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课程博士生助教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1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机制,保障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实现“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指导思想:遵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建立有利于培养高质量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教育模式;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加强优秀博士研究生与优质博士生教育资源的对接,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
第三条 实施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核心内容:建立以优秀应届本科生为主要选拔培养对象,以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要培养师资,以长学制贯通式培养为主要培养形式,以考核分流为质量保障机制,以适当的高额奖助为激励的博士研究生精英教育模式。
第四条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坚持“择优选拔,优质培养,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五条 专业学位、定向就业以及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等类型的在校研究生,不纳入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资助范围。
第二章 选拔对象及选拔程序第六条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的选拔对象原则上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对于确因没有合格生源,未能招收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可从一年级结束刚进入二年级的已获硕博连读资格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直博生(以下统称“在读研究生”)中择优选拔少量“优生优培”研究生。
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生优培”研究生,原则上以“优生优培”招生导师本人指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为主;如选拔对象不是“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本人指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须征得选拔对象原导师的同意。
从在读直博生中选拔“优生优培”研究生,须是招生导师本人指导的直博生。
第七条 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条件:申请人应在本校或其他“985工程”高校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就读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本科成绩原则上应在全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通过“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的全面考核,具备较为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且导师本人同意亲自培养。
中 山 大 学 文 件 - 中山大学教务处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六年制本硕连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掌握生物技术专业知识又具备生物技术产品研究开发能力,了解生物技术企业运作管理规律,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的生物工程与生物技术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医药卫生、生物工程、食品化工、环境保护和相关的企业及政府部门独立从事新产品开发、教学、管理等工作。
专业发展主要方向1. 医药生物技术2. 农业生物技术3. 微生物生物技术4. 海洋生物技术二、培养规格和要求1.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校规校纪,认识和了解中国近代发展史和我国经济建设状况,有较系统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所学专业,有献身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2.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生物技术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分子生物学技术、发酵工程、酶工程、生化制备与分析及生化制药、微生物检测和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训练,了解本专业相关的国内外研究与新产品开发进展;有较好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比较流利地进行听、说、读、写),英语通过4-6级考—1—试,比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操作技能。
4.对本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程,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提倡在教师指导下学好各门选修课。
5.本专业为“国家生物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基于本专业的特点,必须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与实验操作训练并重,较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生产实习任务和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实验及撰写工作。
三、毕业认定与学位授予实行阶段淘汰制,三年级课程结束后,根据德、智、体三方面的综合评估,不适应六年制继续培养者转入四年制生物技术专业学习。
管理学院研究生担任本科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管理学院研究生担任本科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大研院【2009】66号)的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情况和本科教学安排,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实施对象1、获学校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一、二年级博士生、二至四年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资格生,均需担任本科课程的教学助理工作。
如因教学需要,三年级的博士生及硕士生亦可申请,但需经学院遴选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每位博士研究生每学年需承担至少2门本科课程的教学助理工作,每位研究生每学期仅能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助理。
3、协助导师承担重大科研课题,或因学位论文研究需要较长时间离开学校的博士研究生,经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批同意后,才可相应减免教学助理工作量。
减免申请须在学院进行教学助理配备时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一《管理学院教学助理工作减免申请表》)。
二、教学助理主要职责1、教学助理承担的课程确定后,需主动联系任课教师,接受助学助理工作安排。
2、协助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相关准备工作、随堂听课、组织课堂讨论、答疑辅导、考勤、批改作业和相关考试工作(监考等)。
3、协助指导教学实验、协助制作和维护课程教学网页。
