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教务处
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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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申请表课程名称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学及其相关课程群建设负责人李文彦职称(学位)副教授院、部社科部教研室哲学填表日期2006 年7 月日上海中医药教务处制《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学》2004~2006年度三届考试情况综合分析意见一.2004年度考试分析考题共采取四种题型,形式多样,试题比较全面、系统地覆盖了教学基本面,有关传统文化与中医文化的各自比例处理得也较好,特别是主题论文,从“中医药文化底蕴之我见”出发,来讨论文化与中医学的关系,抓住了相当重要的纲领,可以促使学生从根本上去了解中国文化的要义及其中医学理论发生发展的范式构成及其范畴基石。
稍感欠缺的是试题范围出得比较浅显,难度不高,学生回答较易,总体成绩尚可。
(见表格)二.2005年度考试分析试题共有四大类,特点是比较侧重于中医文化方面的内容,有了较大改进。
试题也较具体、细致,主题论文为“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要求学生进行创造性构思,比较注重历史变迁对中医文化的影响,可以使学生对中医学的发展有更加清晰的理性认识,有助于学生把握中医文化思想的进展状况。
主要难点及可以改进之处,是涉及面过多及理论要求较深,以致于学生答题时要么顾不上面广,要么在深度上不够。
因而普遍感觉较有难度,需加以改进。
但总体成绩比往年有提高。
(见表格)三.2006年度考试分析试题类型仍为四大类,但主要侧重于中医药文化方面,考试范围有所扩大,内容更加基础化,较为适合中医药大学生的知识结构,特色在于以儒道两个方面要求学生回答中医学与这两种中国主流文化的关系,有助于学生理解“医道同源”的渊源与儒医格局的流变,从而明了中医学在中国历史上地位的升降及医家层次的分流。
主要难点及需要改进之处在于论述题题目太大,有些失当。
学生很难面面俱到地进行回答,故而总体成绩在基本保持平稳的情况下有适度的降低,但还是在正常范围之内。
总体建议:1.考试形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采取方案制作方式。
2.考试内容可以中医药文化为主,兼顾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知识。
关于结业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规定
![关于结业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2352463af1ffc4ffe47ac10.png)
关于结业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上海中医药大学有学籍的全日制本硕连读学生、本专科高职学生、专升本学生包括台港澳学生不包括成人教育学生。
二、在毕业审查时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修读了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但未完成的学分在10个学分以内含10学分实行学年制的学生未通过全部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本人可提出结业申请经核准发给结业证书并办理离校手续。
三、结业生可在离校后一年内回学校参加旁听、考试但不能参加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
成绩合格者在离校一年内向学校教学处申请毕业证书经审核批准后交还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规定授予学位。
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四、有以下情况的学校不予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1、结业学生未在学校规定的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者或提出申请不符合毕业要求的2、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在学校规定的最高学习年限届满时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符合结业条件由学校发放结业证书的。
五、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高学习年限届满时未达到毕业条件也不符合结业条件的按退学处理。
经本人申请学校可为其发放肄业证书并办理离校手续。
六、本规定自2006年6月起实施由教学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实施后原学校相关条例、规定与之相悖的以本规定为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6年6月结业申请表注意事项1、毕业生未修完的学分在10分以内的可申请结业。
2、结业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可申请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学位。
3、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毕业当学年未修满规定学分毕业生可申请延长学制。
4、相关表格在中下载。
学院专业及方向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学日期联系电话已修学分具体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关于结业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规定》并申请结业。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审核意见申请人的教学计划总学分为分未修完学分共分。
准予结业。
不符合结业条件自动转入延长学制按学分缴费。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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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
申 请 表
课程名称 优化中药学专业医院药剂科实习
教学过程的研究
负责人 吴家胜 职称(学位) 助教 院、部 中药学院 教研室 院办 填表日期 2006 年 7 月 2 日
课程类别
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制
填写说明:
1.课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将分期分批地扶植已有一定基础的、量大面广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照教研室申请、同行评、专家审核、择优扶植、重点建设、面上推广的原则,有步骤地进行。
2.各院、部、中心提出申报的建设课程,必须是重点建设课程,它应具备以下条件:
教学条件齐备,教学环节完善,有一支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学考核手段科学。
3.为鼓励教师参加课程建设的积极性,课程建设验收通过后,各院、部、中心可提取适当奖励经费。
4.课程建设的目标、容及经费预算须经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
各院、部、中心须加强督促,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教务处。
5.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经费下拨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一年后验收。
6.凡按期或提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并有一定推广经验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在各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可优先推荐。
7.申请表中各栏应准确填写,不够可附页。
附页及提供材料须与申报表大小一致,并装订成册。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https://img.taocdn.com/s3/m/448d146d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2e.png)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
一、上海市中医类学分概述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是根据我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为推进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而设立的一种学分制度。
它旨在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市民的健康素养,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繁荣。
二、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的政策背景与意义
在政策背景下,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等。
