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修订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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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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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第⼀条应⽤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产现场可燃⽓体和有毒⽓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段。
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作,依据中国⽯化集团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和《仪表⾃动化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条管理机构及职能1. 设备能源部⑴负责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作,贯彻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规定。
负责制定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并检查贯彻执⾏情况。
⑴负责审核各直属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计划。
参与公司重点技措项⽬中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部分的⽅案审核及竣⼯验收⼯作。
⑴负责组织各直属单位学习和推⼴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新技术、新设备。
组织协调各直属单位之间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衔接⼯作和各直属单位之间经验交流及学术讨论⼯作。
⑴组织对各直属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设备状况检查及考核⼯作。
负责编制全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
(5)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规定。
2.各直属单位设备能源(机动)室⑴在事业部设备经理领导下,贯彻执⾏国家及公司下发的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制度和规程,并检查贯彻执⾏情况。
⑴对本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维修情况进⾏定期检查和考核,编制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按时上报。
⑴负责编制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计划,并负责组织施⼯后的验收。
⑴参加本单位更新改造重点项⽬中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委托施⼯及掌握⼯程进度,参加竣⼯验收⼯作。
⑴负责本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批、上报⼯作。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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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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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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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就是指固定式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三条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泄露与积聚状况,就是预防爆炸与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就是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新增报警器的实施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二)负责公司报警器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三)负责公司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四)负责公司报警器的定期检查考评。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参与新增报警器的审查与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参与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三)参与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就是本单位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审核与实施;(二)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三)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与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四)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她工作。
第七条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参与本单位新增报警器的审查与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与备案;(二)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三)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八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报警器的报废、更新、大修计划,报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二)生产单位需要移位、拆除或停用报警器时,需报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审批,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仪表(电仪)车间负责实施;(三)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合检定单位做好定期检定工作;(四)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资料。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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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在企业中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中使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场合和人员。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管理责任1.公司应当成立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订立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管理小组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环境评估1.在购买和使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之前,公司应当进行环境评估,包含气体种类、浓度范围等参数的评估。
2.环境评估应考虑工作场合特点和相关法规法律要求,确保适用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能够满足所需监测要求。
3.环境评估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购买和安装1.公司应向具备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并确保其质量合格、性能可靠。
2.购买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检测本领和防护功能。
3.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依据环境评估结果确定,并应设置在易发生泄漏的位置和易积聚气体的地方。
4.安装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和操作经验。
第六条日常维护1.公司应订立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日常维护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工作。
2.日常维护包含定期检测气体检测仪的工作状态、校准传感器、更换耗材等,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3.维护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并保管至少两年。
4.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维护和修理和检测,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稳定运行。
第七条废弃处理1.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废弃处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
2.废弃的气体检测仪应进行正确的清理和封存,避开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废弃处理记录应妥当保管,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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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目的为识别、评价公司能够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对其进行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控制。
1.3术语和定义1.3.1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1.3.2 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1.4工作职责1.4.1公司HSSE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生产厂(中心)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2各部门、生产厂(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工作,建立本单位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二、工作规定2.1检测报警器的选用2.1.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装置、贮运设施存在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检测报警器。
