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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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燃煤锅炉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燃煤锅炉的日常操作、检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原则燃煤锅炉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安全责任燃煤锅炉的安全责任由机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分工如下:1. 机组负责人负责燃煤锅炉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2. 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3. 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要做好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条应急措施燃煤锅炉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第六条工作票制度1. 进行燃煤锅炉作业前,必须填写工作票,详细记录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情况;2. 工作票应由机组负责人审核,并指定专人进行操作;3. 燃煤锅炉作业结束后,工作票应及时归档。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施1. 操作人员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前,必须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2.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3. 燃煤锅炉的职工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八条燃煤锅炉的清洁1. 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之前,必须对锅炉进行清洗,确保无杂物堵塞;2. 清洁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3. 清洁作业时,必须按照规范使用清洁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4. 清洁作业过程中,必须添加防腐剂,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第九条启动和停止燃煤锅炉1. 启动燃煤锅炉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私自操作;2. 停止燃煤锅炉前,必须关闭供电和燃料供应,并进行冷却处理,确保锅炉的安全;3. 停止燃煤锅炉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异常情况,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条燃烧调整1. 进行燃煤锅炉的燃烧调整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 调整锅炉燃烧时,必须根据锅炉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避免燃烧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燃煤锅炉的正常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我单位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

第三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燃煤锅炉的结构、原理和运行规程,熟悉锅炉水处理的过程和要求,掌握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并具备一定的维修技能。

第四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严守操作纪律,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从事违章作业。

第五条职工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时必须认真研究相关技术文件,确保自己具备相关操作知识。

并且要参加相关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二章燃煤锅炉的安全操作要求第六条燃煤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要求:1. 遵守操作规程,熟悉燃煤锅炉的启动、停炉、补充锅炉水以及燃煤锅炉故障处理等操作流程;2. 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确保锅炉能够按要求提供稳定的蒸汽或热水;3. 严格遵守燃煤锅炉的操作规范,不得随意篡改或调整锅炉的相关参数;4. 加强锅炉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5. 熟练掌握燃煤锅炉的检修、维护技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锅炉的定期检修和保养;6. 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与其他相关人员配合工作,确保燃煤锅炉运行的安全有序。

第七条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的时候,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并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2. 锅炉操作人员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着拖鞋、裸露脚趾开动环节点;3. 驾驶锅炉设备时,必须稳扶驾驶台扶手,并严禁操作人员单脚悬空、站在手动操作机构上操作;4. 锅炉操作人员在启动锅炉之前,要仔细检查各管路阀门的开关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供水和排烟;5. 启动锅炉时,要确保给水泵的正常运行,排烟机的顺利开启,防止因水温高而引起的蒸汽反击伤人或烫伤;6. 当燃料堆积或堵塞时,要停止喂料设备,并经清理后才能重新喂料;7. 检修锅炉时必须关闭燃烧器和降低锅炉压力,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8. 当锅炉出现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9. 燃煤锅炉作业中不得随意改变锅炉水位、压力及燃烧的供油量,确保锅炉正常运行;10. 严禁在燃煤锅炉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锅炉周围的安全环境。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燃煤锅炉是一种常见的供热设备,使用燃煤作为燃料,通过燃烧产生高温热能,用于加热水或制造蒸汽。

由于燃煤锅炉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较为恶劣,因此在操作使用时,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制定了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以下是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共计约____字。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章的目的是规定燃煤锅炉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安全管理及人员责任1. 安全管理制度1.1 燃煤锅炉供热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1.2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对燃煤锅炉的操作、维护、检修以及安全事故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2. 责任人员2.1 供热单位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燃煤锅炉运行人员,并指定锅炉的专职责任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操作。

2.2 锅炉责任人员要熟悉燃煤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熟练操作锅炉。

2.3 锅炉责任人员应了解锅炉的技术性能参数,掌握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和应急措施。

第二章锅炉的基本知识第一节锅炉的结构和工作原理1. 锅炉的结构1.1 锅炉主要包括炉膛、燃烧设备、炉排、过热器、省煤器等部件。

1.2 锅炉结构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 锅炉的工作原理2.1 燃煤锅炉的工作原理是燃烧煤炭产生高温热能,使锅炉内的水加热变为蒸汽或热水。

2.2 锅炉工作原理的掌握对于正确操作燃煤锅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锅炉的性能参数1. 锅炉的额定参数1.1 锅炉的额定蒸发量、额定压力、额定饱和温度等参数应在锅炉出厂规格中明确标示。

1.2 负荷调整时,应按照锅炉额定参数进行运行。

2. 锅炉的主要测量和控制参数2.1 锅炉的主要测量参数包括水位、蒸汽压力、炉膛压力、燃烧器出口温度等。

2.2 锅炉的主要控制参数包括给水量、燃料量、风量等。

第三章管理及操作第一节设备管理1. 设备台账和检查记录1.1 提供设备台账,记录燃煤锅炉的设备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煤锅炉的运行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燃煤锅炉的操作、维护、保养、检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规程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四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始终严格按照本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忽视或违反规程。

第五条本规程的内容应通过培训、会议、通知等形式向操作人员宣传和解释,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操作人员在操作燃煤锅炉之前,应先查阅运行记录、检查报告和接班记录,了解锅炉的运行情况。

2. 检查燃煤锅炉周围的工作区域是否存在危险物品或障碍物,及时清理或移开。

3. 检查燃煤锅炉的给水、燃烧系统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上级,不得擅自操作。

4. 检查锅炉周围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上级,确保灭火设备的可用性。

第七条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2.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逐步进行,不能贪图方便,跳过某个步骤。

3. 遇到燃烧系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上级,并通过开启燃烧器排烟装置、切断燃煤供气、关闭煤粉输送装置等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4. 严禁在操作过程中进行违章操作,如私自调整燃烧器、擅自改变锅炉工艺等行为,如有违反将严肃追责。

5. 禁止在燃煤锅炉周围吸烟、使用明火或开展其他可能造成火灾的行为。

第八条停机、检修和保养1. 在锅炉停机和检修时,必须切断煤粉供应、燃烧气体供应和电源,并告知相关人员,并在锅炉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 锅炉检修期间,严禁操作人员进入燃烧室或接触高温部件,工作时应佩戴隔热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装备。

3. 在保养空气预热器和除尘器时,必须戴防尘口罩,并进行适当的通风措施。

4. 停机和检修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操作现场,检查周围消防设施是否正常,确保安全。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维护生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严守本操作规程,按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操作,确保出力、效率、安全。

