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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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下面从助学金发放对象、资金来源、项目设置及申请条件、资格评定、发放管理等方面来探讨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一、助学金发放对象助学金的发放对象是由经济上困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在校生。

具体包括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及中等专业学校、硕士研究生等。

这些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下,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凭借其学业成绩及经济状况等基本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此外,研究生、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者子女等特殊群体也在国家助学金对象范围内。

二、资金来源国家助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财政划拨和地方财政配套组成。

中央财政每年都会向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划拨一笔专项资金,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而地方财政则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增加资金配套力度,为更多的学生提供帮助。

三、项目设置及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 经济上困难。

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全部学费、生活费等开支;2. 学习成绩优异。

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必须达到一定要求;3. 优先对贫困地区及民族学生进行资助;4. 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学科设置不同的项目要求。

四、资格评定按照助学金申请人的资料和情况,由校内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资格评定。

首先需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获得助学金资助。

然后,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成绩情况、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

五、发放管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主要是根据获得资助学生名单,按照政策规定,由各校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奖学金的发放管理。

奖学金的资助方式可以有一次性、按月分期等多种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资金来源进行灵活调整。

同时,助学金的发放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对于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需要及时剔除名单并退还相应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大学助学金规章制度

大学助学金规章制度

大学助学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业成绩优秀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助学金是指学校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专业素质而设立的一种资助措施。

第三条大学助学金的设立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公平原则,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

第四条大学助学金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学校专项拨款等。

第五条大学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大学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状况需要认定为困难家庭;(三)良好的课业成绩,无不良学习记录。

第七条申请大学助学金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记录。

第八条各专业院系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对申请大学助学金学生的品学绩优情况进行评定,并撰写评定材料。

第九条申请大学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如实提供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第十条学校设立大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大学助学金的获奖名单,并对申请条件不符合的学生进行审核。

第三章评定标准第十一条大学助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家庭经济状况等。

(一)学业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成绩者可以获得更高额度的助学金。

(二)品德表现评定:根据学生的品德表现,包括遵守规章制度、团结同学、热心公益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家庭经济状况评定:根据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大学助学金根据不同等级的评定标准,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

第十三条大学助学金的金额由学校设立的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和资金情况确定,并在每学年进行调整。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在每学年的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大学助学金申请材料。

助学金工作制度

助学金工作制度

助学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助学金工作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他们能够专心致志地完成学业,成为有用之才,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助学金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

第四条助学金工作由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助学金的种类和标准第五条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学校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3000元。

第八条社会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资助标准由捐赠方确定。

三、申请条件和程序第九条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2.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和生活费,且符合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3.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条申请程序:1. 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班级对学生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4. 资助名单公布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助学金发放给学生。

四、助学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助学金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助学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助学金真正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应珍惜助学金的机会,合理规划学习和生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学有所成后回馈社会。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额度较高,每年每人8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额度为每年每人5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设立的,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年每人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贫困学生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的一项政策,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五、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行的政策,学生可以通过贷款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毕业后按规定还款即可。

六、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通过兼职的方式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以缓解家庭经济负担。

学校会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七、其他补助政策
除了以上政策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助政策,如“雨露计划”、“阳光行动”等,这些政策旨在帮助特定地区、特定人群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而实行的一项政策。

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或分期缴纳学费,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助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助学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助学金类型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

2. 学校助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四、申请条件1.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

2.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条件。

3.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 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申请程序1.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

3. 学校对学院拟资助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4. 学校公示最终资助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学校发放助学金,并建立助学金发放台账。

六、助学金发放标准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学校助学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资金情况,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发放标准。

七、助学金管理1. 学校设立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2. 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

3. 助学金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严格保密,确保学生隐私。

4. 学校对违规使用助学金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标准和形式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标准和形式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标准和形式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的资助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发放标准一般由各地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成本制定,一般要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低于一定的收入线。

形式上,国家助学金一般直接发放给学生或通过学校进行发放。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表彰优秀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奖励,资助对象为在学业表现优秀的学生。

发放标准由国家教育部门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制定,通常要求学生必须在一定的成绩排名范围内。

