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附件4: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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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

《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二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最新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最新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扩展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更科学规范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技术,我院已申请限制类髋关节置换术作为我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命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禁止使用。

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原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未列入“限制临床应用”清单的医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临床研究范畴,禁止开展临床应用,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以上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备案,现作以简要说明。

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按要求完成医疗技术备案,并填写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附表1)和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附表2)。

医务科2017年12月14日附表1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单位:(公章)执业许可证号码:所在地:市技术名称:开展日期:年月日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院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性质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其它:联系人联系电话住院人次年年年年年(人次/年)住院手术人次年年年年年(人次/年)门急诊人次年年年年年(人次/年)二、开展备案技术所在专科情况科室名称床位张诊疗科目登记情况(诊疗科目核定表需另附)□有□无三、开展此项技术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说明(可另附页)附表2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医师姓名:所在单位:技术名称:开展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科室部门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职称执业范围从事申请技术专业诊疗工作年限简述个人开展技术资质的情况,包括近3年开展技术例数、发生主要并发症等。

最新2017医师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办事指南

最新2017医师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办事指南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办理指南办理单位:市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地点:市南区宁夏路286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类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逐页盖公章或骑缝章)并符合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一、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A4纸打印):1、《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6、与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的聘用协议(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等);7、申请人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申请取消多点执业地点的医师应当到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消该执业地点,并提交下列材料(A4纸打印):1、《山东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1、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制定的医师多点执业规章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等内部文件;多点执业医师注册和工作信息(当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的5日前备案)2、医师多点执业聘用期到期需要续聘的,多点执业医师应于聘用期到期前1个月,向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延期;提前终止协议的,申请取消相应执业地点;不再续聘的,到期自动失效。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出证法定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1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窗口:市南区宁夏路286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联系电话:88729519备注:对以上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受理。

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备案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扩展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更科学规范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技术,我院已申请限制类髋关节置换术作为我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命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禁止使用。

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原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未列入“限制临床应用”清单的医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临床研究范畴,禁止开展临床应用,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以上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备案,现作以简要说明。

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按要求完成医疗技术备案,并填写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附表1)和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附表2)。

医务科
2017年12月14日
附表1
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单位:(公章)执业许可证号码:
所在地:市
技术名称:
开展日期:年月日
附表2
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医师姓名:
所在单位:
技术名称:
开展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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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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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二)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 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60% ;(三) 至少有 4 名具 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1 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 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 1 名中医师;(四) 每床至少配备 0.3 名护士。
(二) 每床至少配有 0.35 名护士;
(三) 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0% ;(四)至少有 3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其中至少有 1 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 西医结合医师;(五) 各专业科室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六) 至少有 1 名主管药师和 1 名中药师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 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 剂科、检验科、 放射科、 病理科、 消毒供应室、 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 1.0 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60% ;(三) 临床科室主任 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至少有 1 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 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 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五)临床营养师不 少于 1 人;。
五、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 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医疗技术备案申请表

医疗技术备案申请表

**县人民医院医院医疗技术备案申请表申请技术名称人工永久性起搏器植入术申请科室心血管内科负责人沈贵林申请日期2017-02-25二〇七年二月五、自我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与相应技术规范相适应的科室设置情况;实施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科室针对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病历质量、医疗费用和发生纠纷情况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增加,心血管疾病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的第一大杀手,越来越多的患者需要进行介入手术,包括永久性起搏器植入术,冠脉造影及支架植入术,左室造影术等;大量病人需要进行介入手术。

上级大医院目前一床难求,医疗服务能力难以满足患者迅速增长的要求,根据国家医疗战略要求90%左右的患者要求在当地进行治疗;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医院经过长期的发展,目前已经具备了心血管内科,心胸外科,血管外科,脑外科,重症监护室等各项专科,有与之相适应的相关设备,能够保障手术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及并发症;且随着我院逐步发展,目前已经拥有床位800余张,共开设22个专科,目前正准备申报三级乙等医院,发展心血管介入技术,符合我院目前的发展要求和任务。

科室设置情况:心血管内科:成立心血管内科2002年目前有46张床位;胸外科:床位44张,目前浙江医院胸外科专家长期进驻帮扶;重症监护室:目前床位30张,具有层流设施,呼吸机,床边X光机,床边超声,床边血液滤过等设备,完全符合心血管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者胸外科专业危重病人救治要求。

