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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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过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协调,保证群体塔机在施工中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由项目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2.各施工单位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布置、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3.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4.塔吊的运输、拆装应编制方案,有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专人指挥、明确分工,作业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人员。
5.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操作塔吊的性能,并严格执行说明书有关规定和“塔吊十不吊”。
6.塔吊司机在每天开始工作时,应检查各安全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重点检查刹车系统,保证刹车灵敏可靠。
7.塔吊相互间做到礼让“三先”(后启动的让先启动的,不急需的物件让急需的,低塔吊尽量让高塔,严禁抱侥幸心理强行通行)。
8.塔吊高度控制与顶升时,必须由项目塔吊管理员书面申请、项
目总工程师签字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操作。
9.吊装前必须排除周围障碍物方能指挥起吊,起吊不得超负荷;严格执行《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的相关规定。
10.塔吊吊装时,空间及平面相互交叉相邻的两台塔吊之间不得向相反方向旋转,以免发生碰撞。
11.相邻塔吊相关人员所用对讲机应分设不同频道,便于相互提醒、告知、避让。
12.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工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13.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14.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15.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16.明确规定塔机在施工中的运行原则: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
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客塔让主塔。
17.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并卸去吊钩上的吊索,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18.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必须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