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16•【字号】粤教体函〔2015〕125号•【施行日期】2015.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125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全面摸清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现状,发现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透析制约学校美育发展的原因,为下一步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提供精准的材料依据,我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含中职)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调研时间2015年12月21-25日。
二、检查、调研对象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地市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检查、调研内容(一)、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上级有关美育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情况。
1.具体检查各地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广东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粤教体〔201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粤教体函〔2012〕21号)、《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厅〔2013〕2号)等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1)各地加强艺术教育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情况;(2)艺术教师配备;(3)艺术课程开课率;(4)艺术场馆(室)和设备设施建设;(5)艺术教师待遇保障;(6)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7)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工作推进情况;(8)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编写《艺术教育发展年度工作报告》情况;(9)艺术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建设等。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评审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
资格评审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2.28
【实施日期】2013.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学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评审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初评和复评,并经市评审领导小组最后审定,罗湖区罗湖外国语学校等9所学校获德育工作特色学校创建资格,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等6所学校获体育工作特色学校创建资格,深圳市高级中学等7所学校获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龙岗区四联学校等4所学校获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坪山新区光祖中学等6所学校获校园文化特色学校创建资格,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等4所学校获课程改革特色学校创建资格。
希望获得创建资格的学校认真落实《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
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创建工作计划,加强创建领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把学校办出鲜明特色,办出更高水平,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两年后的考评验收。
深圳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8日(联系人:张雪强,电话:82101058)。
深圳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圆满落幕

深圳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圆满落幕
作者:
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21年第07期
本報综合消息日前,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圆满落幕,活动旨在引导全市中小学生抒发爱国爱家之情、砥砺强国报国之志,培育美好心灵,助力学生审美、人文等综合素养的提升,促进全面发展。
在深圳,中小学艺术教育硕果累累。
一大批学生音乐、美术、舞蹈等高水平艺术团队频频获得国内、国际最高奖项;过去五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深圳拿到331个全国级奖项;在今年深圳举行的“逐梦·先行——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文艺晚会”演出中,深圳师生的艺术团队圆满完成演出任务并得到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肯定与好评。
深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结合、学校与社会互动、校内与校外打通”的整体工作思路,推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提升每一位学生的审美素养。
主要包括:一是丰富美育实践,搭建学生多元化成长平台;二是注重课程引领,推出多样化高质量美育课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凝聚高水平艺术教师;四是研制美育规划,高起点定位新时代深圳美育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水发表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幸福奠基,继续谱写学校美育新篇章。
(摘自“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深教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24年1月19日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材〔2022〕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观察、记录、分析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帮助和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和自我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育人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形成多方协同育人局面;有利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深教[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深教〔2012〕122号)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要求,定于2012年4月至6月举办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活动。
现将《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及《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坚持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我市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题和内容(一)展演主题: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二)展演内容:内容分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暨校长论坛。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一)参加对象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暨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现将《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2014年12月2日(联系人:牟林芳,联系电话:82105677)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全面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深教〔2014〕274号),切实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坚持以美育人,面向全体学生,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提高感受美、发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以提升学生审美素养为根本目标,以普及全员参与的课外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发挥艺术教育在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艺术实践活动形式,优化艺术教育资源,强化督导及评价保障机制,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全面提升。
——学校艺术教育全面普及。
使每位学生都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门艺术技能,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以及和谐、阳光、快乐的校园环境;——艺术教育课程资源全面丰富。
加强艺术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有机融合,共同发挥以美育人功能。