第三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具备熟悉锅炉原理、锅炉组成、锅炉的性能与用途、锅炉的日常维护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章燃煤锅炉的开车与停机操作第四条燃煤锅炉的开车操作应按时刻表开车,确保水位及燃烧的稳定。

第五条开车前,应检查锅炉各部系统的运转情况,确保操作安全。

第六条开车操作时,要先检查设备与工艺管道的通风装置是否正常,然后才能进行燃烧操作。

第七条燃煤锅炉停机前,应先将炉水放干净,停炉前要先关闭给水和引风机,然后再停风机。

第八条锅炉停机后,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

第三章燃煤锅炉的监控与调整第九条燃煤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应不时检查水位、压力、燃烧情况等指标,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当水位过低时,应及时加水,并注意检查给水泵的运转情况。

第十一条当压力过高时,应适当放压以降低锅炉的压力。

第十二条在燃烧调整时,要注意炉火是否充分,燃烧是否稳定,如有问题应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锅炉的燃烧器和配件的状况,进行必要的修理和更换。

第四章燃煤锅炉的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锅炉的各个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定期清洗锅炉炉膛、水壁、烟管等部分的燃烧残渣及结垢。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锅炉的电气设备和配件有无松动、虚焊或漏电现象。

第十七条燃煤锅炉停机时,应对其进行保养,如加润滑油、检修电气设备等。

第五章燃煤锅炉的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突发情况时,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十九条当发生锅炉水位过高时,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并打开放水阀以减少水位。

第二十条当发生锅炉炉温过高时,应停火,打开减温器以降低炉温。

第二十一条发生其他突发情况时,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篇1【第1篇】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范措施一、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1、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⑴检查锅炉受压元件有无鼓包,变形,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保证受压元件完整无损。

⑴检查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保证其通畅。

⑴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⑴确认锅筒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及其他各类杂物时关闭所有人孔门和手孔门。

⑴检查定期排污管等是否齐全、牢固。

2、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⑴检查烟道、风道及风室是否严密,有无积灰,其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⑴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⑴检查炉膛内有无积灰、结焦,检修用的脚手架等已经清除。

3、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⑴出水高低温、炉膛负压高低等自动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⑴安全阀、压力表及各种热工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供、回水管道及其他管道的检查⑴检查供、回水管道,排污管道是否通畅,管道上的金属堵板应已全部拆除。

⑴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完好,管道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膨胀。

⑴检查管道的保温是否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的箭头符号是否正确、鲜明。

⑴管道和阀门连接应完好,不渗漏,阀门开关应灵活可靠,主要调节阀门的开度指示应明显。

5、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⑴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

老鹰铁整齐、完好,挡渣器完整,动作灵活,煤仓有储煤。

⑴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

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2篇)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2篇)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规程旨在规范燃煤锅炉的安全操作,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保证燃煤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遵守本规程是每位燃煤锅炉操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适用于燃煤锅炉的各个环节,包括启动、运行、停炉和事故处理等。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燃煤锅炉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生产和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

二、安全操作要求1. 燃煤锅炉启动与停炉1.1 启动前(1) 确保燃煤锅炉安装完备,设备齐全,无明显故障。

(2) 检查煤气管道、烟道、风机等设施是否畅通,清除积存的煤渣和灰渣。

(3) 检查锅炉水位,确保水位正常,水位计显示准确。

(4) 检查燃烧器、点火装置、温度传感器及其他控制装置的工作状态。

1.2 启动(1) 根据锅炉的启动流程,依次操作启动按钮,并观察锅炉的运行状态。

(2) 启动过程中,注意观察锅炉的各项参数,确保温度、压力、燃料供给等参数处于正常范围。

1.3 停炉(1) 停炉前,必须先关闭燃料供给,停止燃煤锅炉的燃烧。

(2) 在停炉后,及时排除锅炉内的压力和余热,防止压力过高和温度过高造成事故。

(3) 对于长时间停炉的锅炉,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确保设备的完好和运行安全。

2. 锅炉运行操作2.1 操作前(1) 初次操作或长时间停炉后,必须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2) 启动前应预先检查燃烧器、炉膛、风机、安全阀等相关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检查煤气或煤渣的清理设施和操作机构是否正常运行。

2.2 运行中(1) 不得随意调整锅炉的运行参数和操作设备,如需调整应有权责明确的人员进行操作。

(2) 运行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锅炉的各项参数变化,确保温度、压力、煤气和水位等参数在正常范围内。

(3) 定期巡视锅炉,检查炉膛、烟道、煤气管道等是否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2.3 运行异常处理(1) 发现锅炉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止燃烧并排除故障。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一、常规操作1. 开门检查:在锅炉开始运行前,必须仔细检查锅炉的各项设备是否正常。

首先要检查炉膛、燃烧器、进气口等是否有异物堵塞。

检查锅炉的水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低于最低水位线则需及时添加水。

2. 点火操作:点火前必须确保燃煤供给系统正常运行,煤粉输送无异常。

点火时应先打开点火门和鼓风机,让燃烧器充满鼓风机送出的空气。

点火完成后,逐渐关闭点火门,减小鼓风机送风量,控制火势达到稳定状态。

3. 加煤操作:燃煤锅炉在运行期间需根据需要及时添加煤球。

加煤前必须关闭给料机,并确保炉膛内无火焰。

加煤时应避免过量投入煤球,以免引起火势失控。

4. 燃烧调节:锅炉运行过程中,需根据燃料耗尽情况以及热负荷的变化来调节燃烧状态。

一般来说,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应适当增加供气量,保持一定的氧气含量。

当锅炉负荷减小时,应相应减少供气量,以保持燃烧的稳定性。

二、异常情况处理1. 炉膛爆炸:一旦发生炉膛爆炸,立即切断燃煤供给,关闭鼓风机和给料机,切断电源。

同时应及时排除炉内积存的煤粉,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

爆炸后需仔细检查锅炉设备的损坏情况,必要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 水位异常:锅炉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水位过高或过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若水位过高,应调低给水阀或打开排污阀,排除多余水分。

若水位过低,则需及时添加水,同时检查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 过热: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燃煤供给,关闭鼓风机和给料机,切断电源。

同时应打开旁通阀,排除锅炉内积存的剩余热量,以降低温度。

4. 烟气排放异常:锅炉在正常运行时,烟气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如发现烟气排放异常(如黑烟、呛人),应及时调整燃烧状态。

