工图审查规定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审图机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新规定,现就我省重新确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部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二、关于审查机构的数量1、按照“实施办法”中“审查机构数量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的规定,各市、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量,依据其前三年平均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面积数确定,每500—1000万平方米设1个。

据初步统计,各市、州房屋建筑建设规模总量对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已超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

本次确定中,各市、州房屋建筑工程审查机构数量应严格按照其施工图审查面积数对应核定(机构数量分配表见附表一),各市、州初审合格上报的房屋建筑审查机构数量不得多于核定数量,否则省厅不予受理。

2、各市、州现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如多于核定数量的,建议根据现有机构的从业情况,如:技术力量、审查业绩、信用记录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申报。

鼓励现有审查机构进行合并重组,拟合并重组的机构,其方案及材料由并购双方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

合并重组的机构在申报时应注明原有机构名称。

三、关于审查机构的确定本次审查机构的重新确定在已有审查机构原有审查范围及等级内进行。

确定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州主管部门按“部令”要求及我厅核定的机构数量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工商注册机构统一纳入成都市申报。

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机构资料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此前认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运行截止日期为2013年度12月31日。

工程施工图审查规定

工程施工图审查规定

工程施工图审查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审查范围1. 工程施工图审查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相关专业图纸。

2. 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遵循设计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3. 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重点关注工程的安全性、可行性和标准符合性。

三、审查内容1. 工程结构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承载能力、抗震性、使用功能等方面。

2. 给排水系统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包括排水坡度、管道尺寸、排水量等方面。

3. 电气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包括电气线路布置、用电负载、保护措施等方面。

4. 暖通系统是否满足建筑使用需求,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等方面。

5. 消防系统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括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方面。

6. 其他涉及安全性、可行性和标准符合性的内容。

四、审查程序1. 提交审查:工程施工图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给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2. 审查登记:审查机构应当对提交的工程施工图进行登记,并确定审查负责人。

3. 分工审查:审查机构应当根据工程施工图的专业和范围分配审查人员,进行分工审查。

4. 审查反馈:审查机构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 审查确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工程施工图重新提交给审查机构进行确认。

6. 审查确认:审查机构对整改后的工程施工图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

7. 退回重审:如果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意见未得到采纳,审查机构可以将工程施工图退回重审。

五、审查机构1. 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审查机构进行。

2. 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确保审查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3. 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审查工作的质量。

4. 审查机构应当不得利用审查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审查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施工图审查规定

施工图审查规定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审图机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新规定,现就我省重新确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部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二、关于审查机构的数量1、按照“实施办法”中“审查机构数量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的规定,各市、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量,依据其前三年平均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面积数确定,每500—1000万平方米设1个。

据初步统计,各市、州房屋建筑建设规模总量对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已超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

本次确定中,各市、州房屋建筑工程审查机构数量应严格按照其施工图审查面积数对应核定(机构数量分配表见附表一),各市、州初审合格上报的房屋建筑审查机构数量不得多于核定数量,否则省厅不予受理。

2、各市、州现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如多于核定数量的,建议根据现有机构的从业情况,如:技术力量、审查业绩、信用记录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申报。

鼓励现有审查机构进行合并重组,拟合并重组的机构,其方案及材料由并购双方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

合并重组的机构在申报时应注明原有机构名称。

三、关于审查机构的确定本次审查机构的重新确定在已有审查机构原有审查范围及等级内进行。

确定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州主管部门按“部令”要求及我厅核定的机构数量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工商注册机构统一纳入成都市申报。

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机构资料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此前认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运行截止日期为2013年度12月31日。

施工图审查规章制度

施工图审查规章制度

施工图审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章。

二、审查范围施工图审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图。

三、审查内容1. 构造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结构设计是否合理;2. 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各专业之间的衔接是否协调;3. 设备设施选型是否合理,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4. 管道、电气线路等交叉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冲突;5. 消防设施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6. 项目实际需求与设计方案的匹配程度。

四、审查程序1. 提交审查申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审查申请;2. 审查资料审核:审查机构对审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审查要求;3.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施工图进行评审;4. 审查意见反馈:将审查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要求甲方修改;5. 重新提交审核:甲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重新提交审查;6. 审查结果确认:审查机构确认施工图符合要求后,出具审查结论。