4、协助任课教师完成其他与课程教学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教学助理配备要求1、原则上每门本科课程均需配备教学助理,并优先给通识课程和全院公共平台课配备。
2、原则上每个授课班级安排1名教学助理,超过60人的班级可申请增加1名教学助理。
四、教学助理配备工作组织1、研究生部提供需担任教学助理的博士生和硕博连读资格生名单(含联系方式)供各系和任课老师查阅。
2、本科生课程表排定后,由各系根据本科生课程表和本系需承担教学助理的学生名单,分配好各教学助理所担任的课程,教学助理和任课老师也可先行联系,并把承担意向报各系统筹分配。
3、如因课程数量限制等原因,各系未能安排担任教学助理的学生,由学院在全院本科生课程范围内进行安排。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08年7月修订)一、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博士点制定与实施。
博士生培养方案一般按二级学科制定,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培养方式、阅读书目和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应对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中英文名称、课时、开课学期、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及阅读书目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单位需组织全体导师集体讨论拟定,经学位评议组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应体现较高学术起点,要规定博士生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程度、应具备的独立科研能力及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等。
每个博士生都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博士生导师负责组织指导小组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在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
个人培养计划除博士生和导师各留一份外,应送一份交教务员监督执行,另一份送研究生院备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依据是本专业培养方案,但应结合研究方向与博士生个人的特点,对培养各个环节作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排。
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生主动性及创造性。
二、培养目标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要求博士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和科学修养、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1—2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学习年限博士生的学制为3年。
博士生在学期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整个学习年限的三分之二。
因各种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经所在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不超过1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7年。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1.开放目的:贯彻落实学院本科开放性、创新性、研究性实验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
2.开放原则:在不影响本科实验教学的前提下,所有场地及仪器均可预约使用。
3.师生使用教学实验室的权利及义务:⑴在课余时间内,学院师生均可使用教学实验室实场地及仪器设备开展开放实验、创新实验、科研等工作。
⑵学院师生使用教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场地必须提前通过实验中心网上仪器及场地管理系统进行使用预约,并经实验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教学实验室从事相关工作。
⑶师生进入教学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⑷师生使用教学实验室开展实验所需材料、试剂及一般器皿应该自行购置和准备,不得占用实验教学资源,违规操作导致损坏仪器设备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⑸师生使用教学实验室从事相关研究的过程中,不得将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特别是配置给本科教学实验的器皿带出实验室,否则以干扰本科实验教学上报学院,永久取消使用权利,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⑹严禁在教学实验室进行带传染性病毒及致病微生物实验操作,违者将追究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⑺师生使用教学实验室时有义务配合实验技术人员做好相关使用登记记录。
⑻实验完毕后,应将仪器、工具及实验场地等进行清理、复位,所有垃圾自觉带出实验室,并关上水和电源,确保消防安全,如果是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要关好门、窗。
4.教学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权利及义务:⑴除学校课程表安排的教学实验时间外,师生均可通过预约进入教学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或进行实验操作,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无故拒绝。
⑵实验技术人员有义务也有责任协助预约师生完成相关实验内容,并做好场地及仪器使用相关记录,所承担工作量将带入年度考核。
⑶实验技术人员对不服从安排和拒不遵守实验室规定的师生有权终止其实验行为,并可将其请出实验室,对态度恶劣者可以拒绝其今后预约。
生物工程系___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系统工程专业2012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200字以内)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生物学基础、掌握生物技术产业化的科学原理和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具备生物产品研发能力,能在生物技术及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高级技术人才。
毕业生可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也可在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以及医药卫生、生物工程、食品化工等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专业主要发展方向包括:基因工程、代谢工程和合成生物学,微生物工程、酶工程、环境生物工程、发酵工艺等。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400字以内)1.学生应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热爱所学专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熟练掌握生物技术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生化分析和制药、微生物检测与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训练,了解本专业相关的国内外研究与新产品开发进展;有较好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一般为英语,要求通过4-6级考试),比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操作技能。
4.对本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程,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
