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章程)第一章总则本条例旨在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人员管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确保研究中心的有效运行和科研成果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一节研究中心领导机构- 研究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中心的整体工作协调和决策。
- 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带领,成员包括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的代表。
第二节研究中心部门- 研究中心设置多个研究部门,负责具体的研究项目和课题的开展。
- 各研究部门由部门主任带领,成员包括研究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一节研究中心的职责- 研究中心应当积极参与国内外科研项目,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和创新。
- 研究中心应当承接委托研究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 研究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促进学术合作和人才培养。
第二节研究部门的职责- 研究部门应当组织和开展所负责的研究项目和课题,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 研究部门应当在技术研究中发挥主导作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 研究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和发布研究成果,保证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一节人员聘用- 研究中心应当根据研究项目的需要,合理聘用研究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 人员聘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选拔并引进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的人才。
第二节人员培训- 研究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内外培训,提升研究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
- 培训内容应当与研究项目和前沿技术发展紧密结合,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研究机会。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一节经费管理- 研究中心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
- 经费使用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规范、透明的预算和报销。
第二节保密工作- 研究中心应当加强对科研成果的保密工作,确保科研成果的安全和独立性。
- 研究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协议,保护研究中心的商业机密和研究数据。
第六章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的部分,应当经过领导小组的讨论和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旨在增强行业(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组建的研究开发实体,是我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重点产业或行业领域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二)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三)聚集和培养相关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市企业或行业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四)实行对外开放服务,承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系统集成等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促进成熟、先进技术的交易与推广;(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结合智力引进工作,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六)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公益性科技计划任务和其它科技工作。
第五条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负责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科委主要职责是:制定和颁布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及发展规划,下达并组织实施工程中心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检查、监督、验收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中心建设期一般为2年。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致力于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其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研究活动的有序进行,提升研究效率和质量。
2. 研究中心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确保研究方向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符合。
3. 研究中心的管理应实现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确保研究活动透明、公正、高效。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研究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2. 研究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分别负责日常管理、科研活动、财务与资产管理等。
3. 研究中心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科研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管理1. 研究中心应建立项目立项、评审、执行、监督和验收的完整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项目立项需经过专业委员会的评审,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预期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进度报告会,及时解决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项目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审和验收,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
四、财务管理1. 研究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预算要求,并经过审批程序。
3. 对于科研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人才培养与激励1. 研究中心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提升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
2. 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对于在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3. 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视野,促进创新思维的形成。
六、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1. 研究中心应加强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2.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保研究成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设工程中心,旨在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主要依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和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与****等合作单位紧密联系,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二章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四条根据*****产品发展需要,针对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科技含量、高增值效益的系列产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
第五条培训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六条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市、行业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条运用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八条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与国内外学术界、科技界的广泛交流与联络,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第九条工程中心以****为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上接受其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工程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工程中心聘请顾问若干。
第十一条管委会的职责是审定工程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审查工程中心的财务开支,协调工程中心的管理、人事工作,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落实国家对工程技术领域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数名,具体人数由具体情况而定。