形式上,国家奖学金一般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给学生,有时也会颁发荣誉证书等。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学生提供的贷款资助,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发放标准一般由各地教育部门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制定,通常要求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通过学校的审核。

形式上,国家助学贷款一般以贷款的形式发放给学生,学生需要在毕业后按照协议还款。

学生助学金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助学金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助学金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助学金是一项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制度。

为了保证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各大学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定。

本文将从准确评估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合理设置助学金标准、严格审核资格、落实公示公开、实行监督和评估等十二个方面展开回答。

1. 准确评估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助学金的发放应该根据学生的经济状况实行有效甄别并合理评估。

学校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家庭财产证明、收入证明等方式收集学生的经济情况,确保助学金真正发放到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手中。

2. 合理设置助学金标准助学金标准应该根据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学业表现和社会责任等因素综合考虑。

应该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标准,保证助学金的合理分配。

3. 严格审核资格学生助学金的申请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资金发放给真正有需要的学生。

审核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审核团队,要求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实地核查。

同时,要确保审核程序的公开透明,保障学生权益。

4. 落实公示公开学校应该公示助学金的评审结果,并及时通知申请学生。

公示结果要做到公开、透明、可查,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了解评审程序,并对结果提出异议。

5. 实行监督机制学生助学金管理制度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正。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组织内部监督、学生代表参与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维度的方式,实现助学金资金的有效管理。

6. 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助学金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助学金制度的认识和了解。

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开设课程、发布通知等方式,增强学生对助学金管理制度的关注和重视。

7. 加强学生培养助学金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学生的经济问题,更是为了帮助他们全面发展。

学校应该通过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提供实习就业机会等方式,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素质,增加就业竞争力。

8. 定期评估助学金制度学校应定期对助学金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可供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条件逐渐提高。

然而,仍然有很多学生因为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承担高昂的学费。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政府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为了更好的管理国家助学金,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集中在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符合当地户籍政策的在校本科生,且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学生。

学校根据学生们的家庭财务状况、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全额资助、半额资助和部分资助,其中全额资助金额为每年7500元人民币,半额资助金额为每年3750元人民币,部分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资助金额以年为单位,每年的10月份由学校统一发放。

三、申请流程学生需要通过平台或者校内政务助手等途径提交申请,经过学校审核后,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才能确定。

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和联系方式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证明。

四、监管机制学校规定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义务和责任,要求资助对象须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学习、努力进取、服从管理,同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国家助学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学校设立了科学的监管机制,定期对资助对象的使用情况进行查核和跟踪。

五、管理体系学校建立了由教务处主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家助学金的审核、申请、发放、监督和后续工作的管理。

管理办公室成员由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组成,实现了财务管理和实际操作的有效结合。

综上所述,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确立了科学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流程、监管机制、管理体系,有利于提高国家助学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得到更好的资助。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四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和评选通知在学校网上提出申请,院系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名单提交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如当年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金额变化,则根据变化做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教育部当年度下达到我校的名额,提出我校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本科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我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报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管理(一)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

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各种资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在受资助期间出现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学校终止对其资助。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标题: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确定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一、资助对象的确定1.1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资助对象。

主要参考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因素,确保资助对象为真正的经济困难学生。

1.2 优先资助特殊困难群体。

如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1.3 根据学业表现确定资助等级。

学生的学业表现也是确定资助对象的重要因素,优秀学生有可能获得更高额度的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和发放方式2.1 制定不同等级的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制定不同等级的资助标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

2.2 发放方式多样化。

国家助学金可以通过一次性发放、分期发放等方式进行,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

2.3 加强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防止发生挪用等不当行为。

三、资助对象的义务和权利3.1 资助对象需遵守相关规定。

资助对象需按时缴纳学费、认真学习、遵守校纪等,确保资助的有效使用。

3.2 资助对象享有公平待遇。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应当公平、公正,不因任何其他因素影响资助对象的权利。

3.3 资助对象有权提出申诉。

资助对象如对资助标准、发放方式等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并得到及时处理。

四、监督和评估机制4.1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2 定期评估国家助学金政策效果。

