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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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系统单位收费项目公示表

甘肃省教育厅系统单位收费项目公示表

两人间及单间1200元/生・学年,
四至三人间 1100元/生・学年,六 至五人间 900元/生・学年,八
(含)至七人间800元/生・学年,
行政事业性 收费
8人间以上 500元/生・学年。
省属高等学 校
住宿费
已建成使用的公寓住 宿费按现行批复文件 执行,非公寓住宿费 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300元
甘发改收费[2016]1031号、甘发改 收费[2016]1133号
165元/生/学期 150元/生/学期
行政事业性 省属普通高
收费

行政事业性 省属普通高
收费

住宿费 住宿费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 学1、2号公寓楼400元
/生/学期
甘发改收费[2015]1352号、甘发改 收费[2016]1133号
免除学费
行政事业性 省属中职学
收费

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
两人间及单间1200元/生・学年,
甘肃省教育厅系统单位收费项目公示表
序号
收费项目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2
普通高中学费
3
普通高中住宿费
4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5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类别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元)
收费性质
收费主体
具体服务 内容
备注
普通班 国际班
甘发改收费[2013]187号、甘发改 收费[2016]518号
甘价费[2008]202号、兰发改 [2019]218号、甘发改收费 [2011]544号
60元/生
行政事业性 收费
省考试院
全国计算机 应用技术证
书考试
20元/科;25元/科;30元/生;80 行政事业性

2019年五莲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标准【模板】

2019年五莲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标准【模板】
②学科综合考试
每人
100元
鲁价费发〔2000〕183号
⑿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每人每次
50元(在校生减半收费,贫困生免收测试费)
鲁发改成本〔2019〕217号
⒀教师资格考试收费
鲁价费函〔2017〕63号
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每人每科60元,面试每人次240元。
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次220元。
⑽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鲁发改成本〔2019〕570号
①《中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费
每人
25元
②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
每人
一、二、三级72元,4级112元。
③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报名考务费
每人每模块
30元
⑾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
①外语水平考试
每人
100元
鲁价费发〔2000〕183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证,延期、加注20元/项次,内地居民因私赴港签注收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⒁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
每人每科
35元
发改价格〔2010〕955号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费
每科次
16元
鲁发改成本〔2018〕1430号
7.政府投资的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省实验示范类380元、市示范类300元、市一类245元、市二类200元、市三类170元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计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2.07.15•【字号】云计收费[2002]749号•【施行日期】200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收费[2002]749号二00二年七月十五日)各地、州、市计委、财政局、教育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的收费标准,是1999年重新规范制定的。

近几年来,我省非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培养成本有所上升,现行收费标准已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为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解决我省高中教育发展缓慢的现状,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缓解制约我省教育发展的瓶颈矛盾,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

现就做好我省2002年有关学校招生收费工作做出如下规定,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此次提高后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在省定最高收费标准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的原则,仍按云价费发[1999]1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贯彻执行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只能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原则,普通高级中学的学费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学生住宿费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安庆市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收费标准表

安庆市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收费标准表
安庆市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期
学费
借读费
择校费
作业本费
教材费
住宿费
多媒体网络电脑教室收费
备注
小学
城镇


省定价格

1、高中择校费含学费。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以外学校住校生住宿费:已建学生宿舍为元生.学期;新建学生宿舍执行皖价费[]号文件规定。
3、职业学校设置的综合高中班按一般普通高中标准执行。
4、第四批多媒体电脑教室收费最迟期限截止到年秋季,之前凡项目合同总金额已收回的学校,均停止收费。
农村


免费
初中
城镇

∕பைடு நூலகம்
省定价格
农村

高中
一般普通高中
城镇

省定价格
农村

市级示范高中

省级示范高中

职业学校
一般职业学校
城镇


农村


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学校食宿收费标准制度范本

学校食宿收费标准制度范本

学校食宿收费标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学校食宿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收费项目及标准1. 住宿费:根据房间条件、设施配备等因素,分为不同等级,按床位计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2. 伙食费:按照学生实际就餐情况,实行定餐制或自助餐制。

伙食费标准根据食材成本、加工费用等因素确定,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

3. 其他费用:如水电费、供暖费、洗浴费等,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计费。

第三条收费依据1. 学校食宿收费依据国家及地方收费政策、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 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方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

第四条收费方式1. 学校食宿收费采取按学期预收方式,学期末根据实际消费情况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 学生如需退宿、退餐,应在学期初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收费管理1. 学校设立收费专用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费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 学校定期向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优惠政策1.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可享受减免住宿费、伙食费等优惠政策。