(二)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由技术或管理类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专家担任,副主任由技术或管理类专业背景的中级职称专家担任。
(三)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研究部、实验室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和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四) 研究部主要负责研究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成果的评估。
(五) 实验室管理部主要负责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和安全保障。
(六) 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立项、执行和结题的管理工作。
(七)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会议组织等。
三、职责(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工作,组织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负责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负责重大决策事务和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工作,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职责,并向主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应当立足中心的研究方向和需求,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在保证研究成果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
四、管理制度(一) 绩效考核制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针对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其工作内容和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评定,对表现优异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二) 项目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遵循国家和行业政策规定,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执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后期应当进行成果的评估和总结,对成果进行整理和发布。
(三) 经费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当依据国家和行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合理分配和使用中心的经费,确保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根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研究
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 响的行业分期分批地建立 了若干 “ 国家工 高学 位 人 才 比重 还 比较 低 。
程技术研究 中心”( 下称 “ 中心” 。随后,重庆市也陆续建立起 2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存在 的主要 问题 ) 市级中心。目前,重庆市共有 4 个 中心,其 中国家级 中心 6 、 2 1 在行业 中的 “ 头羊 ”作 用还不明显 5 个 . 领 市级中心 3 个 。这些工程中心正在发展成为带动重庆行业整体 9 在 目前重庆市科委管辖 的各 中心 中, 研究开发类比重明显
・
软 科 学研究 ・
重 庆 市 工 程 ( 术 )研 究 中心 的建 设 与 管 理研 究 技
陈运超 等
摘 要 本项 目根据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与科技需求 托单位最少的为高校企业研究所合作单位 。可以看出,目前,重 的分布特点, 总结分析 了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发展现状与特 庆市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依托单位集中于高校 ( 占到 4 .% ) 3 2 ,其
1 重庆 市工程技 术研 究中心发展现状特 点分析
1 17 名 0 0 %,因此,从总 为加快我 国科 技体 制改革进程, 促进 科技与经 济的有效结 占这 1 个 中心研究 人员总数 ( 12 )的 1 .7 根据这个 比重可 以反映出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的 合,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从 1 9 年开始,原国家科委在 国民经 体上来看, 9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政策(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政策(章程)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和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政策,以确保研究中心的高效运作和有效管理。
2. 目标和职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标是促进工程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进行前沿的工程技术研究;- 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促进工程技术的应用和转化。
3. 组织结构3.1 中心主任- 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监督和协调研究项目的执行;- 确保研究成果和技术咨询的质量和可行性。
3.2 学术委员会- 负责评估和审查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学术价值;- 提供专业指导和意见;- 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讨论。
3.3 行政支持部门-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提供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支持;- 协助主任和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4. 研究项目管理4.1 项目立项- 任何研究项目都需要经过学术委员会的评估和批准;- 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
4.2 项目执行和监督- 研究项目的执行应按照计划进行,确保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主持人应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问题。
4.3 研究成果的评估和应用- 研究成果需要经过学术委员会的评估和认可;- 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应与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合作。
5. 绩效评估5.1 个人绩效- 评估人员应根据研究成果、学术贡献和管理能力对个人进行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结论将作为晋升和奖励的参考依据。
5.2 中心绩效- 定期进行中心整体绩效评估;-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 附则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有,修改和解释应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和主任批准。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提高研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体员工,包括领导干部、科研人员和行政人员。
二、研究中心组织架构1. 研究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科研团队和行政团队。
2. 主任负责研究中心的整体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研究计划和项目;(2)协调各科研团队的工作;(3)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合作;(4)负责研究中心的绩效评估和质量管理。
3. 科研团队包括研究员、工程师和实验员等,负责具体的科研项目和实验工作。
4. 行政团队包括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和人事人员等,负责研究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研究中心工作流程1. 研究计划的制定(1)研究中心根据科研方向确定年度研究计划;(2)各科研团队根据研究计划提出具体的研究项目;(3)研究项目需经主任审核并报批后方可开展。
2. 研究项目的管理(1)研究项目需制定详细的研究方案和进度计划;(2)各科研团队按照研究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研究工作;(3)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汇报并协调解决。
3. 实验工作的管理(1)实验工作需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操作规程;(2)实验员需按照实验方案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工作;(3)实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汇报并协调解决。
4. 研究成果的评估(1)研究成果应进行技术评估和成果评价;(2)评估结果应纳入绩效考核系统。
四、研究中心质量管理1. 研究中心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研究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2. 研究中心应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3. 研究中心应记录并保留各科研项目和实验工作的关键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备份和存档。
