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6-2017学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语学院关于《北京大学2016-2017学年博士研究生
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1关于自主名额:我院共5人。原则上新生1人,在校生4人。
2关于参评年级: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
3 关于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学术型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博士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
此外,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校长奖学金的评定。获得校长
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北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4 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 2016年6月3日前;
5 关于评定标准: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和科研工作等。请按学校要求提交《北
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学习成绩、科研方面等信
息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论文、书籍、证书的复印件等。具体实
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6 关于评审结果:将于6月中下旬在北大外院公告栏中发布,请关注。
2016年5月25日。附:
关于北京大学2016-2017学年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奖助发[2016]05号
各(系、所、中心):
为吸引优质生源,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境,激励博士生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北京大学设立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16-2017学年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资助标准
1.2016学年起,所有名额均为自主名额。
2.学校分配给各院系的名额为年度总名额数,不区分新生或在校生。具体名额数可在奖助系统中进行查询。
3.名额分配每年进行一次,院系每年的名额数基本保持稳定。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院系的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微调。
4.校长奖学金的生活津贴标准为4000元/人·月,每年按12个月发放,同时配套学费津贴,其额度等同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年度学费。
二、资助对象与资格
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学术型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
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以及专业学位和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
此外,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校长奖学金的评定。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北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三、具体工作要求
校长奖学金是北京大学设立的荣誉性最高、资助额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研究生奖学金,各学院(系、所、中心)在评定工作中务必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1.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校长奖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并应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实施细则应包括名额分配、申请要求和评审程序等内容,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名额在院系内的分配应考虑年级和专业间的覆盖情况。
3.自2016学年开始,学校给院系分配的校长奖学金名额不再区分年级,因此,各院系在制定本年度评审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以往的操作模式,在相关工作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平稳过渡,使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4.校长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交《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学习成绩、科研方面等信息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论文、书籍、证书的复印件等。
5.评审一般以答辩、报告等形式进行(新生可视情况适当调整),应综合考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状况和工作学习态度等各方面的情况,并本着竞争选优的原则进行。
6.对于经评审后形成的2016-2017年度建议获奖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7.研究生奖助工作专家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数据录入和材料报送(略)
五、注意事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