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律所收结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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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收案结案办法

律师事务所收案结案办法

律师事务所收案、结案办法为规范本所全体律师收案、结案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

一、收案办法1、专职律师承办的案件,必须由执行主任审批。

经办律师应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存档备案。

2、须审批的案件,收案未经批准,与该案相关的文件不得加盖本所印鉴。

3、批准收案后,经办律师应将生效的《委托代理合同》交还本所专人保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1)没有律师执业证收案的;(2)持外地律师执业证、未经重庆市司法局同意在本所执业且单独收案的;(3)违反法定收案条件的;(4)违反司法行政主管机关有关收案规定的。

5、严禁任何律师私自收案。

6、为防范利益冲突,收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时间优先原则,即:在同一法律事务中,如本所已有律师接触有关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不得再行介入。

(2)原告优先原则,即:在同一诉讼事务中,如本所已有律师代理原告,本所其他律师不得担任被告的委托代理人。

(3)合作原则,即:如无法确认谁最先接触有关当事人,介入该事务的有关律师应当合作,共同处理有关事务。

(4)顾问单位优先原则,即:不论接案时间先后或代理原、被告,本所律师均不应接受任何以本所法律顾问单位为对象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为避免发生利益冲突,本所律师在接案之前,均应查证本所收案资料。

二、结案办法1、经办律师对于已收案件应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认真、负责地承办完成。

2、经办律师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办的,应自行委托或经执行主任指定的本所其他律师承办完成,相关费用由有关律师协商确定。

3、所有案件承办完成后,经办律师应填写《结案登记表》存档。

4、登记备案的同时,经办律师应将该案件材料整理归档。

5、本所律师在退出本所时未完成的案件,应办理案件转接手续。

收案结案管理制度

收案结案管理制度

收案结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律所工作流程,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收案结案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律所的各个部门,包括案件的受理、归档、处理、结案等全过程管理。

二、收案管理1.案件受理律所接到客户委托后,应及时核查客户身份,了解案情,并建立案件档案。

必须确认案件为司法范围内的合法事务,方可受理。

2.案件分类根据案件性质和重要性,对案件进行分类。

常规案件和重大案件应当分别予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案件回访律所收到的案件应当对客户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保持与客户的沟通顺畅。

如有需要,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处理。

4.案件评估律所应当对接受的案件进行评估,根据案情、客户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确保案件顺利处理。

5.案件委托书律所收到客户委托后,应尽快签署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委托书必须详细描述案件事实和要求,确保委托内容明确。

6.案件保密律所在收案过程中应当做好案件保密工作,确保客户隐私和律所内部信息安全。

7.案件归档经核实的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归档工作,整理好相关文件、资料,保留好备份,以备查阅。

三、结案管理1.案件处置律所应当根据案情和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案件,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结案报告在案件处理结束后,律所应当及时向客户提交结案报告,详细介绍案件经过和结论。

3.案件结算律所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要求,结算相关费用,并提供完整的发票和清单,确保费用透明。

4.案件总结律所应当对已结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附则1.律所应当建立收案结案管理档案,保留案件相关文件,备查。

2.律所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律所应当加强和客户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以上就是律所收案结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律所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案件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客户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的收结及收费工作,确保事务所的业务高效运转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案件收结管理1. 案件收结流程1.1 受理案件:当客户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时,律师应立即受理,并记录案件相关信息,包括案件类型、委托人信息、案情概况等。

1.2 分配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系统,将案件分派给合适的律师负责办理,并通知相关律师。

1.3 案件跟踪:负责案件的律师应随时跟踪案件进展,保证案件办理的及时性和质量。

1.4 结案报告:案件办理完毕后,负责案件的律师应及时提交结案报告,并按照内部流程进行审核。

1.5 结案审批: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负责结案审批的律师应对结案报告进行审批,并在案件结案系统中进行录入。

1.6 结案归档:已审批的结案报告应归档保存,包括相关材料和信息,以备日后查阅。

2. 收案登记和管理2.1 收案登记:律师事务所应设立统一的案件登记系统,对每个受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并给予唯一的案件编号,以便进行管理。

2.2 案件分类:根据案件性质和特点,律师事务所应对案件进行分类,便于案件管理和统计。

2.3 案件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制定案件管理办法,包括案件的分工、协作和跟进机制,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三、收费管理1. 收费标准与计费方式1.1 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并在明确约定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1.2 计费方式:律师事务所可采取以下计费方式之一:按小时计费、按案件阶段计费、按任务计费、固定费用合同等。