五、研究中心绩效评估1. 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应根据研究项目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绩效评估结果应作为评定科研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六、研究中心的合作与交流1. 研究中心应积极开展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与交流。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1.明确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部门主管等职位设置。
2.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建立职责清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人员招聘和管理1.制定科学公正的人员招聘制度,包括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等方式,确保招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三、项目管理1.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规定,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建立项目进展和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
四、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和报销等方面的规定。
2.建立财务审核机制,确保财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五、知识产权保护1.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2.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
六、信息管理1.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管理、文档管理、知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
七、团队建设1.建立团队建设机制,包括组织团队培训、开展团队活动等方式,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合作能力。
2.建立激励机制,包括褒奖制度、晋升机制等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八、监督和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审查等方式,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运行效果。
2.建立评估机制,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效果评估,为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提供依据。
以上是关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通过合理规范的制度建设,可以提高研究中心的管理效能和科研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方案(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方案(章程)1. 目的本管理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够高效运作并达到预期目标。
通过明确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管理流程,提供指导和依据。
2. 组织结构2.1 中心主任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 科研团队科研团队由研究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研究项目和技术工作。
科研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经验,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3 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提供行政和后勤支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办公设施维护等。
行政部门负责与外部单位的协调和沟通。
3. 职责分工3.1 中心主任的职责- 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协调和监督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 确保中心的研究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担任中心与外部单位的主要联系人3.2 科研团队的职责- 开展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提供解决方案和创新性技术- 参与学术交流和研讨会,并发表研究成果- 配合中心主任和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3.3 行政部门的职责- 管理中心的人力资源,包括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 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 维护办公设施和处理相关日常事务4. 管理流程4.1 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科研团队应按照项目计划,及时汇报进展和结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2 绩效评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目标,中心主任对科研团队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4.3 经费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预算、报销审批和资产管理等。
科研团队应按照经费管理制度使用和申请经费。
5. 其他事项5.1 本管理方案的修订本管理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并由中心主任审批。
5.2 其他规定除本管理方案外,中心成员还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心内部规章制度。
以上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旨在提供组织与管理指导。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计划和成果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计划和成果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科学研究计划和成果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出成果、出人才,根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和工业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计划管理研究中心在开放研究课题立题上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定,所有开放研究课题,一律实行科研项目合同制。
开放研究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课题申请、确定程序国内外凡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及相关学科科学研究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研究中心实验室发布的开放研究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科研课题。
申请者可按实脸室开放研究课题指南的规定,按表格要求填写好课题申请书,一起寄送研究中心实验室。
研究中心实验室接受开放研究课题的申请后,对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交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作进一步审定。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通过初审的课题申请进行审议,按多数原则决定资助课题,交由研究中心主任批准执行。
研究中心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术委员会同意后,可直接组织少数具有发展前途的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课题。
为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研究中心实验室将优先考虑青年科技人员的课题申请。
2、课题计划管理研究中心实验室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课题组长全权负责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科研经费的使用。
课题计划一经批准,课题组长要与研究中心实验室签订科研课题合同,合同内要明确该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发展水平与趋势、主要研究内容与关键技术、采用的技术路线与实验方法、科学研究的分阶段目标和最终成果、所需经费与开支范围等。
课题执行过程中,课题组须在年初向研究中心编报年度研究计划,年终书面汇报当年课题研究执行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
没有报送相关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研究中心将视其为自动放弃课题,停止拨款,并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开会期间,课题组长有义务到会向学术委员会汇报有关科研实施情况。
科研课题结束后,课题组长要按规定编报课题研究总结材料,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论文)和经费决算,归档技术资料。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5•【字号】渝发改规范〔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第34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7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申报认定第四章建设管理第五章运行评价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强和规范我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强化对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结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认定、评价等管理行为。