可以适当增加鼓风机送风量,或调整燃烧器出口角度,以改善烟气排放。

三、日常维护1. 清洗炉膛:定期对炉膛进行清洗,防止灰渣积存、污物堵塞燃烧器和烟道,影响燃烧效果和热量输出。

2. 更换燃烧器:燃烧器是锅炉运行中关键的组件之一,如果发现燃烧器损坏、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以保证正常燃烧效果。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煤锅炉作业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燃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并熟悉燃煤锅炉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在燃煤锅炉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在锅炉安全作业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章设备和设施第六条燃煤锅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得超负荷操作。

第七条燃煤锅炉应设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确保运行安全稳定。

第八条燃煤锅炉的燃烧设施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持清洁,确保燃烧效率和安全。

第九条锅炉房应保持通风良好,排除有害气体和烟尘,在房间内设有合理的照明设备。

第十条锅炉房应具备防火防爆设施,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一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锅炉操作人员应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工作,定期清洗和更换燃烧设备。

第十三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

第十四条锅炉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锅炉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锅炉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在故障状态下强行操作。

第十六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八条锅炉房内应设有灭火器、安全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九条锅炉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不得随意接近燃烧装置。

第二十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作业。

第二十一条锅炉房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燃煤锅炉操作规程(4篇范文)

燃煤锅炉操作规程(4篇范文)

燃煤锅炉操作规程(4篇范文)第1篇燃煤锅炉操作规程(1)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工作。

(2)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正常水位,不准烧低水位或高水位。

正常不间断供水,但水位仍下降和满水位继续供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仍不见水位恢复正常。

应停炉进行检查。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2次,密切注意2只水表所表示水位是否一致。

如发现1只表失灵时,应立即修复,2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查或检修。

(4)司炉人员应定期做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5)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

如发现2只表差超过1个大气压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6)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1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进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7)锅炉操作间与主要用汽车间应设有通信信号装置,并保持密切联系。

严防负荷突变发生事故。

(8)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

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和漏气,要立即停炉检修。

(9)在加煤时,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的时候进行。

10)每个司炉工必须严格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他无关物品。

(11)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可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2)锅炉运行时,气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阀。

(13)炉墙倒塌,锅炉本体及构架被烧红,锅炉元件损坏,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危急人员时,应立即停炉,迅速关闭风机,引风机应一直开着并迅速打开炉门,用煤灰或生煤盖没火焰,禁止泼水或加水。

2023年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3年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3年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燃煤锅炉作业的安全,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燃煤锅炉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锅炉、设备、管道等采取全面、周密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的操作人员,确保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作业单位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六条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及时有效的安全应急措施。

第二章作业前的安全准备第七条作业前,应对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无故障、泄漏等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八条作业前应排除锅炉周围的杂物、易燃或易爆物品,保持作业场地的整洁和通风。

第九条作业前应检查燃煤锅炉的供气、供水、供煤等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保燃料充足和燃烧稳定。

第十条作业前应检查烟道、风机、风道等设备的通畅情况,确保烟气排放畅通。

第十一条作业前应检查安全装置的有效性和灵敏度,确保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二条作业前应确保操作人员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滑鞋等。

第三章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作业中应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操作失误和疏忽大意。

第十四条在点火前,应先打开烟道和风机,预热炉膛,并检查煤气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五条在点火时,应用点火枪进行点火,禁止使用明火点火,并注意点火时的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在运行过程中,应时刻监控燃烧情况,确保燃料燃尽和燃烧稳定。

第十七条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清理炉膛和烟道内的积灰,确保烟气畅通,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十八条发现锅炉运行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机检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在维修、保养锅炉时,应先切断燃料供应,停机后排空余热,再进行相关操作。

第四章作业后的安全措施第二十条作业结束后,应关闭锅炉、风机和烟道,切断电源和燃料供应,做好相应记录。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锅炉燃煤运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为燃料的锅炉的运行操作人员。

第三条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涉及的主要内容有:燃料的搬运、存储,点火和燃烧调节,以及对锅炉各部位的监视和检修。

第四条本规程的遵守是锅炉运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本规程是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如发现有违规现象,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燃料的运输第六条锅炉燃煤运行前,必须检查燃料的堆放量和质量,堆放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堆放位置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第七条燃料的运输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燃料的装卸必须采取防止燃烧和爆炸的措施。

第八条燃煤过程中,禁止把燃料堆放在锅炉、输送设备和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周围。

第九条燃料运输和堆放的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燃料周围禁止有易燃物品和人员聚集。

第三章锅炉点火第十条在进行锅炉点火之前,必须进行燃烧设备的检查,保证燃烧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进行锅炉点火前,必须关闭相应的阀门和设备,确保点火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在点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在点火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点火的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点火完成后,必须对点火过程中的设备和阀门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四章锅炉燃烧调节第十五条在进行锅炉燃烧调节之前,必须对燃烧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燃烧调节应根据锅炉的实际工况和需要进行,必须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在燃烧调节过程中,必须关注烟气的排放情况,如发现排放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八条燃烧调节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员在锅炉附近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第十九条燃烧调节过程中,必须保持锅炉房内的通风良好,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

第五章对锅炉各部位的监视第二十条进行锅炉运行过程中,必须对锅炉各部位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视,确保其正常运行。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1. 前言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锅炉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凡有关锅炉燃煤运行的操作都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本规程以确保锅炉和相关设备安全、提高运行效率为目标,以下为具体操作规程。

2. 锅炉启动操作2.1 在启动锅炉前,必须确认给水系统和燃烧系统的工作状态正常。

2.2 开启排污阀,将锅炉内部污水排净。

2.3 检查炉膛、烟道和烟囱是否畅通无堵塞,清除积灰。

2.4 打开给水泵开关和引风机开关,观察是否正常运转。

2.5 先点火,待炉膛内温度升高后再补充煤粉,确保煤粉完全燃烧。

3. 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3.1 锅炉运行期间,实时检查供气管道和煤粉输送管道是否有泄漏或破裂。

3.2 定期巡视锅炉炉膛和烟道,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3 锅炉火焰应保持稳定,燃烧器调节应及时跟进锅炉实际状态。

3.4 定期检查锅炉水位,保持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3.5 锅炉压力过高时,应及时降低燃烧强度或停炉。

3.6 锅炉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并保证各安全阀正常运行,以防压力过高造成事故。