2.1.2 HSSE部对各生产厂(中心)使用的检测报警器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进行审核,检测报警器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相应的计量器具制造论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
2.1.3检测报警器应符合运行可靠、质量稳定、反应灵敏、技术先进、便于维修的原则,并能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并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报警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报警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1.4因泄漏气体有毒等原因,以及少量泄漏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气体检测器宜采用吸入式检测器。
2.1.5 根据检测对象检测报警器的选择2.1.5.1泄漏介质为单一类物质时,可燃气体可能达到25%LEL(爆炸下限)及以上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可能达到装置空气最高容许浓度及以上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如果该物质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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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前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产生,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如何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遏制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国内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作为防范气体泄漏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特制定了本《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机构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与使用及维护工作,以及相关监督检查组织机构。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科学防范。
2.规范使用,科学估算。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使用计划和应急预案,并遵循科学、准确、及时、有效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检测方法和仪器,科学估算气体的排放量。
3.切实加强维护,确保设备正常。
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并制定维护计划和技术文件,及时解决设备故障。
4.加强管理,责任到人。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相关区域、部门、岗位和个人的责任,切实保障检测报警器的安全,杜绝漏报、误报、迟报等情况的发生。
三、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原则1.安装位置要合理。
检测报警器应在易泄漏、易积聚气体的区域安装,并根据气体特性确定检测器的高度。
同时还应考虑气流的方向,以避免对检测的影响。
2.接温度检测。
气体泄漏时,由于瞬间化学反应温度迅速升高,可行的检测方法是接温度传感器。
温度实时上升就说明气体正在泄漏。
3.多元化检测。
对于常用的气体如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等,同时安装相应的鉴定装置进行检测,并增加声光报警信号,确保数据准确和报警及时。
4.定期校准。
检测报警器定期校准,防止误判或漏检。
四、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检测器的防爆等级应符合使用环境,如氢气环境下,应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Ⅲ的检测器。
2023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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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条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是用于检测环境中可燃(有毒)性气体浓度的仪器设备,通过报警方式提醒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设备要求第四条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和特性:(一)能够实时准确地检测环境中可燃(有毒)性气体的浓度,并报警。
(二)具备报警和故障自检功能,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设备应具备自动校准和自动故障排查功能。
(四)能够提供报警记录和数据存储功能,方便事故调查和数据分析。
第六条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使用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检查,在装置检测风险环境前进行确认。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保证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工作环境符合设备要求,避免干扰信号的源。
第十条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放置在易发生泄漏或积聚的地方,以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的空间和设备旁。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的人员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使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二条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加强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定期检测设备的性能和安全,并提供相关的检测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和售后服务台账,保存相关记录和文件,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密切关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技术发展和标准规范的变化,及时更新和升级产品。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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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并在超过设定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
它在工业、矿山、建筑等领域中起到了重要的安全作用。
为了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安全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和安装1. 根据使用环境和工作需求,选择适合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并确保其具有合格证书和合格评估报告。
2. 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区域,并避免直接阳光照射、高温、湿度等影响检测效果的因素。
3. 安装时应遵循设备制造商的安装要求,确保固定牢固、可靠,并且易于维护和维修。
二、日常维护和检修1. 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包括外观清洗、电源检查、传感器校准等工作。
2. 检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等,以防止对操作人员的伤害和二次污染。
3. 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时,应使用原厂提供的配件,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三、报警处理和应急预案1. 当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停止相关工艺、疏散人员等。
2. 同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报警通知、紧急撤离、救援等,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报警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报警记录,并进行对应的故障排除和维修,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
四、培训和意识提升1. 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安全规范和应急处理程序。
2.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提醒他们关注有关可燃(有毒)性气体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3. 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习,检验和提升员工应对可燃(有毒)性气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记录和数据管理1. 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设备的检修、维护、校准等信息。
2. 对报警记录和处理情况进行分类和归档,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以了解设备状态和改进管理措施。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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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管理,防备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内的全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建立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责任与权限,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同时,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四条设计与选型1.企业应依据实在情况,合理选择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保证其性能和便捷性。
