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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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20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20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20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刑法修正案(九)》属于(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司法解释正确答案:A解析: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刑法包含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狭义刑法特指刑法典。

刑法典是指全面、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典,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部分内容的修正,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因此属于狭义刑法。

本题选A。

单行刑法,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在1997年刑法典之后我国只颁行过一部单行刑法,即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附属刑法,是指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刑事法中附带规定的一些关于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作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作的解释。

知识模块:刑法学2.下列关于特殊人群的从宽处罚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C.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处罚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确答案:D解析:《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规定中的“应当”应理解为“必须”,即不允许有例外,凡是未成年人犯罪都必须予以从宽处罚。

A选项错误。

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是介于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与完全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中间状态的精神障碍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附答案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附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一、单项选择题1.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 )。

(A)逃税罪(B)骗取出口退税罪(C)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两罪(D)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想象竞合犯2.甲生产了货值50万元的伪劣产品,尚未出售即被查获,则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B)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既遂)(D)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3.甲某用淀粉加工生产了100件计6万盒、批号为“991104”的假普利胃炎胶囊,分3次售出,得赃款4万元。

甲某构成( )。

(A)非法经营罪(B)诈骗罪(C)生产、销售假药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4.逃税罪的犯罪主体是( )。

(A)一般主体(B)纳税人(C)扣缴义务人(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某甲出于营利目的,非法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额累计100多万元。

对某甲的行为应当( )。

(A)按照逃税罪共同犯罪处理(B)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C)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D)不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分6.下列四个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A)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经营香烟的(B)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C)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D)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严重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7.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本罪(B)窃取、收买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构成本罪(C)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D)犯罪对象包含伪造的信用卡、他人信用卡8.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应当构成何罪?( )(A)保险诈骗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诈骗罪9.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6(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征得家境贫寒的姜某父母的同意,将儿童姜某拐卖至富贵人家。

甲的行为得到了姜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在刘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刘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

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刘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C.孙某为戒掉毒瘾,让朋友丙将其反锁在房间内一星期。

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D.黑社会小弟胡某因犯错,愿意按照帮规让丁砍掉自己的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胡某的大拇指。

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承诺作为正当化事由,必须同时满足六个条件:承诺者对被侵害法益有处分权限;承诺者对承诺事项性质、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承诺必须出于真实意志;必须存在现实或可以推知的承诺;承诺必须在结果或行为发生之前或之时,事后承诺无效;经承诺实行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

任何人对拐卖儿童的情形,都没有处分权限,都不得承诺。

A选项错误。

乙为抢救财物虽然不存在现实承诺,但存在可推知的承诺,因此不构成犯罪。

B选项错误。

孙某对自己的人身自由具有处分权限,也有理解能力,并出于真实意志,所以放弃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有效的,丙不成立非法拘禁罪。

C选项错误。

丁的行为超出了承诺的范围,并且砍掉大拇指是重伤行为,即使胡某承诺砍掉大拇指,也是无效的承诺。

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D选项正确。

2.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防卫过当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D.事后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罪数形态)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罪数形态)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罪数形态)模拟试卷1(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4,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在下列犯罪形态中,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予以论处的是( )。

A.结果加重犯B.继续犯C.想象竞合犯√D.吸收犯在四种犯罪形态中,只有想象竞合犯适用“从一重处断”,因此本题应选择C。

4.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叫( )。

A.牵连犯B.吸收犯C.想象竞合犯√D.异种数罪此题考查几种特殊犯罪形态问题。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和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的犯罪形态。

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故意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因此选C。

5.我国刑法上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

A.犯罪对象的个数B.犯罪行为的个数C.犯罪构成的个数√D.行为人犯罪意思的个数对于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通常采取犯罪构成说。

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狭义的刑法是指( )。

A.单行刑法B.刑法典C.附属刑法D.刑法修正案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狭义的刑法仅指刑法典。