3.7 燃烧调整时,严禁操作人员独自擅自调节燃烧器。

4. 锅炉停炉操作4.1 锅炉停炉前应将燃煤系统顺利关闭,切断燃料供应。

4.2 锅炉燃烧系统停止后,关闭燃烧器并打开引风机和给水泵。

4.3 排污阀应打开,将锅炉内部的污水排净。

4.4 停炉后,关闭锅炉出口阀门,并检查所有设备和管道是否关闭,锅炉无残余压力。

5. 管理与维护5.1 锅炉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合理、正常的运行状态。

5.2 锅炉设备管理人员应持续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相关知识,以更好地管理和维护锅炉设备。

5.3 锅炉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汇总锅炉运行数据,并制定相应的统计和分析报告,为运行改进和设备维护提供依据。

6. 紧急处理措施6.1 锅炉异常响声或温度明显升高时,应立即切断燃料供应和电源,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Ⅰ. 一般规定1. 本规程适用于燃煤锅炉的作业人员,要求严格遵守。

2.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在作业期间,应保持清醒头脑,不得饮酒、吸烟或服用影响安全操作的药物。

4.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具,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耐酸手套等。

5. 若遇发现锅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相关部门。

Ⅱ. 锅炉操作规程1. 准备工作(1) 在作业开始前,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完好无损,无泄漏现象。

(2) 加油时要注意安全,并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3) 检查电器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开关正常。

2. 点火操作(1) 在点火前,要清除炉膛内的杂物,并关闭排烟风门和炉膛门。

(2) 按照正确的点火顺序依次打开炉膛鼓风机、引风机和给水泵。

(3) 使用点火器进行点火,要迅速开启炉膛风门,并保持一定的通风量。

(4) 点火成功后,逐渐增加给水量和煤量,同时调整炉膛风门和风机转速。

3. 运行操作(1) 在锅炉运行期间,要时刻监测锅炉的压力、温度、水位等参数,确保处于安全范围内。

(2) 定期清理炉膛、烟道和煤渣斗,防止堵塞和积灰。

(3) 操作人员要定期检查锅炉的密封性、防护装置等,并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4. 停炉操作(1) 在停炉前,要先停止给水泵、引风机和鼓风机的运行。

(2) 关闭炉膛风门,等待锅炉内煤燃烧完全熄灭。

(3) 在锅炉完全停止运行前,不得打开炉膛门,以免引起炉膛内的气体冲击。

Ⅲ. 紧急情况处理1. 若发现锅炉出现异常噪音、振动或温度异常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在锅炉发生泄漏、爆炸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启动紧急停炉装置。

3. 在发生火灾时,立即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 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做好事故处理和事故记录。

Ⅳ. 安全防护1. 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避免因病导致操作失误。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燃煤锅炉的操作、检修和维护,包括工业锅炉、民用锅炉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燃煤锅炉操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五条提倡燃煤锅炉的节能和环保操作,减少污染排放。

第六条操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燃煤锅炉安全操作的法律法规,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二章操作规程第七条操作人员在操作燃煤锅炉之前,应对锅炉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在燃煤锅炉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行事。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燃煤锅炉的水位、燃烧状况、压力等指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条在燃煤锅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操作状态,不得饮酒、吸烟等影响操作的行为。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熟悉煤供给系统、风供给系统、水循环系统等相关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进行安全防护检查,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

第十四条在操作煤气锅炉时,应注意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第十五条在燃煤锅炉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六条在锅炉操作期间,应随时注意压力、温度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控制设备。

第十七条当发现锅炉内部压力过高、水位过低、燃烧情况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锅炉停车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车操作,防止瞬间停炉造成危险。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在发生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锅炉安全。

第二十条在锅炉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锅炉发生泄漏、爆炸等情况时,操作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保证自身安全。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燃煤锅炉是一种常见的工业锅炉设备,为了确保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确认燃煤锅炉设备所在的房间通风状况良好,没有明火、易燃物品等;2. 确认燃煤锅炉设备的各种阀门、管道、仪表等正常运行,无渗漏、破损和松动现象;3. 检查燃煤锅炉设备的水位、燃烧器、电气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4. 清洁锅炉设备内外表面和燃烧室;5. 检查锅炉设备的燃烧室、风机、引风机、排烟机等部位的灰渣是否清理干净;6.确认安全阀和其他安全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是否经常保持压力状态;7. 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操作规范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燃煤锅炉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各个部位的控制仪表及阀门的作用;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并在操作过程中保持清醒、专注、细心、认真的态度;3.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拆卸、更换设备及部件;4. 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设备时,应佩戴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5. 操作人员在启动燃煤锅炉设备时,应逐步加热,不得一次性加热过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6. 操作人员在燃煤锅炉设备停机前,应先关闭锅炉前的各个系统设备,待锅炉停止运行后,再逐步关闭各个系统的监测和控制设备;7. 操作人员在燃煤锅炉设备检修、维护或更换部件时,应先停机,断开电源、燃料供应和水源,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8. 操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操作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四、应急预案1. 燃煤锅炉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和燃料供应,关闭相关系统的阀门;2. 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火警报警装置,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3. 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救援,联系医疗机构进行及时救治;4. 在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煤气供应,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并进行必要的人员救助和急救措施;5. 在发生电气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相关的维修和更换措施。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总则1.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意识是保障生产、维护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每名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原则。

2. 本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燃煤锅炉作业的人员,包括操作工、维修工、保洁工等。

3. 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进行操作,任何违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

二、工作前的准备1. 燃煤锅炉作业前,应确认是否具备作业资格和所需证件,并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 检查锅炉及其配件,确认设备完好,各阀门、管道连接严密,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3. 检查燃煤、燃气供应管道,确保供应充足,无泄漏情况。

三、操作规范1. 在操作锅炉时,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严禁随意调整设备参数,特别是供气量和供燃量。

2. 在点火前,应清理炉蓄积的杂物和灰尘,确保点火顺利。

3. 火种点火前,应检查点火器和点火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在周围设置防火帷幕等。

4. 焚烧过程中,应保持炉膛内燃烧的稳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5. 在操作过程中,尽量减少频繁启停锅炉,以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6. 在锅炉正常运行期间,应定期监测锅炉安全压力、温度和水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7. 脱硫、除尘等设备的运行期间,应加强监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防止废气、废水的排放异常。

8. 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不得懈怠,确保安全作业。

四、临时停电及事故应急处理1. 如发生停电情况,应及时切断所有开关,关闭锅炉,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采取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完整。

3. 在事故处理时,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责任与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从业人员,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适用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2.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担责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解雇。

