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段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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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使用时间满20年。
2.2.1.3 摇枕、侧架、车轴、钩体、钩尾框及牵引杆使用时间满20年而未
满2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2.2.1.3.1 摇枕、侧架A、B部位裂纹。
2.2.1.3.2 车轴横裂纹。
2.2.1.3.3 钩体的钩身、冲击台、牵引台横裂纹。
2.2.1.3.4 钩尾框、牵引杆横裂纹,纵裂纹长度大于30㎜。
阀体无裂损、不漏 泄 铸造缺陷不超限
9年
7
组合式集尘器、球芯折 角塞门、球芯直端塞门
器体无裂损、不漏 泄 铸造缺陷不超限
8年
8 制动缸体及前盖 9 脱 阀体、阀盖、拉环
轨 10 自 制动阀杆、作用杆
动 制 11 动 顶梁组成、弹片 阀
无裂损
8年
无裂损
8年
无裂损,阀杆端头
与作用杆孔上、下 2年
间隙不超限
3 架 3.重新组装的交叉支撑装置无 期
组装质量问题
剩余厂修
4.新焊支撑座不裂

剩余厂修

1.轮对
1个段修
① 车轴经超声波探伤的部位不裂 期
② 车轴外露部位不裂
1个段修
4
轮对 与滚 动轴
③ 车轮无旧痕裂损 2.滚动轴承 ① 一般检修者无一般检修范围内
期 1个段修


的质量问题
1个段修
② 轴颈与滚动轴承组装(压装) 期
表3-1 车体主要部件材质
车型
型钢
板材
端、侧墙
罐体 冲


P70、 Q450NQR1
Q450NQR1 09CuPCrNi-
C
P70H
A



C70、 Q450NQR1
Q450NQR1 Q450NQR1
C
C70H、

C70A


NX70、 09CuPTiRE-B或 Q450NQR1
C
NX70H 09CuPCrNi-A
4.闸瓦间隙自动调整装置和人
力制动机不发生故障
1.操纵阀、给风调整阀、旋压
底开 双向风缸、风动管路无旧痕裂 6 门机 损
构 2.底开门机构不发生故障,各
1个段修 期
传动部件无旧痕裂损
注:1. 质量保证是指在保证期限内,车辆在正常运用中不应发生的质量故障。但不包括在
定期检修时发现的问题。
2. 凡由于运用中不正常冲撞、脱轨、超载、偏载、集重、装卸碰撞、错装(车型不
2.2.1.11 滚动轴承经大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2.2.1.12.1
353130A、353130C紧凑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
km)。
2.2.1.13.2 353130B、C353130、SKF OR-7030A ITALY紧凑型轴承使用
时间满8年(或80万km)。 2.2.2 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当剩余寿命不足一个段修期时,经检查确 认质量状态良好,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负一个段修期的质量 保证责任。 2.2.3 实行寿命管理和有制造质量保证期的新制配件必须有制造时间和 制造厂代号标记。标记应清晰,标记位置须在非磨耗部位。
70t级铁路货车段修技术条件(暂行)
1 基本原则
1.1 70t级铁路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维护货车的基本性能,保持在下 次相应修程之前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及配件的使用寿命;减 少临修,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1.2 主要配件实行寿命管理。 1.3 本技术条件是对《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运〔2002〕93号)的补 充,未规定的内容执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及铁道部有关文件、电 报。 1.4 本技术条件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是70t级货车段修和验收工作的 基本依据,须严格执行。
不松动、无组装质量问题
1个段修
③ 未退卸经外观检查者无外观质 期
量问题
3个月
1.制动梁梁体及支柱、闸瓦 托、滑块、各拉杆及链无旧痕
裂损,闸瓦托不松动
2.编织制动软管总成、控制
5
制动 装置
阀、限压阀、传感阀不发生故 障 3.球芯折角塞门、组合式集尘
1个段修 期
器、密封式制动缸、法兰接
头、主管、支管无旧痕裂损
3.3 车体
3.3.1 P70、P70H型车车门的门挡组成连接螺栓作用不良或丢失时须更 换,材质为橡胶的顶板破损时更换,门挡座与侧板和侧柱的焊缝开裂时 焊修。 3.3.2 P70、P70H型车通风器作用良好时可不分解检修。
3.3.3 C70、C70H型车侧开门的上门锁杆、下门锁铁、手把支座等装置 须齐全,作用良好,防盗焊接牢固。 3.3.4 NX70、NX70H型车集装箱锁闭装置须符合图样ECH58-09-00000,X4K型集装箱车门挡与锁闭装置须符合图样QCH246B-50-00000,配件齐全,作用良好。 3.3.5 GN70、GN70H型车内加热装置须进行压力为200kPa的气密性试 验,保压10min,不得漏泄。 3.3.6 GF70、GF70H型车 3.3.6.1 压铁变形、裂损时调修或更换。 3.3.6.2 尼龙帆布因物料板结导致透气性能失效时清理,清理后失效面积 之和大于总面积的50%时更换。 3.3.6.3 水平流化床区域内的罐体、补板及吊托与罐体的结合部进行火焰 调修、补焊及截换时,须掀开水平流化床,采取防护措施。 3.3.6.4 安全阀组装后进行气密性试验:压力达到440kPa时须开始排风, 压力降至380kPa时须停止排风。 3.3.6.5各管路变形时调修或更换,腐蚀大于30%时截换或更换,截换时 风管及卸料管每节长度不小于500㎜。 3.3.6.6 组装时喇叭口至流化床盲板上平面的距离为50+2 0㎜,超限时可 安装钢垫圈调整。 3.3.7 KZ70、KZ70H、KM70、KM70H型车 3.3.7.1 侧板、端板、门板、窗板及地板腐蚀深度大于30%时挖补或补 强,挖补时须对接,外露部分须两面焊;窗板腐蚀面积大于50%时更 换。 3.3.7.2 侧墙板内凹、外胀大于30㎜,端墙板内凹、外胀大于50㎜时调 修。 3.3.7.3 侧柱、端柱、角柱裂纹时焊修后补强,腐蚀深度大于30%时截换 或补强;侧柱、端柱外胀大于30㎜时调修。 3.3.7.4 顶板或檐板下垂大于30㎜时调修;顶板或檐板支承腐蚀深度大于 30%时截换或更换;支承和边梁弯曲时调修,裂纹时焊修。 3.3.7.5 分碴板、流碴板、底门包板、导流板及筋板腐蚀、磨耗严重时挖 补、截换、补强或更换。 3.3.7.6 漏斗板、漏斗脊背、调整板及导流板腐蚀、磨耗严重时挖补、补 强或更换。挖补时须对接两面焊。
6年
32
双向风缸体及前盖、减 速箱体、传动轴轴承
无裂损
8年
33
操纵阀、给风调整阀、 减压阀
阀体无裂损,铸造 缺陷不超限
8年
34 底门开闭机构
作用正常,各传动 部件无裂损
8年
2.3.3 向车辆上安装的轮对按月计算其超探的剩余保证期,须达到下次段 修到期月份。轮座镶入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在组装保证期内的,由轮 对组装单位负责;超过组装保证期的,由向车辆上安装的单位负责。轴 颈根部、防尘板座及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时,轮对第一次组装 不超过5年时,由轮对组装单位负责;但轴承如经退卸,由重新压装轴 承的单位负责。
缝不漏泄、罐体不裂
1
车体
2.中梁(牵引梁)、侧梁、枕 梁、大横梁及枕梁中央下盖板不
1个段修 期