开发具有深圳本土特色的艺术课程,为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艺术师资建设和基础设施配置全面加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深教[2007]95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深教[2007]95号](https://img.taocdn.com/s3/m/2ffa3b16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4c.png)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深教〔2007〕95号2007年3月21日)由教育部主办、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国总决赛于2007年2月22日至3月4日在我市举行。
通过各方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此项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为办好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有关区教育局及区属学校积极参与,辛勤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授予深圳市高级中学等2所学校“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福田区教育局等5个单位(部门)“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授予深圳中学等8所学校“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服务标兵单位”称号,授予深圳信息技术学院等26所学校“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服务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工作,为我市教育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深圳市教育系统表彰单位名单一、突出贡献单位(2个)深圳市高级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二、优秀组织单位(5个)福田区教育局、罗湖区教育局、南山区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深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三、服务标兵单位(8个)深圳中学、深圳实验教育集团、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圳市育新学校、深圳市深南中学、深圳市文锦中学、深圳市南头中学四、优秀服务单位(26个)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教苑中学、深圳市碧波中学、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电子技术学校、深圳小学、深圳市梅林中学、深圳市南华中学、深圳市上步中学、深圳市华富中学、深圳市北环中学、深圳市梅山中学、深圳市景秀中学、深圳市翠园中学、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深圳市松泉中学、深圳市罗湖中学、深圳市罗芳中学、罗湖区罗芳小学、深圳市育才三中、深圳市南山外语学校、深圳市蛇口学校、深圳市北师大南山附属学校、深圳市南山实验学校、深圳市松坪学校、深圳市南山区学府小学。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5.10•【字号】深教[2010]180号•【施行日期】201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通知(深教〔2010〕180号)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学校:为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培养和输送学校体育、艺术人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我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工作,现将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资格1.体育: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凡在区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前2名;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前6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学生运动员,有资格报名。
2.艺术(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项的,有资格报名;或未参加这类艺术竞赛的,但品学兼优,确实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学生,经毕业学校向招生学校提供“推荐证明”(填写附件3、附件4表格中相关内容),由毕业学校专业教师签字推荐,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凭此方有资格报名。
3.对考生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照《关于下达深圳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深教〔2010〕162号)之附件2“深圳市2010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公布的相应条件执行。
(二)报名办法1.5月25日-30日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与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同步)。
2.现场报名时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学校合唱节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学校合唱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2.20•【字号】深教[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学校合唱节的通知(深教〔2008〕35号2008年2月20日)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市学校合唱艺术的发展,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我市中小学生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并做好迎接2009年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准备工作,发现新人才、培养新苗子,现定于2008年7月上旬举办深圳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学校合唱节。
各单位要积极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广泛发动,确保办好本届合唱节,使我市中、小学生的合唱水平再上新台阶。
现将《深圳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学校合唱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牟林芳,电话:82105677)附件1:深圳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学校合唱节活动方案一、组织机构(一)成立深圳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学校合唱节组委会。
组委会成员由市、区教育局艺术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及教研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民中心西区C2082室)。
(二)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内中小学生(含中等职校)合唱活动的组织选拔工作。
(三)市教育局负责市局直属学校初选以及全市展演的组织工作。
二、活动内容(一)声乐、合唱指挥讲座。
举办专题讲座,以提高音乐教师合唱(声乐)训练的综合素质。
(二)合唱展演。
分童声小学组、童声初中组、同声组、混声组、民歌民谣组、流行合唱音乐组和重唱组。
(三)观摩交流。
组织音乐教师观摩区展演、市展演和优秀节目汇报演出,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展演要求(一)组织发动:各区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进行选拔,从中选出优秀节目参加全市的展演。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单位及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深教[2007]94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单位及个人的通报(深教〔2007〕94号2007年3月23日)由教育部主办、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于2007年3月3日在我市圆满结束。
全市中小学校有近三千个表演类节目参与层层选拔演出,近一万幅美术作品参加区一级初评。
在我市首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的8场专场展演中,各区及直属学校共选拔出153个表演类节目和647幅美术作品进入全市总决赛。
从全市总决赛中精选出的18个优秀节目、50幅美术作品、8首少儿创作歌曲参加全省比赛,全部获奖。
在广东省报送全国参赛的18个节目中,我市有13个节目入选,并全部获得本届全国比赛的表演类节目一等奖,其中深圳中学的合唱《五指山掠影、生命之光》获表演类声乐一等奖第一名,深圳市高级中学的舞蹈《一起成长》获表演类舞蹈一等奖第一名;深圳市高级中学的舞蹈《一起成长》等4个舞蹈节目和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中的校园剧《选举之前》等两个校园剧节目分获优秀创作奖。
深圳中学、深圳市高级中学以及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所属的10所中小学校(单位)摘取书画类15项一等奖,深圳中学以及南山区、宝安区所属的3所学校获得书画类4项二等奖。
在本届活动中新增加的少儿歌曲创作评选中,龙岗区横岗中心小学选送的作品《山里娃》获得一等奖。
本届活动中,刘梅、高洁、房尚昆等46人次分获指导教师奖,深圳市教育局、福田区教育局分获优秀组织奖。
我市获奖数额和名次均位居全省、全国前列。