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燃煤蒸汽锅炉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领域的设备,因其热效率高、运行稳定等特点而备受青睐。

然而,由于其工作过程涉及到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下面将介绍燃煤蒸汽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

1. 进料和点火操作(1)在进行进料和点火操作前,必须确保锅炉内无残留的燃料和灰渣,并检查锅炉配件和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2)在进料前,要查明燃料的种类、性质和湿度,选择适当的点火方式和点火剂,并确保点火设备的完好和操作正常。

(3)点火时,应打开点火器开关,点火器应处于点火位置,同时打开点火气流和点火煤气阀门,并进行点火前的检查。

2. 运行操作(1)启动锅炉前,要检查锅炉水位、压力、水质等参数,确保满足运行条件。

(2)启动锅炉时,应按照操作规程逐步操作,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3. 运行监测与调整(1)锅炉运行过程中,要密切监测锅炉的水位、压力、燃烧情况等参数,确保锅炉运行正常。

(2)定期检查锅炉的排烟温度和含氧量,根据检测结果调整锅炉的运行参数,以获得最佳的燃烧效果。

(3)运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运行并进行故障的排查和处理,确保设备安全。

4. 清灰操作(1)定期检查锅炉是否需要清灰,确保锅炉的燃烧效率。

(2)进行清灰操作时,必须切断锅炉的电源,并等待锅炉冷却后才能进行清灰操作。

(3)清灰时,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清灰安全。

5. 停炉操作(1)停炉前,要先切断供水和点火气体,然后降低炉膛温度。

(2)停炉时,应关闭燃烧器和点火器,切断燃料供应,并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安全。

6. 定期检修和维护(1)定期对锅炉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检查锅炉的燃烧装置、烟道、燃烧器等部件,清洗、更换损坏的部件。

(2)维护时,必须切断电源和燃料供应,并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维护人员的安全。