3. 防火板不脱落
2
车钩 缓冲 装置
1.钩体、钩尾框无旧痕裂损 2.钩舌无旧痕裂损 3.车钩闭锁位不超过运用限度, 防跳作用不失效
1个段修 期
1个段修
1.摇枕、侧架无旧痕裂损

2.交叉支撑装置各零部件、弹 1个段修 转向 簧托板组成、摇动座无旧痕裂损
2.2 主要配件的寿命管理
2.2.1 寿命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车轴使用时间以
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为准,当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
时间为准。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2.2.1.1 无制造单位、时间标记。
2.2.1.2 摇枕、侧架、车轴、钩体、钩尾框及牵引杆使用时间满25年,钩
2 基本要求
2.1 检修周期
2.1.1 70t级货车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两级修程。两级修程周期的规
定见表2-1。
表2-1 定期检修周期表
车 种、车 型
厂 修 段 修 备注
棚车 P70、P70H 8年 2年
敞车
C70、C70H、 C70A
8年
2年
平车-集
装箱共用 NX70、NX70H 5年 1年

集装箱平Hale Waihona Puke Baidu车
2.4 其他
2.4.1 架车前须分解脱轨自动装置拉环。 2.4.2 制动衬套材质须为奥-贝球铁,硬度为38~48HRC;制动圆销材质 须为45号钢,热处理后表面硬度为50~55HRC。
3车体
3.1 综合要求
3.1.1 车体挖补、截换时须符合原设计的材质要求,70t级货车车体主要 部件材质见表3-1。



X4K Q450NQR1(槽 Q450NQR1
C
钢)

09CuPCrNi-

A(方管)