定期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3 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

加强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公开,提高学生和社会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五、未来发展方向5.1 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国家助学金政策,确保政策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国家助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金制度是一种政府提供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和优秀学生完成教育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全民受教育的程度,促进教育公平,缓解家庭经济负担,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的发展。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贫困家庭学生、优秀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

助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业成绩和其他申请条件而定,有一次性和长期两种形式。

一些国家还会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机构、专业的不同制定不同标准。

国家助学金制度也有其弊端,如部分学生可能通过虚假信息获取国家助学金,导致资金浪费、助学金制度失去公正性等问题。

为此,政府需要加强审核力度,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

总的来说,国家助学金制度对于促进教育均衡、提高人民普及教育的水平、培养优秀人才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校助学金规章制度

学校助学金规章制度

学校助学金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整体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两种。

(一)国家助学金由国家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费用问题。

(二)学校助学金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设立,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第三条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二)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生活条件较差,无法解决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三)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是负责审核和评定助学金申请的机构,主要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老师组成,负责听取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评估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成绩,决定是否给予助学金。

第五条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包括父母的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等;(二)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包括学校成绩单、奖励证书等;(三)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包括家庭成员状况、生活条件等。

第六条助学金的发放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学费、书费、伙食费等。

助学金的金额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由评定委员会实际核定。

第七条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申请人,严格保护申请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个人隐私。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助学金得以真正发挥作用,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助学金的学生,学校有权要求返还助学金,并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助学金管理制度,包括申请助学金流程、评定标准、发放程序等。

定期组织助学金评定会议,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估,并及时发放助学金。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并公告后方可实施。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

为了确保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分配,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明确了资助对象、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申请流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和高中生。

具体的资助对象范围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教育资源分配情况进行确定。

三、申请条件1.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应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2. 学业优秀:申请人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具体要求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制定;3. 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助学金政策的其他要求。

四、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经济情况而定,一般分为三个档次:一等奖助学金、二等奖助学金和三等奖助学金。

具体的资助金额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申请流程1. 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校的助学金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家庭收入证明、学习成绩单等;2. 审核:学校助学金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3. 公示: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学校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4. 发放: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领取助学金。

六、监督与管理为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分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助学金的监督与管理,包括:1. 审核机制: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申请人的资格真实有效;2. 公示制度:加强公示制度,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3.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助学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 追责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助学金的合法使用。

七、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效果,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包括:1. 资助对象的学业成绩变化情况;2. 资助对象的生活状况改善情况;3. 资助对象的就业情况等。

八、总结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助学金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了确保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助学金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申请资格和条件1.1 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来自经济困难的家庭,其家庭收入应低于一定标准。

1.2 学业表现:申请者的学业表现应良好,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1.3 诚信要求: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诚信品质,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申请流程和材料2.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家庭收入证明、学业成绩单等。

2.2 申请途径:申请者可以通过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的助学金申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2.3 申请截止日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截止日期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内,申请者需要按时提交申请。

三、评审和发放3.1 评审标准: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将由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业表现和诚信情况等。

3.2 发放方式:助学金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学校指定的账户中。

3.3 发放周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周期通常为每年一次,学生需要按时续交申请材料以确保持续获得助学金。

四、监督和管理4.1 监督机构: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助学金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4.2 违规处理:如果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助学金资格,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申诉渠道:申请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指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申诉结果将由专业机构进行复核。

五、助学金使用要求5.1 用途限制:助学金仅限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与学习相关的支出。

5.2 监督使用:学校和相关部门将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助学金用于正当的教育用途。

5.3 返还要求:如果申请者未按规定使用助学金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可能需要返还已获得的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助学金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及管理。

第三条助学金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

第二章助学金种类及标准第四条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和临时困难助学金。

第五条一般助学金按以下标准发放:1. 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2. 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3. 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

第六条特殊困难助学金按以下标准发放:1. 特困生助学金:每人每年人民币12000元;2. 紧急困难助学金:每人每年人民币6000元。

第七条临时困难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放。

第三章助学金申请与评审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院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条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助学金发放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第四章助学金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助学金发放实行学年制,按学期进行。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三条助学金发放后,学校将对受助学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助学金用于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