计费方式应在与委托人的合同中明确约定。

2. 收费程序和要求2.1 收费程序:律师事务所应为每个委托的案件建立相应的收费账户,记录案件相关的收费和费用支出情况,并及时向委托人进行费用通知。

2.2 收费要求:收费通知应明确列明费用的项目、金额及支付方式,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要求委托人支付费用。

律师结案管理制度

律师结案管理制度

律师结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结案管理工作,落实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诉讼代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律师所内所有承办案件的律师,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仲裁等各类案件的结案管理。

三、结案管理流程1. 结案审查律师在案件完成后,应及时向所内的结案管理部门提交结案审批申请。

结案审查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包括案件的进程、相关证据、诉讼费用等。

审查通过后,结案管理部门应及时出具结案意见。

2. 结案审批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结案意见进行审批,确保结案的合法合规。

审批通过后,结案管理部门应出具结案通知书,并通知相关律师办理结案手续。

3. 结案手续律师在收到结案通知书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结案手续,包括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处理相关诉讼费用、归还相关证据等。

4. 结案报告律师在办理完结案手续后,应及时向结案管理部门提交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包括案件的办理过程、结果和相关经验教训。

四、结案管理标准1. 法律标准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确保案件的合法合规。

2. 诚实守信律师应遵守职业操守,对当事人和法院如实告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得隐瞒、篡改或伪造证据。

3. 耐心细致律师应认真对待每个案件,全面收集证据,充分掌握案情,以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结案效率律师应以尽快结案为目标,尽快办理案件,减少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损失。

五、结案管理责任1. 律师的结案责任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应履行结案管理工作,保障案件的顺利结案。

如有延误或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结案管理部门的责任结案管理部门应监督和管理律师的结案工作,为律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确保结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监督责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结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结案管理工作的合规和高效。

六、结案管理考核律师事务所应对结案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结案数量、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并对相关律师和部门进行考核奖惩。

2024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为保障我国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本制度依据《____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特此制订。

一、案件收结管理(一)本所实施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律师的管理机制。

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接受案件,一经查实,本所将有权予以除名。

(二)若委托人明确指定承办律师,则由该律师负责具体案件办理;如委托人未指定,则由本所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律师承办。

(三)本所主任在指派律师时,应充分考虑委托法律事务的性质、律师的专长及工作状况,做到合理安排。

(四)如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案件,应及时向本所主任及委托人说明情况。

在取得委托人同意后,由本所主任另行指派律师接手案件。

(五)本所设立收结案登记簿,律师代理的案件需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

(六)案件办理结束后,承办律师应在____日内将案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二、收费管理(一)本所实行统一收费制度。

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费,一经查实,本所将有权予以除名。

(二)本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严格遵守____省及____市律师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降低或减免。

(三)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时,应一事一议,并需报请本所主任同意。

(四)本所行政(财务)人员依据委托人与本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除经本所主任批准外,本所应在收取律师服务费后出具律所证明文件。

(六)非因本所或承办律师的原因,律师服务费概不退费。

在特殊情况下,经本所主任批准,可考虑酌情退费。

(七)本所根据归档案卷的考核结果,与承办律师进行报酬结算。

2024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本所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内部收费与财务管理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严格遵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物价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执行业务收费。

第三条本所遵循“依法纳税、规范核算、自主分配、合理积累”的财务管理原则,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与检查。

2024年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

2024年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

2024年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案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律师事务所的收案工作。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收案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保密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业权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收案登记制度,确保收案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二章收案范围第五条律师事务所收案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等各类法律事务。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可以选择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为收案提供条件有:合法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具备办案条件的律师团队等。

第三章收案程序第八条当事人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时,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初步审核。

第九条初步审核内容包括:案件主要事实、法律关系、当事人权益、诉讼权限等。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向当事人确认受理案件,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相关协议。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的不同程序,办理委托案件。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法律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的费用应当合理,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

第四章收案登记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收案登记制度,确保收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的收案登记内容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委托方式、收取保证金情况、案件状态、办理律师、办理进展等。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收案档案,将每个案件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收案资料的保密制度,确保当事人的隐私不受侵犯。