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学校违反本制度规定,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2. 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可向物价部门、教育部门投诉。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予以补充。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0年成都市重点高中收费标准出炉

2020年成都市重点高中收费标准出炉

2020年成都市重点高中收费标准出炉另外,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两项。

义务教育阶段只有城区学校可收住宿费1、行政事业性收费住宿费:未改造宿舍每生每学期80元,1998年后改造宿舍每生每学期200元;1998年后新建宿舍每生每学期35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宿舍每生每学期600元;据了解,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宿舍,每间宿舍不超过4人并需配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供应开水、热水;其余非公寓化管理的宿舍,也应免费供应开水、热水。

住宿费仅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的学校可以收取,其余区(市)县免收。

报名考试费:高中阶段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60元。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自愿托管费、自愿入伙费等5项。

自愿托管费:限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学校收取,每生每期62元。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只能向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确需骑车到校并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每生每期12元。

自愿入伙费:只能向自愿在校搭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择校费最高5000元/学年1、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择校费、住宿费和高中毕业会考费。

学费:省级及以上示范型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农村高中的学费标准分别为460元/生·期、340元/生·期、280元/生·期、200元/生·期。

择校费:五城区和高新区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的择校费,每生每学年的收费标准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

住宿费:高中住宿费标准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标准相同。

高中毕业会考费:按科目计收,一般课程每生每科5元,计算机课程每生每科6元。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课本费、教辅材料费等6项。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计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1.08.27•【字号】云计收费[2001]799号•【施行日期】2001.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计收费[2001]799号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各大专院校,各地、州、市物价局(计委)、财政局、教委:为推进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学生公寓,适应高等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或其它相关机构为学生提供住宿的收费标准,应按照实际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发[2001]1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新建大学生公寓的设置条件新建设的大学生公寓与现有大学生宿舍相比,其住宿生活条件应有较明显的改善。

公寓外部区域环境绿化整洁安静,治安管理严谨,配备公共的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公寓附近须设学生食堂。

公寓应免费为入住学生开放活动室(学习室、电视机室)等公共活动场所。

本科生(含专科生)公寓原则上只设置四人间和六人间,四人间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六人间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平方米;硕士生公寓原则上二人一间,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2平方米;博士生公寓一人一间,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4平方米。

公寓房间内部必备条件:卫生间(含洗漱间、沐浴)、床(木或铁床)、桌子(普通双抽桌或电脑桌)、椅子(凳子)、衣柜、书架、热水瓶、脸盆架、毛巾架、晾衣处,三线(电话、电视、电脑线)预埋入室并预留插孔、水表、电表分装入室。

山东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目录(收费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目录(收费标准一览表)
每生每学年
2500元
教财[1996]101号、
鲁政办发[2000]68号
文法财经师范专业
每生每学年
2300元
教财[1996]101号、
鲁政办发[2000]68号
体育、外语专业
每生每学年
3800元
教财[1996]101号、
鲁政办发[2000]68号
艺术专业
每生每学年
4500元
教财[1996]101号、
实行学分制的按学分折算,学分制的每学分350元
4、工程硕士学位
每生每学年
16000元
鲁价费发〔2002〕273 号、鲁政办发[2003]63号
实行学分制的按学分折算,学分制的每学分800元,
(七)成人教育(电大、中专)学费
国家“211工程”高校按每生每学年增加200元计收学费
1、高等教育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1) 全脱产学费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医学体育外语专业
每生每学年
3800元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艺术类
每生每学年
6000元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艺术院校7000元
理工农专业
每生每学年
3600元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每生每学年
不超过800元(公寓)
鲁价费函〔2009〕72号
(四)代收费
1、课本费、作业本费
每生每学期
按成本或定价据实收取
鲁价费发[2011]74号
2、学生装费
每生

河北省教育收费标准

河北省教育收费标准

河北省教育收费标准⼀、⾼等教育(⼀)普通⾼校学费(冀价⾏费字[2000]18号)1、普通⾼校⼀般本科学费:每⽣每年35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学费可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热门专业学费每⽣每年4500元。

2、普通⾼校师范类专科学费:每⽣每年35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学费可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

3、⾼等职业技术专业学费:每⽣每年5000元,⾼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艺术类专业学费每⽣每年不超过7000元。

