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资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2010版《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计算方法: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5%+科技人文素质*10%一、思想道德素质(一级指标100分)计算方法:∑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加分-减分。
(一)基础分(二级指标80分)基础分以班级评议方式进行评定,由考评小组依据学生学年表现情况,按照优秀(80分)、良好(75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标准给每一位学生打分,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生基础分。
(二)加分标准(二级指标,不得超过20分)1、在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做出对学校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贡献,受到表彰或得到公开报道并得到校院认可的,给予加分。
(1)获得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校级+4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2分。
(2)获得等级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获得参加资格+2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获得参加资格+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得参加资格+0.5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获得参加资格+0.25分。
(3)凡是以上属于集体做出突出事迹的,骨干带头人(1-2人)取相应级别加分的最高值,其他成员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职,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依据附件1《资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3、在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常态化检查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具体依据附件2《资环学院学生卫生管理办法》。
(三)减分标准:违反学校或学院相关纪律安全规定,给予减分,具体依据附件3《资环学院大学生文明纪律安全管理办法》。
综测分是怎么算的
综测分是怎么算的
计算如下:
一般的算法是: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
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点说明
各个大学综测分值不尽相同,一般大学综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合计一百分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30%、60%、10%,每学期末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校期间各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和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分,专科学生第四学期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只记录各科学业成绩,各班在实习前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定名次。
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准确、综合地评价学生表现,奖优罚劣、激励上进,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健康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公式学生综合测评积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0%,德育成绩占20%。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积分=学习成绩×80%+德育成绩×20%二、学习成绩计算方法1、学习成绩计算公式学习成绩(每学分平均成绩)=学期内所修学分数该门课程的学分数门课程的成绩第(学期内所修学分数的)1∑=⨯ni i2、学习成绩按考试成绩计算,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
3、五级分制课程的成绩按以下标准换算:优秀:95分 良好:85分 中等:75分 及格:65分 不及格:50分4、参评学期没有选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需修学分数,所缺学分课程成绩按零分计,成绩不合格的课程按补考前成绩计算。
5、毕业生最后一学期的学习成绩由该学期所学课程的学分平均成绩和毕业设计成绩组成,二者之间的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三、德育成绩计算方法德育成绩 = 德育基础分 + 德育加减分(注:德育成绩最高分为15分,最低分为0分)1、德育基础分评定标准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主要从以下十项(每项满分为0.5分)进行评价:(1)政治态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2)思想品德: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任劳任怨、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3)集体观念: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4)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上课无迟到早退、无考试作弊和作业抄袭现象;(5)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秩序,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6)团结助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为同学服务;(7)文明礼貌:尊敬师长,讲文明,有礼貌,仪表端庄,行为规范;(8)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学校公共财产;(9)劳动卫生: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积极参加校内外集体劳动;(10)身心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注意心理卫生,人格健全。
综测评分细则
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小计=品行表现分*20% 名次 姓名 性别 品行表现 实际得分 基本分1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平均分 综合测评成绩=品行表现分*20%+学习成绩*80%+各类附加(减)分*15% 小计=学习成绩分*80% 小计=各类附加分(扣除分)*15% 学习成绩分 最后得分 早操分 文体表现加分 文体特长加分 品行表现加分 获表彰加分 学习加分 早操课堂考勤/违纪处分 各类扣除分
各类附加分
综合成绩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挂科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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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本科生用表)
说明:1、此表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5年1月修订)》制作,供学生个人成绩测评时使用;
2、学生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用铅笔填写分值,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根据记录材料、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将成绩录入“综合素质测评系统”;