2.选择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有相关认证证书。
3.设计团队在选择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可靠性、灵敏度、报警方式和报警级别等因素。
第五条安装与维护1.安装过程必需严格依照产品说明书和要求进行,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正确安装。
2.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考虑四周环境条件和气体扩散规律。
3.定期维护检测报警器,确保其正常运行。
4.定期维护包含清洁、校准、调试和更换备用部件等工作。
第六条检测与报警1.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应依照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测,测试其灵敏度和准确性。
2.在检测到有毒或可燃气体超出规定阈值时,报警器应能及时发出警报,同时触发相关应急措施。
3.全部检测结果和警报记录应妥当保存,并依据需要供应给相关部门。
第七条应急处理1.在检测到可燃(有毒)性气体超出规定阈值时,工作人员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包含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
2.应急处理措施应纳入企业的紧急预案中,并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能快速反应并正确处理突发情况。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违规行为惩罚1.对于有意破坏、损坏或窜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将予以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在线分析仪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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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在线分析仪表管理规定第一章.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第1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2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规定。
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3条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
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4条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修订稿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修订稿](https://img.taocdn.com/s3/m/1da83f788bd63186bdebbc2f.png)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1 总则1.0.1 为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
1.0.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
指甲类气体或甲、乙A2.0.2 有毒气体toxic gas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通过肢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健康的气体。
本规范中有毒气体的范围是《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中所列的有毒蒸汽或有毒气体。
常见的有:二氧化氮、硫化氢、苯、氰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氯乙烯、光气(碳酰氯)等。
2.0.3 释放源 source of release指可释放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有毒气体的位置或地点。
2.0.4 检(探)测器 detector指由传感器和转换器组成,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电子单元。
2.0.5指示报警设备 indication apparatus指接受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发出指示、报警、控制信号的电子部件。
2.0.6 检测范围sensible range指检(探)测器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检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2.0.7报警设定值 alarm set point指报警器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2.0.8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指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探)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
通常,达到稳定指示值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恢复到稳定指示值10%的时间作为恢复时间。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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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环境中可燃或有毒气体浓度的设备,并在浓度超过设定的安全阈值时发出警报信号,以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该设备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煤矿、天然气、工业制造等领域,有助于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使用,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的示例:一、设备的选择与购买1.选择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前应进行调研和了解,确定设备厂家的信誉度和产品品质。
2.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号和规格。
3.购买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时,应要求厂家提供合格证明和产品质量保证。
4.在购买前,需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二、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2.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经过合理规划,以保证对环境中可能出现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浓度变化进行有效监测。
3.设备的维护应按照厂家提供的维护手册进行,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校准。
4.一旦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设备的使用与操作1.设备的使用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确保其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2.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测试和演练,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3.此类设备应设有报警记录,记录数据要定期进行备份。
4.设备的报警阈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调整。
四、设备的处置与更新1.设备到期或无法修复时,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置。
设备的报废、回收和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2.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根据技术进步和标准更新,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
3.设备更新后,需重新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做相应的记录和备案。
通过制定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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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020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020版)第一条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密度;2.室外安装时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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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页码:1/101目的为规范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 质量安全环保处4.1.1 负责公司范围内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4.1.2 负责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进行审核,参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应商的确定。
4.2 规划计划处负责在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方范围内组织商务谈判与采购。
4.3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和按规定进行检测标定。
4.4 所属各单位4.4.1 负责组织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运维承包商签订定期维护的服务协议。
4.4.2 负责建立完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档案;4.4.3 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年度检定,并对基层单位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4.4 负责本单位更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安装、投用和验收。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页码:2/104.5 基层站队4.5.1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资料及分布图;4.5.2 负责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报警器的正常投用;4.5.3 负责组织岗位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以满足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