第五章收案审核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收案审核制度,对委托案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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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收结案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收案第三章办案第四章结案第五章归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案、代理行为,建立健全律师业务管理制度,保障律师事务所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严禁私自收案、办案。

严禁非执业律师人员以律师名义争揽案件或对外宣传。

第三条委托合同、收费票据及介绍信函等文件应由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四条律师承办法律业务,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及广东省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收费事项统一由律师事务所指定的财务人员办理,并及时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票据。

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收案第五条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应先由当事人填写法律咨询登记表,再由律师填写解答意见,交律师事务所归档存查。

律师受理法律业务应当签订委托书、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内容和接受委托的条件。

在签订上述文件时,应当如实告知委托人收费标准、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办理委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并提交《风险告知书》给当事人签署。

经办律师应当向当事人派发《律师服务征求意见表》,该表将作为律师服务跟踪反馈信息和工作质量监督标准之一。

公司、企业、法人委托的,应当要提供登记注册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约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个人委聘的,应提供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其他当事人委托的,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首先由事务所利益冲突审查部门负责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利益冲突和回避审查,避免利益冲突;律师事务所对重大疑难、新型以及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案件,应当由事务所业务委员会组织律师进行集体研究后,再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5篇)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5篇)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据《____律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结案管理(一)律师事务所采取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律师管理方式。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案,否则一经查实,律师事务所可做除名处理。

(二)如委托人指定承办律师,由被指定律师具体承办案件;如委托人未指定承办律师的,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指派律师承办。

(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指派律师时,应根据委托法律事务的性质,各律师的专长及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四)承办律师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案件的,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委托人说明情况。

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由律师事务所主任重新指派律师办理。

(五)律师事务所建立收结案登记簿,律师代理的案件,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收结案登记簿上作详细登记。

(六)承办律师应当在案件办结后____日内将案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二、收费管理(一)律师事务所采取统一收费管理方式。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否则一经查实,律师事务所可做除名处理。

(二)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严格执行____省及____市律师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降低和减免。

(三)采用风险代理收费的,应一事一议,应当报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意。

(四)律师事务所行政(财务)人员根据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除报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外,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收取律师服务费后,方可出具律所证明文件。

(六)非因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的原因,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费。

特殊情况下,报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可酌情退费。

(七)律师事务所根据归档案卷的考核情况,与承办律师结算报酬。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2)是指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对结案和收费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制度。

下面是一般性的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结案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设立结案审核程序,确保案件进展和结案符合法律和道德标准。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律师事务所是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纠纷的专业机构。

在不同的执业领域和案件性质中,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有效的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及费用的合理收取。

二、收结案管理制度1.案件收案程序(1)律师事务所接收客户委托后,应进行案件登记,并开立案件号。

(2)接收案件后,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向客户确认委托内容,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对于具体案件的受理,律师事务所应进行案件调研和分析,编制详细的案件策划和实施方案。

(4)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做好案件的登记、存档、卷宗整理等工作。

2.案件办理流程(1)律师事务所应在案件受理后制定详细的办案计划,并向客户报备。

(2)在办理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应不断与客户沟通,及时向客户提供案件进展情况和法律意见。

(3)律师事务所应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妥善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并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3.结案程序(1)律师事务所应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告知客户,并向客户提供结案报告。

(2)对于已结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归档并整理相关文件。

三、收费管理制度1.费用预估及报价(1)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案件委托前应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费用预估,并向客户进行明确说明。

(2)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客户的委托内容和实际工作量制定详细的报价方案,并向客户提供书面报价。

2.收费方式(1)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案件性质和工作量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如按小时收费、按项目收费、按成功收费等。

(2)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律师事务所可根据客户需求和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商议并制定合理的收费方式。

3.费用结算与收取(1)律师事务所应与客户在案件委托阶段明确结算方式和费用支付期限。

(2)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向客户报销费用,并提供详细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3)对于不同收费方式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相应的费用结算流程,并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四、监督与评估机制1.内部监督(1)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专门的收结案及收费管理部门,负责对案件的收结和费用的管理进行监督。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4篇)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4篇)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一、概述本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案工作,确保案件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处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和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的收案工作。

三、案件收案流程1. 客户接洽:律师接到客户的咨询或委托后,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并记录相关信息。

2. 案件登记:律师应将收到的案件信息填写登记表,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案件类型、办理律师等,同时标注案件的优先级和重要程度。