另外,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与实验操作训练并重,学生应较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生产实习任务和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实验及撰写工作。
5.本专业为《国家生物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5年)。
三、授予学位根据生物系统工程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四年内修满155.5学分,成绩合格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专业核心课程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生物技术学、发酵工程、生物工业下游加工技术、生物产品工程。
六、专业特色课程细胞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和遗传学实验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分子生物学、生态学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育课程;微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为省级精品课程培育课程;生化技术原理、生物技术综合实验等为校级精品课程。
博士生助教制度研究(全文)
博士生助教制度研究(全文)博士生助教,又称为博士生兼任的助教,是指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为增长学识、提高技能,按照有关规定受聘,帮助主讲教师完成一门或几门课程的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
博士生助教制度是对于博士生助教的治理规范。
近几年来,随着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一些高等学校,为了促进人事制度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开始用博士生从事助教工作并最终过渡到完全取代现行的助教制度。
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是一项十分有益的高校综合改革的举措,值得推进和坚持。
一、博士生助教制度的现状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实行研究生助教制度,此后教育部相继出台一些文件进行推广工作,最先试行博士生助教制度的是清华大学,继清华大学之后,浙江大学、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等许多高校也试行博士生助教制度,很多高校一直连续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GJ中长期教育改革与进展规划纲要(2020—2021)》(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提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治理,不断推进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纲要》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行动指南,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供了战略规划,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博士生助教制度的意义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高校招生规模不断增大,高等学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多,就业问题的出现,对高等教育质量产生了怀疑,在高等教育内部教学方式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等都对高等教育质量提出了要求。
博士生助教制度迎合了时代的需求,顺应了高等教育进展的规律,对促进高校进行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社会各方面都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题和基础,抓好本科教学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
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年度考核及奖助金评定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年度考核及奖助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督促和检查,鼓励和支持优秀博士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结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18〕269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中大研院〔2019〕9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每年春季学期集中组织博士生考核,凡拟申请下一学年二等奖助金的博士生必须参加,考核结果与下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挂钩。
“优生优培”博士生单独考核。
第三条导师可将其中一次考核作为博士生开题,其考核内容应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第四条导师可将其中一次考核作为博士生中期考核,其考核内容应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第二章时间及组织安排第五条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在每年的6-7月进行。
第六条导师应亲自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材料的右上角亲笔签名,根据学生的科研情况和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
论文、专利、获奖、思想政治工作和表现等材料,仅限在一个学年的申报材料中使用。
第七条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汇总公示,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作不予参评处理。
同时抽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情况,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当次奖助金评选资格。
审核后初步筛选出参评人员,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八条研究生奖助金基本申请条件为:(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五)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六)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第九条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一)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二)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三)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四)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五)教学助理、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六)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者;(七)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中山大学实施研究生助教工作
中山大学实施研究生助教工作(全校性公共课)试行办法中大研院〔2003〕12号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性公共课教学中实施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的工作,并制定本办法。