我市参赛节目和作品以创新的节目风格,高雅的艺术品位,真切的艺术感染力,体现出鲜明的活动主题,展示了我市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和我市中小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现将《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深圳市教育局2015年6月25日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切实担当起国家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试点城市的责任和使命,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结合深圳实际,对系统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一)深化课程改革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社会变革加快,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多元化的价值观、思想文化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学生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当前深圳正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对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优质教育需求日益强烈,这些变化和需求对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深化课程改革,是深圳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行动和必然要求。
(二)深化课程改革是切实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迫切需要。
提升学生八大素养,是立德树人的具体表达,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落脚点。
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深化课程改革,构建以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育人机制,是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高育人效果,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意义。
(三)深化课程改革是建设国家课程改革试点城市的内在要求。
2001年以来特别是承担国家课程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行先试,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4.20•【字号】深教[2007]148号•【施行日期】200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深教〔2007〕148号2007年4月20日)根据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安排,为推进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份在全市开展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成员(一)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卢沙副组长:肖胜珉姚一勤(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市、区督导室专职督学,市、区体卫艺处(科)专职人员,以及市兼职督学组成,名单如下:第一小组:许明霞、张玲、张凤鸣、孟宪劼、周清、陈勇;第二小组:张克亮、黄志武、毛亚利、陶文建、杨岳军、汤晓峰;第三小组:袁光强、牟林芳、黄楚云、邱裕良、贾颖战、王军、戴高桃、高永胜;第四小组:张光宏、杨瑾、张湛云、刘永利、郭建忠、张世勇;第五小组:陈晓霞、王美南、李洁、王家仁、王凤玲、赵瑞平、张思静;第六小组:张贵明、张瑞波、刘满江、周雅丽、魏伟。
以上每小组中第一人为小组组长。
一、督查内容全面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体育、艺术、健康教育课程是否开足开齐,专业教研人员是否按规定足额配置,学生课外文体活动时间是否得到保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基本工作(教学)条件是否达标和及时更新,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的责任制、预防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督查的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一)4月份,各学校对照督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4月底前将自查报告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教[2005]261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5.06.24【实施日期】2005.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教〔2005〕261号)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障和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现将《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将把对学校艺术教育的评估,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评估中,并于11月下旬对我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评估检查,以迎接今年下半年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评估检查。
请各学校根据《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和《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于9月至10月份进行自查、整改,各区教育局于11月上旬开展对本区的检查。
附件:1.《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略)2.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体艺〔2005〕1号)(略)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13号令),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水平,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艺术素养和整体素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明确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地位。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单位及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深教[2007]94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7.03.23【实施日期】2007.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单位及个人的通报(深教〔2007〕94号2007年3月23日)由教育部主办、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于2007年3月3日在我市圆满结束。
全市中小学校有近三千个表演类节目参与层层选拔演出,近一万幅美术作品参加区一级初评。
在我市首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暨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的8场专场展演中,各区及直属学校共选拔出153个表演类节目和647幅美术作品进入全市总决赛。
从全市总决赛中精选出的18个优秀节目、50幅美术作品、8首少儿创作歌曲参加全省比赛,全部获奖。
在广东省报送全国参赛的18个节目中,我市有13个节目入选,并全部获得本届全国比赛的表演类节目一等奖,其中深圳中学的合唱《五指山掠影、生命之光》获表演类声乐一等奖第一名,深圳市高级中学的舞蹈《一起成长》获表演类舞蹈一等奖第一名;深圳市高级中学的舞蹈《一起成长》等4个舞蹈节目和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中的校园剧《选举之前》等两个校园剧节目分获优秀创作奖。
深圳中学、深圳市高级中学以及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所属的10所中小学校(单位)摘取书画类15项一等奖,深圳中学以及南山区、宝安区所属的3所学校获得书画类4项二等奖。
在本届活动中新增加的少儿歌曲创作评选中,龙岗区横岗中心小学选送的作品《山里娃》获得一等奖。
本届活动中,刘梅、高洁、房尚昆等46人次分获指导教师奖,深圳市教育局、福田区教育局分获优秀组织奖。
我市获奖数额和名次均位居全省、全国前列。
我市参赛节目和作品以创新的节目风格,高雅的艺术品位,真切的艺术感。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9.25•【字号】深教[2010]426号•【施行日期】2010.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教〔2010〕426号)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学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联系人:谭媛,电话:82105665)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从2010年10月起,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深入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通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和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鼓励和支持学校探索实践,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培养创新人才,把学校办出鲜明特色,办出更高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类型我市中小学首批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一)德育工作特色学校(二)体育工作特色学校(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四)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五)课程改革特色学校(六)校园文化特色学校三、创建原则(一)办学风格独特性。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现将《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2014年12月2日(联系人:黄镇敏,联系电话:82002115)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的要求,全面实施《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深教〔2014〕274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将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化教学改革,强化监测评价,落实条件保障,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中小学体育网络,推动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总体目标以增强学生体质为根本目标,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以下简称“校园体育一小时”)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评价和保障机制。