3. 案件分配: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专业领域和工作负荷,将案件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律师能够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并能够合理安排时间。

4. 案件审查:律师在接受案件后,应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和证据,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客户的合理权益。

5. 案件策划:律师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客户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案件处理策略,包括诉讼方案、辩护策略等。

6. 案件办理:律师按照案件策划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步骤,进行案件的受理、调查、起诉、辩护、代理、调解等工作。

7. 案件跟踪:律师应及时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报告案件的进展和可能影响的因素。

8. 案件结案:律师在案件结案后,应向客户提供详细的结案报告,包括案件的处理结果、相关法律依据和后续的相关事项。

四、收案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律师事务所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收案,不因客户的身份、关系或其它因素而歧视、偏袒或拒绝接受案件。

2. 专业性原则:律师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能力,接受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案件,并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建议。

3. 保密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对客户的案件信息保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

4. 接案负责原则:律师根据自身的工作负荷和时间安排,合理接收案件,并承担起对客户负责的责任。

5. 优先处理原则:律师事务所应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和分配律师的工作时间,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引言本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结案和收费行为,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工作高效、公正和透明。

本制度适用于本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和支持人员。

律师事务所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执行该制度。

第二部分:结案管理1. 结案定义结案是指律师事务所成功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案件,在达到特定的条件后,终止对该案件的处理。

2. 结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下列条件判断是否可结案:- 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并取得最终判决或调解协议;- 具备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书已经生效;- 委托人已经满意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并确认不再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

3. 结案程序律师事务所在判断案件满足结案条件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结案:- 律师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审查案件,确认案件可以结案;- 结案人员填写结案申请表,汇总相关文件和证据,并存档备查;- 律师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审核结案材料,签发结案通知,并告知委托人;- 结案通知发送后,律师事务所不再对该案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结案记录律师事务所将对结案的案件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案号、案件类型和结案日期;- 结案申请表和结案通知;- 相关文件和证据的备份;- 委托人满意度调查表。

第三部分:收费管理1. 收费依据律师事务所的收费将根据以下依据确定:- 律师协作费率:根据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律师的经验和专业水平等因素确定的费率;- 案件复杂程度: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法律问题确定的费用;- 时间和工作量: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的工作时间和努力量确定的费用。

2. 收费方式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按工时计费: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时间和努力来计算费用;- 按件计费:根据委托案件的大小、复杂程度和涉及的法律问题来计算费用;- 固定费用: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按照固定的费率来计算费用。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登记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登记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
收结案登记管理制度
1、本所律师收案一律进入本所收案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收案信息,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批,案管中心统一查验,如无有无利益冲突,予以审核通过。

2、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应先完整填写《收案审批表》,《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和《委托人须知》,连同经审查的《收案审批表》一并交由本所案管中心主任盖章。

3、案管中心主任要认真确认《收案审批表》,核对《收案审批表》填写内容与《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手续的内容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再填写收案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在确认已经依照本所规定收费的前提下,出具办案所需的出庭证、出庭函、会见专用证明、介绍信等办案手续,承办律师同时在前台领取装卷所需的封面、卷宗目录、办案小结和监督卡等材料。

3、律师承办下列业务,应及时向对应专业部室的负责人汇报案情:(一)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案件;(二)重大疑难案件和敏感性案件;(三)一审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4、办案过程中,如果委托人提前解除委托关系,承办
律师应当制作办案小结,说明解除委托关系的原因,并附相关材料归档。

5、律师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或办结各类法律事务后,在半个月内将办案过程所形成的材料,按本所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成卷,并要装订成册,经案管中心查验合格后,统一存档。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律师事务所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结案及收费管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和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结案及收费管理,促进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合理合法的经济交往,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收结案管理制度1. 收案程序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专门的案件接收部门,接收来自客户的委托案件,并按照承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能力评估合理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2. 案件备案及分配律师事务所在接收到委托案件后,应将案件进行备案,并根据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负荷合理分配案件。

同时,应建立案件分配制度,确保每个律师在能力范围内合理分担案件。

3. 案件管理与监督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案件管理制度,包括案件进展情况的记录和报告,律师工作质量的评估等。

对于复杂或重大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应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案件顺利进行。

4. 案件结案律师事务所在完成委托案件后,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并进行案件结案工作。