(⼆)公办民助⼆级学院收费(冀价⾏费字[2001]32号)公办民助⼆级学院学费每⽣每年最⾼限为10000元,在此线下具体标准由学院根据专业和⾃⼰的办学条件确定。

(三)成⼈⾼校学费(冀价⾏费字[2000]18号,冀价⾏费字[1999]12号)成⼈脱产班学费每⽣每年3000元,成⼈脱产(全⽇制)本、专科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每⽣每年不超过5250元;成⼈函授学费,⽂科每⽣每年700元,理科每⽣每年9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每⽣每年1200元;夜⼤(含电⼤业余班)学费,⽂科每⽣每年900元,理科每⽣每年11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每⽣每年1500元。

(四)住宿费(冀价⾏费字[2000]18号,冀价⾏费字[2002]9号)1、学校建设的学⽣宿舍居住学校⼀般条件宿舍的,每⽣每年500元;居住学校条件较好宿舍的,每⽣每年800元,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学校学⽣宿舍的使⽤年限、建设成本、室内设施条件确定。

2、社会⼒量及后勤服务实体投资建设的学⽣公寓社会⼒量及⾼校后勤服务实体投资建设的学⽣公寓住宿费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收费标准为:⼀级1200元/⽣·年;⼆级1000元/⽣·年;三级800元/⽣·年;四级600元/⽣·年。

学⽣公寓等级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教育厅依照国家规定和《河北省社会⼒量建设学⽣公寓收费管理暂⾏办法》经实地考察验收后分别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0.07.25•【字号】桂价费字[2000]268号•【施行日期】2000.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0]268号二000年七月二十五日)各地、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柳铁教育处:为了保证我区中小学校住宿生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同时使学生宿舍收费水平与其维护支出水平相适应,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1、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备注:特困地区指国务院公布的我区28个贫困县。

2、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含住宿生住宿水电费,住宿水电费根据各房间的实际消耗,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三、以上收费为最高限价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住宿条件等情况,在自治区规定的收费幅度和最高限价内制定。

公寓式住宿费收费标准确需突破最高限价的,应按规定程序由地、市物价局、财政局统一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审批。

四、申报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学校需按行政隶属关系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确认。

如属公寓式学生宿舍的,须在申报时详列学生公寓的基本设施、设备等情况,并附上照片。

五、学生宿舍住宿费属事业性收费。

各地中小学校应到当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亮证收费。

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表(宿管中心提供)

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表(宿管中心提供)

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序号宿舍号住宿费标准(元)备注1一宿舍800.002二宿舍600.00 二楼(含)以上04号寝室为480.00元3三宿舍300.004四宿舍600.00 每层05号、29号寝室为480.00元5五宿舍1200.006六宿舍350.007七宿舍600.008八宿舍300.0010十---1宿舍600.0011十---2宿舍600.00 本科生600元、研究生800元12十---3宿舍800.0013十一宿舍600.0015十三宿舍600.0016十四宿舍800.0017十五宿舍1000.00、1200.00 119、129、139、149、159、217、227、237、247、257为1200.00 20十八宿舍600.0021十九宿舍800.0022二十宿舍600.0023二十六宿舍300.0024二十七宿舍300.0025二十八宿舍600.0026二十九宿舍300.0027三十宿舍300.0028三十一宿舍600.00 二楼(含)以上27号、29号寝室为350.00元29三十二宿舍600.0030三十三宿舍600.0031三十四宿舍600.00 二楼(含)以上17号寝室为350.00元32三十五宿舍600.00 二楼(含)以上19号寝室为350.00元33三十六宿舍800.00 110.201.301寝室为600.00元34三十七宿舍600.0035三十八宿舍600.0036三十九宿舍600.0037四十宿舍600.0038 花溪2号楼1200.0039 花溪3号楼1200.0040 花溪4号楼1200.0041 花溪5号楼1200.0042 花溪6号楼1200.0043 花溪7号楼1200.0044 花溪8号楼1200.0045 花溪9号楼1200.00。

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最终五篇)

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最终五篇)

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最终五篇)第一篇: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为了做好下学年收费工作,财务处收费科将在收费系统中为在校生形成下学年应收款信息,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淄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淄职院政办字[2009]44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学年收取。

若部分学生按照系(院)统一安排,新学年集体校外实习且不在学院住宿的,新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如下:(1)校外实习时间满一年的,不再收取此部分学生新学年住宿费;(2)校外实习时间不满一年的,将根据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按月计算收取新学年住宿费,即应收住宿费 = 学年住宿费标准÷10个月*实际住宿时间,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请根据上述内容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10-2011学年在校生校外实习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加盖部门公章且负责人签字,经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审核备案后,于6月4日前报送财务处收费科。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在新学年产生不必要的欠费。

2、凡原在学院住宿,因提前就业、半工半读等原因个人中途自愿退宿的,须到公寓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并持《退宿通知单》到财务处收费科(北区主楼105室)办理相关手续,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上述第(2)条执行。

