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质量)检验控制程序实例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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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检验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GX-MQ-016
起草:
审核:
批准:
20 年月日发布 20 年月日实施
1.目的:
本程序订立确保向供应商采购之原材料、零组件、委外加工/采购之半成品、成品及本公司生产的成品能够符合本公司产品品质及HSF要求,减少因各种不良造成的浪费及停工待料困扰,进而达成客户满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东莞市弘皓电子有限公司的所有产品品质&危害物质检验的过程。
3.权责:
3.1采购:材料与外购成品的购买及材料异常的跟催处理。
3.2生管:外发加工的执行及外发产品的异常跟催处理。
3.3仓库:来料的点收、送检及入库和出库执行。
3.4品保:材料、在制品及成品品质检查指引的制订、检验的执行。
3.5生产:制程中不良的处理及对策的执行。
4.定义:
4.1 品质检验人员:指从事产品品质检验&危害物质检验的来料品质检查员、制程品质检查员、成品品质检查员。
4.2批次:制造过程中上过程上道工序向下道工序交产品一次,产品出货一次或整个PO的产品都可称之为一批,批量可随不同批次而异。
5. 作业内容:
5.1 来料品质检验
5.1.1 初步接收来料.
5.1.1.1仓库接到供应商/协力商《送货单》及物料(包括原材料、零件、外发加工件)后,核对物料名称与《采购单》(或《外发加工单》)是否一致:检查物料是否出现运送时所引起的包装和产品损坏,清点数量是否相符,且有环保标示;确认无误后,要求供应商/协力商将原物料置于材料(或成品)待检区,并开立《物品进料验收单》(成品用)、《物品入库验收单》(散料用)连同供应商提供的报告交品保检验。
5.1.2质量检查
5.1.2.1 IQC查核交货厂商是否列入环保合格供应商中,确认其为环保合格供应
商。如该厂商尚未列入或无法查证时,要求采购提供供应商选择与评估调查表且确认其评为环保合格供应商后方可进行检验作业;IQC依据MIL-STD-105E II AQL判定标准CR:0.01; MAJ:0.25 MIN:0.65作抽样标准,先核对供应商所附的出货检验报告、盐雾测试报告、膜厚测试报告、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MSDS(或成分表)、不使用证明书(量产用)等相关资料(所有环保原材料、零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测试数据是否符合管理标准,再依据《IQC散料作业规范》(或《IQC成品作业规范》)、工程图、样品、承认书对材料的环保、外观、尺寸、规格及标示(含LOT NO 号)作检测。
5.1.2.2 检验完成后将各项检验结果填写于《进料检验记录表》)内,并将每天检
验之物料及检测状况填写在《IQC日报表》中。
5.1.2.3 经XRF仪器检测环保合格后,品保IQC在外箱或包装袋上贴上“绿色合
格标签”,并在环保标签或包装箱上加盖环保 PASS章,由仓库单位办理入库。
5.1.2.4 如品质或环境物质不合格时,由品保人员贴上“红色不合格(REJ)”标
签或“环保不合格”标签,并注明不良项目;隔离在非环保暂放区.填写《品质异常联络单》知会采购(或生管)(《品质异常联络单》须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改善对策);若已判定退货时,则由采购(或生管)通知厂商,由采购(或生管)填写《退货单》办理退货。
5.1.2.5 对生产急用之物料,仓库在《物品进料验收单》(成品用)、《物品入库验
收单》(散料用)上注明“急件”字样,品保人员优先检验,如品保人员仍来不及检验,则由副总(含)以上人员核准后方可直接上线生产,品保人员随线对原物料进行检验并记录之,若检验发现不合格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2.6 对于经品保检验判断品质或环境管理物质不合格之来料,因生产急用需
特采使用时,依《MRB管理办法》实施,环境管理物质不合格不允许特采,特殊情况下需特采时必须征得客户书面同意后才能放行。
5.1.3 入库:
5.1.3.1 检验合格后,品保人员将《物品进料验收单》(成品用)、《物品入库验收
单》(散料用)交品保文员录入ERP系统。
5.1.3.2 仓管人员依据品保检验结果办理入库。
5.1.4 客供材料之检验,品保根据客户提供之相关资料依5.1作业;若有材料异常,品保书面通知营业部,由营业部负责同客户沟通协调。
5.1.5如库存物料超过管制期限,则由仓管人员开立库存重验通知单交IQC作重检;如经检验为不合格品时,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作业。
5.2制程品质检验
5.2.1首件确认阶段:
5.2.1.1产线班长根据【生产领料单】、「SOP作业指导书」、「工程图面」试作首件产品10PCS,班长确认外观与规格后连同【首件检验报告】交由品保部IPQC进行首件确认。
5.2.1.2 IPQC接收首件产品和【首件检验报告】后,根据「产品检验标准」、「成品检验规范」及「工程图面」,进行物料品质/环保确认和产品检验作业,将检验结果填写于【首件检验报告】内并记录在《皓宇电子首件记录表》上,若检验不合格,退回产线班长重新试作,若检验合格IPQC签名后交品保主管审核,再会签制造主管告知此产品可开始生产,并将【首件检验报告】挂于生产产线的流水线前。
5.2.1.3 首检的时机:
A.新拉线(包括新产品刚开始批量生产,老产品新拉线等)新机器 / 新模具;
B.生产线停产一天,冲压停产一天;注塑停机 4 小时;
C.新的生产订单(不包括同一 P/N 的新旧订单在一天内更替的情况);
D.机器 / 模具维修后;
E.生产线/机台搬动;
F.工程更改(如:材料变化,作业流程更改等);
5.2.2巡回检验阶段:
产线开始生产后,IPQC依据「QC工程图」、「SOP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标准」、「工程图面」及「成品检验规范」对产线每工站产品及操作方法进行巡回抽检,每2小时巡检一次(对五金、塑胶产品,每次抽5模,对手啤、装配线产品每次抽15pcs)做外观、尺寸检验,记录2 PCS产品的检验结果于【制程巡检记录表】内,除此之外,IPQC 巡回检验时还需稽核以下内容:机器状态、SOP 规范、校验样板、测试样板、测试机参数、检验治具、员工状态、7S 状况和物料确认;IPQC 确认物料有无IQC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