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人民法院社会实践活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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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人民法院社会实践活动心得

同学们在法官的带领下进行参观,首先给我们介绍了法院的发展史,又带领同学们参观了立案大厅,了解了民商事、行政、执行、刑事几个上诉窗口,法官还给我们讲解很多关于上诉方面的知识。随后法官们带领大家到三楼参观审判大厅,先是介绍了少年法庭——一个针对未满18岁未成年犯罪的审判庭,庭长给孩子们讲解了圆形审判桌和阳光学校的用意并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次参观,同学们“零距离”接触法院,深入体会了法院的威严,充分感受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明白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知法懂法,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了解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法警、被告人等角色,以及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我们在每个角色的位置都坐了坐,体验了一把。当我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时,法槌一敲,我感受到了审判长的威严;坐在书记员的位置时,我觉得做人要严谨,一丝不苟;坐在被告的位置,则感觉无地自容……今天的参观,让我大开眼界,学习到很多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们也坚定了决心,立志要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在不少人的眼里,法院是一个庄严的地方,是一个专门打官司的地方。今天的参观之旅,颠覆了我的认识——法院是庄严又温暖的地方。家,以和为贵。但从法官的口中,我了解到,为家事来打官司的也有不少。在家事审判庭,温馨的环境布置、平等的称呼等,明显与其他审判庭不同,目的在于让双方和解,明白“家和万事兴”的观念。我不禁发出“好温暖的法

院”的赞叹。法院参观之旅,让我不再畏惧法院,因为它如我们可敬的老师,既严肃又温暖

我们又来到了民事审判庭。审理民事案件的大厅,下面有许多座椅,供市民来听证陪审用的。上面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检察员。两侧有辩护人,上诉人。其中有一位审判长叔叔给我们讲解了法庭人员的构成,各自的作用,还解了法锤,让我联想到了古代的“惊堂木”,法锤是用来开庭、闭庭及法官维持法庭秩序的用具。法官叔叔还给我们讲了14-16周岁的少年负8种刑事责任,16-18周岁我们少年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只是不满18周岁的少年犯不判处死刑,给他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天才知道有少年犯之说,以前认为小孩犯了罪,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有这样想法的同龄人大有人在,也应该让他们知道任何人犯了罪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我了解了法院的工作程序,感受到国家法律的公平公正.真心希望人人都做遵纪守法好公民,我们国家就是和谐幸福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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