一、全校性公共课指教育学院开设的公共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学院开设的公共英语课、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开设的公共高等数学课、中文系开设的大学语文与写作课。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为本科生或专科生校内教学岗,包括A类和B类两类设置,以B类岗位为主。
两类助教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如下:(一)A类助教岗位。
担任一门课程的全部课堂教学任务和助教工作。
其中邓小平思想概论教学时数为每周3学时,其他政治理论课和大学语文为每周2学时,大学英语为每周4学时,高等数学为每周4学时。
担任A类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其承担的教学课时每周不得超过6学时。
(二)B类助教岗位。
担任一门课程的助教工作,包括批改学生作业、课堂答疑和带实验课等,具体工作内容由设岗院、系确定。
B类助教岗位的工作量,以一个教学标准班为计算标准,每周4学时。
三、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为全日制博士生、硕博连读(五年制)研究生、全日制三年制硕士生。
申请A类岗位的应为具有教学经验的博士生。
四、全校性公共课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岗位数设置与上岗人选的确定,按以下程序:(一)岗位数的设置。
全校性公共课研究生助教岗位的数量及设置,由学校人事处负责。
开设全校性公共课的教学院、系,每年的4月、10月向学校人事处报设岗计划,包括设岗数量,类别及工作量,经人事处审核为缺编补岗性质后,准予实施。
(二)上岗人选的确定。
研究生助教岗位的上岗资格及遴选程序,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设岗院、系按人事处准允的计划数,按照《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九条的规定遴选上岗人员,并将人选名单及其资格、条件报学校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A类岗位的上岗者须获得教务处核发的教学资格证。
(三)上岗名单的归档。
设岗院、系将实际上岗的研究生名单(含岗位类别、上岗时间与工作量)报研究生管理处。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1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机制,保障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实现“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指导思想:遵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建立有利于培养高质量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教育模式;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加强优秀博士研究生与优质博士生教育资源的对接,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
第三条 实施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核心内容:建立以优秀应届本科生为主要选拔培养对象,以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要培养师资,以长学制贯通式培养为主要培养形式,以考核分流为质量保障机制,以适当的高额奖助为激励的博士研究生精英教育模式。
第四条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坚持“择优选拔,优质培养,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五条 专业学位、定向就业以及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等类型的在校研究生,不纳入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资助范围。
第二章 选拔对象及选拔程序第六条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的选拔对象原则上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对于确因没有合格生源,未能招收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可从一年级结束刚进入二年级的已获硕博连读资格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直博生(以下统称“在读研究生”)中择优选拔少量“优生优培”研究生。
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生优培”研究生,原则上以“优生优培”招生导师本人指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为主;如选拔对象不是“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本人指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须征得选拔对象原导师的同意。
从在读直博生中选拔“优生优培”研究生,须是招生导师本人指导的直博生。
第七条 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条件:申请人应在本校或其他“985工程”高校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就读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本科成绩原则上应在全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通过“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的全面考核,具备较为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且导师本人同意亲自培养。
生物学基础教学实验室学生助理团队的培养及管理
生物学基础教学实验室学生助理团队的培养及管理郑晓如,孟繁梅,伍俭儿(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广东广州510275)[摘要]培养高效餡学生助理团队不仅提高了实验室运行效率,而且提升了学生本人的实验技能及团队协作进行自主创新实验的能力。
建立常规化的助理团队管理模式,有利于推动基础教学实验室高效服务于本科实验教学。
[关键词]生物学;教学实验室;学生助理[作者简介]郑晓如(1986—),女,广东汕头人,硕士,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助理实验师,主要从事本科实验教学辅助工作;伍俭儿(1970—),女,广东广川人,专科,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助理实验师(通信作者),主要从事本科实验教学辅助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20)45-0118-02[收稿日期]2020-05-22一、生物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培养学生助理团队的意义中山大学着力促进德育与智育相融合、教学与科研相融合、学科与专业相融合、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融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融合。
在培养学生科研创新方面,强调平台、团队的建设,为促进自主创新实验软环境建设,引导健康向上的科研文化,鼓励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学习实践,培养扎实的基础实验技能。
生物学是一门实验性极强的科学,对学生的实验技能与研究意识要求较高,刚入学的本科生有强烈的熟悉实验室以及锻炼实验技能的需求,故每学年申请到实验室担任助理的学生人数比较多。
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要同时承担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院、农学院、中山医学院等几个学院本科生的实验教学课程;开设了动物学实验、植物学实验、普通生物学实验、生物化学实验、微生物学实验、细胞生物学实验、遗传学实验等几大专业必修实验,以及植物生理学实验、神经生物学实验、生理学实验等几大专业选修实验,开设了现代生物科学与技术综合实验、生物技术综合实验、生态学大实验等几大综合性、设计性选修实验。
因基础教学实验室所服务的学生人数众多,所开设的实验课程门类繁多,总量大,故对学生助理的需求量较大。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细则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细则本办法中所称助教工作是指研究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通过担任教学助理,从事本科生课程中的作业讲评、疑问解答、实验指导等教学辅助工作,锻炼能力、获得劳动报酬的教学实践活动。