五、审查人员1. 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技术背景;2. 审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审查工作;3. 审查人员应不收取不正当利益,保持独立客观的审查态度。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因审查不严格、审核不到位等导致的质量事故,责任人应追究相关责任;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图审查机构所有。

以上是施工图审查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严格执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一、审查程序1、建设单位填写工程勘察文件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2、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对确认审查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通过意见;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图审查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其中节能设计应报送建筑热工计算书、主要技术措施和相关节能材料、产品的技术参数等);4、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的条件凡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工程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之前,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手续;(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勘察发包,签订了工程勘察合同;(四)取得了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五)明确了建筑物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型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六)岩土工程勘察已全部完成。

三、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的条件建设单位在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规划手续并依法通过了专业部门的审查或审批;(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设计发包,签订了设计合同;(四)工程勘察文件已经审查通过;(五)除符合分段审查条件的特殊项目外,施工图已全部完成。

(摘自:苏建科【2005】1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

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省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应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有关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免审的,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对全区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审查机构管理- 1 -第五条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确定、公布、变更和延续工作。

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第六条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内近三年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七条审查机构按照承接业务范围分为一类、二类。

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二类机构可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一类、二类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执行。

施工图纸审查的法律规定与审核要求解析

施工图纸审查的法律规定与审核要求解析

施工图纸审查的法律规定与审核要求解析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施工图纸审查成为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施工图纸审查的法律规定和审核要求对于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分析施工图纸审查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审核要求,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第一部分:施工图纸审查的依据施工图纸审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法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施工图纸审查的程序和要求,为施工图纸的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施工图纸审查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给排水、电气安装等方面。

建筑结构方面,要求审查图纸中的结构安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消防安全方面,审查图纸中的消防设施是否满足防火要求;给排水和电气安装方面,要求审查图纸中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部分:施工图纸审查的程序施工图纸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提交申请、初步审核、技术评审、复核、发放审查意见书等环节。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图纸审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审查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

经过复核确认无误后,审查部门向施工单位发放审查意见书,审查程序结束。

第四部分:施工图纸审查的审核要求施工图纸审查的审核要求主要包括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安全要求等方面。

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纸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结构、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施工图纸中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安全要求要求施工图纸中的设计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性,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部分:施工图纸审查的风险控制施工图纸审查的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施工图纸中的设计是否合理、可行,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合规风险主要是指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范。

施工图设计报审图公司审查规定

施工图设计报审图公司审查规定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报审图公司身材规定文件编号:1. 总则1.1为确保施工图的设计质量,根据建设部建设[2000]41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2000)第0791号文“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通知”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院自2021年1月1日起完成的所有施工图设计项目。

2. 施工图设计送审文件2.1本院设计的上海地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均应报上海市所属审图公司审查,外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均应报当地所属审图公司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

2.2施工图报审图公司审查,所需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我院应配合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a. 所有经院会签、校审后,并盖有出图章及供审查章后的施工图;b. 结构施工图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c. 除建筑专业外其它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计算书;(上海地区)3. 施工图设计送审程序3.1送审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在施工图校审和会签后,由设总汇总。

3.2在施工图送审前,设总将汇总好的文件交技术经营部,由技术经营部负责将全部送审文件送交业主或指定的审图公司。

3.3凡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由设总负责组织按审图公司提出修改或整改意见进行设计修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报审图公司复审,设计院收到审图公司审查合格盖章后的设计文件方可提交施工单位。

3.4上海市项目如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图公司作出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向上海市建委科技委提出复审申请,上海市建科技委的复审结果为终审的结论。

3.5设计文件一经审查批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送审图公司审查批准。

3.6未经审查或未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施工。

3.7审图公司审查结果及图纸修改过程的记录由设总汇总后随项目质量记录一并归档。

3.8审图公司的修改或整改通知单,设总负责复印一份交技术经营部。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一、审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图的图纸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消防等专业的图纸内容。

(二)施工图的设计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的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内容。

(三)施工图的技术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四)施工图的审查内容:包括施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内容。

二、审查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审查程序:审查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程序和相关流程。

(二)审查人员: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相关资格和执业证书,能够独立完成审查任务。

(三)审查标准:审查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审查内容应真实客观,为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供依据。