结案工作包括案件的整理、文书的撰写、收回相关证据材料等。

同时,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案件结案的审核制度,确保结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收费管理制度1. 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应明确制定收费标准,包括按小时计费、按案件计费等多种方式。

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明确标明相关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2. 收费方式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客户需求和案件性质,提供多种收费方式,包括预付费、后付费、阶段付费等灵活的支付方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3. 收费明细律师事务所应向客户提供详细的收费明细,包括服务内容、工作时间、收费金额等信息,并及时向客户解释和说明相关收费事项。

4. 收费纠纷解决机制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收费纠纷解决机制,为客户提供申诉和投诉的渠道,并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制度(示范文本)第一条为规范本所的收案、代理、结案等程序,建立健全律师业务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保障本所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与委托人进行充分商洽,初步掌握涉案事实、涉案证据,了解委托人的委托目标、代理条件等,对委托目标的可行性进行初步评估。

第三条律师与委托人进行商洽时,不得故意作虚假或误导性判断,不得作出不实承诺。

如委托人要求了解本所及律师的相关情况,律师应如实告知,不得进行不实或夸大宣传。

第四条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应先由当事人填写法律咨询登记表,再由律师填写解答意见,交律师事务所归档存查。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本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严禁私自收案、办案。

严禁非执业律师人员以律师名义争揽案件或对外宣传。

第六条律师受理当事人委托应当履行审批程序,以方便本所统计、监督,确保办案质量,降低执业风险。

未经审批的案件不得出具任何加盖本所印章的文书。

第七条委托人与律师达成代理意向后,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根据拟受理案件的性质,填写《立案审批表》。

(二)拟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委托内容、接受委托的条件及收费标准。

(三)拟订《授权委托书》。

公司、企业、法人委托的,应当要提供登记注册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约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个人委聘的,应提供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其他当事人委托的,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如实告知委托人办理委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后果,书面告知风险,给委托人签署。

第八条本所接受委托,应当由风险控制部门或风险控制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利益冲突和回避审查,避免利益冲突;本所对重大疑难、新型以及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案件,应当由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集体研究后,再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为了规范收结案和收费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的内容参考:
一、案件收结案管理
1. 案件收结案申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在案件结束或达成和解后,向所内的案件管理部门提交收结案申请。

2. 收结案审批:案件管理部门应对律师提交的收结案申请进行审批,并确保案件结案手续的完备。

3. 结案报告: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提交案件结案报告,并协助委托人或当事人办理相关结案手续。

二、收费管理
1. 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保证公平合理。

2. 收费方式: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委托人或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方式,包括按小时计费、按阶段计费、按结果计费等。

3. 收费明细:律师事务所应将收费明细以书面形式详细列明,包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工作时间、费用总额等,并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签订收费协议。

4. 收费提醒:律师事务所应在收费前向委托人或当事人进行提醒,确保其明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并尽可能满足委托人或当事人的需求。

5. 收费监督: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相应监督机制,确保收费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接受委托人或当事人的监督和投诉。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的内容参考,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文件起草等专业服务。

为了提高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运营效率,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改进收费模式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案件结案管理制度1. 案件评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案件评估机制,对每一案件进行初步评估,明确事务所处理案件的可能性及风险,以便合理安排资源和人力。

2. 案件登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案件登记制度,明确每个案件的基本信息、委托人及代理律师等相关信息。

案件登记应及时更新,保证案件信息的准确性。

3. 案件分工: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的专业背景与经验,合理分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专业和高效的处理。

分工应在案件登记后尽早确定,适时调整分工。

4. 案件进展: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案件进展跟踪制度,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进展。

每周开展案件进展会议,及时分享案件进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 结案评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案件结案评估机制,对已结案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提高律师团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收费管理制度1. 收费政策: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律师事务所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

收费政策应兼顾客户需求和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状况,灵活设置多种收费方式,包括按小时收费、按项目收费、按阶段收费等。

2. 收费协议: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应与客户签订书面的收费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

收费协议应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客户明确了解律师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3. 收费透明: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收费透明的机制,及时向客户提供案件工作进展报告和费用明细。

从案件接受到结案,律师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收费明细和结算清单。

4. 收费监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独立的收费监管机制,及时对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进行核查和审核。

收费监管机构应起到监督律师事务所合规运营的作用,保障客户利益。

律师事务所收案结案管理制度(湖南省2018版)

