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书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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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书院介绍
书院定义
中文名称:书院
英文名称:ancient college
定义:专指历史上设立的供人读书或讲学的处所。
书院是宋代的地方教育组织。书院之名始见于唐代,但发展于宋代。最初,书院为民办的学馆。原由富室、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当时,著名的书院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等。后由朝廷赐敕额、书籍,并委派教官、调拨田亩和经费等,逐步变为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组织。仁宗庆历年间,各地州府皆建官学,一些书院与官学合并。神宗时,朝廷将书院的钱、粮一律拨归州学,书院一度衰落。
基本介绍
书院,是东亚古代教育制度有别於官学的另一种教育系统。
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
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中国最早的官办书院开始于唐朝,为开元六年(718年)唐玄宗所创设的丽正修书院。宋代书院的兴起是始于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特别是庆历新政之後,在北宋盛极一时。这时候出现了四大书院的说法。到了南宋更盛,各延大儒主持,成为理学书院。
元朝时书院制度更为兴盛,专讲程朱之学,并供祀两宋理学家。明朝初年书院转衰,直到王阳明出,书院再度兴盛。随後书院因批评时政,遭当道之忌,明世宗、张居正皆曾毁书院,尤其是东林书院事件,魏忠贤尽毁天下书院,书院乃大没落。
满清入主中国,对书院所保存的元气,犹有馀悸,继续抑制书院。雍正十一年(1733年),正式明令各省建书院,改采鼓励态度,书院渐兴;惟不分官立私立,皆受政府监督,不复宋元时的讲学自由。
直到戊戌变法,中国的书院全部消失。
自民国年代起在香港、台湾均有不同学校称作「书院」,但已与古代的书院有所出入。
①、中央官府设立,用于收藏、校勘和整理图书的机构。
②、民间设立,供个人读书治学的地方。从宋朝开始,书院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正式形成。
③、也有叫书屋的,如鲁迅笔下的三味书屋。
1. 唐代:中书省修书或侍讲的机构。玄宗开元六年,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置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辑经籍、搜求遗书、辨明典章,以备顾问应对。(参阅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四,《新唐书·艺文志一》、《百官志二》、《张说传》。)
2. 宋至清: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讲学的处所,有专人主持。宋代书院以讲论经籍为主,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岳麓四大书院;元代书院遍及各路、州、府;明清书院更多,但多为习举业而设。清光绪二十七年后,改全国省、县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参阅宋·王应麟《玉海·宋朝四书院》、宋·洪迈《容斋三笔·州郡书院》、《元史·选举志一》、《清史稿·选举志一》。)
发展历史
唐末至五代期间,战乱频繁,官学衰败,许多读书人避居山林,遂模仿佛教禅林讲经制度创立书院,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是实施藏书、教学与研究三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书院制度萌芽于唐,完备与宋,废止于清,前后千余年的历史,对中国封建社会教育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北宋时,以讲学为主的书院日渐增多。南宋时随理学的发展,书院逐渐成为学派活动的场所。宋代最著名的有四大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书院大多是自筹经费,建造校舍。教学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它的特点就是为了教育、培养人的学问和德性,而不是为了应试获取功名。
明代书院发展到一千两百多所,但其中有些是官办书院。一些私立书院自由讲学,抨击时弊,成为思想舆论和政治活动场所。最著名的有江苏无锡东林书院。明朝统制阶级曾先后4次毁禁书院,然而书院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多次毁而不绝,在严酷的政治压迫下,书院师生宁死不屈。东林书院的对联写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清代书院达2000余所,但官学化也达到了极点,大部分书院与官学无异,如张之洞在武昌建立的两湖书院、广州越秀书院等等。到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诏令各省的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的书院改为中学堂,各州县的书院改为小学堂。至此,书院退出了历史舞台。
历史沿革
唐代书院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分官私两类。私人书院最初为私人读书的书房,唐贞观九年(635)设在遂宁县的张九宗书院,为较早的私人书院。官立书院初为官方修书、校书或偶尔为皇帝讲经的场所。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将乾元院改名为丽正修书院。十三年又改为集贤殿书院。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于五代末期基本形成,主要培养学生参加科举考试。
宋代书院
北宋初年,私人讲学的书院大量产生。陆续出现白鹿洞、岳麓、睢阳(应天府)、嵩阳、石鼓、茅山、象山等书院。其中白鹿洞、岳麓、睢阳(应天府)、嵩阳书院并称为中国古代四大书院。到仁宗末年,北宋前期较有影响的书院全部消失。熙宁四年(1071)朝廷直接向州学派出教授,以削弱书院和县学。七年将有教授的州中书院并入州学。南宋初期,张栻、朱熹、吕祖谦、陆九渊等学者开始修复书院,并成为学派活动基地及讲学的场所。理宗(1224~1264)即位后,将理学定为正统学说,书院教育成为朱熹等理学大师的遗产被官府继承。景定元年(1260)起,正式通过科举考试或从太学毕业的官员才能成为每个州的书院山长,朝廷借此控制书院。
元代书院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世祖首次下令广设书院,民间有自愿出钱出粮赞助建学的,也立为书院。后多次颁布法令保护书院和庙学,并将书院等视为官学,书院山长也定为学官,是书院官学化的开始。元代将书院和理学推广到北方地区,缩短了南北文化的差距,并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