实施中医类学分制度,有利于整合上海市中医药教育资源,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三、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的实施与管理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实施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中医药专业学生的学分管理,包括课程学习、实习实践、科研创新等;二是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针对在职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
学分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随着上海市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医类学分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面临挑战:一是中医药人才培养规模的扩大,对学分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二是中医药科技创新,需要学分制度更好地激励和引导;三是市民健康需求日益多样化,要求中医药学分涵盖更多领域。
五、提升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的建议
针对发展趋势与挑战,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中医类学分制度,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2.加强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拓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渠道,满足在职人员的学习需求。
4.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5.提升市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优势。
关于对本科生试读,退学规定的补充说明
![关于对本科生试读,退学规定的补充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71dee0fbb9f3f90f77c61b09.png)
关于对本科生试读、退学规定的补充说明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为进一步规范试读、退学工作,现对我校《学分制实施规定》中试读、退学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说明:一、各类本科学生入学二年末,所选课程(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有30%以上的课程未能取得学分,学校给予书面试读通知。
1、相关计算公式为:前二年应修学分=第一年应修学分+第二年应修学分应修学分=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学分(包括实践环节)+选修课总学分/开课学年数2、“开课学年数”举例:中医学专业(基础医学方向七年制)开课学年数为5年,中医学专业(中医方向五年制)开课学年数为4年,中药学专业(四年制)开课学年数为3年。
3、凡接到试读通知的学生在新学期选课前须向二级学院提交《试读学生学习与选课计划表》(附后)。
二、学生在试读一年期间,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原则上只能选修第一、第二学年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限选课程(特殊情况需选第三学年课程须经教学处批准)。
试读一年后仍未能达到规定学分者,则给予退学处理。
学生退学处理应由学生所在院(部)提出书面报告,由主管校长批准。
1、“规定学分”是指指导性教学计划中前二年应修学分(计算公式同上)。
2、若前二年应修学分未达要求,但试读一年期间已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平均学分者,可允许继续学习。
其平均学分的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规定总学分/可允许的修学年限数“可允许的修学年限数”举例:中医学专业(基础医学方向七年制)可允许的修学年限为9年,中医学专业(中医方向五年制)可允许的修学年限数为7年,中药学专业(四年制)可允许的修学年限数为6年。
三、七年制本科生第四年末,所选课程(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有30%以上的课程未能取得学分,不得选修第四学年以后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其它必修和限选课程。
四、每学年所选课程(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有30%以上的课程未能取得学分,予以书面警示。
中药学专业(四年制)
![中药学专业(四年制)](https://img.taocdn.com/s3/m/7d93e43b844769eae009ed7d.png)
(三) 按中药学专门技术人才的素质结构、能力结构、知识结构要求,加强科学思维和中医思 维的培养与训练,重视其综合能力的发展,使其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较强的传承、创新 与社会服务能力并能顺应中医药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创新中药学专业人才。
七、指导性教学进程
见附表
-7-
中药学专业 (四年制) 指导性教学进程
课程 分类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课程 课程 学分 学时
08.042.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42
08.037.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2
08.02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42
通
08.041.0.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六、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采用平时作业、随堂考试、论文考核、实验报告考核等形成性评价与期末考试、计算机考试、 学习报告等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考核手段。
毕业专题实习考核,完成毕业论文,并由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评审小组审评和答辩,评定成绩。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者准予毕业。同时达到规定的绩点要 求,各类综合考试、毕业论文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的合格分数线 (其他 语种外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要求) 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 的规定,经学校学 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课程 课程 学分 学时
5 70
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
![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https://img.taocdn.com/s3/m/6f1992f581c758f5f61f67e9.png)
1)讲义与CAI课件
2)课程建设的实施报告
2、考核方法
专家论证
十、项目完成后预期效益
通过本期课程建设,将进一步挖掘祖国医药的传统诊疗技术的价值,使专业课程教学贴近临床,适应临床需求。对培养学生运用中国传统功法开展体疗的实践技能的专业基础课程。对针灸推拿康复学等专业学生继承传统特色临床技能,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起到促进作用。
教研室长期注重推拿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中青年教师授课工作量比例不断上升,教学质量良好。通过集体备课、试讲带教、临床实践等多种方式,加强课程教师的培养。
三、课程建设申请负责人及主要合作者情况
姓名
年龄
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
教学、科研成果名称(论文、专著教材、教学研究等)及获奖情况
徐俊
38
本科
推拿学
院、部、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日期:
教务处审核意见
副教授
参编《推拿功法学》教材,负责完成一项上海市教委课程建设项目,发表多篇教学论文,获得2002上海市科学技术成果
程杰峰
54
高中
功法学
技师
参编《推拿功法学》教材,93年获上海中医学院教学改革二等奖
赵吉忠
26
研究生
推拿学
助教
参与完成上海市教委课程建设项目
赵毅
51
本科
推拿学
副教授
《推拿手法学》获得学校精品课程
名称
已使用几届
使用效果
现使
用何
讲义
《推拿功法学》周信文主编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
5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课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16868c93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f4.png)
• 130-210 A. D.
