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库质量监控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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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立成品质量监控管理规程,保证成品的质量。

范围:成品贮存、成品发放及销售。

责任人:供应仓储科、质量管理部。

内容

1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部每月一次到成品库检查。

2成品贮存监控

2.1库区条件符合所贮藏成品贮存要求,抽查温湿度记录,抽查温湿度表实际示值,均应符合成品贮存条件,通风良好。

2.2 仓库卫生清洁整齐。

2.3 成品码放整齐。

2.4 成品置于垫仓板上。

2.5 成品分类、分批、分区码放,保证不同批产品之间有效分开,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2.6 状态标记:每一类、每一批成品均有一个正确的状态标记。

2.7 不合格品,单独存放,须有醒目的状态标记,等待处理。

2.8 成品在质量管理部批准合格前置于待验状态贮存,不准销售。

2.9 检查成品入库验收记录,外包装标记、数量应与入库凭单一致,与实物状态标记相符。

3 成品的发放监控

3.1 有质量管理部发放的成品放行审核单后方可放行,否则不许放行销售。

3.2 成品发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3 每批均有发放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入库量、发放量、结存量、发货单位和地址,且详细、真实、准确。

3.4 内包装破损的药品禁止销售。

3.5 过有效期药品禁止销售,必须按规定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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