7. 安全应急措施(1)在锅炉运行中,如出现突发情况或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如切断燃料供应、关闭燃烧器等。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章燃煤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第一节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第一条:内部检查1、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砖墙及前后烘无严重裂纹和渗漏结焦.2、锅筒、水冷壁管、联箱和对流管束无裂纹和渗漏,外形均应正常,下降管绝热无破坏.3、隔烟墙完整无损,炉排齐全无杂物.4、煤闸板平齐,起落灵活,刻度位置指示正确.5、烟道内无积灰无杂物,烟道挡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第二条:外部检查1、炉排进行变速试车,使炉排转动正常为止.2、在炉排转动中,检查炉排组合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排除.3、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搬把牢固,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开关灵活好用.4、所有人孔门,看火门皆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5、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好用.6、所有阀门和旋塞都应升关灵活好用.7、各操作部位要有良好照明.8、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9、各种电气设备试车合乎要求.10、各种仪表齐全、灵敏.11、燃料、水源有足够的储备.第三条:汽水阀门的检查1、所有阀门应完整,开关灵活,阀门是否在规定的位置,同时注意检查阀门应无堵板.2、检查的同时应按规定位置进行调整.1、蒸汽系统----主汽门关,母管截门关,锅筒空气门开,锅筒压力表门开,压力表放水门关,炉水取样门关.2、给水系统----省煤器进水口门,旁路门及排污门关,空气门开,直通上水门关,锅筒进水门开.3、水位计----汽水门开,放水门关.4、排污系统----所有排污门关.3、上水通风运煤及除灰设备的检查按“水泵运行规程”,“鼓引风机运行规程”和“运煤除灰设备运行规程”执行.第四条:上水经上述检查后确信正常,可进行锅炉上水,如系满水保养炉,应将炉水全部排除,重新往锅炉上水.上水温度不超过规定要求夏900C,冬600C.上水速度不宜过快,1—2小时.打开省煤器进出口水门,当省煤器空气门有水出现时,关闭空气门,用省煤器进口或出口水门调整上水,当锅筒内水位升至水位计最低安全水位时停止上水.检查一下水位有无下降.给水设备和管路检查完好,水源和水泵,水处理设备完好.准备燃料和引火物.出渣出灰系统灵活好用,并开始运行.第二节生火第五条:点火1、锅炉生火前,应对燃烧室和烟道进行通风,对自然通风的锅炉应将烟道门打开10—15分钟,对机械通风的锅炉,应启动引风机不少于5分钟.2、打开省煤器旁路烟道挡板,无旁路烟道时,需打开省煤器循环水门,关闭省煤器前后挡板,在炉排前部铺好木材,进行点火,不得用挥发性强的物质点火.3、当空气门冒出蒸汽时应关闭空气门.4、当压力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5、当压力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6、当压力升到0.2MPa时,应检查各处有无渗漏.第六条:并炉和送汽1、当压力升到低于母管0.1MPa时,打开主蒸汽管疏水门,稍开主汽门进行暖管,然后缓慢打开主汽门,阀门开到头后再回转半圈.2、当压力升到低于母管0.05MPa时,缓慢打开母管阀门,同时关闭主蒸汽管疏水门.3、送汽后打开省煤器前后烟道挡板,关闭旁路烟道挡板或关闭省煤器循环水门.4、升压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水位及压力表.5、升压速度不宜过快,一般应为3—4小时.第七条:对新安装或受压元件大修后的锅炉要进行煮炉;对新砌筑的炉墙大修后的锅炉要进行烘炉.烘煮炉方案由用户锅炉技术员和施工人员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第三节运行管理第八条:运行中经常注意观察下列参数:1、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额定出力;2、水位应在水位计的1/2处,上下波动50mm;3、锅筒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4、铸铁省煤器出口水温要比锅炉饱和温度低30—500C.5、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水位报警器等安全附件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有关人员修理,确保运行中好用.第九条:燃烧调整1、保持正常的燃烧工况,燃料进入燃烧室后,应离开煤闸板200—300mm开始燃烧,挡渣器前400—500mm处燃烬,火床保持平整,及时调整各段风量,火焰均匀,不跑火,不断火.2、根据煤种变化调整煤层厚度.3、根据负荷变化,随时调整炉排速度,鼓、引风量,维持炉膛负压20—30Pa,不准向外喷火、喷烟.4、锅炉排烟温度应控制在规定值以下.5、发现炉膛结焦时,要打焦.焦块不得大于100mm.第十条: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计一次.水位计冲洗方法:1、打开放水门,冲洗汽管、水管和玻璃板;2、关闭汽门,冲洗水管;3、打开汽门,关闭水门,冲洗汽管;4、关闭放水门,慢慢打开水门检查水位上升情况,正确时,水位应有波动.第十一条:每班定期排污一次.操作方法:1、先打开第一个距离筒或联箱近的排污门,后开第二个排污门;2、排污完毕,先关第二个排污门,后关第一个排污门.3、连续排污开关由炉水化验结果决定.4、排污注意事项:A:排污时应监视水位;B:排污前要通知其它运行炉;C:排污应在低负荷或停炉时进行;D:开排污门时操作应缓慢,经暖管后,大开排污门;E: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替进行,但不能同时打开两处排污门.第十二条:其它日常工作1、风箱放灰,每班至少一次.发现卡死等故障,及时修理,必须保证放灰门灵活好用.2、烟道放灰,每班一次.3、炉排底部放灰,每班一次.4、每年至少对受热面清灰一次.5、各传动部位要保持良好的润滑,每班至少要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6、经常注意炉排等机械动力设备运行情况,保持良好的润滑和温升.发现掉炉排片时,应及时修理.7、每周试验安全阀一次.8、每半年校对压力表一次.9、每年校对或检修安全阀一次,结果记入锅炉档案.10、按规定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第四节停炉第十三条:临时停炉即压火1、减少通风量,降低负荷.2、炉排由高速变为低速运行20分钟,待着火点离开煤闸板500mm左右时,停止炉排.并注意着火点前移情况,防止烧烤煤闸板.3、打开省煤器旁路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旁路.先停鼓风后停引风机.第十四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下降;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7、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第十五条:紧急停炉事故停炉操作1、关上煤闸板,机械炉排以最快速度将炉排上的燃料排尽,手烧炉,应立即扒出燃煤,或用砂土、湿炉灰压火,但不能浇水;2、停止鼓风机,减少引风,打开省煤器旁路烟道挡板,打开炉门,加速冷却;3、将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开启空气阀、安全阀排汽降压;4、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进行排汽工作;5、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降低水位,同时开启主汽管的疏水阀,防止水击.第十六条:长期停炉1、煤仓存煤烧完;2、减小风量,降低负荷;3、煤离开闸板0.5米时,停止炉排;4、炉排上煤燃烬后,停止鼓引风机;5、关闭主汽门,保持高水位;6、关严炉墙所有炉门;7、24小时后开动炉排,放掉灰渣,清除风箱内积灰;8、待水温降至700C以下时方可放尽炉水;9、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冬季应做好防冻工作.第五节一般事故处理第十七条:满水处理1、正常运行中,当锅内水位升到看不见时,首先要进行水位检查,确信水位过高,以适当减少给水,打开省煤器旁路烟道;2、虽经上述处理,但水位仍不下降时,可适当打开下部排污门进行放水,待水位降至正常时,关闭排污门;3、经检查无问题时,可继续运行;4、采取上述措施无效时,应紧急停炉.第十八条:汽水系统破裂处理1、紧急停炉;2、注意保持水位;3、燃烧室内如有蒸汽,引风机不能停止运行,关闭主汽阀.第十九条:省煤器沸腾处理1、减弱燃烧;2、抬起省煤器安全阀排汽,打开旁路烟道或开省煤器再循环阀;3、如沸腾严重不能维持锅炉水位时,应关闭省煤器出口水门,开直通上水门供水,待省煤器出口水温降至规定标准后,恢复运行.第二十条:超压处理1、减缓燃烧,增加给水;2、抬起安全阀排汽;3、上述处理后汽压仍不下降时应紧急停炉;4、事后查明超压和安全阀未动原因,报有关人员予以排除.第二十一条:卡住炉排处理1、立即停止炉排运行;2、倒车重新启动;3、倒车后仍不能启动,需停炉检查,排除故障.第二十二条:锅炉房停电处理1、注意监视水位汽压,立即用汽动给水装置上水维持锅炉水位;2、适当控制外供汽门,保持锅炉和汽泵用汽压力;3、若夜间停电,应先启用备用照明.第六节鼓风机、引风机的运行维护第二十三条:风机维护工作制度1、风机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维修.2、风机不须带病运行.3、定期清除风机内部的灰尘、污垢及水等杂质,并防止锈蚀.4、风机维修前必须停车断电.第二十四条:风机正常运转中的注意事项如发现流量过大,不符使用要求,或短时间内需要较小的流量时,可利用调节门进行调节.对温度计及油标的灵敏性定期检查.除每次拆修后应更换润滑油外,正常情况下为3~6月更换一次润滑油.第二十五条:风机的主要故障及原因1、承箱剧烈振动⑴风机轴与电机轴不同心,联轴器装歪;⑵机壳和进风口与叶轮磨擦;⑶基础的刚度不够和不牢固;⑷叶轮铆钉松动或叶轮变形;⑸叶轮轴盘与轴松动,联轴器螺栓松动;⑹机壳与支架、轴承箱与支架、轴承箱盖与座等联结螺栓松动;⑺风机进气管道的安装不良;⑻转子不平衡;⑼引风机叶片磨损.