第十四条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重新申请助学金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评审后重新认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弄虚作假、骗取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10.25•【文号】财教〔2024〕181号•【施行日期】2024.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有关中央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育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一)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从2024年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五)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

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改革浅议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改革浅议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改革浅议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

然而,高校学费的不断上涨和生活费用的不断增加,使得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难以承担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国高校实行了助学金制度。

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我们也需要对助学金制度进行改革,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一、当前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存在的问题1. 资金来源不足目前,我国高校助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款、企业赞助和学校自筹等。

但是,这些资金的数量和比例都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数百万家庭无法承担子女的高等教育费用,而高校助学金的发放数量仅占全国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不到10%。

因此,资金来源不足是当前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2. 发放标准不够明确我国高校助学金的发放标准通常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成绩等因素来确定的。

但是,这些标准并不够明确,容易导致学生的评估结果不公平。

例如,有些学校的评估标准只考虑到学生家庭的收入,而忽略了家庭负债和其他支出,这会导致一些经济负担较重的家庭无法获得助学金。

3. 持续性不足高校助学金通常是一次性发放,而不是持续性的资助。

这意味着学生只能在一定时间内获得经济支持,而无法持续获得帮助。

这对于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是一种困扰。

他们需要长期的资助,才能够完成学业。

二、改革高校助学金制度的建议1.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高校助学金的投入,确保助学金能够覆盖更多的学生。

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2. 确定明确的评估标准高校应该确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包括家庭收入、家庭负债、学业成绩等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助学金的发放标准。

同时,高校还应该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建立持续性的资助机制高校应该建立持续性的资助机制,为学生提供长期的经济支持。

高等教育助学金发放准则

高等教育助学金发放准则

高等教育助学金发放准则1. 引言为了确保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国政府设立了高等教育助学金。

本准则旨在规范高等教育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过程,确保资金合理、公正地分配给有需要的学生。

2. 助学金设立及资金来源高等教育助学金设立于我国各高校,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

助学金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生活费、学费等问题,使其能够专注于学业,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3. 申请条件3.1 基本条件申请高等教育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我国国籍公民;2.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和生活费;4. 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

3.2 优先条件以下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1. 来自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学生;2. 单亲家庭、烈士子女、残疾学生;3. 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4. 学生本人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4. 申请流程4.1 发布通知高校应在每年助学金申请季提前发布申请通知,明确申请时间、提交材料及评审流程。

4.2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 助学金申请表格;2. 身份证复印件;3.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4. 成绩单;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3 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齐全、真实,符合申请条件。

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评审环节。

4.4 评审委员会评审高校设立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4.5 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4.6 发放助学金公示无异议后,高校将助学金发放给学生。

助学金发放方式包括直接打卡、发放银行卡等。

5. 助学金管理及监督5.1 助学金管理高校应建立健全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安全、高效使用。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改革浅议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改革浅议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改革浅议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高等教育的普及率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学生有机会接受到高等教育。

然而,高等教育的成本也随之增加,给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造成了压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实施了助学金制度,用以资助家庭困境学生。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一制度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因此,对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进行一定的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助学金资助的公平性。

当前,高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然而,在资助标准的制定上,仅仅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来划分助学金金额的高低是不够公平的,因为不同地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水平不同,对学生的教育资助也应有所区别。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地区居住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建立更科学、更公平的助学金资助标准。

其次,为了提高助学金的可持续性,我们需要加强对助学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

现实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助学金有时候并不能真正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而是被学校或个别人员滥用。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助学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大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力度,确保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困境学生。

此外,在助学金制度中,我们还需关注家庭困境学生的返还义务。

高校助学金通常是贷款形式,学生在毕业后要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由于高等教育的贷款利率较高,给毕业后的学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提高贷款的宽限期,减轻学生的还款压力,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寻找合适的工作。

最后一点是加强对助学金的宣传和指导。

许多家庭困境学生可能对助学金的存在和申请程序不了解,或者缺乏申请经验,导致错过了申请助学金的机会。

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供更多实用的指导材料,帮助家庭困境学生了解助学金政策,并积极参与申请过程。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是一项值得重视的任务。