罗马盖伦(希腊人)
Galen 集希腊罗马医
学大成,开解剖、循
环学说先河著述400
篇,现存83篇,影响
长达1400年。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8
8. 16页 - 二
Asclepius
Son of Apollo
Greek God of
medicine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9
9. 13页 – 表3.1 1781-1826 A. D. 法国雷奈克 Laennec 听诊器 与听诊法发明者
• 原文注释表或专门术 语及其词义的词汇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8
28. 29. 40页 - 第一节
• 美国著名医学词典 《Dorland’s Illustrated Medical Dictionary》总结 的医学术语常用构词形约有 700个,本作者总结出的构 词形约有1000千个。为了便 于医学生学习与记忆,本章 列出十分常用构词形378个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19
19. 27页 - 1
• Atlas 寰椎
• 阿特拉斯原为以肩 顶天的希腊神,以
此突出第一颈椎的
重要功能。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
20. 28页 - 3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1
21. 28页 - 8 • Cataract 白内障:
原义为瀑布,以 此比喻此眼病之 特征。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16
16. 22页 – 一、二
• 与公共英语不同,
医学术语中元音字
母发音,一般不受
重读音节与非重读
音节的影响,绝大
多数发字母本音
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
![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8e2a512de80d4d8d15a4fc7.png)
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上中医教字15号)为了更好地实施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空间,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同时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学分制管理模式,加强教学管理秩序,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第一条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者,可允许其转专业。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在读一年级的本科非定向委培学生。
(2)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操行评定80分以上(含80分)。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由非医学学位专业转入医学学位专业的学生学分绩点须达到3.2。
(5)从未转过专业。
第二条受理时间: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三学期进行。
在规定时间外,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第三条受理程序:(1)每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教务处启动转专业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填写教务处统一印发的“院部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同时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程序等,并连同计划表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院部接受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3)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各院系的教学科研办公室领取“上海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按表格规定填写并送回所在院部,逾期不再受理。
(4)各院部对所有申请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送至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所在院部。
(5)各院部遵照公布的“转入规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审定,并将接受学生名单和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凡需要对学生进行面试的院部,应事先安排好面试点时间、地点。
(6)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意见汇总后,公示一周并报主管校长批准,通知转出院部。
(7)在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各院部到学工部统一办理新转入学生的学籍、学生证、注册等事宜。
上海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条例.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条例.doc](https://img.taocdn.com/s3/m/4d5928385022aaea988f0fc8.png)
上海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条例为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整肃考纪,端正考风,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工作委员会,主管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教学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依照本条例组织实施全校考试丁作。
各院(部)依照本条例、教学计划及其他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条各院(部)以教学负责人为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院(部)的考试工作, 要认真抓好考试T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召开考试工作相关会议,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考试周吋学校设巡视员和主考。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学处处长任巡视员,各院(部)教学负责人任主考。
主考主要负责学校的当场考试工作,巡视员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学校的考试丁•作,重点检查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检查考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检杳考场纪律及考生执行纪律的情况。
主考、巡视员应深入考场进行检查、巡视,并及时作好考场检查、巡视记录。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如发现问题,要及吋向教学处汇报、请示。
第二章考试工作责任制第四条考试T作实行层层负责制,院(部)对学校负责,监考人员对学生所属学院(部)及其考场负责。
考场秩序混乱,考卷大量出现雷同,考生人面积作弊,监考人员要负直接责任。
除学校安排的主考、巡视、检查、考务人员和考生外,监考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进入考场。
巡视过程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监考人员要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章考试安排第五条考试周的考试时间、主考人员、监考人员和考卷卷务工作由学校教学处负责安排。
教学处学籍考务科耍在学生选课改选周内完成全校期末考试安排工作(专科、高职考试在期屮之前完成安排工作),并通知各有关单位。
考试安排确定肩不得随意变更。
有关单位对考试安排有异议的,应在考试一周前提出。
第六条凡在非考试周内进行的考试,应安排在课程结朿片一•周内进行,或安排在最后一次课上进行。
学分制实施规定