知识模块:刑法学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法渊源的是( )。

A.刑法修正案B.《企业破产法》中有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正确答案:C解析: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

《企业破产法》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企业破产法》中有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属于附属刑法的范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单行刑法。

可见,A、B、D项表述属于我国刑法的渊源。

附属刑法仅限于在非专门法律中有关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但行政法规、部委规章中有关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不属于附属刑法,当然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

可见,选C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下列关于刑法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刑法规定的“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

该解释属于文理解释B.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

该解释属于扩大解释C.将“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不满14周岁的幼女在内的所有女性。

该解释属于当然解释D.抢劫罪加重构成中“持枪抢劫”中的“枪”指的是“真枪”。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不属于量刑的特征的是( )A.主体是人民法院B.主体是司法机关C.内容是对犯罪人确定刑罚D.性质是一种刑事司法活动正确答案:B解析:量刑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判处刑罚、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和多重的刑罚,而且决定对犯罪人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因而是使法定的罪刑关系变成实在的罪刑关系的必要条件,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量刑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主体是人民法院。

(2)内容是对犯罪人确定刑罚。

(3)性质是一种刑事司法活动。

因此,量刑是人民法院的一种刑事司法活动,是国家刑事法律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知识模块:量刑2.下列属于法定量刑情节的是( )A.平时的一贯表现B.犯罪后的悔罪态度C.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平时关系D.自首正确答案:D解析:以刑法是否就量刑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量刑情节可以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法定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

酌定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

本题中的A项、B项、C项,都是酌定量刑情节,只有D项的自首,才是《刑法》第67条明文规定的量刑情节,即法定量刑情节。

因此,D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知识模块:量刑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从重处罚包括上限本身B.加重处罚包括下限本身C.从轻处罚包括下限本身D.减轻处罚包括下限本身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这里的“以内”,均包括本数在内。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关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B.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的运用与研究C.刑法分则使刑法总则的规定具体化D.刑法分则对刑法总则不能有丝毫突破正确答案:D解析: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内容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属于犯罪与刑罚的抽象规定与具体规定之间的关系,刑法总则指导分则的运用与研究,分则使总则的规定具体化。

一方面,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原则、原理,对刑法分则的具体运用具有指导作用,在理解和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刑法总则的规定与原理。

另一方面,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是刑法总则原理和原则的具体适用。

在认定和处罚犯罪过程中,既必须考虑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也要考虑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

但是,刑法分则对刑法总则并非绝对盲从,而是可以有一些例外规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知识模块:刑法各论概述2.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十大类的主要依据是( )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复杂客体正确答案:B解析:各国刑法中因犯罪分类的标准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刑法分则体系。

我国刑法分则采取大类制方式,将犯罪划分为十大类,对这十大类进行划分的主要依据是犯罪的同类客体。

对这十大类进行排列的依据主要是以各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大小为序,由重至轻依次排列。

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犯罪的排列顺序是以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由重至轻排列为主,兼顾罪与罪之间的内在联系。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知识模块:刑法各论概述3.《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这种罪状是(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分则性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将罪状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五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渎职罪)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渎职罪)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渎职罪)模拟试卷1(总分:4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26,分数:48.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 )。

A.法院工作人员B.司法工作人员√C.国家工作人员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特殊的犯罪主体,限于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即司法工作人员。

4.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又受贿的,对其行为应当( )。

A.以徇私枉法罪论处B.以受贿罪论处C.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D.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又受贿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5.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的是( )。

A.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B.徇私枉法罪C.玩忽职守罪√D.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而只有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

6.徇私枉法罪发生的领域是( )。

A.刑事诉讼√B.行政审判C.行政执法D.民事审判徇私枉法罪只限于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其不同于发生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注意两者发生领域的区别。