硬件配置情况:我院导管室目前经过改造:(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800mA,120KV以上的心血管造影机,具有电动操作功能、数字减影功能和"路途"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血氧检测仪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精选文档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扩展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更科学规范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技术,我院已申请限制类髋关节置换术作为我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命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禁止使用。

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原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未列入“限制临床应用”清单的医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临床研究范畴,禁止开展临床应用,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6/ - 1 -精选文档针对以上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备案,现作以简要说明。

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按要求完成医疗技术备案,并填写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附表1)和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附表2)。

医务科2017年12月14日6/ - 2 -精选文档附表1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单位:(公章)执业许可证号码:市所在地:技术名称:日开展日期:年月6/ - 3 -精选文档6/ - 4 -精选文档附表2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医师姓名:所在单位:技术名称:日年月开展日期:6/ - 5 -精选文档(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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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17版)》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17版)》

附件3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17版)第一章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一、数据元素介绍本章节介绍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所包含的数据元素(data element of hospital infections DEHI)以及数据元素的ID、名称、类别、定义、主要用途、关联指标、推荐的数据收集提问方式、数据格式、允许值、建议的数据来源、提取说明、提取指南等信息。

这些数据元素旨在帮助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专业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的要求。

二、数据元素说明(一)数据元素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的数据元素共25项,分别为医疗机构唯一标识符、医疗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经营性质、服务对象、床位数、牙椅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主要负责人姓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号、有效期限自、有效期限至、登记号、发证机关标识符、发证机关名称、发证日期、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名称、备注、业务名称。

(二)通用类数据元素一些数据元素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全过程相关,用于标识医疗机构的执业注册过程,这些用来描述“医疗机构唯一识别”的数据元素被定义为通用类数据元素。

通用类数据元素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三)业务类数据元素一些数据元素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全过程相关,用于标识医疗机构的执业注册过程,这些用来描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的数据元素被定义为业务类数据元素。

业务类数据元素包括: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经营性质、服务对象、床位数、牙椅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主要负责人姓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号、有效期限自、有效期限至、登记号、发证机关标识符、发证机关名称、发证日期、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名称、备注、业务名称。

(四)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业务名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业务名称:机构设置、机构登记、机构变更、机构校验、机构停业、解除停业、机构注销、注销诊疗科目、更换许可证。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三、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制度。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五、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医疗技术按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程度分为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院级医疗技术三类。

不得将国家卫健委公布的禁止类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

1、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或者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7号)文件精神,对所列的15项医疗技术按照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2、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较大、风险较高或涉及一定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

根据《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19年版)》,对目录内所列的医疗技术按照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自查报告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自查报告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自查报告尊敬的领导: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技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行了全面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架构及职责我院高度重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成立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下设医疗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临床科室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医疗技术目录管理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制定了医疗技术目录,包括准入类医疗技术和限制类医疗技术。

准入类医疗技术是指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可以在临床广泛应用的技术;限制类医疗技术是指需要经过审批,才能在临床应用的技术。

我院对限制类医疗技术实行审批制度,对准入类医疗技术实行备案制度。

三、手术分级管理我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手术的定义、适应症、禁忌症、手术风险和手术操作规范。

各级手术由相应的医师进行操作,手术医师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我院对各级手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手术安全。

四、医师授权管理我院实行医师授权管理制度,对医师的医疗技术操作权限进行管理。

医师需通过相应的考核,取得相应的医疗技术操作资质,才能进行相应的医疗技术操作。

我院对医师的医疗技术操作权限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医师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五、质量控制管理我院实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我院设立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进行监控。

我院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控制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培训与教育我院高度重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我院对医疗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医疗技术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办事指引1