![学分制实施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2de3b6ae518964bcf847c66.png)
学分制实施规定一.学制1.“5+3”八年一贯制其学制为8年,可允许在12年内完成学业。
2.五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5年,可允许在7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8年完成学业。
3.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4年,可允许在6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7年完成学业。
4.学习比较优秀的学生,按课程选修原则的有关规定,可增选一定数量的学分,提前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给予提前毕业。
二.学期每学年设置三个教学学期,其中两个大学期一般各为15周(其中14周进行理论教学,1周复习考试,详见每学年校历),一个小学期为9周(其中4周集中安排各种社会实践、实习活动,4周安排选修课、试验课和部分重修课,1周机动)。
三.学分的计算1.各专业需达到毕业的总学分,参见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2.理论课教学:一般每14个学时计1个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1)实验课与分散进行的见习课一般每14—28学时计1个学分(由指导性教学计划确定)。
(2)集中进行的毕业实习、毕业课题设计以每周计1个学分。
(3)其它集中的教学实践、实习以每周计2个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以每周计1个学分。
4.体育课:每年6个学分,3年共计18个学分。
学生通过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
12四.成绩考核与记载方法1.学生参加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后所得的成绩和学分载入学生成绩记分册及学习成绩登记表,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必修课、限选课实行课程淘汰制,用以严格地控制课程的教学质量,淘汰率为不低于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数的5%。
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施课程内PBL 教学法的课程(经学校认定)以及辅修课程不实行5%淘汰。
2.成绩考核采用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质和量两方面的绩点评定方法。
绩点评定方法如下:成绩考核采用A 、B 、C 、D 、F 五级制进行登入,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学生选课规定1学生选修课程应以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
![学生选课规定1学生选修课程应以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https://img.taocdn.com/s3/m/16e4d843ddccda38376bafee.png)
学生选课规定1.学生选修课程应以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
2.学生选课前,必须详细阅读学校制订的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
有严格的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
3.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大学期可以开学2周内对所选课程进行试听改选,小学期选课不实行试听及改选,学生所选课程一旦经正式编班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4.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的考核。
5.为了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原则上允许上一学年达到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且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2.5)的学生可在以后学习过程中免费增选10个学分;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的学生可在以后学习过程中免费增选15学分。
增选学分,是指在课程安排允许范围内选课。
6.学生每次选课的选课单必须妥善保存至所选课程考试结束取得成绩为止。
学生对所选课程如有疑义,须凭选课单向选课中心提出核查。
1选课操作说明一、选课前准备1.阅读指导性教学计划及《学分制实施规定》,对各学年的课程安排及学分要求要有整体的了解,如有疑问可向辅导员或选课中心老师咨询相关事宜。
2.阅读本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注意每门课程所针对的专业年级、学分、课程性质,结合指导性教学计划,确定本学期需选的课程。
3.阅读本学期的排课表,根据上课时间、教师,选择班次,排出个人课表,务请注意不要使上课时间发生冲突(重修课程除外),也可参考指导性课表。
4.各年级、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毕业总学分为新生入校时可用学分,如2006级五年制本科各专业毕业总学分为350分,即新生入校时可用学分为350分。
每次选课即扣除相应课程的学分,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第一次重修不扣学分。
5.提请每位同学于每次选课前注意查询已修课程及学分使用情况,注意是否尚有可用学分,如学分不足,须提前到选课中心开具交费单后到财务处付费以补足选课所需学分。
二、选课1.选课分为三轮,第一轮为专业选课,在统一安排的选课2时间内时进行,主要进行针对本专业所开课程的选课;第二轮为重修选课,在试听改选周之前进行,主要解决重修课程事宜;第三轮为试听改选,在试听改选周进行,主要解决增选、改选、退选以及任选课课程事宜。
2023年上海卫生人员学分要求
![2023年上海卫生人员学分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f7254e56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0e.png)
2023年上海卫生人员学分要求近年来,卫生健康事业迅速发展,对卫生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推动卫生人员的终身学习,上海卫生部门制定了2023年的学分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上海卫生人员学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
一、学分要求的背景和意义1.1 背景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需要卫生人员具备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医疗模式的变革,卫生人员需不断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1.2 意义学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激发卫生人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通过学分制度,可以营造一个持续学习的环境,促进卫生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升,提高卫生服务质量,满足患者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
二、学分要求的内容2.1 学分对象2023年上海卫生人员学分要求适用于所有在上海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相关职业的人员。
2.2 学分类型根据卫生人员的不同专业领域和职务级别,学分要求分为两类:通用学分和专业学分。
- 通用学分:包括医学伦理学、专业道德、卫生法规、心理健康等相关课程。
- 专业学分:根据不同领域和职务级别具体要求,如临床医学、护理技术、公共卫生管理等。
2.3 学分配比上海卫生部门规定,通用学分与专业学分的配比为3:7。
卫生人员需要在专业学分的基础上,配合完成通用学分的学习任务。
2.4 学分细则具体的学分细则将根据医疗行业的发展和需求进行定期修订和调整,以确保学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学分获取途径为了满足卫生人员不同需求和学习方式的多样性,上海卫生部门为学分的获取提供了多种途径。
3.1 继续教育学分卫生人员可通过参加培训班、研讨会、学术会议等继续教育活动,获得相应学分。
3.2 学术研究学分参与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也可获得一定学分。