学校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岗,并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是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要举措。
为达到培养研究生和加强本科教学力量之目的,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助教津贴管理办法》(南发字…2013‟58号),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细则。
一、学院成立助教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本科生教务干事、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
主要负责本单位助教设岗、招聘、培训和考评等。
二、助教岗位的设置(一)全校本科生的公共基础课;(二)本学院的本科生课程(习题课、实验课);(三)指导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竞赛。
三、助教岗位设置标准(一)理论课程原则上60人可设立一个助教岗位;(二)实验课程原则上20-30人可设立一个助教岗位;(三)参与指导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竞赛,指导某一竞赛两个以上代表队的,可设置一个助教岗位。
四、申请助教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熟悉承担助教工作的相关理论或实验课程,专业相符者优先;(二)学习科研进展顺利,获得导师的同意;(三)参加学校和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获得学校助教岗位资格认证。
五、助教岗位的申请和聘任(一)助教岗位的申请和聘任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
(二)学院每年学期初会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上报助教岗位需求。
经校助教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布助教岗位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助教岗位数不超过学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总数20%,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学期末考核后统一发放。
岗位设置需明确岗位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时间、聘任条件等。
(三)学生根据公布的助教岗位进行岗位申请(填写申请表),一般在春季学期仅限博士一年级的学生申请,秋季学期仅限博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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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课程博士生助教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规范本科生课程博士生助教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务部的安排和研究生院的要求,学院每学期开展聘请博士研究生担任本科生课程助教的工作,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聘任条件及程序
第二条学院开设的本科生课程(包括专业课、公选课)可申请聘请博士生助教(以下简称“助教”),本科生课程每40-60名本科学生可配备1名助教,超过此标准配备助教的,助教工作量和各项津(补)贴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分配。
担任本科生课程的助教必须为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学院博士生担任其他开课单位开设的本科生课程的助教,需向学院本科教学教务部报备。
第三条助教聘任程序:
1、学院教务员在排课时统一收集需要聘请助教的课程信息,制订本科生课程助教需求表。
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等因选课人数未确定的课程,由学院教务员在开学后两周内向任课教师收
集助教需求信息。
2、学院教务员发布开展博士生助教申请工作的通知,公布本科生课程助教需求。
3、拟申请助教岗位的博士生根据助教需求情况,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并获同意后,填写《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申请表》和《研究生助教安排汇总表》,按通知要求提交给学院教务员。
4、学院教务员登记助教报名信息,必要时进行协调,最后确定助教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每学期末,任课教师对该学期助教的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
第四章助教工作职责
第四条职责:
1、助教应协助课前准备工作。
在课程开始前主动联系任课教师,确定工作职责;建立班级通讯录,搭建及时有效的师生沟通渠道;做好课堂的考勤工作,并备注特殊情况(比如交换生、休学和重修等)。
2、做好课堂跟进工作。
随堂听课,协助发放课堂资料和作业信息等;如遇临时调停课或地点变更,应及时通知班级;熟悉课程大纲和教学内容,协助回答学生关于课程内容的疑问。
3、协助指导教学实验。
提前熟悉关于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任课老师,协助指导学生进行实验;
协助监督学生按要求进行实验,规范实验记录;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等。
4、协助批改作业。
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做好平时成绩登记工作,及时反馈学生作业中反映的问题。
切勿遗失学生平时作业或漏登、误登学生成绩。
5、协助批阅试卷。
助教可协助教师批阅试卷中的客观题部份,但不得批阅试卷中的主观题等其他部分。
6、助教不得进行成绩录入工作。
期末成绩录入工作必须由教师完成,教务系统的权限(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不能给予助教。
7、任课教师布置的其他与课程教学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第四章助教考核和津贴发放
第五条考核及津贴:
1、博士生助教的考核由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影响工作量的计算和津(补)贴的发放。
2、按照学校教务部和研究生院的要求,博士生在每学年只担任36学时的助教工作的情况下只发放交通补贴,不发放岗位津贴;担任助教工作超出规定学时数时,按照多出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和交通补贴;博士老生担任助教仍然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和交通补贴。
博士生助教具体的补助标准和发放办法,以学校公布为准。
3、为了鼓励博士生积极参与助教工作,更好地为本科教学
工作提供服务,每学期结束时,学院评选优秀博士生助教并给予奖励,设立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两名(奖金2000元/人)和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人),申请者须填写《优秀博士生助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第五章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安排汇总表
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博士生助教申请表
附件1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附件2
生命科学学院___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研究生助教安排汇总表
注;1、请勿修改表格格式。
2、每行记录只能登记一名助教一门课程信息,表格中请勿拆分或合并。
附件3
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博士生助教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