(四)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应准确、完整、及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应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审查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接受审查文件:审查人员接受委托方提交的审查文件,对施工图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审查范围和要求。

(二)相关资料搜集:审查人员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对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三)审查过程:审查人员按照审查要求,对施工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逐一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整改建议: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审查人员应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设计单位重新提交整改后的图纸。

(五)审查总结: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总结,对审查结果进行评定,做出审查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四、结果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通过审查:对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人员应予以通过审查,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需整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审查人员应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设计单位重新整改提交。

施工图审图规定

施工图审图规定

施工图审图规定施工图审图是建筑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施工图审图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本文将对施工图审图规定进行介绍。

国家级施工图审图规定1.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暂行规定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指导性文件,主要规定了施工图审查的组织方式、企业资格和职责、审查原则、审核标准、审查内容和原则、审查周期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2.建筑施工图审查标准建筑施工图审查标准是建筑业标准和国家建设行业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施工图审查的基本要求、审查内容、审查方法以及审查意见和处理等内容。

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标准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强制性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包括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电气、室内装饰等各方面内容。

地方性施工图审图规定除了国家级施工图审图规定外,各省、市、自治区还有地方性施工图审图规定,主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经验编制,具有更具体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例如: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批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批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组织、工作程序、职责和任务、审查要点和审查标准、审查途径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了审查工作在本市的有效开展。

2.上海市建筑施工图审查实施细则上海市建筑施工图审查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分类、审查要点和审查标准、审查意见及其处理方式、审查时间等内容,着重强调了专业性审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标准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标准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地方性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一系列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标准,规定了设计文件的结构和要求、建筑结构、土木结构、电气及通信和网络、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装饰装修等各方面内容,便于施工图审查的实际操作和管理。

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施工图审查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施工图审查的管理,规范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审查范围与内容(一)审查范围凡在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均应进行审查。

(二)审查内容1、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防火设计、节能设计等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消防、人防、抗震、防雷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

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二、审查机构与人员(一)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

审查机构应独立开展审查工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二)审查人员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从业经验,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审查资格证书。

三、审查程序(一)报送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及相关资料报送审查机构。

报送的资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

(二)受理审查审查机构收到报送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审查过程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补充资料或者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四)审查意见审查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应当明确指出施工图存在的问题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复审对于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审查。

审查机构对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复审。

四、审查时限审查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

一般情况下,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审查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为 10 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有哪些规定?

施工图审查有哪些规定?

施工图审查有哪些规定?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同时,该办法还明确规定,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因此,施工图审查是一项强制性的工作,因此又称为施工图强审。

建设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建设委员会颁发开发证前办理施工图报审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与审查单位签订审查合同,明确审查的内容、双方责任和义务、审查期限和费用等。

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建设单位办理报审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1)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批准立项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3)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详勘);5)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结构专业计算书,注明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6)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建筑工程施工图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2)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标准要求;3)工程勘察是符合及发当地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4)结构设计是否安全;5)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单位负责人及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上签字、盖章,并向建设单位发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杏通知书》。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审查单位应将有审查单位负责人和审查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交建设单位,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后,建设单位重新送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已审查过的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审杏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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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规定
施工图审查是指建筑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技术措施文件等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查,以确保其合规合法、安全可行的过程。

施工图审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施工图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施工图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建筑工程基本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

设计单位在编制施工图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其次,施工图必须满足安全可行的要求。

施工图在审查时要重点关注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材料设备的可行性等方面。

要符合建筑结构的正常使用功能,能够满足建筑物的稳定性、抗震性等要求,并能够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材料,提高施工效率。

再次,施工图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审查。

施工图的审查工作由专业的审查机构进行,包括建设单位的技术部门、设计单位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专业的监理单位等。

审查人员要对施工图中各个细节和技术措施进行逐一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建议。

然后,施工图必须经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要对施工图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保施工图的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各个方面都符合相关规定。

审查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
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和调整。

最后,施工图审查结果要做好记录和备案。

审查机构要将审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反馈。

同时,审查机构要将审查结果进行备案,作为后续工程施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审查结果可以是通过、不通过或者需要改进,审查机构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

综上所述,施工图审查规定主要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安全可行要求、专业审查、机构审核和结果记录备案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图审查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可靠、合规合法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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