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申请人:具备申请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条件的军工单位
2.申请内容: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3.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在我市申请:
(1)申请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深圳辖区;
(2)遵守国家和国防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有保守国防科技工业秘密的能力和制度。
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3)具有与所申请计量检定能力相适应的组织结构、人员、设备和设施;
(4)申请设立的国防计量技术机构的质量管理和技术运作应满足GJB15481《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2.《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4号)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军工
任务的部门的计量管理机构,对本地区的国防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军工产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部门和单位的计量技术
机构的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人员、环境条件和规章制度,经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或其指定的机构组织国防计量考核认可并发给证书后,方可承担军工产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任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
府令241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办理机关为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四、许可条件(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条件(公共服务类事项)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详见表1)
表1 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六、办理时限
七、许可收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收费(公共服务事项)
本事项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有无网上办理地址)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2.受理
收到评审申请后,对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补充材料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应当受理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3.审查
组织专家按照《国防计量认可/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形成现场审查报告,汇总技术评审意见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现场技术审查完成后,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做出国防科技工业三级计量是否认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认可的单位,在做出认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送计量认可证书。对于不予认可的单位,在做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不予认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4.办理结果
通过审查的单位,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颁发相应的证书。
九、办理地址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5-12345;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市长热线:0755-12345;
市经贸信息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