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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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各位主任、副主任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程《工会法》是 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工会法的规定》并颁布实施的。 今年是新的《工会法》颁布五周年,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各企事业、机 关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会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工作, 市总工会于 3 月 1 日—3 月 10 日分三个组对全市 11 个系统 88 个企事业、 机关以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填写调查表等形式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我市《工会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 题。 一、新的《工会法》颁布后取得的成绩 一、我市工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基层工会 216 个,其中国有企业工会组织 40 个,集体企业 工会组织 29 个,非公有制企业工会 54 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 82 个,乡镇、街道工会组织 10 个,工会联合会 1 个。 全市已有 19000 多名会员,836 名工会干部。 市总工会编制 13 人,现有职工 11 人。 下设机构有组织宣传部、经济工作部、民主管理部、女工、生活保障

部、法律、劳动保障部、财务部、文教育卫工会、财贸工会以及困难职工 帮扶中心。 二、加大贯彻力度,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1、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建会工作。 2001 年新《工会法》修改实施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会基层组织建 设的重要性、基础性和长期性,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 则,成立建会领导小组,建会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并实行建会与评劳模一 票否决制,坚持不懈地抓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 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去年新建工会 17 家,增加会员 2761 人。 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速度明显,占新建工会组织的 93%。 同时加大了在进城务工人员中组建工会的步伐,尽可能把他们组织到 工会中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去年参加工会组织的进城务工人员有 1300 多人,入会率达75%。 2、强化维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1、推进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协 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我们以突出重点,主攻难点,不断扩大建制面为目标,推动了国有、 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化。 截至目前,我市签订集体合同建制率分别为国有集体企业 80,外商投 资企业 12,私营企业 10。

2、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工会法》在加强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上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 依据和保障。 因此,大部分企事业制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关系 到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等重大事项与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协商的制度与机 制,从而切实保障了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了民主管理的权利。 厂务公开制度作为职代会的重要内容,不断向纵深拓展。 为了规范这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控股企 业实行厂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和《市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面达 89,非公制企业实 行厂务公开面达 20。 全市已有 75 企业实行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评议测评企业领导 干部制度。 55 个单位被评为州、市职代会达标单位。 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道防线,是 把劳动争议案件控制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因此市总工会始终把发展和 壮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为工作重点。 对于已经成立的调解组织,我们加强指导、巩固、完善,以更好地发 挥作用;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要求其在成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应依法建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现在我市共有 56 家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去年调解本企业的

劳动争议纠纷 33 件,调解成功率 97;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 解组织 12 家, 4、实施送温暖工程。 以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载体, 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平台, 围绕生活难、 就业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加大对困难 职工的扶贫帮困力度。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 困难救助。 通过政府、工会投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企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 金 1294 万元。 通过发放医疗优惠证、劳模与困难职工子女结帮扶对子等各种形式的 帮扶载体,共救助困难职工 96 人次,救助特困职工家庭 37 户,由帮扶中 心搭桥,联系劳模及企业为 29 名贫困大学生解决了部分学费。 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 15 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提 供了资金帮助。 今年两节期间开展走千家门、暧万人心送温暖活动。 全市共筹集送温暖资金 5491 万元。 走访慰问困难企业 11 家,对 858 户困难职工进行救助。 5、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管好、用好经费。 工会经费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要的物质条件。 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实施后,市总工会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采取 措施,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

坚持了工会内部评比表彰和向上级推荐先进典型的一票否决制度,认 真执行了有关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的处理规定,工会经费收缴率有了一定 的增长,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同时,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作用, 使工会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会法》落实情况不尽理想。 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人不了解工会的性质、地位、社会职能以及工 会的根本任务。 有关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支持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工 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措施还不够具体;学习宣传《工会法》的氛围不够浓 厚,部分基层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负责人对贯彻执行《工会法》和工会的 工作认可程度不高。 社会对工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2、建会难,会员严重流失。 非公有制企业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活动等持消 极态度,认为建立工会,多一个对立面,影响企业的发展。 为此,新建企业和改制企业工会组建、重建的步伐缓慢。 同时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大部分职工下岗,会员大量流失。 改制企业撤并工会组织现象严重。 在企业改制中工会组织被削弱,有的企业以转换经营机制或机构改革 的名义撤并工会组织, 有的过量精减工会干部, 随意调动工会主席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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