GQ70、 GQ70H GN70、 GN70H
Q450NQR1
Q345A
Q345-A、 B Q295-A 级
铸 钢
GF70、 GF70H
Q450NQR1
Q450NQR1
C Q450NQR1 级


KZ70、
2.2.1.4 MT-2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以箱体标记为准)。
2.2.1.5 交叉杆轴向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2.2.1.6 轴箱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2.2.1.7 弹性旁承体使用时间满6年。
2.2.1.8 心盘磨耗盘使用时间满6年。
2.2.1.9 弹簧托板组成使用时间满8年。
2.2.1.10 摇动座使用时间满8年。
X4K
8年 2年
GQ70、GQ70H 5年 1年
罐车 GN70、GN70H 5年 1年
GF70、GF70H 8年 2年
矿石车 KZ70、KZ70H 8年 2年 KM70、KM70H 8年 2年
2.1.2 须按现车检修周期标记扣修段修车,以月为准,不得提前。当厂 修、段修同时到期时须做厂修,如确因事故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扣修时, 须经铁道部批准。
符),或由于操作不良、擅自拆卸等情况而导致的损坏,均不属质量保证范围。
3. 事故责任的确定按铁道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办理。
2.3.2 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 2.3.2.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凡在制造质量保证期限内配件发生质量问题 时,须由配件制造单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装用单位承担装用责任。
裂损、磨耗不超限 6年
26 奥-贝球铁衬套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8年
27 侧架滑槽磨耗板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8年
28
摇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3年
29
旁承磨耗板、制动梁滑 块磨耗套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2年
30 编织制动软管总成
不脱层、无裂损、 漏泄不超过规定
6年
31 人力制动机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作用不失效
表2-3 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
顺 号
配件名称
保证内容
保证期限
备 注
底架、端墙、侧墙、车
1 顶、罐体等车体承载结 无裂损 构
1个厂修期
2 摇枕、侧架、钩体、铸 无裂损、铸造缺陷 8年
造钩尾框、牵引杆 不超限
3 锻造钩尾框 4 钩舌
无裂断
25年
无裂损、铸造缺陷 不超限
6年
6
控制阀、传感阀、限压 阀
3.2 底架附属件
3.2.1 牵引梁内侧磨耗板焊缝开裂时焊修,上部磨耗板磨耗大于2㎜时更 换,两侧磨耗板磨耗大于3㎜时更换。上部磨耗板材质为27SiMn,规格 为204㎜×204㎜×12㎜,两侧满焊;两侧磨耗板材质为Q235-A,规格为 250㎜×140㎜×10㎜,两侧段焊。 3.2.2 上旁承磨耗板原型厚度为14㎜,磨耗大于2㎜或裂纹时更换,上旁 承磨耗板下表面须抛光处理,平面度为1㎜;上旁承调整垫板总厚度为2 ~25㎜,数量为1~2块;组装螺栓与螺母须点焊固。
无裂损、变形和磨 耗不超限
2年
12 摇动座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铸造缺陷不超 8年 限
13 弹簧托板 14 上、下心盘
无裂损
8年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8年
15 MT-2型缓冲器
无裂损、铸造缺陷 不超限
6年
16 闸瓦间隙自动调整器 不失效
6年
17
组合式制动梁(不含滑 块磨耗套)
无裂损
8年
18 转向架交叉杆、支撑座 无裂损
C
KZ70H KM70、
Q450NQR1
Q450NQR1 Q450NQR1
级 铸
KM70H

3.1.2 Q450NQR1高强度耐候钢、09CuPCrNi-A、09CuPTiRE-B、Q345-A 高耐候结构钢及C级铸钢的焊接须执行相应焊接工艺。Q450NQR1高强 度耐候钢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焊接工艺及技术要求见附件A和附件 B。 3.1.3 采用专用拉铆钉连接的部件重新铆接时,须采用专用拉铆钉及专 用设备。铆接工艺见附件C。 3.1.4 专用拉铆钉铆接后,零部件的接触面间须严密,在距铆钉中心50 ㎜范围内用厚0.5㎜的塞尺测量,不得触及铆钉杆,触及时须重新铆 接。
8年
19
含油尼龙钩尾框托板磨 耗板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8年
20
轴箱橡胶垫、弹性旁承 橡胶体、轴向橡胶垫
不失效
6年
21 摇枕弹簧、减振弹簧 无裂损、不失效 9年
22 侧架立柱磨耗板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8年
23 组合式斜楔体
无裂损、磨耗不超 限
8年
24 斜楔主摩擦板
裂损、磨耗不超限 1个厂修期
25 心盘磨耗盘
2.3 质量保证期
2.3.1 检修单位须对整车质量负责。经过段修的车辆在正常运用、维修 的情况下,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段修质量不良,不能满足表2-2质量保 证要求时,应返段修理;经当地车辆段同意代为修理时,须由责任车辆 段承担修理费用。
表2-2 段修质量保证期
顺 号
部位
保证内容
保证期限
1.棚车不漏雨,罐车罐体新焊
2.3.2.2 车辆在检修中因设计、制造原因,需改造的项目或配件在质量保 证期内超过段修限度或产生裂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需更换的配件由车
辆制造或检修单位无偿以旧换新,车辆制造或检修单位继续向配件生产
单位进行质量追溯。
2.3.2.3 在使用寿命期内,因配件内部缺陷造成事故时由制造单位负责。 2.3.2.4 质量保证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配件制造质 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见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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