律师事务所收案结案管理制度(湖南省2018版)

律师事务所收案结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收案结案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承办的法律事务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本所律师承办的所有法律事务都必须由本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第二章收案第四条律师承办各项法律事务应当由本所统一受理,并以本所名义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任何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

第五条本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应当指定承办律师,并在案件事实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解答咨询人提出的问题,做好咨询记录,填写《法律咨询登记表》。

第六条本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如实告知委托人收费标准、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办理委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七条拟承办法律事务的律师应当填写《案件受理审批表》,交由本所主任或者其指定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委托手续。

《案件受理审批表》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案由、办理机关、承办律师、简要案情、收费方式和标准、收费金额、付款、结算方式和登记时间等事项。

第八条案件受理审批人员对《案件受理审批表》中的以下事项予以审查:(一)委托人及案件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清楚;(二)收费是否符合标准;(三)案件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四)是否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五)其他必要事项。

第九条本所承办《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规则》规定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及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

第十条以下业务应由本所主任或分管合伙人进行审核,必要时需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同意:(一)公司股票公开发行或公司上市;(二)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敏感性、群体性、涉黑涉恶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四)减免律师费或约定律所承担法律风险责任的案件;(五)应当由本所主任或分管合伙人进行审核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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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组织健全,“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正常开展,档案资料健全完善的,加1分。
5
党员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到位,表现较好的,党员没有受到处分的,加1分。
做到守法诚信,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投诉和化解矛盾及时到位、效果较好的,加1分。
2.牢记党的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党员律师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依法执业、内部业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重大失误。
不接受司法机关和协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的,扣3分;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扣1分。
3
二、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事务所人员管理
5.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对律师、行政人员管理规范。聘用人员按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有关薪酬、社保等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没有建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扣1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扣3分。
昆明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标准
项目
规范标准
检查标准
标准分
得分
一、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管理
1.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律师事务所名称、章程、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等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变更按时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检查《执业许可证》等证件及律师事务所住所、合伙人的情况。若证件不齐全和应建立事项不全,扣3分;重大事项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依法变更登记的,扣2分。
4
10.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将律师执业监督电话以及本所执业律师的姓名、照片、执业证号进行公示。
律师事务所没有建立律师执业公示制度的,扣1分。
1
律师事务所没有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律师执业监督电话的,扣2分。
2
律师事务所没有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执业律师的姓名、照片、执业证号的,扣1分。
对没有委托合同的扣2分;委托合同基本要素条款不全的,扣1分。
2
17.律师事务所对外开具的委托合同、收费票据、介绍信函等专用文书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没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专用文书的,扣2分。
2
18.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和反馈制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能有效管理和监督。
不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制度的,扣1分;
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扣2分。
2
发现没有统一入账或账面不清晰、财务资料不真实的,扣1分;发现律师事务所没有依法纳税的,扣2分。
3
询问财务人员或查看公开台账,若财务状况没有向全体合伙人公开的,扣2分。
2
23.律师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统一结算;收费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委托合同的约定收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出具合法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或与委托人自行结算费用。
1
11.律师事务所场所整洁;外观具备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的形象;专职律师人均办公面积应有10平方米。
律师事务所杂乱不整洁的,扣1分;外观形象差的,扣1分;专职律师办公面积不达标的,扣1分。
3
四、律师业务管理
四、律师业务管理
12.建立健全律师业务收案和结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业务从收案到结案过程,有较好的审查、监督。
没有制定业务培训及研讨制度的,扣1分;没有培训计划,没有实施培训或研讨记录的,扣2分;没有参加司法机关组织培训的,扣2分。
3
三、律师事务所场所管理
9.律师事务所应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等应公示的内容。