7.1999年4月4日,冯某因持刀抢劫被公安局依法逮捕。

冯某的父亲冯某某为使其儿子逃避法律制裁,找到派出所的民警李某,请李某帮忙想办法如何处理。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总分:5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2.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存在形式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C.公司法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条文的立法解释√我国刑法存在形式有三种: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刑法修正案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刑法的存在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单行刑法;公司法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是附属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条文的立法解释本身不是独立的刑法存在形式,而是对上述三种存在形式相关规定的解释,仍然可以归结在上述三种存在形式之中。

掌握本题应该结合法理学的相关知识。

4.下列不属于刑法特征的是( )。

A.调整范围的特定性√B.调整对象的专门性C.刑法制裁的严厉性D.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刑法保护的利益与调整的对象比较广泛,一切对社会生活至关重要的利益,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秩序到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都在刑法的调整范围内。

其他法律如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可能仅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面的利益与关系,严重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有可能进入刑法的调整范围。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刑罚消灭制度、刑法各论概述、危害国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刑罚消灭制度、刑法各论概述、危害国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刑罚消灭制度、刑法各论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我国追诉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A.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B.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C.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D.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追诉期限。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关于追诉期限的起算,我国《刑法》第89条第l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C选项正确。

关于时效中断,《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即只要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如何,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均归于无效,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D选项正确。

故本题选B。

知识模块:刑罚消灭制度2.《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该条规定的法定刑属于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自由设定的法定刑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法定刑。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某甲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9年1月1日,某甲主刑执行完毕。

2009年7月1日,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某甲政治权利还应被剥夺多长时间?( )A.2年半B.5年C.8年D.7年半正确答案:D解析:某甲是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即将后罪有期徒刑5年和剩余的剥夺政治权利2年半(主刑执行完毕后已经执行了半年)进行并罚,应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半。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

所以,2年半的剥夺政治权利在2009年7月1日起停止计算,并从5年有期徒刑主刑执行完毕后继续计算。

同时,根据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施用于新罪的主刑执行期间。

所以,两者相加,某甲政治权利还应被剥夺7年半。

知识模块:刑法学2.行为人欲杀甲而向甲开枪,结果既杀死甲又伤害了乙,这属于( )。

A.继续犯B.想象竞合犯C.牵连犯D.连续犯正确答案:B解析: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行为人的一个开枪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过失伤害罪)两个不同的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条件。

故选B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3.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

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要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怀孕的,不管判决时的状况如何,都不能适用死刑。

由于死刑缓期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故对怀孕的妇女也不能适用死缓。

知识模块:刑法学2.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

A.静止行为B.消极且违反命令规范的行为C.消极不实施其可以实施的行为D.不实施其应实施的行为正确答案:D解析:刑法上的危害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其分类标准不是身体上的静止或者运动,而是行为人的行为所违反的法律规范的性质。

作为违反的是禁止规范,即不应当为而为;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规范,即应当为而不为。

故选D 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3.《刑法》第94条关于“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的规定属于( )。

A.论理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立法解释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立法解释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1)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

(2)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3)在刑法施行中如发生歧义所作出的解释。

《刑法》第94条的规定是立法解释的第一种情形。

故选D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4.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 )负刑事责任。

A.制造毒品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走私毒品罪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 )A.结果加重犯B.想象竞合犯C.牵连犯D.吸收犯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257条的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升格法定刑处理。

因此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A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2.甲未婚生子,担心自己无法养活儿子,于是清晨将儿子包裹好之后放到福利院门口离开,希望得到福利院对儿子的救助。

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B.构成遗弃罪C.构成虐待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正确答案:B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题中,甲作为母亲,具有扶养儿子的义务,但是甲拒绝扶养,将其丢弃在福利院门口,甲的行为成立遗弃罪,B 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下列关于侵犯财产罪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侵犯客体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B.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C.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D.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类犯罪正确答案:C解析:侵犯财产罪的犯罪主体不只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即可以是单位。