第二十六条:轴承温度过高1、轴承箱剧烈振动;2、润滑油脂质量不良、变质、含有过多灰尘、粘砂、污垢等杂质;3、轴承箱盖、座等联结螺栓紧力过大或过小;4、轴与滚动轴承安装歪斜,前后两轴承不同心;5、滚动轴承损坏.第二十七条:电机电流过大和温度升高1、开车时进气管道闸门未关严;2、流量超过规定值;3、风机输送气体密度过大或有粘性物质,使压力过高;4、电机输入电压过低或电源单相断电;5、联轴器连接不正,间隙不匀;6、受轴承箱剧烈振动的影响.第七节水膜除尘器运行第二十八条:水膜除尘器1、开炉前,应首先向除尘器供水,至水满正常溢流;2、水膜除尘器严禁无水运行,以防损坏除尘器内表面密封;3、锅炉运行时,除尘器必须保证水封;4、停炉后,应关闭除尘器用水,且放掉管内积水,以防冬季管道冻结.第七章余热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节点火前的准备第一条:锅炉点火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详细检查各汽、水阀门,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汽水管路,各法兰的联接等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2、所有放水阀应全部关闭.3、检查汽包水位是否正常.4、电动给水泵应保证给水正常.5、检查自动装置是否正常.6、通知水处理准备送水.7、点炉前应先将过热器出入口阀门关闭,打开旁通阀和疏水阀.8、在开蒸汽启动阀前,应检查主汽阀是否关严后再将放散阀打开1—2扣左右,方可开启动阀启动.启动阀的关闭,要视加热炉的火力而定.第二节并炉第二条:根据炉火情况,如达自然循环时,即可进行并炉.第三条:当过热器出口温度达到150—2000C时,应立即关闭旁通阀,打开过热入口阀1—2扣,加大疏水压力,放至无水后,关闭疏水阀.打开过热器出口阀进行并汽过热器出口阀应缓慢打开.第四条: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应做好如下工作:1、保证锅炉水箱水位正常.2、监视汽压的变化,使汽压稳定在允许的范围内,汽包压力不得超过0.85MPa.当汽压超过安全阀整定值,而安全阀未动作时,应立即打开放散阀放汽.使汽包压力恢复正常为止.3、每8小时至少应冲洗水位计一次.4、每班应定期排污1—2次,每次1—2分钟.5、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6、每班至少应将设备和现场清扫一次,保持整洁卫生.7、每小时对所管辖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8、每周至少冲洗压力表一次;每周做安全阀手动排汽一次.第三节停炉第五条:正常停炉的操作1、凡属计划停产检修的停炉操作,均应按正常停炉操作进行;2、锅炉停火后,应首先关闭连续排污阀;3、根据锅炉温度下降情况,关闭过热器入口阀,待过热器温度下降到2500C时,再关闭其出口阀,同时开旁通阀指开两台炉.如开一台炉时可等炉凉为止.4、视锅炉温度情况,关闭汽包的主汽阀并打开放散阀.5、汽包应保持在高水位,水箱应及时补水,保证水位在80%处.6、按当时气候及炉温情况,决定开循环阀,防止炉震动.7、在锅炉温度降到1000C以下后,方可停止供水汽包检修时应入水,冬季为了防冻,停炉后应打开循环阀,使汽包保持一定温度或把水放净,以免冻裂.8、在锅炉压力降低零位以前,应保证有司炉人员监视.第六条: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联系生产用户,采取立即停炉并做好记录1、给水系统发生故障无法供水时.2、水箱水位低于50%且采取措施,水位仍急剧下降时.3、炉底水管,过热器汽管严重破坏时.4、严重缺水时.5、严重满水时.6、压力表全部失灵时.7、全部水位计损坏而失去水位监视.8、当锅炉压力超过允许压力时,虽然采取措施,但压力继续上升时.第四节锅炉的事故处理第七条:锅炉的事故处理1、锅炉严重缺水时应立即停炉,严禁上水并关闭排污阀.如果轻微缺水时,应减少火力或停炉;检查给水设备是否正常,给水箱的水位,温度及排污阀,逆止阀是否正常;锅炉无回水时,同时加大给水,检查省煤器,主管有无破裂漏水现象.2、锅炉满水时,应立即排汽降低水位,关闭水阀,打开过热器疏水阀,严重时,打开管道上所有疏水阀.3、炉管爆裂如保持不住水位和压力时,应立即开放散阀降压,同时通知加热炉停火,加强给水.4、汽包压力超过安全阀整定值而安全阀失灵未动作时,应开动放散阀放汽.5、给水泵故障时,应立即倒换备用泵,系统停电时,应立即开动汽泵.第八章锅炉附属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节水处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熟知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工艺流程图及除氧器、钠离子交换器的工作原理.第二条:开启除氧器汽阀时,要缓慢进行,逐渐开大汽门,且使除氧器内压力保持在0.2MPa表压,温度104—1050C,严禁超温、超压,以防汽化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三条:除氧器运行时,要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保持正常水位,严禁忽高忽低.第四条:往计量罐放酸碱及再生操作时应到酸碱室取样;开关阀门,看液位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酸护具如防酸手套,胶鞋,眼镜等以免酸碱溅出烧伤;同时往计量罐放酸碱时,要坚守岗位,避免酸碱满罐溢出.第五条:钠离子交换器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并做好操作记录.1、离子交换器失效时,关闭自来水阀和软水阀;开反洗阀和反洗出口放水阀进行反洗,反洗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及时联系化验员随时化验主水管氯根和硬度指标.2、还原:关反洗进出口阀;开还原进出口阀.还原时间不少于2小时.3、正洗:正洗前把罐内海水放净,开自来水和放水阀进行正洗,当出水硬度达到0.03毫克当量/升时,方可使用.4、离子交换器在运行时每小时化验一次,在接近失效时化验次数应适当增加.失效水禁止使用.5、在反洗、还原、正洗、运行中必须慢开阀门,打开空气阀,出水后关闭.6、运行并进行暖罐后,自来水阀要慢慢开,保持压力和水量稳定.第六条:给水泵的安全操作规程参见司泵工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电泵与汽泵维护工作应注意下列事项:1、对设备加强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和联系.2、电机温度不得超过额定温度,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并按时给轴承、汽缸加油,保证润滑良好.3、开汽泵前必须把管内汽缸内凝结水排除方可启动,备用泵每班应试车一次,保证好用.第八条:在停电时立即启动汽泵,并保证供应锅炉用水,不得超过标牌上的供水压力.第九条:往外供软化水,应根据需要保证供给,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供水.第二节:给水系统的维护工作第一条:正常运行中,要使用电动泵.汽泵要保持备用状态;停电时,启动汽泵供水.第二条:电泵应轮换使用.第三条:每小时检查电机及轴承温度一次,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温度异常升高时,应及时进行倒换,并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第四条:应经常用听棒检查电机及其轴承是否有异音.第五条:开泵前,首先检查水泵两端轴承,是否缺水、缺油.第六条:水泵启动前先开吸水阀,关出口阀1—2扣,禁止带负荷启动,启动后,再把出口渐渐打开.第七条:汽泵启动前,必须进行暖缸疏水,关闭疏水阀后再缓慢启动.第八条:水泵的填料盘根,应及时检查更换,不得泄漏.第九条:汽泵启动应注油,保持润滑良好.第十条:水泵机组周围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至少要清扫一次.第三节:仪表及自动装置第一条:压力表每六个月交计控部仪表班校验一次,并加封.第二条:各种仪表自动装置应保持清洁,在刻度盘上标有高低指示红线.第三条:发现仪表及其自动装置不正常时,应及时联系计控部修复.第四条:各种仪表、自动装置、信号、操作开关,应有正确标志或名称.第四节化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炉水取样前,必须先开自来水阀,后开锅炉排污阀,见炉水冷却无蒸汽后,才能取样,防止蒸汽或热水烫伤,并将化验结果及时通知司炉人员.第二条:根据化验结果,通知司炉人员,调整连续排污阀的开度,保证氯根在550—630毫克/升,碱度18—22毫克当量/升,软化水硬度不应超过0.03毫克当量/升.第三条:配制有刺激性的酸碱性药品就配带好护具;对已配好的药品应定期进行检查.第四条:每2小时要对炉水,软化水等进行水质检查,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司炉和水处理人员,以便采取措施.第五条:保管好药品,有毒的必须由专人保管,建立责任制和领取使用帐.第五节上煤及除渣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上煤、除渣工熟知系统工艺流程及各设备的工作原理;第二条:禁止在上煤廊中吸烟,以防煤尘浓度大,发生引爆事故;第三条:开车前应先盘车,检查各设备是否正常,有无松动螺栓,及皮带托辊、刮板链条是否有刮撞等情况.第四条:对各种减速机,开车前检查油标尺油位是否足够.第五条:开车时应从工程流程的末台设备,依次开动;停车时应按工艺流程的首台设备依次停车.第六条:运行时,若发现各种皮带辊不转或掉落,应及时更换,以防刮坏皮带.第七条:当班前、后应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及堆煤,保证设备周围清洁、整齐.运行中,若有堆煤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应及时清除.第八条:对鄂破、双辊齿破、环锤破及框链除潭机按其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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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871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一般规定⒈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办理"司炉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学徒工、实习人员应由师傅带领,不得单独操作。

