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物料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物料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职责范围:
1、辅助运输使用的车辆由运输调度具体负责调配,各生产单位使用车辆必须经运输调度审批,未经审批私自上下井考核责任人500元/车。
2、装车单位或生产作业队组井上装车使用的车辆由各队组自己验车,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使用不合格车辆或装车不合格,考核责任人200-500元/车。
3、机运二队(王村工区机运队)负责下井前车辆、运搬一队(运搬二队)负责上井前的车辆完好标准和装车标准的最后检查,发现问题车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队组进行重新装车,违者考核责任人500元/车。
第二条运输车辆的领用:
1、矿用运输车辆及相关配件在领用前,必须由供应科、企管科、运输科、机运二队等相关单位进行质量、数量验收,符合车辆完好标准,经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移交机运二队投入使用。车辆验收单运输科必须留存一份,未经验收的车辆,机运二队擅自投入使用,处罚责任人500元/辆。
第三条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
1、机运二队对全矿在用车辆全部实行编号管理。
2、矿车、平板车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由机运二队负责;侧卸矿车的侧卸部分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加盖集装箱由各使用单位维护;清仓专用翻转矿车由水仓队负责维护。
3、机运二队必须组织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检修。
4、机运二队每月23日前向运输科上报本月车辆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和下月车辆检修工作计划。
5、矿车修理工必须掌握各种车辆的完好标准和矿车修理工的岗位标准化标准,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检修。
6、机运二队必须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对车辆的领用时间、数量、编号、报废的时间、报废数量等情况详细记录清楚。
7、机运二队必须建立详细的车辆检修记录,建立车辆检修档案。
8、运输科将不定期对矿用车辆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矿车、平板车完好率不得低于80%。
9、网架、电缆架由更新队保管检修维护,各队组使用时到更新队申请领用。
10、违反以上规定,处罚责任人200-500元。
第四条运输车辆质量要求
1、加盖集装箱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并上好锁。否则,造成物料丢失由本单位负责,运输调度负责运行前的检查。
2、电缆架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否则,造成电缆损坏由本队负责,承运单位负责运行前的检查。
3、网架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否则,造成物料丢失由本队负责,网厂负责运行前的检查。
4、侧卸式矿车及清挖水仓使用的小型矿车,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
5、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300-500元/条。
第五条运输车辆维护责任划分:
井下人车由运搬一队负责维护,其它车辆在井下发生损坏由运搬一队负责处理,机运二队负责配件供应,损坏的零配件必须及时交回机运二队;王村井上、井下车辆由王村工区负责维护。车辆损坏未及时维修考核责任人500元/辆。
第六条运输车辆的报废:
1、运输车辆的报废实行申报制度,车辆符合报废条件后,由机运二队向运输科进行申报,运输科派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移交供应科。车辆报废回收单必须上交运输科一份。
2、当矿车车箱出现直径大于150mm的破洞、卡轴出现断裂、碰头严重变形时,可以申请报废。
3、平板车车辆卡轴出现断裂、碰头插板出现断裂时,可以申请报废。
4、车辆使用达到报废要求仍继续使用,考核责任人500元/辆。
第七条运输车辆的存放和管理:
1、空车的存放由运输调度指定具体存放地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存放车辆。
2、井上、下存放的车辆必须放在警冲标以外,不得压道岔存放车辆,不得影响机车的正常运行。