3.3 在线学习学分上海卫生部门鼓励卫生人员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通过完成在线课程和考试,获取相应学分。
3.4 实践经验学分卫生人员在临床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也会被重视,充分发挥实践经验的作用,可以获得相应学分。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eb02f7d7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37.png)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一、绪论学分制是以学分为核心,以学分为单位度量和积累学习成果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旨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现代化人才培养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特制定本细则,规范学分制的实施。
二、学分计划1. 学分计划是指学生在一个学年内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成果。
学分计划应明确规定学分总数、各学科、课程类别、选修课程、实践环节等要求。
2. 学分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学科要求、学生个体差异和学习能力,确保学生具备相应的学科素养和实践能力。
3. 学分计划的设计应科学合理,合理安排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分比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学分获取与认定1. 学分的获取应以学生实际完成的学习任务为基础,学生需通过考试、作业、报告、实验、实习等形式去完成。
2. 学分的认定管理员工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3. 学生在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任务后,根据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学分管理员工对其学习成绩进行评定,学生达到及格标准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4. 学生也可以通过课外学术活动、志愿服务、科研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和评价。
四、学分转换与转移1. 学分转换是指将某门课程的学分在不同学校或教育机构之间互相转移的过程。
学分转换应遵循相应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学分的科学合理转移。
2. 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转学时,可以申请将已获取的学分转移。
原学校应提供相关成绩和学分认定材料,并按照要求出具学生的学分证明。
3. 学生转学时,目标学校应核实申请学生已获取学分的真实性,并按照转学协议或协商确定的规定接纳学分。
4. 学分转移应注重课程内容的对接,确保学生转学后可以顺利进行学习,避免重复学习和浪费学时。
五、学分积累与累积1. 学分积累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逐步积聚的过程,学分积累是学生学业发展的基础。
德育学分手册
![德育学分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7efbe2dc783e0912a3162a8f.png)
上海市医药学校德育学分手册班级: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教育运行部编2011 年04 月目录上海市医药学校德育学分制度 (3)一、实施原则 (3)二、德育学分的构成 (3)三、德育学分的实施计划、认定权限 (7)四、德育学分的管理 (8)五、德育学分的使用 (9)六、德育学分的管理 (10)附件一:上海市医药学校德育学分制问答 (11)1、为什么要实行德育学分制 (11)2、德育学分与操行评定是什么关系 (11)3为什么德育学分要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 (11)4每学期的德育学分是怎样评定的 (12)5没有列出项目可以申报学分吗 (12)6如果到毕业时德育学分修不满怎么办 (12)7、在评比各类先进和学生毕业下厂实习时德育学分不够可以借贷吗 (13)附件二:上海市医药学校德育学分的有关表式 (14)1、上海市医药学校学生公益劳动登记申请表 (14)2、上海市医药学校学生实践活动登记申请表 (20)3、上海市医药学校学生德育学分汇总表26上海市医药学校德育学分制度为了实现“学生乐于学、教师乐于教、社会乐于用”办学愿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实现学生德育工作目标、过程、考核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学生能够按照中职生德育目标的要求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从而提高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
按照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上海市医药学校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具体如下:一、实施原则坚持德育教育分类化,实现形式与内容相结合;坚持德育教育践行化,实现评价与考核相结合;坚持德育教育全员化,实现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二、德育学分的构成德育学分主要是德育过程和结果的量化表现,综合体现出学生在校的思想道德、实践能力、自主能力、协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终生学习能力等方面。
德育学分主要由必修学分、限定选修学分和选修学分构成。
二、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及教学效果质量监控办法
![二、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及教学效果质量监控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5b694a976eeaeaad1f330c0.png)
附件二、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及教学效果质量监控办法(试行)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是检验和评定学生对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有效方法,也是检测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
对考试和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可以获取大量教与学情况的反馈信息,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课程考试的成绩分析及试卷分析,并利用反馈信息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一、负责部门:教学处。
二、实施部门:教学处、发展研究所及各二级学院。
三、监控范围:校内本专科各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
四、监控办法:1.考试成绩与教学效果分析(简称“成绩分析”)校内本专科各专业所有课程的考试均应进行考试成绩与教学效果分析。
(1)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如已放假则在下学期第一周内),由教研室组织安排所授课程的考试成绩分析工作。
由授课教师及相关教师填写完成《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及教学效果分析表(质控表五)》电子版。
完成后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将质控表五电子版收齐后报送考务科及发展研究所。
(3)考务科将质控表五打印生成书面文件,按学期整理归档。
2.试卷与试题质量分析(简称“试卷分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及其它由教学处指定的课程)考试应进行详细的试卷质量分析。
(1)每学期由考务科安排指定需要进行试卷分析的课程(三年为一个周期覆盖所有涉及课程),并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
(2)指定课程的考前组织实施工作由考务科负责,命题组卷方法由考务科具体发布。
有关试卷及答题卡的编制、填写规范须严格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答题卡使用条例》实施。