4、综合素质测评结束,本表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装订后由各学院存档。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
学院级班姓名:学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德
育
基本分
奖励加分(根据第(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合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合计
70
智
育
平均绩点(GPA)=,智育成绩(E)=(GPA+5)×10=
总分
体
育
基本分
奖励加分(根据第十五条)
扣分(根据第十六条)
总分
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合计
(一)
(二)
合计
能
力
基本分
能力水平测评分(根据第十八条)
总分
(一)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
(二)专业技术技能
(三)文艺活动
合计
1
2
3
4
5
6
1
2
3
1
2
3
50
测评总分=德育总分×35%+智育总分×50%+体育总分×5%+能力总分×10%=
经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审核,同学的以上成绩真实、有效。班主任签名:
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和社会服务能力四个方面的测评。
1. 测评成绩=基本分+奖励分-扣减分.2. 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测评成绩×15%+专业学习测评成绩×65%+文体活动测评成绩×10%+社会服务能力测评成绩×10%3. 统计时间范围:大二下学期:时间在2011.2.19—2011.8.28之间方可加分,逾期不算(之前有误)请大家按照自己的情况,将每一项加减分详细列示,说明加分原因及加分数额。
-4两门不及格I.思想品德部分由院系直接统计II.专业学习部分(基本分:暂不统计)【奖励分】(1)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每项加5分。
专利成果为多人合作的,第一申报人加满分,其他申报人减半加分。
(2)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有CN或ISSN登记号),每篇按所登载刊物的级别(市级、省级、国家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分别加1.5分、2.5分、3.5分。
同一篇论文被多家刊物转载,按最高等级刊物的标准计分。
文章为多个作者合作者,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减半加分。
(3)经学院或学校推荐选拔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科技竞赛、科技制作、科技创新活动,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省级、国家级获奖者,分别按校级的2倍、3倍加分;院级或未经院、校选拔即课余自行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按照校级的50%加分。
获奖成果为多人合作,第一申报人加满分,其他申报人减半加分。
(4)考证、考级、辅修加分:在所评学年内,考取与本专业学习、专业技能相关证书者,每获得一个证书加1分;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过二级及以上者加1分;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水平者加1分,达到六级水平者加1.5分;辅修一门专业并取得合格证书者一次性加1分。
(5)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班级内比上学年(期)提升10个名次者加0.5分。
【扣减分】(1)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减2分,二门不及格者减4分,以此类推。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及安排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及安排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分为智育、德育和体育三个部分,分别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二十和百分之十。
智育成绩分为必修课成绩、选修课成绩和智育加分。
必修课成绩为各门必修课分数(不包括马概实践以及思修实践此类没有成绩的课程以及两个学期的体育课成绩)乘以相应学分相加并除以总必修学分(同样不包括马概实践以及思修实践此类没有成绩的课程以及两个学期的体育课的学分)。
选修课成绩同样是各门选修课分数乘以各自相应学分相加并除以总选修学分。
智育成绩为必修课成绩乘以0.8加上选修课成绩乘以0.2再加上智育加分(有证书的竞赛获奖以及科技创新,具体加多少分参考学生手册)。
接下来为德育成绩分为导员打分加上社团加分(具体加分参考学生手册,不知道问自己老领导)。
体育成绩为两学期体育成绩相加除以2,再加上体育加分(运动会获奖团体也算,具体分数参考学生手册)。
最后综合测评成绩为智育成绩乘以0.7加上德育成绩乘以0.2加上体育成绩乘以0.1的和为综合测评成绩。
今年有所改变。
第一,德育加分只能加两项,且第二项要乘以0.2系数,但是志愿时长可以额外加一项,不用乘以系数;也就是说总共德育加分只能三
项,其中必须有一个是志愿时长。
第二,体育加分加两项,第二项乘以0.2系数
第三,智育加分不受限且不乘以系数
第四,社团等其他加分请参考另一个文件。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
中:( 2—4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虽有违反党的方针政策 的思想言论,经教育能够及时纠正,参加政治活动缺勤 3次以下,表现一般。 差: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0 - 2分)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者经常对党的方针、政 策发牢骚、讲怪话,发表不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2)经常不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缺勤在4次以上,表现较差。
满分 15分
优:学期平均成绩优秀。(3) 良:学期平均成绩良好。(2) 中:学期平均成绩及格。(1) 差:学期平均成绩不及格。(0.5) 如没有德育课,政治理论课成 绩满分为9分。
道德 品质
满分 10分
1.社会公德评分标准(满分2分) 优:能够自觉遵守和维护社 会公德,讲文明礼貌,诚实正 派,明辨是非,能认真开展批 评和自我批评,品行优良。(2) 良:能够遵守社会公德,讲 文明礼貌,诚实正派,有是非 观念,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5) 中:作风朴实,不说谎话, 对自己遵守社会公德缺乏较高 的要求,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
测评结果适用范围
综合测评结果与奖学金挂钩,奖学金评定以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 一等奖: 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95分以 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学期学习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三等奖: 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学期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单项奖: 1) 精神文明奖; 2)学习优秀奖; 3)文体优胜奖; 4) 社团活动奖; 5)优秀干部奖; 6)显著进步奖。 综合测评结果同评选“三好学生”挂钩,按高分依次推荐。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毕业生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满分 15分
政 治 表 现
政治理论课成绩评分标准 (6分)
优:学期平均成绩优秀或90分以上。(6—5) 良:学期平均成绩良好或75—89分。(5—4) 中:学期平均成绩及格或60—74分。(4—2) 差:学期平均成绩不及格或59分以下。(2—0)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西安交大仲英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分办法
