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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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500东翼皮带机巷配风道贯通措施
(一)工程概况
1、贯通设计方案
截止到10年9月5日早班,我区开拓2队施工的-500东翼皮带机巷配风道至“P I”点前22m,距离主井石门二号卸载坑绕道透点处还剩30m。预计9月20日贯通,为保证贯通施工质量及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有关单位会审、总工批准后,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施工巷道及贯通巷道基本情况
开拓2队施工-500东翼皮带机巷配风道,巷道净宽、净高2、6m,锚网喷支护,顶板岩石稳定,永久支护紧跟迎头,支护状况良好,风筒距迎头不超距,被贯通巷道为锚网喷永久支护,支护状况良好,自然通风,无积水。(二)测量校核
巷道贯通30米时,测量人员实测迎头及透点的标高,下达贯通通知书,标出透点位置。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交通风区,通风区预先编制好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按测量中腰线施工。
根据施工需要,区队技术人员及时延设中腰线并调校,保证施工巷道的准确无误。
(三)通风与瓦斯管理
1、瓦斯管理
1)贯通期间,施工工作面,每班必须有专职局扇司机看管,并现场交接班,保证局扇正常运行。
2)施工前,风筒及时延接,保证迎头正常供风,风筒口距迎头距离全岩不大于5m,每班检查风筒是否有脱节、破损、漏风等情况。
3)贯通施工期间,通风区瓦斯检查员每小班不少于三次测定透点处及施工巷道迎头瓦斯浓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调度并处理。
4)每班班长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测瓦斯浓度,便携仪必须悬挂在距离迎头不超过5米,距离顶板≯300mm,距巷帮≮200mm处。
2、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说明
1)通风区在贯通前应作好通风系统调整准备工作,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2)根据通风通风系统要求,通风部门编制贯通前后通风系统图。
(四)积水探放
巷道贯通前必须将-500东翼皮带机巷配风道迎头积水抽干净,保证巷道贯通施工安全。
(五)顶板管理
1、贯通期间,-500东翼皮带机巷配风道仍采用炮掘施工,支护参数不变,贯通前5米,必须缩小循环进尺,开始放小炮,循环进尺不超过1m,每眼装药量掏槽眼不超过0.3 kg,辅助眼及周边眼不超过0.15kg;并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冒顶事故。具体见附图爆破图表及说明书。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要指派有生产经验的人员担任,找顶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的顶板下,采用长度不小于2.5m的长钎子,由外向里、先顶后两帮,找顶时有人专门观察顶板。严禁空顶作业,防止掉矸、片帮伤人。
3、在巷道贯通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按《集团公司特殊地段顶板管理规定》贯彻执行。须有副区长以上干部跟班并负责进行以下安全确认:
(一)当班人员是否贯彻安全技术措施。
(二)应急备用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三)特殊地段周围1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隐蔽工程。
(四)特殊地段(巷道贯通处)10米范围内加固质量是否合格。
(五)特殊地段作业所需的工具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六)特殊地段作业人员素质、安全联保是否符合要求。
(七)安监员是否在现场。
(八)出现紧急情况,人员是否有躲避场所。
(九)通讯电话是否可靠(距作业地点不少于20米)。
以上确认符合要求后,跟班区长向矿调度回报,调度员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专门记录后,方可安排作业。特殊地段作业完毕后,跟班区长要与安监员一道对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矿调度要做好专门记录。检查不合格的工程要加固返工。
4、巷道距透点10m时,对透点处进行加强支护,具体加固方法是:在透点处3米范围内加密锚索进行支护,锚索间距1.6米,排距1.6米。
5、贯通点处理及贯通后收尾
1)巷道先导峒贯通,待通风区调整风流稳定后,方可全断面贯通。
2)贯通后,由班队长及时汇报调度所。
3)施工单位刷大透点、将余货出净、永久支护到透点、锚杆打齐,复喷成型。
(六)放炮管理
1)巷道贯通前,必须对贯通点前后20m范围内的风水管路改为软管落地挖沟掩埋,上铺旧皮带加以保护。电缆、信号线必须落地,挖沟掩埋,并用旧皮带覆盖。
2)透前20米开始执行透点处堵炮工作,施工单位技术员配合通风人员用白色油漆现场标注透点、警戒点,并向三班人员、区、队跟班人员交代清楚。
3)每班装药放炮前,班队长与瓦检员共同检测迎头瓦斯浓度,并共同检测透点处瓦斯浓,只有两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并且透点处支护良好后,当班班长将警戒人员送到指定的地点,班长方可返回安排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时,必须按要求警戒好,警戒距离直硐120m,90°拐弯硐子100m,且拐弯后不小于20m。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放炮堵炮时由开拓2队当班班长带领两个警戒人到透点位置,确认无人后,在向外120米处两头各设置一个警戒人,安设好警戒人后,再返回开拓2队亲自通知放炮员后并向调度所汇报,经调度同意后,才可进行放炮作业。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持证上岗。每小班瓦检员不少于3次检测迎头和透点瓦斯浓度,瓦斯如超限,禁止放炮。
7)放炮员在放炮前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接到放炮命令后,先发出放炮警号,5秒钟后方可响炮。
8)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班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和瞎残炮等情况。只有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能撤出警戒。
9)严格执行“清底验炮”制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到当班放炮当班验,验炮工作必须由当班班(队)长和放炮员共同完成,验炮清底到巷道实底实帮,长度不小于2米。
10)若发现有欠挖、底鼓、或留有阻燃彩带,由当班班(队)长和放炮员负责清查是否留有瞎炮和残爆。如有瞎炮和残爆,必须在班(队)长的指导下按照规定在当班处理完毕。对验炮发现的拒爆、残爆等情况的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340--342条之规定。
11)严格坚持使用阻燃彩带、抗水型雷管、机制炮泥。掘进工作面底部两排炮眼必须使用阻燃彩带,彩带外露炮眼长度不小于300mm。
12)严格执行“放炮三汇报”制度。放炮前、放炮后、验炮后、班(队)长和放炮员同时向调度所汇报。放炮员必须现场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