工程研究中心是指主管部门根据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服务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工程研究中心是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重要途径,是我市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旨在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行业需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搭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之间的桥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加快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应坚持的原则:(一)坚持目标导向,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和可靠性验证等活动提供基础条件,促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转化效率;(二)坚持问题导向,引导优势创新主体建设创新联合体,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等瓶颈制约,提高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三)坚持结果导向,探索建立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激发科技人员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完整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设工程中心,旨在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主要依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和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与****等合作单位紧密联系,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二章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四条根据*****产品发展需要,针对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科技含量、高增值效益的系列产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
第五条培训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六条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市、行业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条运用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八条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与国内外学术界、科技界的广泛交流与联络,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第九条工程中心以****为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上接受其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工程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工程中心聘请顾问若干。
第十一条管委会的职责是审定工程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审查工程中心的财务开支,协调工程中心的管理、人事工作,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研究项目管理制度研究中心是承担科研项目的核心部门,对项目的管理要求较高。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和高效完成,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研究项目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立项制度:明确项目的目标与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案,并明确项目的预期成果和时间节点。
2.项目执行制度:明确项目的组织架构和角色职责,建立工作流程,制定实施计划和进度控制要求。
3.项目评估制度:建立项目中期和结题评估制度,对项目的进展、成果和效益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调整。
4.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检索等制度,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和保密。
二、人员管理制度人员是研究中心的重要资源,人员管理是研究中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科学合理的人员管理制度有助于发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以下是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1.人员招聘和选拔制度:建立明确的招聘和选拔程序,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选拔工作,确保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2.人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人员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员工创新工作。
4.人员激励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职称晋升、荣誉表彰等多种形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资金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具体要求如下:1.资金申请和审批制度:建立资金申请流程和审批机制,确保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并避免资源浪费。
2.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资金预算和监督制度,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资金结算和报销制度:建立资金结算和报销流程,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报销程序,减少错误和违规行为。
4.资金追溯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的追踪制度,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目的:为使研究中心人事管理科学、合理,根据国家规定及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行为规一、中心员工应当模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严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公益性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富有爱心,主动关心社会,关爱他人;要富有正义感,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二、中心员工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和技术,按规定积极参加中心的政治、文化、技术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素质,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三、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对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或临时交办的任务,必须无条件、坚决地服从。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反映,也可以保留意见;重大问题和紧急问题,必须立即反映,必要时可以越级反映。
四、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原则,做好交接工作,按时报到。
五、不得从事与本中心生产、经营有关的第二职业。
有知情人不得隐瞒,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举报,也可直接向中心主任反映。
六、集中精力,专心致志,以“主人翁”思想认真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
七、严格执行“技术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制度”,高度树立质量是中心生命的意识。
八、按时上下班;病假、事假、补休等,必须提前办理批准手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九、上班做到不串岗,不闲谈,不大声喧哗,不进行无组织的文体活动,上班前不喝酒,不在中心区域吸烟,不随地吐痰;下班前整理好文件资料,放置好材料工具,打扫好工作场所,擦洗好工具、设备,关好门窗、电脑并切断电源。
十、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谈吐文明,举止大方,尊重领导,团结,进入中心必须佩戴上岗证。
按规定穿戴着装,严禁赤膊、穿背心、短裤和拖鞋等上班。
十一、接待外部宾客或与中心业务相关的外部人员,使用礼貌用语,守信、守时,不卑、不亢、不损人格。
第二条:招聘制度一、中心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行政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行政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机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机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一个专门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机构,其管理机制是保障研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决策机制、人员管理以及质量保障等方面,探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机制。
一、组织架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是保障研究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一般来说,研究中心由主任、副主任以及各个研究团队组成。
主任负责整体研究方向的规划和决策,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