C项说法错误,ABD项说法正确,本题选C。

知识模块:刑法学4.甲驾驶摩托车从背后夺取乙的背包,但是乙发现后坚决不放手,甲强行夺取,导致乙受伤。

甲的行为成立( )A.抢夺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过失致人重伤罪正确答案:B解析: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B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5.甲未经朋友乙同意,把乙停在路边的汽车偷开走。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想杀害其妻子,便劝说其妻子乘坐飞机外出旅游,希望飞机失事而致使其妻子死亡。

甲的妻子便乘飞机旅游,结果果然因飞机失事而死亡。

甲的劝说行为与其妻子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B.乙为抢劫而殴打李某,李某逃跑,乙随后追赶。

李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乙拾得钱包后离开。

乙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赵某是死刑犯,在即将对赵某执行死刑时,丙夺走法警的手枪将赵某杀死,丙的行为与赵某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D.丁为了盗窃钱财将王某的皮包窃走,打开皮包发现里面放的是一把手枪,丁的盗窃行为与王某枪支失窃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正确答案:C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A项中,虽然甲的妻子按照甲的劝说乘坐飞机,但是由于飞机失事不是甲所能控制的,所以甲的劝说行为与其妻子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项中,乙获得的钱包不是其通过暴力行为而得到的,所以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项中,虽然赵某即将被执行死刑,但是丙的行为却是赵某死亡的客观原因,所以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项中,因果关系是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丁虽然主观上没有盗窃枪支的故意,但是不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2.在犯罪的基本特征中,( )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和刑法的限制与保障功能。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应受刑罚处罚性D.主观恶性正确答案:B解析: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定化,即只有法律明确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国家才能够动用刑罚进行处罚。

刑事违法性这一犯罪特征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将仅仅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排除在外。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骑摩托车违章撞伤乙,造成乙腿部表皮破裂。

甲送乙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

甲的行为属于( ) 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重伤罪C.交通肇事罪D.意外事件正确答案:D解析:关于A、D选项。

就过失犯罪而言,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乙的死主要是因为药物过敏,甲撞伤乙并不是导致乙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对乙的死亡而言,甲属于意外事件。

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关于B选项。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乙已经死亡,不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因此,B选项错误。

关于C选项。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迫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本题中,甲骑摩托车违章撞伤乙,造成乙腿部表皮破裂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此,C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知识模块:犯罪构成2.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

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A.法律认识错误,不构成强奸罪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强奸罪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强奸罪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强奸罪正确答案:B解析:误将无罪当有罪,系法律认识错误,这种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知识模块:犯罪构成3.花农赵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李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A.平等保护原则B.物权客体特定原则C.物权法定原则D.公示、公信原则正确答案:A,B,C,D解析:备选项表述的都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中,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又称为一物一权原则。

知识模块:民法学2.刘某是某运输公司卡车司机,一日清晨去东郊拉货。

中途遇到他的朋友赵某要求搭他的车去东郊。

刘叫赵坐到驾驶室,然后继续开车。

当车行至一条大街拐弯处时,刘突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吉普车。

刘平日驾驶技术欠佳,经验不足,遇事容易慌乱。

这时如果刹车制动,就不会出任何问题。

但刘生怕两辆车相撞,遂不顾一切地突然向右打轮。

由于车速较快,打舵突然,赵某身体失衡将车门撞开摔到车下,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刘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和对赵某的死亡应否负刑事责任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属于紧急避险B.属于避险过当C.属于假想避险D.应负刑事责任正确答案:C,D解析:紧急避险的两个重要条件是:(1)危险必须正在发生;(2)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即不得已而为之。

本题中并不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如果刘某能够减速或制动,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事故的。

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行为并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造成灾难的原因是刘某驾驶技术欠佳,遇事慌乱,想象有撞车的危险,处理不当。

所以,刘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知识模块:刑法学3.关于行贿罪的正确说法是( )。