(3)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如已放假则在下学期第一周内),由教研室将指定课程的答题卡等所有资料统一交至考务科。
(4)考务科及时将相应资料送至发展研究所,由发展研究所进行试卷的数据分析,生成课程考试试卷分析报告。
(5)课程考试试卷分析报告由发展研究所及时反馈至考务科和二级学院。
(6)考务科应将课程考试试卷分析报告书面文件按学年整理归档。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课程管理规程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课程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f62dba54e87101f69e3195be.png)
上海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课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因具有直观性、实践性、综合性的特点,因此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具有其他教学环节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方式,因此,必须要十分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第二条实验教学必须有利于学生学习科学理论,认识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有利于基本实验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态度,拓展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
第三条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从培养目标出发,贯彻重在培养能力的原则;坚持研究实验教学的基本规律,贯彻系统性、开放性的原则;坚持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教学要按照人才的能力结构要求,体现层次,循序渐进,建立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
在明确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做好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实验的分工,发挥各类实验课程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不同作用,协调统筹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实现实验教学的整体目标。
第二章实验课程设置第五条实验课程的设置必须符合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分散的实验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能够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单独设课,逐步建立适应创新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验课程新体系。
第六条实验教学大纲是具有法规性的实验教学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确定实验室建设及投资方向的主要依据。
实验教学大纲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验操作技能、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尽可能将科研成果引入实验教学之中,确保实验教学大纲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方向性。
实验教学大纲由各院部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理论课教师集体研究制定,经校有关的学科专家论证,由校课程与教材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优先选择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新编的高质量教材作为实验教材,同时鼓励教师根据学科发展和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精心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指导书,完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基础性实验,精减验证性实验,增开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必做实验与选做实验相结合,紧跟学科研究的最新动态,增加实验教学内容中先进技术的含量。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https://img.taocdn.com/s3/m/ea6ebf0a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10.png)
上海市中医类学分【原创实用版】目录1.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的背景和意义2.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的具体实施情况3.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的作用和影响正文【背景和意义】中医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学术地位和应用价值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为了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人才的专业素质,我国各地都在积极实施中医类学分管理制度。
其中,上海市中医类学分制度旨在建立一种科学、规范、有效的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促进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实施情况】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分管理体系: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管理体系分为 I 类学分和 II 类学分。
其中,I 类学分主要用于中医药继续教育,包括学术会议、培训班等;II 类学分主要用于中医药实践能力考核,包括临床实践、病例分析等。
2.学分获取途径:上海市中医类学分可以通过参加各类中医药学术活动、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等方式获取。
3.学分认定与兑换:上海市中医类学分需经过认定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兑换为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4.学分管理平台:上海市中医类学分管理平台是中医学分获取、认定、兑换的重要载体,为中医人才提供一站式学分管理服务。
【作用和影响】上海市中医类学分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提高了中医人才的专业素质:通过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和培训课程,中医人才能够及时了解中医药学术前沿,掌握最新的诊疗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激励了中医药创新发展:上海市中医类学分制度鼓励中医药人才参加学术研究,推动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
3.保障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中医类学分制度从源头上把控中医药人才的专业素质,有利于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
![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https://img.taocdn.com/s3/m/bcc38d97e009581b6ad9eb07.png)
(一)课件内容的设计: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本教研室集体备课的意见,明确教学目的,确定每章节的重点、难点内容。
(二)收集素材:通过摄像、网上下载、资料剪辑、图片扫描等途径,收集某些药物的作用机制与不良反应、某些疾病的临床表现、动画、背景图案、音乐等与制作药理学多媒体教学课件有关的素材。
(三)课程建设意义