研究团队负责具体的研究项目,每个团队有一个团队负责人,负责研究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此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设立了行政部门,负责协助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决策机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决策机制是保障研究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
一般来说,中心的重大决策需要经过讨论、评估和投票等程序进行。
主任负责召集研究团队的会议,就研究方向、项目计划、资源配置等进行讨论和决策。
在决策过程中,重要的是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人员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管理是保障研究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的重要环节。
一般来说,中心会根据具体需要进行人员招聘,招聘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
在人员管理方面,中心会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对研究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励,激励其积极投入研究工作。
此外,中心还会组织一些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提升研究人员的能力水平。
四、质量保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质量保障是保障研究工作科学可靠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中心会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具体来说,中心会制定研究项目的标准和规范,明确研究过程中的各项要求。
在研究过程中,中心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研究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此外,中心还会组织专家评审,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机制是保障研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通过合理的组织架构、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的人员管理和严格的质量保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够充分发挥研究人员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推动工程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学管理,提高科研效益和技术创新能力,保障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制定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研究项目,保障科研条件,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发展科研人员和激励科研创新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和工程技术研究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
第五条主任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承担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人员按照研究项目的需要进行划分,分别负责不同的科研方向,实施研究工作。
第八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合作单位或团队,加强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
第三章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第九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制定研究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和任务,并汇总形成研究项目。
第十条研究项目根据研究方向和任务进行划分,确定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并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
第十一条研究项目的实施要求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科研进展和成果。
第十二条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科研条件保障第十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备,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科研设备,并及时更新和升级科研设备,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建立科研文献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科研成果的保存和共享。
第五章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第十六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交流,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积极申请科研成果的专利和著作权,保护科研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科技企业或技术推广机构,拓宽科研成果的转化渠道。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与职责本研究中心设立领导层、研发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研究中心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1.领导层:负责制定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监督和决策重大事项,确保研究中心的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研发部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进度控制和评估,以及研发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等,以提高研究中心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3.其他职能部门:包括人事、财务、物资管理、安全环保等部门,分别负责研究中心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为研究中心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二、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研发项目的立项、进度、评估等管理流程,以保证研发项目的合法合规、高效有序。
1.立项管理:研发部门需根据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研究中心实际情况,提出研发项目申请,经过专家评审和领导层决策后,方可立项。
2.进度管理:研发部门需制定详细的研发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并进行阶段性汇报和调整。
3.评估管理: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符合预期。
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和后续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科研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对科研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激发人员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1.招聘管理:人事部门需根据研究中心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标准,并进行公开透明的招聘流程。
2.培训管理:研究中心需根据科研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提高科研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3.考核管理:研发部门需对科研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4.激励管理:研究中心需设立激励机制,包括奖金、晋升机会、荣誉等,以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研发工作。
四、设备与器材管理制度本制度规范了设备与器材的采购、使用、保管及维修制度,以确保设备器材合理使用、管理规范。
1.采购管理:物资部门需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产品,经过技术部门评审后进行采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旨在增强行业(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咼等院校等组建的研究开发实体,是我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重点产业或行业领域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二)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三)聚集和培养相关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市企业或行业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四)实行对外开放服务,承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系统集成等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促进成熟、先进技术的交易与推广;(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结合智力引进工作,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六)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公益性科技计划任务和其它科技工作。
第五条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负责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科委主要职责是:制定和颁布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及发展规划,下达并组织实施工程中心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检查、监督、验收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中心建设期一般为2年。