A.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行为人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C.行为人构成行贿罪,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人员财物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构成行贿罪正确答案:A,B解析: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人员财物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一起构成单位行贿罪,而不是行贿罪。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卷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卷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第1题甲与单位领导不和,为制造事端,往单位食堂的饭菜中投放老鼠药,后良心发现,及时制止,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则甲的犯罪状态是(D)。

A. 犯罪预备B. 犯罪未遂C. 犯罪中止D. 犯罪既遂第2题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D)。

A. 自合同订立时生效B. 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C. 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D. 无效第3题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D)。

4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但是没有造成他人残疾的C. 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人残疾的D.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第4题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 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第5题某甲和某乙是邻居,某甲靠着某乙的墙建了一间棚子,后来某甲离家出走3年。

某乙见棚子坏了,又邻自己的墙,于是修理了一下,在里面放东西。

某甲回来后也没说什么。

后来某甲要盖房子。

就提出要某乙将东西搬出去。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 甲不能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

因为已过诉讼时效B. 甲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

因为还没过诉讼时效C. 甲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这与诉讼时效无关D. 乙对某甲棚子的使用构成有权占有。

因为某甲明知却未明确表示反对第6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额为l5万元的承揽合同。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40%,同时约定定金为6万。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法律制裁方法中,最严厉的是( )A.民事制裁B.刑事制裁C.行政制裁D.经济制裁正确答案:B解析:法律制裁体系,通常由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经济制裁和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等多种制裁措施构成。

刑罚,即刑事制裁,仅仅是整个法律制裁体系中的一种制裁措施而已,但其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措施。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知识模块:刑罚的概念和种类2.下列属于主刑的是( )A.管制B.罚金C.没收财产D.驱逐出境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32—34条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四种。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知识模块:刑罚的概念和种类3.关于管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管制是限制自由刑B.管制是最轻的一种主刑C.管制犯必须实行社区矫正D.对管制犯必须宣告禁止令正确答案:D解析: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

管制犯必须实行社区矫正,但不是必须执行禁止令,只是可以执行禁止令,即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禁止其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禁止其接触特定的人。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知识模块:刑罚的概念和种类4.关于管制与拘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管制犯,应当同工同酬B.对拘役犯,应当酌量发给报酬C.管制是限制自由刑D.拘役是剥夺自由刑正确答案:B解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1天至2天。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正确答案:C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5)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序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做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般人的价值观念。

(6)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故选C。

2.下列选项属于刑法中的犯罪行为的有( )。

A.甲被持枪的歹徒威胁,歹徒要求甲打伤乙,否则歹徒就把甲打死,甲别无选择将乙打伤B.甲女对欲实施强奸行为的乙男实行防卫,将乙男打死C.甲性格孤僻怪异,常常设想各种杀人的手段,并记录在日记中D.甲诱使自家养的恶犬将邻居咬成重伤正确答案:D解析:犯罪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犯罪行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在客观上是人的具体行为,排除“思想犯”;(2)在主观上是在行为人的意识或者意志支配之下;(3)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15周岁的甲和17周岁的乙可以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B.15周岁的甲和17周岁的乙可以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C.15周岁的甲和17周岁的乙可以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D.17周岁的甲和19周岁的乙可以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正确答案:B解析: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是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

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

未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人。

只要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只有一人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就不认为是共同犯罪。

本题中的抢劫罪和强奸罪,均需已满14周岁。

盗窃罪和抢夺罪,均需已满16周岁。

因此,B项是错误的。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知识模块:共同犯罪2.甲、乙二人共谋杀丙。

二人预先设计了杀人的方案,但杀人当天乙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由甲独自一人前往将丙杀死。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无罪B.乙与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C.乙成立犯罪中止D.乙成立犯罪预备正确答案:B解析:共谋行为也是共同犯罪行为。

只要有共谋行为,即可成立共同犯罪。

换言之,即使是仅有共谋行为而未亲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应认定为共同犯罪,而且是犯罪既遂。