5管理内容5.1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及更新5.1.1 新改扩建的输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5.1.2 现役装置按照规范要求需要新增报警器的,应组织进行设计,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5.1.3 通过工程项目安装或购置的各类报警器,由承建单位利用工程投资进行首次检定,交工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可燃、有毒气和火灾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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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和火灾检测报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可燃、有毒气和火灾检测报警的管理,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合理的检测点与报警密度。
所有相关区域都应配备相应的可燃、有毒气和火灾检测报警设备,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三条公司应委派专人负责检测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并负责库存和更新相关备品备件。
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四条公司应计划定期对所有可燃、有毒气和火灾检测报警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和校准,并保持相应的测试记录。
第五条检测设备故障时,应立即报修,并在维修期间暂停使用相关区域,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员工应清楚掌握应急预案的各项内容和操作方法。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火灾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举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在发生火灾或有毒气泄漏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员工疏散,并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同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和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教育和追责。
第十一条员工在使用可燃气体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操作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除专业人员外,任何员工不得私自改变或调整可燃、有毒气和火灾检测报警设备的设置和参数。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及时将修改情况通知全体员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公司可燃、有毒气和火灾检测报警管理制度的内容,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如有需要,本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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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简介本文档是针对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管理的制度,旨在保障人员与设备安全,防止因气体泄露和意外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
检测报警仪的使用选择合适的检测报警仪在使用检测报警仪之前,必须对场所内的气体类型进行了解和分析,并选用合适的检测报警仪。
根据不同的场所和气体类型,选择不同的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操作前的检查在每次使用检测报警仪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和外观完好无损。
检查内容包括电池电量、传感器灵敏度、仪器响应速度等方面。
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仪器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在仪器检修后再次进行检测。
操作方法在进行检测操作的时候,必须清晰明了地了解检测区域的情况,包括气体类型、浓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在检测位置周围张贴相应的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保持警惕。
在进行操作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完成检测任务。
必须保持操作仪器的安全操作距离,防止触电和其他事故发生。
预防措施在使用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除此之外,应当加强常规维护和保养,以进一步提升仪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备案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检测报警仪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对使用过的检测报警仪进行登记备案。
备案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登记备案每一个使用过的检测报警仪,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时间、使用地点、检测的气体类型和浓度等方面的信息。
检验标准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对检测报警仪进行周期性的检验和校准。
根据仪器的既定检验标准,对检测报警仪进行检验和校准,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维护管理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对检测报警仪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维护内容包括清洁、充电(更换电池)、灵敏度调整等方面。
报废管理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对检测报警仪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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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修订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可燃有毒气体、射线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1 管理范围
事业部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相关检测仪。
2 管理职责
2.1 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事业部。
3 管理内容
3.1 电控部是报警仪的主管部门
3.2 安全环保部是报警仪的监管部门。
3.3 事业部设立报警仪主管,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3.3.1 负责报警仪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现场报警装置的清洁卫生。
3.3.2 发现数据不准、无显示,及时告知电控部,由电控部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处理。
3.3.3 需要拆除或停用报警仪时需书面形式报生产、设备、安环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电控部安排人员负责拆除或停用。
3.3.4 放射线检测仪、煤气检测仪等现场检测仪器管理、登记。
3.4 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3.4.1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仪的原理、功能等并会操作使用。
3.4.2 生产装置的报警仪报警后,操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确认报警的真实性。
并做好报警后的处理记录。
3.4.3 负责定期配合仪表部门对报警仪进行校准工作,确保报警仪的安全平稳运行。
3.4.4 报警仪的定期检定应按照国家要求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规程》执行,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3.4.5 报警器定期校准周期为一年进行一次,含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半年报警仪定期检定、校准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
3.5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停止报警仪的运行。
4 本制度由事业部负责解释、考核,从2016年4月23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附件一《报警仪日常检查记录》
附件二《报警仪报警后处理措施》
附件一
报警仪日常检查记录
附件二
报警仪报警后处理措施
当生产装置区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或火灾报警仪在泄漏气体的浓度达到报警仪设定的报警值时,报警仪会发出声光报警,报警仪报警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1、查找确认报警的原因(触点状态出错、微处理器出错,红外光源出错,信号参数出错、现场泄漏、其它原因),消除故障。
1.1、若是报警仪自身故障引起报警,联系相关岗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2、若是生产装置系统泄漏,操作工在巡检时必须双人进行巡检,佩戴相关防护设施,并查清泄漏源,告知相关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泄漏严重时,应及时告知相关管理人员及安环部,迅速处理。
1.3、现场维修人员在发现报警仪报警时,应及时通知当班操作工并撤离维修现场人员,待查清泄漏情况、处理完善后,再进行维修作业。
1.4、报警仪维修人员在接到报警仪检修任务时,进入现场作业前,应确认现场泄漏情况、泄漏源,佩戴好个人防护设施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2、恢复程序
报警仪报警原因查清楚或现场泄漏处理完成后,确认报警仪不再继续报警(泄漏源不再继续泄漏),若继续报警,按动手动消音和确认按钮键,恢复正常程序。
3、记录台账
报警仪报警后当班岗位安全卫士(安全卫士没上班时由班长代替)须做好记录,注明报警仪位号、装置区位置、报警时间、报警气体浓度值(高报值)、报警原因、处理措施等。
4、报警仪在报警状态时,禁止关闭报警仪的电源或撤出报警仪的电源线和控制线,禁止强按消音按钮,以防报警仪不能正常工作而出现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