3、按照学院规定,住校生每学年末可办理下学年走读手续,请各系(院)督促相关学生按规定办理走读手续,收费科将根据学生处提供的下学年走读学生名单及其审批证明,不再收取此部分学生下学年住宿费。

新学年开学后将不再办理走读手续,住宿费仍按全年标准收取。

4、待下学年应收款信息形成完毕后,收费科将与各系(院)进一步核对,力求做到应收款信息的准确无误。

财务处2010.5.31第二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1.09.13•【字号】鲁价费发[2001]293号•【施行日期】200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293号2001年9月13日)山东大学等各有关院校:按照《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对2001年提出申请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进行了联合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现将山东大学等二十三所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凡公布学生公寓类别及标准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公寓管理,按规定配齐必要的设备,具备相应的条件,按批准入数安排入住学生,严格执行公寓标准。

凡未按规定配备必要设施、超规定安排入住人数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发现后将予以严肃查处。

对已公布类别及收费标准的学生公寓,今后如设备、条件、入住人数有变化,应重新申报,不得自行调整类别及收费标准。

凡未经公布类别和收费标准的学生公寓,其住宿费一律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批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1]68号)规定的普通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年500元。

各有关院校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票款分离”,收取的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附件: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学校名称公寓名称住宿人数(每间)类别/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山东大学新校7#学生公寓7人A类600元新校8#学生公寓4人A类600元新校11#、西校区4#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老校13#学生公寓3人A类600元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3#学生公寓4人B类800元曲阜师范大学北公寓4# 5人B类800元北公寓4# 4人C类1000元西公寓4# 5人C类1000元山东师范大学新建7#、8#、9#、10#公寓 4人C类1000元4#学生公寓(两拐套房) 2人C类1000元4#学生公寓正楼5人B类800元五排房4#公寓4人A类600元济宁医学院 5#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6#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山东科技大学17#单元式学生公寓(校本部) 2-5人B类800元18#单元式学生公寓(校本部) 2-5人B类800元4#学生公寓7人A类600元6#学生公寓(西校区) 6人B类800元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3#学生公寓5人B类800元4#学生公寓(1.2.5.6层)6人B类800元4#学生公寓(7层) 6人A类600元4#学生公寓(3.4层) 4人C类1000元山东财政学院1#-9#学生公寓4人B类800元10#、11#、12#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山东大学威海分校7#、8#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山东轻工学院6#学生公寓5人B类800元聊城师范学院1#-5#学生公寓(南校区)4人C类1000元济南大学东校区6#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西校区8#、9#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西校区2#单元式学生公寓 2-4人C类1000元山东经济学院7#学生公寓7人A类600元烟台大学6#、10#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新建7#公寓(校本部) 7人A类600元新建1-3#公寓(黄台校区) 7人A类600元1#公寓(校本部) 4人A类600元山东工程学院14#学生公寓5人B类800元青岛大学北园10#、东园11#、14#公寓6人B类800元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黄岛校区 5#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宏大学生服务中心4-6人C类1000元石油大学欧式新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青岛滨海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新建学生公寓8人B类800元6人C类1000元山东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公寓2-4人C类1000元烟台师范学院6#学生公寓6人A类600元13#、14#、15#、16#学生公寓 6人B类800元12#学生公寓4人C类600元山东省卫生学校3#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注:按规定应当配备的公寓设备,每减少一项,收费标准每人减收50元。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物价局按管理权限批准后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住宿费
(一)普通宿舍
每生每期20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毕业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价〔1998〕208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学生公寓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
每生35元
四、服务性收费
参照渝价〔2009〕76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
五、代收费
参照渝价〔2009〕76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

