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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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HX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发布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为明确生产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的内容及要求,确保产品的制造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
2 职责和权限
2.1质量部门
2.1.1负责生产部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控,质量问题整改跟踪。
2.1.2负责协助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方面的培训。
2.2生产部门
2.2.1负责组织、协调、控制产品的生产管理。
2.2.2负责生产班组日常质量管理,员工培训,并对各工序的质量状态进行控制。
2.2.3负责产品直通率的汇总分析,配合公司质量部门完成质量管理工作。
2.3工艺部门
2.3.1负责制造过程的技术支持、操作规范性指导、工艺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及问题整改验证等。
2.3.2负责协助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方面的培训。
2.4设备部门
2.4.1负责生产、动力、测量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负责员工设备操作前的岗前培训,颁发设备操作上岗证。
2.4.2负责生产过程设备异常的及时处理。
2.5物资部门负责物料齐套、配送等工作,确保物料配送准确性、及时性。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流程图
3.2生产过程控制
3.2.1准备工作
3.2.1.1生产班组根据生产工艺相关要求,领取SOP悬挂在对应工位;做好ESD、电铬铁、电动螺刀、安规仪表等点检工作;领取并确认各工装治具正常,确认工装、工具、设备仪表在有效期内,如有异常及时反馈当班班长进行处理。
3.2.1.2使用防静电腕带、防静电脚腕带的班组,操作工每天必须按防静电典型工艺要求,佩戴防静电腕带或防静电脚腕带,并对所佩带腕带或防静电脚腕带按要求进行点检,确保防静电腕带正确使用。检测时间:白班早上生产前和午饭后生产前,夜班生产前和夜餐后生产前检测;具体检测方法,参照静电典型工艺执行。检测不合格立即更换防静电腕带或防静电脚腕带,班组有专人负责检查防静电腕带和防静电脚腕带测试记录情况,记录到《防静电腕带检测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3.2.1.3需要使用恒温电烙铁的工序,按照恒温烙铁测温要求做好温度测试,保证电烙铁符合工艺要求。
3.2.1.4需要使用电动螺刀的工序,生产班组按工艺要求,每班次生产和转产时确认螺刀扭紧力矩,并将点检结果记录到《螺刀扭紧力矩检测表》中, 保证在规定指标范围内使用;如超出工艺要求范围,调整螺刀力矩,如仍不达标,立即反馈班长或工艺人员解决。
3.2.1.5安规检查,生产班组按工艺要求及仪表的测量范围对检测仪表进行校验,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填写《安规测试检查、仪表校准记录表》,并保证在规定指标范围内使用。校表时如发现仪表不准或损坏,必须立即通知工程部门、质量部门、工程设备部门进行确认;重新校准、更换仪表,并对两次校表期间生产的全部整机进行隔离、翻包。
3.2.1.6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将齐套物料送到线体操作工位,做好标识,整包装投料采用原包装标识。
3.2.1.7生产操作人员根据SOP核对物资部门配送物料是否正确,如有异常及时反馈线长、班长。
3.2.1.8生产现场应做好5S管理,保持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等做好物料及状态标识,物料摆放有序整齐,保证车间整洁和道路畅通,具体参照Q/GDHX GGC0322《定置标识管理办法》执行。
3.2.1.9各生产线班组长按照工艺要求指挥本生产线生产,首先进行首件确认工作,并填写“首件检查记录表”,同时检查、监督生产的正常进行。具体参照Q/GDHX GZL0315《首件确认管理办法》执行。
3.2.2生产过程管理
3.2.2.1工序生产过程中,操作者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核对物料并按作业指导书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对产品进行自检,上道生产工序做好下道生产物料的准备,工序交接时下道工序需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班长及时反馈相关人员。
3.2.2.2生产过程中各检验工序发现的不合格品,立即进行标识并按要求存放,有DCT采集器的将不良信息及时采集到MES系统中并填写《故障记录卡》;无DCT采集器的工位将不良信息记录到相应不良统计记录表中。不合格品由修理人员进行修理,修复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直至合格才能放行。更换失效元器件,材料班依据维修人员换下的不良元器件,发放同等规格、数量的元器件给维修人员,做到一换一,并做好相应记录。生产报废物料,退料、三包料的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3.2.2.3生产部门每日将各班组的不良品记录进行统计汇总。质量部对每日直通率、整机上线失效率、隔离率进行分析,对重点问题做出督办,发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责任部门做出整改措施,并验证其整改效果。每月对各类质量指标进行点评,跟进措施实现情况。
3.2.2.4未经工艺允许,班组不得随意调整工艺参数。如果因生产需要确实需要调整工艺参数,班组必须报告工艺人员,经确认后方可进行调整和修订,使用《临时工艺调整卡》进行调整。新的工艺参数调整后,工艺人员对生产情况进行跟踪。
3.2.2.5生产过程需临时转换产品机型时,各生产班组必须将不用物料封存好,做好标识隔离存放,生产班组因计划变更,中途转产,当班内不能重新安排生产的物料,由班组及时将剩余物料清点,办理退库手续。
3.2.2.6生产各工序质控点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操作;具体要求参照Q/GDHX GZL0318《质量控制点管理办法》执行,生产部门需做好质控点人员的储备,以免造成无证上岗现象。3.2.2.7质量部门IPQC日常巡检,按照Q/GDHX GZL0324《IPQC巡检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3.2.2.8生产部生产每批次订单,生产提前组装样机检验合格后送至质量部OQC检验室,检验合格并记录在样机检验记录本。
3.2.2.9新品试流青岛总部生产计划中心将新品计划通知到总部的工艺部,工艺部接到新品计划后将该信息传递至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室和工程部,由计划室主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