力争到2017年,实现学校体育工作显著进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校园体育一小时”全面落实。
体育课质量得到保障,学生运动负荷达到要求,学生广泛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每人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体育师资配齐配强。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生“我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中共深圳市委【发布日期】2013.06.19【实施日期】2013.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市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6月19日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深教党〔2013〕27号),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让学生明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内涵,理解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关系,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将个人理想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一)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南方教育时报社(三)支持单位: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三、活动时间2013年6月至11月四、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生五、活动组织(一)“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及书法活动1.活动对象:“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面向全市中学生,设初中组和高中组;“我的中国梦”绘画及书法活动:面向全市小学生。
2.活动安排:(1)筹备与启动阶段(6月上旬至中旬):制定活动方案,印发活动通知。
在市教育局网站、深圳主要媒体、《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进行新闻发布,宣布活动有关事项,刊登活动启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深圳市中招体艺特长生统一考核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深圳市中招体艺特长生统一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5.17•【字号】深教[2006]205号•【施行日期】200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深圳市中招体艺特长生统一考核的通知(深教〔2006〕205号2006年5月17日)为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培养和输送学校体育、艺术人才,进一步规范我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我市高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资格1.体育: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凡在区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第1名;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前3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学生运动员,有资格报名;2.艺术: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市级以上奖项的,方有资格报名;3.未获得上述奖项的,凡品学兼优,确实具有较高体育、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学生,须经毕业学校专业教师签字推荐,毕业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方有资格报名。
(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5月25日-31日必须上网报名填报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志愿,6月1日-5日进行特长项目报名。
2.特长项目报名地点:美术类考生统一到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报名,体育、音乐及表演类考生到考生本人所申报的学校报名。
只有上网填报了特长生招生学校志愿的考生,才能参加特长项目报名。
3.特长项目报名需填写“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考核成绩登记表”,此表可复印或从“深圳教育”(网址:)或“深圳招考网”(网址:)下载。
4.报名时须携带考生户口簿、报名表和初中阶段(2003年9月-2006年6月)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比赛获奖证书、体育竞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或推荐信,以及考生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照片三张进行报名。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第九届学校艺术展演季(合唱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第九届学校艺术展演季(合唱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3.10•【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第九届学校艺术展演季(合唱节)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定于2014年6月至9月举办深圳市第九届学校艺术展演季(合唱节)活动。
现将《深圳市第九届学校艺术展演季(合唱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各部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思想导向,突出育人宗旨,鼓励创新,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2014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九届学校艺术展演季(合唱节)活动方案一、组织机构(一)成立第九届学校艺术展演季(合唱节)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由市、区教育局艺术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以及教研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市民中心西区C2077室)。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中小学生(含中等职校)合唱活动的组织选拔工作。
(三)市教育局负责市局直属学校初赛的组织选拔工作以及全市决赛的组织工作。
二、活动内容(一)现场展演。
开展市、区、校各级合唱展演活动。
(二)观摩交流。
组织音乐教师观摩各区初赛、市决赛和优秀节目汇报演出,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三、参演对象及组别(一)参赛对象: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含中等职校)合唱团队,每一团队成员需为同一学校在校生。
(二)组别:分大合唱组、小合唱/表演唱组和重唱组。
1.大合唱组(含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校的常规组别合唱及主题组别合唱),每支合唱团人数要求40-80人,指挥1人、伴奏1人,每支团队的总表演时间为10分钟以内(演唱曲目数目不限)(1)常规组别合唱①童声合唱:参演对象为小学生、初中生(变声期前),其中男生比例不低于10%,参演曲目须至少包含一首中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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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
测评实验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4号)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由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成立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范坤副局长任组长,市局德体卫艺处、基础教育处、教科院、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负责人和各区教育局(公共事业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深圳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负责具体实验工作,钟子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局德体卫艺处艺术专干、市教科院艺术教研员、各区(公共事业局)艺术专干或音乐、美术教研员组成。