当然,未亲自参与犯罪实行这一事实,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但其不影响共同犯罪既遂的认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知识模块:共同犯罪3.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加害丙,并将丙打死。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C.甲、乙二人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D.甲对丙的死亡结果负责,乙无需对丙的死亡结果负责正确答案:C解析:共同犯罪,要求各共同犯罪人之间有相互的意思联络,对互相协作犯罪持故意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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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7(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条规定的是( )A.基本犯√B.未遂犯C.结果加重犯D.预备犯立法者在设置分则各条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时,通常按照犯罪客体所遭到的实际侵害来设置基本的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刑。

一般将《刑法》第114条的危险犯认作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基本犯,第115条的结果犯认作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结果加重犯。

2.甲拦路抢劫,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后发现原来是自己的邻居乙(乙造成轻微伤),于是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并赔偿乙100元钱,让乙赶快离开,自己继续等待下一行人。

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抢劫罪(既遂)B.抢劫罪(中止)√C.故意伤害罪(既遂)D.抢劫罪(预备)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

本题中,甲将乙打成轻微伤说明已经实施了抢劫罪的实行行为,但并未达到抢劫罪既遂状态(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或者抢到财物的,则是抢劫罪既遂),因此甲在既遂前,主动放弃犯罪(因为邻居并不能构成继续实施犯罪的客观障碍),也未造成危害结果的,构成犯罪中止。

需注意甲虽然仍然意图继续实施抢劫行为,但对乙这次行为而言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因此B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本题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C选项错误。

3.甲开枪杀害其妻子,开了两枪后,看到妻子痛苦万分,又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生还,但造成终身残疾。

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中止)√B.故意杀人罪(未遂)C.故意杀人罪(既遂)D.故意伤害罪(既遂)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犯罪中止需要具备三个特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性、客观有效性。

甲具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但在结果发生前自动有效阻止了妻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4.刘某父亲病重,刘某担心其继母分得父亲遗产,于是买了一盒阿胶用毒药浸泡,意图杀害继母。

刘某将阿胶交给继母数日后,心生悔意,于是打电话告诉继母事情真相。

继母告诉刘某说,她已经发现阿胶有异,早将其丢弃,刘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犯罪的终局状态,具有不可逆性。

继母将有毒的阿胶扔掉,刘某已经构成犯罪未遂,不能再成立中止。

5.甲投毒杀姚某,姚某呕吐不止,甲又觉得姚某可怜,送姚某到医院,医生鉴定甲的毒药不纯,不会致命,吐一会就会康复。

甲的行为属于( )犯罪既遂A.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预备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是犯罪分子认为自己能够把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都认为具备自动性.,认定犯罪中止应注意:在犯罪实际上不可能进行到底而犯罪人自认为能够把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犯罪人自动停止犯罪,或者自动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在犯罪实际上能够进行到底而犯罪人认为遭遇客观障碍不可能进行到底的情况下,犯罪人撤离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

6.张三欲杀死同事李四,将毒酒放在自己办公桌,准备晚上给李四喝,然后外出。

李四来到张三办公室,看到桌子上摆的陈年老酒,便喝下遂中毒身亡。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故意杀人罪(既遂)B.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择一重罪论处C.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D.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择一重罪论处√张三的杀人行为并未着手,仅是预备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

同时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甲只有一个行为,属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7.关于犯罪未遂,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未遂,要求犯罪未得逞,所谓未得逞是指没有实现犯罪目的√B.根据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完成,可以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C.以犯罪实行行为能否实际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可以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D.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满足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

我国认定犯罪既遂的通说是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因此犯罪是否既遂与实行行为是否达到了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没有关系。

A选项说法错误。

8.交通肇事罪在犯罪既遂的形态上看属于( )A.实害犯√B.危险犯C.行为犯D.举动犯实害犯是指行为必须已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构成该罪的既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交通肇事罪、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属于实害犯。