药理学教学有其特殊之处,是一门跨越基础与临床的桥梁学科,不仅教学内容繁多,而且理论抽象,学生通常反映药理学不易理解,难以记忆。面对教学内容多、课时数少,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应用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最好办法。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简称多媒体CAI)能够充分利用色彩、声音、动画、图形等形式,以直观、新颖、活动的图像和画面展示教学内容,在诸多方面优于传统教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课程建设申请负责人及主要合作者情况
姓名
年龄
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
教学、科研成果名称(论文、专著教材、教学研究等)及获奖情况
崔红燕
32
博士
中西医结合临床
讲师
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
陈长勋
58
大学
中药学
教授
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沈伟
36
本科
中医学
讲师
四、课程建设目标、内容和意义(重点解决的教学问题,并写明在提高教学质量
八、经费预算
项目
金额(万元)
素材收集
0.4
PPT制作
0.3
网页设计与修改
0.3
合计:(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
以上经费来源
1、学校下拨经费1万元
2、其它万元
九、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
1、考核指标(请具体列明有形的成果,定性、定量的技术、效益等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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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本科生)一、学制1、七年制本硕连读其学制为7年,可允许在9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l0年完成学业。
2、五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5年,可允许在7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8年完成学业。
3、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4年,可允许在6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7年完成学业。
4、学习比较优秀的学生,按课程选修原则的有关规定,可增选一定数量的学分,提前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给予提前毕业。
二、学期每学年设置三个教学学期,其中两个大学期一般各为15周(其中14周进行理论教学,1周复习考试,详见每学年校历),一个小学期为9周(其中4周集中安排各种社会实践、实习活动,4周安排选修课、实验课和部分重修课,1周机动)。
三、学分的计算1、各专业需达到毕业的总学分,参见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2、理论课教学:一般每14个学时计一个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1)实验课与分散进行的见习课一般每14—28学时计1个学分(由指导性教学计划确定)。
(2)集中进行的毕业实习、毕业课题设计以每周计1个学分。
(3)其它集中的教学实践、实习以每周计2个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以每周计1个学分。
4、体育课:每年6个学分,3年共计18个学分。
学生通过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
四、成绩考核与记载方法1、学生参加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后所得的成绩和学分载入学生成绩记分册及学习成绩登记表,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必修课、限选课实行课程淘汰制,用以严格地控制课程的教学质量,淘汰率为不低于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数的5%。
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施课程内PBL教学法的课程(经学校认定)以及辅修课程不实行5%淘汰。
2、成绩考核采用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质和量两方面的绩点评定方法。
绩点评定方法如下:成绩考核采用A、B、C、D、F五级制进行登入,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考核成绩与等级、绩点的关系:3、学分绩点、平均绩点的计算(1)先将考核成绩转化为绩点数,然后乘以该课程的学分,即为课程的学分绩点。
计算公式:课程的学分绩点=课程的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数。
(2)以学生所修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所修的学分数,即该生平均学分绩点。
计算公式:例:某学生选修4门课程学分均为3,其考核成绩分别为:其绩点分别为:其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分别:4、凡是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分绩点均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任选课的学分绩点则不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一学年结算一次。
五、课程选修及原则1、学生选修课程应以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
2学生选课前,必须详细阅读学校制订的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
有严格的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
3、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大学期可在开学2周内对所选课程进行试听改选,小学期选课不实行试听及改选,学生所选课程一旦经正式编班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4、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
5、为了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原则上允许上一学年达到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且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2.5的学生可在学习过程中免费增选10个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达3.0的学生可在以后学习过程中免费增选15个学分。
增选学分,是指在课程安排允许范围内选课。
六、重修、免修、免听1、重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必修课程不合格应重修,选修课程不合格可重修也可以改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不合格第一次重修均不扣学分(即第一次重修不收费)。
除课程第一次重修外,其他重修课程或增修课程需按有关标准缴费;学生对已合格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可申10.8+9+6+33+3+3+3所以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4成绩95—10090—94.985—89.980—84.975—79.970—74.965—69.960—64.9<60或列入5%淘汰等级A+A A-B B-C C-D F绩点43.63.332.521.510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的学分之和A B C D 3.63213×3.63×33×23×1请按有关标准缴费重修一次;实验、见习课程重修,原实验、见习部分及格者,则重修理论部分,原实验、见习部分不及格者,则理论部分与实验、见习部分一并重修。
重修一般随下轮开课时进行。
特殊情况,安排在小学期或假期中进行。
单独重修班必须10人以上选修方能开课,并以70分为及格线。
第一次重修按实际考试成绩登分;第二次以上的重修按实际成绩登分,但最高分不得超过C-;对合格成绩不满意课程再次重修的成绩,按两次考核中的高分记分。
因重修或其他原因需缴费增补的学分,参照入学当年所收学费标准计算每学分的缴费额。