办事指引1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材料样本 电子表单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福建省医疗技 术临床应用备 案表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 于做好第三类、第二 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备案工作的通知(闽 卫医政函【2016】 申请表 298号)第三条 申请 材料 (一)《福建省医 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表》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 于做好第三类、第二 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备案工作的通知(闽 卫医政函【2016】 证明材料 298号)第三条申请 材料 (二)《自评 报告》(每项技术应 有独立的自评报告)
法定机关 授权组织 受委托组织
受理条件
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国家、福建省出台的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根据功 能、任务和自身条件、能力开展自我对照评估,并形成自评报告。医疗机构自评合格后,填写《福建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表》,向核发 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纸质材 规格 料份数 是否需 是否共 电子材 享 料
附件3
办事指南事项填报表
事项名称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行政权 力事项 事项类型 公共服 务事项 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2300005000 350102000000337628637001
行政许可 基本公共教育 基本住房保障 行政征收 劳动就业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 行政给付 社会保险 残疾人基本服务 行政确认 基本社会服务 其他公共服务 其他事项 基本医疗卫生 人口和计划生育
服务主题 自然人
优待抚恤 出境入境 文化体育 设立变更 劳动保障 海关口岸
பைடு நூலகம்
服务主题 法人
水务气象 技术质量 法人注销
行使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医疗机构基本实用标准(试行)》2017版

《医疗机构基本实用标准(试行)》2017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

《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二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17版)》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17版)》

附件3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17版)第一章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一、数据元素介绍本章节介绍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所包含的数据元素(data element of hospital infections DEHI)以及数据元素的ID、名称、类别、定义、主要用途、关联指标、推荐的数据收集提问方式、数据格式、允许值、建议的数据来源、提取说明、提取指南等信息。

这些数据元素旨在帮助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专业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的要求。

二、数据元素说明(一)数据元素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的数据元素共25项,分别为医疗机构唯一标识符、医疗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经营性质、服务对象、床位数、牙椅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主要负责人姓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号、有效期限自、有效期限至、登记号、发证机关标识符、发证机关名称、发证日期、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名称、备注、业务名称。

(二)通用类数据元素一些数据元素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全过程相关,用于标识医疗机构的执业注册过程,这些用来描述“医疗机构唯一识别”的数据元素被定义为通用类数据元素。

通用类数据元素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三)业务类数据元素一些数据元素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全过程相关,用于标识医疗机构的执业注册过程,这些用来描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的数据元素被定义为业务类数据元素。

业务类数据元素包括: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经营性质、服务对象、床位数、牙椅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主要负责人姓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号、有效期限自、有效期限至、登记号、发证机关标识符、发证机关名称、发证日期、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名称、备注、业务名称。

(四)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业务名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业务名称:机构设置、机构登记、机构变更、机构校验、机构停业、解除停业、机构注销、注销诊疗科目、更换许可证。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师授权、动态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师授权、动态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师授权、动态评估制度
Ⅰ 目的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

Ⅰ 制度
医院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

医院对实施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师实行“技术准入”制。

一、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诊疗技术、内镜诊疗技术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师,必须经过医院,必要时伦理委员会论证、审批、授权后方可开展。

二、对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师,医院严格落实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制度,对向我院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履行备案程序后进行授权,准予开展。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根据医师的专业能力和培训情况,授予或取消相应的医疗技术开展权限。

四、为开展以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师建立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管理档案,纳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

五、对限制类技术的质量安全和技术保证能力进行重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有
关管理要求。

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者不再符合有关技术管理要求的,要立即停止该项技术的临床应用。

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医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权限。

Ⅳ参考依据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

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精选

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精选

附件2 3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为规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是指基于人工智能理论开发、经临床试验验证有效、对于临床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如影响患者治疗方案选择、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有创性医疗行为、是否明显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等)的计算机辅助诊断软件及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不包括具有人工智能的嵌入式临床诊断与治疗仪器设备。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临床科室具有开展临床相关专业诊疗工作5年以上经验的医师,具备与该技术相适应的计算机硬件条件,具有人工智能技术所需的资料采集的相应设备。

(三)医学影像诊断科具有开展影像临床诊断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有数字化影像诊断设备(如放射、超声、核医学等影像设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及其计算机硬件平台。

(四)临床实验室诊断相关科室具有开展细胞学、组织学等实验室诊断工作5年以上经验的医师或技师,具备与人工智能技术相适应的计算机硬件、资料采集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五)凡开展此类技术的科室应当具有经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与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用的相关专业。

2.具有5年以上与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相关专业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具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一)严格遵守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相关操作规范和相关专业疾病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诊断方法、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诊断手段,严格掌握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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