仲英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分办法根据学校本科生优秀学生评分办法的规定,结合仲英书院实际情况,本着推动同学们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精神,特制定仲英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分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品德行为表现成绩、课程学习成绩、体育成绩三个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品德行为表现成绩×20%+课程学习成绩×70%+体育成绩×10%。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班主任、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及两名班级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定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本办法经仲英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从2010级开始实施。
一.品德行为表现成绩计算办法仲英书院学生品德行为表现成绩评分将分为如下七个部分:基准分、日常表现评分、社会工作评分、学术竞赛活动评分、文化艺术及体育竞赛评分、宿舍卫生评分、实践及志愿服务评分,各单项评分小计不得超过该项满分,总分为100分。
1.基准分(70分)每位同学的基准分为70分,在此项当中,如果有同学在上一学年当中,违反了学校和书院的规章制度,将视实际情况予以3—20分的扣分(依次为通报批评扣3分、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15分、留校察看扣20分)。
2.日常表现评分(7分)(1)召集班会,由每位同学向全班同学陈述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并提交附加材料,辅导员、班主任及全班同学现场予以打分。
日常表现评分=(辅导员/班主任)评分×40%+学生互评平均值×60%(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2)此项评分分值范围为0—7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优[6,7]、良[5,6)、合格[4,5)、不合格[0,4);其中:优的比例不超过20%、良的比例不超过40%。
(3)此项评分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①学习情况(出勤率、学习态度、成绩增量);②参加班级、书院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表现;③其他行为养成方面的表现。
(4)学生互评打分表见附件1。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分析报告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分析报告一、引言学生综合测评是一项重要的评估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学习发展提供有效的参考。
本文将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分析,从不同角度探讨学生的学业表现和潜力。
二、学业成绩分析学业成绩是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学生各科成绩的分析,可以了解学生在不同学科上的表现。
在本次综合测评中,学生在数学和英语方面成绩突出,但在语文和科学方面稍显不足。
这可能与学生对不同学科的认知和学习方式有关。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个性化教学的方式,针对学生的学科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指导,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三、综合素质评价分析综合素质评价是评估学生综合能力发展的核心内容。
在本次综合测评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相对较好。
学生在团队合作、沟通能力和创新思维方面展现出较高水平。
然而,学生在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还有待提高。
这可能与学生对学习目标的把握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有关。
为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能力,可以引导学生培养自主思考和主动探究的习惯,提供更多的学习材料和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四、学习态度和习惯分析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是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
在本次综合测评中,学生的学习态度整体积极,对学习抱有较高的热情和主动性。
然而,学生的学习习惯有待提高,如注意力不集中、作业完成不及时等问题较为普遍。
这可能与学生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学习方法的选择有关。
为了改善学生的学习习惯,可以通过培养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的方式来改进。
五、学业发展潜力分析学生的学业发展潜力是评估学生未来学习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据。
在本次综合测评中,学生的学业发展潜力较高。
学生对学习的承诺度高,对自己的学习目标有清晰的规划。
然而,学生在创新思维和综合运用知识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为了发掘学生的学业发展潜力,可以通过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挑战。
综合测评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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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前6名者,按名次分别 加8、7、6、5、4、3分;院校级体育比赛 获前6名者,分别加6、5、4、3、2、1分。
注:以团队参赛的,主力队员加相应名次 的满分,非主力队员加分减半。
15
◆扣分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者扣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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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力素质综合测评
◆ 能力加分: (1)按照《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课外教育培养方案》 的规定,每获得一个课外学分,可加能力分6分。 (2)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加分: 院校(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1分;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4、2分;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24、16、8、4分。 注:同一作品以所获最高分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奖者加分: 院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4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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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育扣分
◆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的学分(不含任选 课)低于12学分者,每缺少一学分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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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育素质测评