通过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地区居住条件等因素制定科学公平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加强对助学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减轻学生还款压力以及加强宣传和指导,我们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高校助学金制度,从而更好地帮助家庭困境学生实现教育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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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穆彪教育学2014143034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摘要:高校助学金制度是指为使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或准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由国家建立的对大学生或准大学生进行无偿性经费帮助的资助制度。

高校助学金制度作为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性来说,是最有利于学生无任何负担顺利完成学业的资助制度。

同时,对于维护学生的基本权益,实现高等教育公平和效率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目前来看,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还存在着一定问题,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受到了一定的困难和阻力。

因此,系统地深入研究高校助学金制度,推进高校助学金制度的法治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高等学校助学金法治化一、高校助学金制度的基本理论(一)高校助学金制度概念所谓高校,这里是指高等学校的简称。

《高等教育法》中第68条对高等学校的规定是: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以及高等专科学校,这其中还包括高等职业学校以及成人高等学校。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助学金的解释是“政府发给学生的补助金”。

简单地理解,助学金制度就是政府对学生进行经济补助的资助制度。

(二)高校助学金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我国目前高校的助学金做出不同的分类,划分的主要标准和类型如下:按照提供主体可以分为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国家出资设立,资金来源于政府的公共财政或称为国有资金。

社会助学金提供的主体则一般为个人慈善家、社会公益团体及企业,资金来源于个人或企业盈利收入、社会募集等。

按照受助对象的标准来划分,高校助学金可分为研究生助学金、本科生助学金及专科生助学金。

受助对象的不同,助学金提供的金额和比例也不同。

按照助学金级别来划分,高校助学金可分为国家级助学金、校级助学金及院级助学金。

国家级助学金一般是由国家制度统一规定,其资助金额、比例、对象等遵循相关文件的一致规定;校级助学金一般是由学校根据本校经费情况自行设立,其资助金额、比例等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院级助学金一般是由学院根据本学院经费情况进行设立,一般资助额度较少,部分高校并不设立这一层级。

(三)高校助学金制度的特点1.公益性和无偿性2.国家公共财政主导性3.效益性二、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建国初期——1952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产生从建国初期到1952年,是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产生阶段。

其标志性事件就是人民助学金的产生。

1952年7月8日,政务院发出了《关于调整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通知》,明确规定“自1952年9月份起,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的公费制一律改为人民助学金制,人民助学金须一律依照新规定的标准执行”。

通知还进一步规定了人民助学金等级的评定,各地区、同类学校均享受一致待遇,不允许有特殊情况产生等。

教育部根据此精神,随即于同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工资及学生人民助学金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将各级各类学校的人民助学金款项列入学校经常费内,定期统一编造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同时还规定了其他具体内容。

这两个文件的颁布,统一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助学金的享受范围及标准,标志着人民助学金制度的正式确立,同时也标志着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正式诞生。

从此,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在历史上开始了漫长的征程。

(二)1953——1965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调整人民助学金制度确立后,在实行过程中又根据形式的发展变化,在享受范围、比例及标准等方面做了几次调整,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55年、1960年和1964年三次调整。

1955年的调整,主要是围绕人民助学金的发放地区、学生资助范围与标准展开的,这是人民助学金制度的第一次重大调整1960年的调整,主要是围绕适当限定地方权力,缩小各地差异进行的。

由此次调整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已经拥有了一定的设置人民助学金的享受名额及发放标准的权力。

1965年的调整以提高助学金标准,扩大受助学生比例为主要内容。

人民助学金制度经过上述三次调整之后,基本形成了一种较为系统、完整的整体框架,在资助标准、对象、范围、方法等都有涉及,为此后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高校学生资助制度提供了理论上和是实践上的指导。

(三)1966——1982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停滞1966年到1982年这段时间,是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发展的一个特殊历史阶段。

由于中央错误地发动了“文化大革命”,是本来就不完善的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和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以致停滞不前。