9.为杀人而制造枪支的,属于( )A.预备行为B.未遂行为C.实行行为√D.不可罚行为实行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行为。

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实质区别在于能否直接侵害犯罪客体。

如果行为人实行了某一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即使仅是为实行另一犯罪行为作准备的,也是实行行为。

例如,为杀人而制造枪支或者偷窃枪弹的,其行为本身属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或者盗窃枪支罪的实行行为。

10.用诅咒的方法杀人的行为,属于( )A.愚昧犯√B.不能犯未遂C.能犯未遂D.预备犯愚昧犯或者迷信犯,是指使用愚昧或迷信的方式犯罪,按照科学的观念根本不可能对法律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

迷信犯或者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区别的要点是:迷信犯、愚昧犯是行为人犯了常识错误;愚昧犯或者迷信犯预定实施的行为与实际实施的行为是一致的,在不能犯未遂的场合,行为人实际使用的犯罪方法与预想使用的犯罪方法不一致,以致犯罪不能既遂。

.11.甲用菜刀砍杀妻子,被邻居阻止后,深感自责将妻子送医院抢救,妻子未死。

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B.犯罪预备C.犯罪未遂√D.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是指在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

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存在中止问题。

犯罪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遂后,有某种补救行为,不成立中止。

甲被邻居阻止,已经构成犯罪未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12.甲在抢劫时,突然产生幻觉,看见警车驶来,于是自动放弃犯罪。

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B.犯罪预备C.犯罪未遂√D.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意味着行为人彻底放弃继续实施该犯罪的意图。

自动中止犯罪的原因有:出于真诚的悔悟,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受到别人的规劝,害怕受到刑罚的惩罚等。

在犯罪实际上能够进行到底而犯罪人认为遭遇客观障碍不可能进行到底的情况下,犯罪人撤离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

因为认识错误、发生错觉、幻觉而使犯罪没有进行下去的,通常不认为具有自动性。

13.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

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

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B.犯罪预备C.犯罪未遂D.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可重复加害行为的,可以成立中止。

在此种情况下,犯罪人预想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没有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的是可重复加害的行为。

D选项说法正确。

14.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B.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D.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5.甲扬言要杀死抢走自己女友的乙,甲的行为属于( )A.犯意表示√B.预备行为C.实行行为D.教唆行为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以口头、文字等形式将其直接故意犯罪的意图明确表露出来,没有任何具体的犯罪准备活动。

犯意表示停留在思想表露的范畴,而不是任何犯罪行为,对外界不发生现实的影响,故不认为是犯罪。

而犯罪预备越过了思想认识阶段,实施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并有进一步发展至犯罪的实行的可能,在重视犯罪预防的背景下,具有一定的可罚性,A选项说法正确。

16.甲的儿子乙患有严重精神病,甲为了让乙留下子嗣,而将女子丙绑回家中,并协助乙强奸丙。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共同构成强奸罪,甲是主犯,乙是从犯B.甲与乙共同构成强奸罪,甲是从犯,乙是主犯C.甲与乙共同构成强奸罪,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D.甲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即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甲与乙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ABC选项错误。

在本案情况下,甲不过是把精神病人乙当作犯罪的工具实施自己的犯罪,这种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甲在理论上被称为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

间接正犯有两种情形: (1)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实施犯罪; (2)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实施犯罪。

D选项正确。

17.甲乙丙三人共谋走私毒品,共同集资100万元,由丙购买毒品走私。

关于本案的刑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甲单独构成走私毒品罪B.乙单独构成走私毒品罪C.丙单独构成走私毒品罪D.甲乙丙成立走私毒品罪的共犯√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犯罪行为整体。

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共谋行为。

有共谋行为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可以构成共犯。

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渎职罪的是(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私放在押人员罪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D.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渎职罪一章需要了解考试分析列举的罪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ABD选项都属于渎职罪一章。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选C选项。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14.00)19.关于正当防卫,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B.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行为即将发生或者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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