陕西省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

陕西省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

9000
1
陕价费函[2004]78号。
仅在经教育部批准的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西北 大学3所学校试行。
1 1 1 1 陕教资[2006]53号。 教财[2006]2号 新建及改造公寓的住 宿费标准需另行报批 。
(3)带暖气、室内卫 元/生学年 生间 (4)新建公寓 8、高等学校委托培 养费 元/生学年
元/人
成人2.5元/人科
1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元/生 元/生
笔试20,上机60 笔试40,上机60 机试5,笔试5
2 2
元/人
学位、外语考试100,综合考试100
计价格[2000]545号
陕价行函〔2008〕16号 (包括《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教育政策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等4 科
a、教育基础理论知 元/人·科 识考试
25
b、教师专业技能考 试费 ( 22 ) 普通话 水 平 测试费
元/人
120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 在校生减半收取,其 [2003]2160号、陕价行函 中贫困生免收。 [2005]173号
元/人次
40
10、招生费 (1) 普 通高 校( 含 高 职) (2)成人高校、中专 及第二学历 (3)普通中专(含 免试生) 元/生 元/生 元/生 30 60 60
9、考试考务费 (1)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费 (2)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考务费 (3)全国公共英语 等级考试费 一级B、一级、二级 三级、四级 (4)全国公共英语 等级考试考务费 一级B、一级、二级 三级、四级 (5)剑桥少儿英语 考试费 (6)剑桥少儿英语 考试考务费 (7)全国计算机应 用技术证书考试费 (8)全国计算机应 用 技 术 证书考 试 考 务费 (9)在职人员攻读 专 业 学 位考试 报 名 考务费 元/生级 元/生级 元/生 元/生 元/人 元/人 元/人科 笔试20,口试10 笔试35,口试15 115 65 60 20,其中考试费用15元/人,应用软件技 术5元/人。 80 2 2 1 1 1 1 1 计价格[2001]1226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陕价行发[2009]41号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元/生级 元/生级 110,其中笔试60,口试50 135,其中笔试75,口试60 2 2 元/生科 元/生科 0.8 26 1 1 陕价费函[2003]52号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云南省省级审批的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云南省省级审批的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云南省省级审批的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云南省省级审批的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截止2021.10.15)云南省批准的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第号收费项目一、初中收费1、城镇寄宿制初中住宿费二、普通高中收费(一)学费1、一级一等中学2、一级二等中学3、一级三等中学4、二级中学5、三级中学(二)择校生学费:1、一级一等中学2、一级二等中学3、一级三等中学4、二级中学5、三级中学收费标准40元/学生学期700元/生.学期600元/生.学期500元/生.学期400元/生.学期300元/生.学期8000元/学生学年为7000元/学生学年6000元/生.学年4000元/生.学年2000元/生.学年批准号和备注省政府办公厅云府办电201号这个学费标准是该省制定的最高标准。

经省教育厅批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高中实验班和专业班的学费可按省级标准收取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21]536号制定一流高中的学费标准安排。

地方具体实施标准由各州、市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在不超过省在设定最高标准的前提下确定。

此收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标准。

各州、市可在省定最高标准省政府办公厅云府办电201号制定公司内部的具体实施标准。

费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学年支付。

(三)高中住校生住宿费30-80元/生.学期(四)普通高中社会化建设的学生宿舍、公寓住宿费1。

国家和省级扶贫县普通高中(1)六人间学生宿舍150-200元/生.学期(2)八人间学生宿舍100-150元/生.学期(3)十人间学生宿舍80-100元/生.学期(4)四人间学生公寓450元/生.学期(5)六人间学生公寓300元/生.学期(6)八人间学生公寓200元/人第二学期:扶贫县外普通高中(1)六人间学生宿舍200-250元/生.学期(2)八人间学生宿舍150-200元/生.学期(3)十人间学生宿舍100-150元/生.学期(4)四人间学生公寓600元/生.学期(5)六人间学生公寓400元/生.学期(6)八居室学生公寓225元/生.学期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政府的具体标准,由各州市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财政计[2002]749号制定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2.19•【字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79号•【施行日期】2021.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79号省教育厅: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医科大学等学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0〕104号)收悉。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制定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每间学生公寓(宿舍)居住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数量。

三、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按照自愿原则,对安排研究生入住的学生公寓,可根据收费标准按套收取住宿费。

四、收费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函制定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1年春季入学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2021年2月19日附件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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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西公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标准表
-1-
说明
1、以上收费标准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学生住宿条件达不到所规定的面积、设施的按以上住宿收费标准下浮10%—30%。

加装空调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最高加收150元/人.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另行收费。

2015年秋季学期起,学校可在以上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内,根据新建学生公寓的实际设施配置情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确需突破最高收费标准的,需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教育部门审批。

2、非新建的学生公寓,加装空调后,可在原住宿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加收150元/人.年,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3、改建的学生公寓、按国家有关政策建设的特殊标准的硕士、博士生公寓、学生公寓房间结构特殊、无法套用附件1规定类别和标准的,由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收费标准。

4、学生公寓实际住宿人数超过规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每室每年住宿收费总额÷每室实际住宿人数;特殊情况下减少住宿人数的,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4人一室住宿1人或2人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可按每室每年住宿费收费总额分摊;其余情况导致实际住宿人数不足的,仍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

5、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原建的公办广西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的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按以上附表规定的定额标准计算,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另行收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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