没有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许可证》的,扣2分;没有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应公示内容的,扣2分。
3
2.建立健全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及时对所内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作出决策,合伙人会议的重大决议均记录完整符合规定。
检查合伙人会议制度的完备性。合伙人会议制度不建立的,扣3分;会议制度存在召集、议事程序、决策内容不清晰、不完备的,扣2分。
3
检查合伙人会议制度执行情况。会议制度不执行的,扣2分。合伙人会议不定期召开、不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或合伙人会议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以及记录没有全体参会合伙人签名的,扣1分。
检查档案材料,没有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内容的,扣2分。
3
19.律师事务所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复杂、涉案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等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通过集体讨论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
没有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扣1分。
1
重大疑难案件不实行集体讨论或集体讨论会议记录不完备的,扣2分。
检查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情况,没有开展专题教育的,扣3分;没有会议记录的,扣1分。
4
合计
100
昆明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标准(加分项目)
项目
规范标准
检查标准
标准分
得分
一、党团组织建设
1.党团组织健全,分工明确、作用明显,工作开展落实到位;各项制度及档案资料完善、“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正常开展。党员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学习、培训及党费收缴工作落实到位,党员律师遵纪守法讲诚信,积极处理投诉和化解矛盾,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受到县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加2分。
参与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活动成绩明显、获表彰的,加3分。
合计
15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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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抽查律师以外人员的备案情况。若发现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名片或工作证上印有“律师”或“执业证号”等内容的,扣2分。
2
7.律师事务所不得以介绍信、委托合同等方式为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违规跨所办案提供便利的情形。
发现律师事务所为律师违规跨所办案提供便利情形的,扣2分。
2
8.律师事务所建立良好的业务培训及研讨制度,制定计划,定期开展业务研讨或业务培训。
2
3.建立健全印章使用制度,公章使用规范,用章有登记并有专人审批,印章有专人保管并有有效的存放保护措施。
没有制定印章管理制度的,扣1分。
1
印章使用没有主管人员审批记录的,扣2分。
2
印章使用有不登记情况的,扣1分。
1
印章没有专人保管、无有效存放保护措施的,扣1分。
1
4.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及时向主管机关提交各项报表、数据。
没有对律师业务收、结案登记的,扣2分。
2
检查收、结案登记本(表),没有审批表及审批意见的,扣2分。
2
13.律师业务对外宣传推广符合有关规定,无虚假承诺或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的行为。
律师名片、事务所网站、个人网站等宣传媒介上的业务宣传推广内容违反规定,有夸大、不实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扣2分。
2
14.律师事务所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承接业务时有专门的利益冲突审查审批程序,并有专人负责审查。
5
在创新工作中,律师事务所给予律师资金、设备、时间等支持和保障的,加2分。
4.注重理论研究和社会调查、重视行业间学习交流,在业务、理论、制度、服务及全市重点战略项目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有创新成果及著书、公开发表研讨作品的,加5分。
发表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加4分。
发表文章,被省级刊物采用的,加3分。
3
不按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扣1分;不缴、漏缴社保资金的,扣3分。
3
6.实习律师管理规范,实习律师严格按律师协会有关实习考核办法进行实习,无违法的情形。
发现律师事务所为实习律师提供挂靠虚假实习,或有独自承办律师业务等违反规定情形的,扣2分。
2
发现律师事务所为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在介绍信、委托合同以及其他律师专用文书上以律师名义办理法律事务的,扣2分。
没有经合伙人会议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的,扣2分。
2
查阅投诉案件数据库,发现律师有不良执业记录在本年度受行业处分的扣2分;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2人(次)及其以上的,扣3分。
3
出现执业责任保险索赔或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提出执业险索赔的,扣2分。
2
26.律师事务所定期组织本所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及学习、培训,敦促本所人员熟知岗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没有建立投诉处理制度的,扣1分;
没有设立专门投诉处理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的,扣1分。
2
查阅投诉台账,有投诉而律师事务所没有按投诉处理制度有效处理或不及时处理或不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的,扣2分。
2
25.律师事务所建立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的应急处理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针对律师事务所的诉讼、索赔以及投诉。本所律师执业记录良好,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没有出现执业责任保险出险的情况。
没有制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扣1分。
1
检查中发现有利益冲突性案件的,扣2分。
2
15.律师事务所要建立诉讼风险管理制度。在承接律师业务时要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并让当事人签署《风险告知书》。
检查本年度律师事务所的诉讼、仲裁案件归档材料,若没有签署《风险告知书》的,扣2分。
2
16.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要参照《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制订,所制定的条款要素基本完备。
发表文章,被地(市)州级刊物采用的,加2分。
三、荣获表彰
5.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在年度工作中,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搞好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加5分。
5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加4分。
受到地(市)州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加3分。
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的,扣1分。
1
没有档案归档登记本或数据库的,扣1分。
1
没有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的,扣1分。
1
律师事务所没有对档案统一保管存放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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