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向公司提请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朗科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问题的补充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问题的补充回复公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9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对《关注函》中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回复。
现公司针对上次尚未回复的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如下:一、对相关举报事项的回复举报3:弄虚作假,保证公司在递交上市材料后账面利润没有大幅下滑。
例如,为确保 2009 年第三季度业绩,邓国顺用尽造假手段虚增了千万以上的利润。
公司知情人士都清楚朗科公司当时已没有实际税后净利润,全部依靠邓国顺“左手倒右手”、“自我交易”,利用造假虚构的业绩,骗取了上市资格。
回复:经公司核查,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与中国香港公司CHIN-BAN Electronics Co.,(以下简称“勤本电子”)签定《专利许可合同》,合同期限至授权专利池中最后一个专利期满时失效。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勤本电子支付4次专利费(其中2008年3次,2009年第三季度1次,具体日期为2009年9月28日)。
勤本电子在2009年第三季度支付的专利费金额较大,较2008年度支付的专利费增加6.96倍,对此现象公司经查找现有财务账册及相关资料,均未找到原因,且此后勤本电子未再向公司支付专利费。
经公司核查,公司分别于2009年9月14日、9月28日收到2笔香港全资子公司汇入的美元款项,公司母公司财务账册显示是收到的由香港全资子公司代收的PHISON ELECTONICS CORP.(以下简称“群联电子”)的专利费。
经核查香港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凭证,显示2009年9月份收到2笔美元款项,母公司银行水单显示是由香港全资子公司汇过来的款项,未显示款项性质。
信息行业周报:云计算风起云涌,关注细分赛道
信息 云计算风起云涌,关注细分赛道行业研究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报告目录一、行业观点 (3)二、投资建议 (4)三、风险提示 (4)四、上市公司本周公告 (4)一、行业观点云计算板块长牛投资机会趋势不变。
我们在2020年12月13日的周报指出,应重视云计算板块的跨年投资机会。
从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月8日,云计算指数涨幅21.15%。
该云计算指数以用友网络、深信服、金山办公、广联达、微盟集团、中国有赞、金蝶国际、明源云集团控股作为指标股,指标股按照等权重计算,基准日定位2018年1月1日。
图表1:云计算指数资料来源:Wind,太平洋证券研究院微盟集团近期套餐升级。
根据微盟集团于2021年1月5日在微信公众号的信息,产品线进行了升级,微商城基础版/标准版/高级版新的价格为6800/12800/19800元每年,之前的相应价格则为6800/9800/16800元每年,在页面装修、营销插件、销售渠道、会员管理等功能进行了相应的升级。
智慧零售标准版的价格由19800元/年调整为26800元/年,新增1个门店管理账号、升级限量抢购及门店独立创建活动能力。
中国有赞商户2020年商品交易总额过千亿元。
2021年1月8日,中国有赞发布了公告,2020年中国有赞商户的商品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037亿元。
根据中国有赞私域电商节的数据,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商家交易额同比提升74%。
图表2:中国有赞私域电商节销售情况资料来源:中国有赞,太平洋证券研究院二、投资建议云计算板块作为美股的长牛板块,具有充分的指导意义。
当前时点重点推荐用友网络、深信服、金山办公、明源云集团控股(HK)、微盟集团(HK),建议重点关注中望软件(拟上市)、广联达、金蝶国际(HK)、中国有赞(HK)等。
三、风险提示云计算落地不及预期;板块估值过高;行业竞争加剧。
四、上市公司本周公告汇金股份(300368.SZ):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浩丰科技(300419.SZ):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信远通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朗科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13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1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名,具体为成晓华、向锋、周创世、邓国顺、王全祥、傅曦林、王韦东、ZHONG JINGHENG(中文名:钟敬恒)。
莫少霞因个人原因缺席。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晓华先生召集和主持。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成晓华、邓国顺、王全祥、周创世、王韦东、王荣、傅曦林、钟刚强、张田余共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傅曦林、钟刚强、张田余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待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第二届董事会将尽快召开会议,选举新任董事长及聘任新任高级管理人员。
在第二届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和聘任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公司现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为39万元。
朗科科技:关于增加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精)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10-005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本次临时提案由公司第三大股东王全祥先生提出,增加“审议《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2010年1月22日,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于2010年1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定于2010年2月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第三大股东王全祥先生提出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审议《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为新增的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王全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865,000股,通过其100%持股的公司珲春田本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830,500股,共计7,69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52%。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王全祥先生提出的“审议《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为新增的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事项:根据以上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公司对2010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对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中增加:“3、审议《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议案涉及的制度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0年1月29日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公告。
朗科科技:关于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关于提请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于2020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朗科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6月5日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鉴于朗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2月19日届满,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持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邓国顺(以下简称“提案人”)作为单独持有朗科科技3%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提请朗科科技董事会及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据此,提案人提请朗科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如下议案:提案一:《关于提议选举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二:《关于提议选举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三:《关于提议选举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提案内容请见附件《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前述提案一、提案二和提案三应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提案人:邓国顺(签字)_____________2020年5月20日附件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案一:《关于提议选举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表:鉴于朗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2月19日届满,提案人现提议朗科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晏小平先生、张咏梅女士、刘锋先生和邓丽琴女士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朗科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2日在朗科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孟庆章、高丽晶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庆章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不同意股东邓国顺提请监事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不同意股东邓国顺提请监事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高丽晶反对。
反对的理由:如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0年5月26日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52号)所述:朗科科技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2月19日届满,但至今未启动换届选举工作,请公司说明未及时换届的原因,并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并且,基于监事会换届事宜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持公司正常经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必要措施,所以我反对《关于不同意股东邓国顺提请监事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13-02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于2013年5月8日签收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17号),主要内容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签订《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事项1、对朗科科技认定的事实本案中,虽然2011年5月28日签订的《协议书》由北海市政府起草,只有北海市政府盖公章,广西朗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因尚未成立,未盖公章,但这并不影响《协议书》的签订构成“就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朗科科技有义务立即披露。