◆1、学生体育素质测评成绩由体育课部提供, 具体是: (1)一、二年级上学期:体育课部提供的 早操成绩和体育成绩。 (2)大学三、四、五年级上学期:学生体 质健康标准成绩;下学期:延用上学期的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
能力加分均需由系(部)及以上有关单位出具证 明、证书,并附有有关刊物或影印件;同项目获 奖或刊登在不同级别的同篇文章,只能以Biblioteka 高分 记。20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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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综合测评新版要求全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综合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成绩×70%+发展性素质成绩×30%(一)基础性素质测评基础性素质成绩=德体素质成绩×20%+学业成绩×80%(二)发展性素质测评以学生实际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及成果鉴定证书等为主要测评依据。
1.创新与创造能力(1)科技竞赛以证书、奖状、奖章或有关文件为依据加分。
说明:①参加同类各级评比活动,重复获奖可以累计加分(校级以上,不含校级);②集体获奖,每位成员均按上表相应分值加分;③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记,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7—8名按优秀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基础上加1~3分(校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2)科研成果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科研成果或科技产品,如参赛获奖,按上表加分(不重复计分);未参赛但已通过鉴定者加6—10分;未通过鉴定者需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经学校科技处审定后可适当加2-5分。
获得国家专利每项专利加6-10分。
以上工作若由多人共同完成,得分计算方法如下:第一位得分=2/(n+1)*得分数;其他人员得分=1/(n+1)*得分数(n为作者总数)。
(3)论文著作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在国际正式学术杂志或被SCI、EI、ISTP、IER收录每篇加20分;在国家级杂志每篇加10分;省级杂志属核心期刊者加8分;其他省级杂志加6分;在校报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1分;在校内学术刊物上(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0.5分。
凡有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记分方法同科研成果项。
著作得分:主编(第一作者,其他主编按副主编算)加4-8分,副主编加2-6分(著作指有正式出版书号或刊号的作品)。
2.技术技能以各种证书为依据加分,时间以所得证书时间为准。
(1)外语等级考试加分值①英语等级考试:②日语等级考试:通过四级考试可分别参照英语六级标准加分。
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表现
综合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把大学生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为大学生的成才提供重要的导向和保证。
一、综合测评成绩构成(满分100分)德育素质、身心素质、智育素质和能力素质在综合测评中所占的比重:德育素质成绩:100*15%,其中德育素质的基本分为9分,奖惩分6;身心素质成绩:100*10%,;其中基本分为6分,奖惩分4分;智育素质成绩;100*60%,其中基本分5114分,奖惩分6分;能力素质成绩:100*15%,其中基本分为9分,奖惩分6分。
二基本素质加减分(一)加分1、德育素质:(1)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维护校、院(系)的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者,每学期酌情增加0.2~0.5分(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的,受班级、校、系表彰者每次酌情加0.1~0.8分:(3)义务献血者,每次加0.3分(4)积极为校、院(系)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酌情加0.2~0.5分:(5)每学期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出勤率100%(请假者公假除外)者加0.5分(6)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考试舞弊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酌情加0.2~0.5分:(7)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按级别加分:(8)被评为省、市、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按同等次个人获奖减半加分;(9)参加学校党基培训班学习且考核合格者加0.5分:注;凡受表扬、奖励、获得称号、比赛获奖,按级别和名次加分,院(系)级加0.2~0.5分:校级加0.5~0.8分:省市级加0.8~1.0分:国家级加1.0~1.5分,集体项目减半,有特别注明的按所注明分值加分,下同。
2、身心素质;(1) 参加院(系)级以上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按获奖名次和参赛级别加分,集体项目按标准减半加分;(2)体育课成绩达标者加0.1分;(3)在文体活动中获道德风尚奖按获奖级别加分;(4)参加学院规定的公益劳动者一小时以内的每次加0.05分,超过一小时的每次加0.1分,每学期参加公益劳动所得总分不超过1分2、智育素质(1)取得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证、会计证、导游证、秘书证等职业资格证书者,每证加0.5分(2)所学专业必修课考试总成绩列全班前三名者,分别依次加0.5、0.4、0.3分:(3)本学期学习成绩名次比上次提高15名以上者加0.3分:(4)每学期晚自习出勤率100%(按规定请假者除外)者加0.5分:(5)每学期上课无迟到、旷课者,上课率100%,加0.5分:(6)每多选一门选修课或辅修课且考试合格者每科加0.3分(7)实习成绩优秀者加1.0分,良好加0.6分,及格加0.3分:(8)本学期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者,没门课程分别加0.1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001]
附件5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面试(综合测评)成绩×7%。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
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1)获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以及全国、全省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每次分别奖励5分、3分。
(2)国家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9分、7分、6分、5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7分、5分、4分、3分;省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3)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3分,集体申报获特、一、二、三等奖的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4)学生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奖励分值如下:C类及以上每篇奖励15分;D类奖励7分;E类奖励5分;F类奖励3分;G类奖励1分。
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奖励分值按50%计算。
以上刊物等级以本校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5)在校期间,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者,或导师为第一发明者学生为第二发明者,奖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