各区和学校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测评工作推进落实。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指导检查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中旬)。
市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要求,分批到全市各区指导测评工作,普查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方案。
(二)自评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依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填写自评报表(附件2),以区为单位汇总,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市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评阶段各校应建立健全本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个人成长档案,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学生电子档案。
(三)飞行检查阶段(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
由市测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业团队开展随机检查。
检查内容依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采用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查看活动影像资料、随机检测及师生、家长访谈或问卷等办法。
实行检查结果公布、限期整改和奖惩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各区、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形成良好工作机制,落实并保障测评工作相关经费。
(二)认真实施,注重实效。
认真做好实施工作,逐一对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扎实开展测评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注重总结,促进发展。
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素质测评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2.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
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4日(联系人:牟林芳,电话:82105677)
附件1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
基础指标1.课程学习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
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25 2.课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
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
15
学业指标3.基础知识
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
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
25 4.基本技能
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
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
25
发展指标5.校外实践
自主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
与社区、街道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
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
演出和展览等)
10
6.艺术特长
(加分项)
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
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
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
10
附件2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深圳市区
学校名称(公章):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教学班总数:小学个;初中个;高中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课程(30分)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
利用
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
音乐:课时/周;
美术:课时/周;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综合艺术:课时/周;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课时/周,列出课程名称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活动(20分)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
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
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
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
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
等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校歌、
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
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
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
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
环境。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场/年;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次/周;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
个,列出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
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
等);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
例):%;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教师(20分)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
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
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
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
质。
艺术教师总数:人(含专职人、
兼职人),其中:音乐人、
美术人、其他人;
艺术教师生师比:;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课时/周;
艺术教师缺额数:人;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
人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条件保障(20分)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
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
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个,其中:音
乐个、美术个、其他个(列
出名称);
艺术场馆:个,面积:㎡(列出
名称);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
艺术活动器材: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特色发展(10分)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
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
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
教育发展特色。
充分利用社会
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
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
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
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
立合作关系。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学生艺术
素质测评(加分10
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
测评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
年:;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
校学生总数比例):%;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
自评结果总分;等级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3.此表一式两份,区属学校报送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市局直属学校报送市教育局一份,学校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