2、对相关当事人认定的事实成晓华直接参与了签订《协议书》的相关工作;王全祥全权负责存储产业园项目谈判、签约工作;成晓华、王全祥在朗科科技2011年5月28日签订《协议书》后,未对公司信息披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违法事项,成晓华、王全祥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未按规定披露签订《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建设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事项1、对朗科科技认定的事实朗科科技未及时披露2011年8月22日签订《补充协议书》事项的行为,构成进一步的信息披露违法。
审理认为,如果朗科曾经披露过上述签订《协议书》事项,鉴于《补充协议书》基本条款与2011年5月28日《协议书》一致,仅进行了少量细化调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朗科可以不披露签订《补充协议书》的情况。
但是,本案中,朗科科技在并未披露签订《协议书》事项的情况下,本可利用签订《补充协议书》的机会,对此前未披露行为予以补救;其未披露《补充协议书》事项,属于未披露相关重大事项行为的延续。
2、对相关当事人认定的事实成晓华在2011年9月份知悉《补充协议书》的签订事项;王全祥全权负责《补充协议书》谈判及签约;成晓华、王全祥在广西朗科2011年8月22日签订《补充协议》后,未对公司信息披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朗科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1)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35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关注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关注函具体回复如下:1.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股本规模、未来战略等详细说明本次送转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此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回复:(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智能控制器行业。
智能控制器是电子产品、设备、装置及系统中的控制单元,控制其完成特定的功能,在终端产品中扮演“神经中枢”及“大脑”的角色。
在智能家居和物联网的浪潮中,智能控制器作为互联时代中信息的重要物理接入口,提供终端感知、处理能力,是万物互联场景中的重要连接器。
行业的上游主要为集成电路、分立半导体、PCB等。
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主要包含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工业设备装置、智能建筑与智能家居等。
行业的整体市场空间广阔,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中国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在2017年已超万亿元,将在2020年达到1.55万亿元。
其中,汽车电子、家用电器和电动工具及工业设备是智能控制器的主要应用领域,这三大行业的市场规模均在1000亿元以上。
(二)公司现有股本规模公司于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总股本为60,000,000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1,437,400股,上市后公司股本的增加的原因如下:1、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朗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0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11-016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具体为成晓华、邓国顺、王全祥、周创世、王韦东、王荣、傅曦林、钟刚强、张田余。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晓华先生召集和主持。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201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已按会计准则编制《2010年度财务报告》,并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2010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1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4,873,241.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87,324.1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372,138.38元,减去2010年内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3,360,000.0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398,056.12元。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长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长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21•【文号】证监许可〔2019〕914号•【施行日期】2019.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长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4号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向徐长军发行25,002,671股股份、向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1,399,867股股份、向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232,751股股份、向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785,185股股份、向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581,746股股份、向罗惠玲发行18,268,835股股份、向无锡易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060,793股股份、向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657,063股股份、向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行3,234,682股股份、向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2,807,460股股份、向无锡融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15,767股股份、向无锡润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790,264股股份、向上海腾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27,513股股份、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403,730股股份、向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20,634股股份、向无锡田华亚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95,132股股份、向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13,756股股份、向吴缘秋发行589,973股股份、向杜小兰发行488,253股股份、向上海列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25,502股股份、向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2,328,042股股份、向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582,0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朗科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8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0-042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中平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能够如实反应公司对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制定的长效机制措施切实可行。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基础专项活动的自查范围能够覆盖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能够如实反应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可以切实整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能够如实反应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整改计划切实可行。
300042朗科科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出资方式进行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1-05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出资方式进行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出资方式进行变更的议案》,变更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朗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朗盛”)的出资方式,具体如下:一、变更出资方式概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5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
为便于深圳朗盛尽快全面开展运营及充分利用公司资源,公司将对深圳朗盛的出资方式由“以现金方式出资”变更为“以现金、实物等方式出资”,出资总额不变。
以实物等非现金方式出资的资产价值按公司聘请的外部资产评估机构核定金额为准,相关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出资方式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深圳朗盛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深圳市朗盛电子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M1BJ9G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十号朗科大厦17F5、法定代表人:杜铁军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7、成立时间:2021年2月25日8、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从事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从事电子产品的生产。