⒉新装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办理"锅炉使用证"、"锅炉烟尘排放合格证"后方可投用。

⒊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控制系统、各种仪表、装置、汽水、给水、燃烧、除尘及排污、排渣系统情况。

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及通风除尘、给水设备等,并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⒋锅炉房各种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

操作控制柜及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备用的照明设备或灯具,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

⒌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⒍皮带机运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⒎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捅煤。

⒏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关闭。

锅炉房属于厂级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⒐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检查并清除尘埃。

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

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⒑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⒒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试正在转动的机器设备。

⒓严禁在有压力或锅炉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伤人。

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安全警示牌。

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人员进行。

⒔若在汽、水管道的法兰及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站在正面,而应侧视。

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⒕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采取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⒖如需进入锅炉内检修时,须先打开炉膛、烟道和人手孔,进行通风不少于30分钟。

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蒸汽、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

有必要时,检测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时,才能进入锅炉内。

⒗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

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⒘在锅筒、水箱内作业时,要轮换进行,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干燥的烟道内,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电压照明。

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⒙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巡视检查。

把锅炉水位、压力、水温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保持水循环系统通畅。

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领导报告解决。

⒚巡视检查锅炉时,应走扶梯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在其它部位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⒛寒冷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时,应放尽冷凝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

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强保温。

发现管道冻结,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严禁用蒸汽解冻。

21 锅炉酸洗除垢,应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22 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好现场。

23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二)升火前的准备⒈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⑴首先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再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⑵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汽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⑶检查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敏完好,水位是否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检查炉门、炉排及其它部位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正常。

⒉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先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道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⒊升火前,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应符合规定,给水应符合锅炉给水指标要求。

水质未经处理,不得投入运行。

(三)点火和投入运行⒈点火时,必须关闭汽阀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一般3~5天)。

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缓慢进行,所需时间规定如下: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8小时;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

⒉当排空阀开始冒汽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密切注视压力表和水位表,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⒊锅炉升压与暖管应做好以下工作:⑴当压力上升到0.05--0.1 MPa 时,应冲洗水位表。

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

⑵当汽压上升到0.1 --0.15MPa 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⑶当汽压上升到接近0.2 MPa 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得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螺栓直径20倍的扳手,以免将螺栓拧断。

在汽压继续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⑷当汽压上升到0.2 --0.4 MPa 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

排污时密切观察水位,不得低于水位表的最低安全水位。

排污后将排污阀关闭严密,并检查有无漏水的现象。

⑸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二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

暖管时间约30分钟左右。

⒋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前,必须烘暖蒸汽管道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汽阀门缓慢打开。

当锅炉与总汽管连接时,炉内压力应与总管压力低于0.05MPa。

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减弱炉膛火力,排除蒸汽管道凝结水。

⒌在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各种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四)运行⒈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

要经常观察压力表、水位表,不准超过最高压力红线和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运行。

每天应试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⒉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

可以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必须紧急停炉,并及时报告工厂领导和有关部门。

⒊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得少于两次。

冲洗时,动作应缓慢,要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⒋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和手动排汽试验(至少每周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及联锁保护装置的灵敏可靠。

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面部应偏向一侧。

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慢升火,水位要正常,压力表应准确,并设专人监护。

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

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⒌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

当发现压力表失灵,应立即更换。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更换:⑴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偏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⑵表蒙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⑶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⑷表内漏汽,指针跳动或指针无动作;⑸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⒍排污工作每班应定时进行两次,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

不准用锤或其他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

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

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⒎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禁止同一台锅炉的两个排污管或两台炉合用同一根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⒏锅炉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受压部位进行捻缝、补焊、松紧等项工作。

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处有漏水或漏汽,必须要停炉检修。

⒐司炉人员按规定每两小时摇灰一次。

操作时,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⒑严格执行水处理制度,水质要按照规定及时化验、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允许使用。

⒒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表盘所定红线。

超过时,应立即停止供煤,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同时密切监视水位。

⒓锅炉需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0.05MPa以下进行,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⒔省煤器运行中, 应保持连续给水,并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20℃),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五)压火⒈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一小时左右后方可停止。

⒉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⒊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⒋适当关闭风挡板,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

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六)升火⒈升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安全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及给水设备等。

⒉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并按规定进行排污。

⒊确认设备完好后,打开风门、灰门、将炉排上的火炭扒匀,再撒薄薄一层煤,待炉排上的火着旺时,可继续加煤,直到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按规定送汽。

⒋当汽压升至0.1--0.15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停炉⒈停炉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⑴保持炉内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⑵停止加煤并逐渐放出蒸汽;⑶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⑷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⒉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⒊当锅水温度降低到70℃以下时,扒出炉膛内全部灰渣并将锅水放出,要及时清除水垢泥渣。

⒋停炉后,应及时清除烟道和受热面的积灰、烟炱,并按规定进行停炉保养。

(八)紧急停炉⒈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安全监察处、设备能源处和工厂主管领导:⑴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⑵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时;⑶锅炉水位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经排污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⑷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⑸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时;⑹锅炉元件损坏,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⑺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⑻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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