3、坡度大于4度的路段,一般不准存放车辆。特殊情况确需停放车辆时,必须设双卡轨阻车器。
4、如确需在正常作业的运输线路上放置车辆,必须经运输科、运输调度同意,方可放置。
5、各单位工房、工具房等地点不得私自占用车辆、集装箱等。
6、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500元/条。
第八条关于集装箱装使用管理规定:
1、各队组在运搬队组将物料运送到位后,因不能翻料将集装箱留在工作面时,队组不得擅自将垃圾(塑料袋、废铅丝、刹杆等杂物)装箱,如有需要必须开票申请,集装箱上井后需及时自行清理,发现队组往集装箱内扔杂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0元/箱。
2、井下集装箱文明卫生由运搬队组负责监管:运搬队组吊运时发现装垃圾的集装箱,需汇报当日值班队干,运搬队组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运输科,运输科将对擅自装垃圾的队相关组责任人以1000元/箱进行考核。
3、地面集装箱的文明卫生由机运二队负责监管:①装垃圾的集装箱上井后,对没有贴票的集装箱必须向运输调度汇报,运输调度将考核运搬队组责任人100元/箱;②队组工房在使用集装箱时不得将垃圾倒入集装箱,机运二队发现乱倒垃圾的队组必须向运输调度汇报,运输调度将考核责任队组相关责任人1000元/箱;③在机运二队运输车辆过程中,发现队组工房人员将垃圾倒入集装箱内必须及时向运输调度汇报,运输调度将考核责任队组相关责任人1000元/箱。
4、在供应科装料时,集装箱在进供应科大门前必须对集装箱进行检查,发现有垃圾的集装箱必须由机运二队负责清理,否则考核机运二队责任人100元/箱。
5、供应科装料下井后,使用队组发现有垃圾等杂物时,必须汇报运输科,运输科将对供应科责任人以100元/箱进行考核。
6、运搬队组将集装箱运输到工作面卸料后,如队组无申请要箱,要及时将集装箱返出(除部分物料不能翻箱外),否则,每推迟一个小班,考核运搬队组责任人200元/个。
第九条上下井物料分车管理规定
1、责任划分:
1.1、机运二队负责下井物料在地面分车,分别按检修道、470水平、S3\S5\S6采区、N1\N3
采区进行分车。
1.2机运一队负责下井物料在副井底南码对称道岔处分车,分别按东道存放南翼物料,西道存放北翼物料。
1.3、运搬一队负责监管副井底南码物料分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运输调度。
1.4、未按以上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200元/辆,运输调度负责上下井物料分车的全程监管、协调、处理问题和考核。
2、管理规定:
2.1、辅助运输使用的车辆由运输调度具体负责调配,各生产单位使用车辆必须经运输调度审批,机运二队到运输调度领取派车单,按规定往使用单位送车,在有车情况下未按规定送车,考核机运二队200元/车。
2.2、装车单位或生产作业队组井上装车使用的车辆由各队组自行验车,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
完好标准,捆绑符合要求,违者考核责任人500元/条。
2.3、井下材料运输指示卡张贴标准:上井物料贴红卡(本队贴),井下转运物料贴绿卡(本
队贴),南翼物料贴粉卡(供应科贴),北翼物料贴黄卡(供应科贴),470水平物料贴白
卡(供应科贴),工房物料本队贴,未按标准张贴井下材料运输指示卡,所装物料和指示卡
不符,发现一车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罚200元/车。
2.4、下井物料由机运二队经地面31#道岔处开始分车,②#检修道专门作为地面各类机车检
修使用,不允许上井废料车占用,可以作为下井长料或③#道、④#道和⑤#道存满车后的备
用道;①#道是去机电科专用道,不得存放上井物料,始终保持运输线路通畅。违者考核责
任人200元/辆。
2.5、副井S码绞车运行前或电机车运输作业前,机运一队与运搬一队必须互相联系,保证绞
车运行时车辆中间或前方无人员,运搬队组在带车时,副井不得山下料,违者考核责任人
500-1000元。
2.6、运搬一队按照机运一队南北翼分车后带车,每次带重车不得超过15辆,空车不得超过
18辆。违者考核责任人500元/次。
2.7、副井底南码运搬一队未及时带车,影响副井上下物料,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车。
第十条支车管理规定
1、车辆规范:
1.1、大巷所有车辆在与电机车摘离前,必须在车辆两端支牢车辆,方可摘除电机车挂钩。车
头由电机车司机负责,车尾由跟车工负责,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辆。
1.2、运搬一队将车辆带至520大巷中间道和西侧轨道后,必须用马蹬前后支车,副井底3#、4#、8#、9#交叉点、进风平巷两端实行电机车撤离后必须恢复马蹬规定,违者考核责任人
200元/辆。
1.3、470胶带巷检修通道口中间道和西侧轨道实行两端用马蹬支车。水仓队负责在主井北通
道翻煤作业期间马蹬管理,中央水仓清挖期间,水仓队使用矿车必须用马镫前后支车,其余
时间由运搬一队负责管理,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