9、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对深圳朗盛的出资方式,没有改变对深圳朗盛的投资总额,也没有改变深圳朗盛的股权结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朗科科技: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特别提示:董事邓国顺先生不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同意本公告内容,具体理由如下:第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股东大会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向其他股东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董事、监事选举是股东大会法定职权,本人作为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的临时提案当然包括对董事、监事换届及人选的提案。
第二、本人认为本人作为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本人认为公司《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仅赋予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核提名及被提名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如符合相关资格,董事会及监事会应将前述股东提案以股东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并不是以董事会或监事会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具有提案股东资格,本人提名的相关候选人亦均符合资格,董事会及监事会应的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同意以股东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效力低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正是在特定情况下对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提案权利的制衡和必要补充。
朗科科技相关主要股东早已于2020年3月份即提出了董事、监事换届人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未对各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资格提出异议,却无正当理由拖延换届,并以故意曲解《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相关内容为借口妨碍股东权利行使,侵犯了《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合法权利。
朗科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9.54% 4.14% 72.72% -54.11% 83.96% 52.24%
17.25%
1.66% 0.41% 45.90% -58.82% 58.50% 26.39%
7.35%
6.08% 3.08% 12.65% 9.93% 10.55% 14.20%
7.19%
由上表可以看出,(1)公司逐步淘汰了低毛利率的产品,如:产品类型 D2018 年销售 收入 5,366.80 万元,毛利率仅为 3.23%,2019 年销售收入 2,462.65 万元,下降幅度达 54.11%; (2)公司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同时加大了新的业务的投入,并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产品, 因此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有所上升,毛利率也有所上升,如:产品类型 C 及产品类型 E,销 售收入增长幅度分别达到 72.72%和 83.96%。
2、增加新产品及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产品结构发生变动,例如 2018 年产品 D,在 2019 年产品受客 户需求影响,销量下降,而毛利率更高的新产品,例如产品 a、产品 b、产品 c 在 2019 年 销量上升,具体金额变动如下:
万,由此可看出,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营业毛利增长引起的,营业毛利增长分析如下:
1、按照产品类别对比 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毛利率变动如下:
按细分产品类别划分,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电器控制器和智能电源及控制器,具体数据
如下:
产品类别 电器控制
产品小类 产品类型 A
销售收入 (万元) 61,592.源自921.96%24,341.96 20,587.69
84,746.85 23,698.76 5,366.80 2,689.27 31,754.83 116,501.6
8
朗科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0-062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7月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34,973,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8,277,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3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6,696,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216%。
3、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1,586,2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5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88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01%。
朗科科技: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0-03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一案,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送达的(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1、案件当事人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卫职务:董事长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18、19层被告一: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2号楼—1至5层101法定代表人:陈江涛被告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俊波职务:董事长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被告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法定代表人:蒋宛华职务:行长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香港路工业园区办公楼行政大厅旁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旋极信息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
南宁中院于2012年5月15日受理了本案。
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签收了南宁中院第(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一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于2012年5月16日签收了(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证据交换交换通知书》、《传票》和关于证据保全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1号《民事裁定书》。
2012年5月23日,旋极信息向南宁中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管辖的规定,南宁中院对于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东方财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公告编号:2020-048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其实先生3.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30日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8人,代表2,189,976,2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102%。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1人,代表186,980,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43%。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2,058,009,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45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131,966,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5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84%;弃权370,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反对10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朗博科技: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公告编号:2020-023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9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戚建国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朱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0、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第6、7、8、9、10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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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请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向公司提请在2020年6月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议案,审议如下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1.《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请公司在收到本函后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安排信息披露等工作。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5月25日
提案一: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的发布的2019年年报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2.36亿元,资本公积金约为人民币5.36亿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等制度文件,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我司提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8万元;同时,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0,0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0,060万股。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