第二章立项与实施第七条组建工程中心的外部环境条件:(一)重点产业或行业发展达到一定规模或阶段,形成了对科技创新的共性需求或紧迫需求;(二)重点产业或行业科技创新拥有了一定基础,具备了科技资源集成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技任务,在本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学术和技术优势,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较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二)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意识的领导班子和工程技术带头人,专职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人员一般不少于15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专业人员占60%以上;(三)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四)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为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须的资金和保障条件;(五)依托企业组建的,企业必须是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且为市内同行业的龙头骨干,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
第九条市科委根据产业(领域)发展需求和“成熟个,启动一个”的原则,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择优批准组建重庆市XXX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授牌,下达工程中心建设计划。
对确符合工程中心条件、有筹资能力并通过立项程序的工程中心,可米取先批准组建“重庆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合格后给予后补助支持方式。
第十条工程中心的申报与立项程序:(一)依托单位根据市科委有关申报指南或通知要求,填报《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市科委申报;(二)市科委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
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择优批准工程中心组建任务;(三)市科委组织相关专家按照《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规定,对确定的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预算评估评审;(四)市科委下达建设计划,并与依托单位签订《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资助方式。
工程中心在组建过程中,如对建设计划进行调整,需报市科委审批。
条工程中心的验收:(一)工程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后,由市科委根据建设任务书要求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者,继续保留市级工程中心资格。
对验收未通过的工程中心,责成依托单位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仍未通过者则终止组建,撤销工程中心资格并摘牌。
(二)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1.依托单位在建设完成时间2个月前向市科委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结题材料;2.市科委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3.市科委组织项目财务验收;4.市科委组织项目建设验收。
(三)工程中心不能如期验收者,须在原规定完成期限前向市科委申请延期验收,并说明原因及延期验收时间。
条在工程中心建设过程中,对具有下列行为者,市科委将撤销立项,停拨剩余经费,并对已拨经费进行清算、追缴:(一)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建设计划的;(二)违反有关财经制度和管理办法的;(三)因依托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建设项目无法实施的;(四)弄虚作假骗取立项的;(五)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工程中心建设期间及运行期间所需经费以依托单位自筹为主,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匹配一定的经费。
市科委下拨的专项建设经费,70%以上主要用于购置必需关键或重要的仪器设备,其他经费用于工程化研究和人才引进。
市科委专项建设经费添置的仪器设备按国有资产管理,并标记“重庆市科委资助”字样。
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进入“重庆市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协作网”。
第十四条工程中心建设经费及市科委下拨的专项建设经费,应单独建帐,按来源分类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挪用。
工程中心每年应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随年度工作报告一并报市科委备案。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五条工程中心原则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和管理,健全人事、财务、分配和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通过其自身面向社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和实行有偿服务取得的经济收益,并主要用于自身的事业发展。
第十六条工程中心与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相对独立,经济上实行单独核算。
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单位直接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中心。
第十七条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由依托单位确定并报市科委备案,一般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一般要求由市级以上学术带头人担任。
第十八条工程中心原则上设立由市科委、依托单位及有关成员单位、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和审查财务预决算;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间的关系。
第十九条工程中心设立由依托单位和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的技术委员会(依托单位以外的行业专家比例应不少于50% ),主要负责对工程中心的研究开发方向、发展规划等提供技术咨询并对中心主任负责,技术委员会主任由工程中心主任聘任。
第二十条工程中心应注重形象塑造和对外宣传,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及其负责人简介等要上墙公开,取得的科技成果要以工程中心名义署名;原则上要建立独立网站(页),对外公开事务、发布信息。
条积极鼓励并引导工程中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主要采取给任务、给政策等办法予以支持:(一)鼓励和支持工程中心承担科技攻关、产业化和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项目;(二)对工程中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三)工程中心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列入市级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四)鼓励工程中心开展对外科技合作。
对工程中心申报的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国家备选项目。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的考评:(一)工程中心通过验收后,市科委将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工程中心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科委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报表。
市科委每2年对工程中心的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核评估;(二)考核评估主要从研究成果、人才培养、开放共享、成果转化和对外科技合作等方面对工程中心运行的实绩进行评价。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工程中心,市科委予以滚动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程中心;对评估结果合格但排名最后两位的,给予批评警示;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处罚警告,责成其进行不超过一年的限期整改。
对累计 次受到警示、警告或整改再次评估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市级 工程中心的资格并摘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视为考核评估不合格:的;2 .年均承担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少于项的;3 .年均培训少于100人次的;4 .年均专利申请少于 2项(其中发明专利少于 1 的或授权专利少于1项的;5 .没有举办行业以上学术会议的;6 .无开放共享具体计划或行动的;7 .违反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8 .没有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的。
三条 对撤销市级工程中心资格并摘牌的工程中心,由市科委下发撤销通知并收回牌匾;依托单位应当对已 做工作进行总结,对经费、设备仪器等处置情况进行说明, 并向市科委提交书面报告;市科委视情况成立清算小组,负 责对财政拨款购置的设备仪器进行处理或追回下拨的财政 专项建设经费。
摘牌的工程中心,其依托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工程中心 建设项目,工程中心主任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五章附则1 .年均总收入少于 500万元且非政府收入不足 50%项)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管理事项,参照《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市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