(四)1983——1992 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沉寂人民助学金制度在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又顺利地实行了几年。

然而,从1983年到1987年这几年间,人民助学金制度又缩小范围到最终取消,逐渐走向了沉寂。

是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变迁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

“文革”结束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重新建立,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随着国家经济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各层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教育文化领域也迎来了自身的变革与突破。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助学金制度开始改革,其标志是1983年7月11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

这两个文件打破了我国原有高校助学金制度的单一模式,增加了人民奖学金制度。

这一改革缩小了人民助学金的范围,迈出了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我国高校资助制度发展成为人民助学金和人民奖学金并存的局面。

对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更新具有重要意义。

1986年7月,国务院转批了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制度的报告》。

报告指出了人民助学金制度的种种弊端,并针对现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将人民助学金改为奖学金制度和贷款制度,并同年在一些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招收的新生中进行了试点。

1987年6月,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标志着奖学金制度和贷款制度的正式建立,人民助学金被正式取消。

从此,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走向了沉寂。

(五)1993——今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复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政治经济文化进一步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2007年,国家重新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逐步开始复苏。

2007年5月,为贯彻党的十六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意见》指出来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根据这一精神,2007年6月27日,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国家助学金制度的产生,同时正式标志着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重新确立。

三、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法治化探讨(一)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很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规定不健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法制建设工作的推行,高校助学金制度也逐步走向完善,但助学金制度在立法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不成熟,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问题的突出表现之一。

针对高校助学金制度的程序,主要散见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文件以及高校自行制定的有关助学金的规范性文件之中。

目前来说,我国还未有一部专门的具体规定高校助学金制度的法律法规。

并且,2007年6月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两个《暂行办法》仅仅是针对国家助学金做出的政策规定,对于高校助学金制度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助学金,尚无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规范。

1.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的行政主体及程序有争议首先是关于行政主体的争议。

在评定高校各类助学金的过程中,对参评学生进行经济困难认定是一个前期必须经过的过程。

而如何认定经济困难的学生,是相关制度规定的核心问题。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有关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具有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行政主体资格。

但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授予高校有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资格。

因此,高校实际上是没有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行政主体资格的。

实际上,牵涉到社会救助的问题,这是民政部的具体职能之一。

所以,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不应高等学校来进行,而应该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行政认定程序争议。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做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

在高校助学金制度中,对于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过程,应该是有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而不是应该由学生们进行民主评议。

所以,当前的在认定学生经济困难的程序上,助学金的评比程序上,相关制度仍旧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完善。

2.助学金运营管理非制度化在高校助学金制度中,目前还没有设立专门和固定的助学金运营管理机构。

高校虽然具有助学金的管理权,但在对助学金进行评定和管理时,并没有专门机构负责。

所以,在我国高校助学金的评比的一般模式都是由教学人员和辅导员组成的兼职人员。

这种模式的有点在于减少了相关人员的聘用,同时提高了效率。

但是,这种模式下一般会出现评选人员偏袒个别学生的不公平现象。

所以,我国应该在这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最好还是组织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营。

3.权利救济途径和责任追究机制相对缺乏权利救济,这主要是指对于学生的一种保护。

在高校助学金制度中,虽然设立了相应的公示程序和申诉制度,也有规定对于学生提出的异议,高校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和调整。

但如果学生对于调整后的结果仍有异议,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呢?很明显的是,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中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也就是说,学生在民政部门人员的审核和高校行政人员的评定中处于极端的弱势地位,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并没有相应的制度来保障。

也许司法诉讼是一个最后的手段,但对于高校的学生来说,这与没有办法有何区别呢?(二)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法治化探讨1.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法治化需遵循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相关行政法要遵循的首要原则。

(2)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客观、适度、合乎理性便是合理性原则的体现。

合理性原则在高校助学金制度中更多地表现为比例原则。

(3)程序正义原则为更好地实现高校助学金制度中的公平和正义,严格正当的程序正义原则是必不可少的。

这一原则更具体的表现为公开原则和依相对人申请及协力原则。

2.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法治化从以上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为了更好地建立健全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高校助学金制度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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