2、免修:学生在其他院校或其他学习阶段已学的必修课程,经本人申请、院部审核、学校考核,考核成绩达规定要求,可以免修。
免修课程的考核和审定,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免修考核成绩根据相关操作办法予以认定。
3、免听:对成绩优秀,上一学期平均绩点达3.0以上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确有特长并已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必修类课程的知识,学生选课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可向所在院(部)提出免听申请,经学生所在院(部)与开课院(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给予学分。
如未办理免听申请手续,教师可不给予成绩。
德育课、体育课、实验课以及见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均不得免听免修。
七、辅修、双学位1、辅修:凡入学一年以上(七年制为三年以上),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课程资源允许的范围下可辅修其它专业的课程。
学生取得辅修计划中规定的学分,在毕业前2个月向教务处提出辅修课程审核申请,学校按辅修专业有关规定发给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课程成绩证明。
学生未能完成辅修计划,所选辅修课程合格者,记入任选课学分。
2、双学位:凡在校第一、二学年学习成绩优秀,两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分别达3.0以上的学生,可申请攻读双学位课程;或学生在已修完本专业所有课程(包括实习)的基础上,也可申请攻读双学位课程。
经学生所在院(部)审核并经第二学位所在院(部)同意,取得双学位所规定的平均总分绩点,学校则按照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双学位证书。
八、专业和层次转换1、本科生专业变动参照《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执行。
2、七年制学生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五年中95%以上的必修课学分和75%以上选修课学分、英语水平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且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可转入研究生层次继续学习。
3、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层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一律转回五年制本科中医学类专业。
4、凡涉及专业和层次转换的学生,其已修课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课程与学分性质转换及认定。
九、警示、试读、退学1、校本部学生每学年所选课程总学分经考核未达到应修学分70%者,七年制学生受到综合性大学退学警示者,一律予以书面警示。
应修学分=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学分(包括实践环节)+选修课总学分/开课学年数;开课学年数原则上执行:七年制为5年,五年制为4年,四年制为3年。
2、各类本科学生入学二年末(七年制本科生第四年末),所选课程总学分经考核未达到前二年应修学分70%者,学校给予书面试读通知。
学生在试读一年期间,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只能选第一、第二学年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限选课程(七年制本科生试读期间不得选修第四年以后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其他必修和限选课程)。
3、以下情况一律予以退学处理:①累计三次学习警示(包括试读通知在内)者;②试读一年后仍未能达到前二年应修学分,且试读一年期间未完成平均学分者(平均学分=规定总学分/可允许的修学年限);③七年制学生第一、二学年在联合办学综合性大学学习期间达到所在综合性大学退学标准并被作退学处理的学生,且符合我校退学的条件者。
学生退学处理应由学生所在院(部)提出书面报告,由主管校长批准。
十、毕业实习参加毕业实习的各专业学生必须取得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七年制为前五年)中95%以上的必修课学分和75%以上选修课学分,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能进入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期间,学生不得参加毕业实习计划以外新修课程的选修,如属重修课程,需要所在二级学院及教务处临床实习科审核、批准后,方能选修1-2门课程。
十一、毕业、学位、结业、肄业1、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修完并取得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各类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准予毕业。
学校发给专业毕业证书。
2、毕业成绩平均总分绩点达2.0的,各类综合考试、毕业论文合格,申请硕士学位者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六级的合格分数线,申请学士学位者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的合格分数线(其他语种外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学位。
3、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申请获批准后,学校发给结业证书:(1)毕业时未修满规定的总学分者,各专业其所缺学分在10学分以内者。
(2)公共体育课不及格未取得规定学分者。
(3)毕业时尚有规定的必修课或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合格,未取得学分者。
4、肄业:凡未取得规定结业总学分者,但修满该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毕业总学分的五分之一以上者,学校则发给肄业证明书。
5、应届毕业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长学制者,必须在毕业前2个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无效。
十二、注册学生每学年的注册,按已取得的所在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学分数来确定注册的年级归属。
十三、特招的体育运动员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市教委特招的体育运动员可不进入课程考核5%的淘汰制。
其不及格课程按重修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参照《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运动员学籍管理条例》。
十四、本校外国留学生本校外国留学生的学分制实施规定另行制定。
十五、有关学分制实施规定本实施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其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上海中医药大学二〇一二年七月针灸推拿学专业(专升本)指导性教学计划【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知识、针灸推拿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等方面知识的高素质人才,能在各级中医院、各级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中医院校、中医学科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的中医师。
【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延长至5年)【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分为两大类:即必修课类和选修课类(具体课程见下表)各类学分分配有关说明:【免修】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已在高职高专学习阶段修读,其学时数原则上应达到本科阶段学时数的三分之二,需经本人申请、院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备案,本门课程可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