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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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2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3.配备要求:
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3.2产车间设置兼职安全管理员,原则上由本车间班长兼职担任或指定专人负责。
4.职责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1.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整改、通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4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6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车间安全生产班长主要职责。
4.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现场监督本车间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3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4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4.3.6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4.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8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3.9班长利用班前班后会议宣贯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总结、检讨、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