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有效防备和掌控可燃、有毒气体事故的发生,订立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保障报警器的有效运行和使用。

第三条鉴于企业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特殊性,应当依据具体要求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报警器的认得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报警器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敏感度。

第二章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选择和安装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可燃、有毒气体种类和浓度,选择合适的报警器类型和型号,并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六条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当是检测气体浓度的有效点位,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报警。

安装位置应当阔别火源、电源和强电磁场干扰,避开被物体遮挡。

第七条报警器的安装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坚固可靠,接线正确可靠,保证信号传输畅通无阻。

第八条报警器的安装调试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保证其工作参数的正确设置和标定。

第三章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使用和操作第九条企业应当订立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培训计划,确保员工了解报警器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步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报警器前应当进行必需的检查,确保报警器正常运行。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刻上报维护和修理部门,并在维护和修理前暂时停止使用。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更改报警器的工作参数、报警阈值,以及损坏报警器的外部结构和内部零部件。

第十二条报警器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灰尘、湿气等对其正常工作的影响。

第十三条定期对报警器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工作正常。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详实,保管至少两年。

第十四条报警器的电源应当保证稳定可靠,避开频繁停电、断电等情况发生。

第四章应急处理和演练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报警信号和响应措施,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第⼀条应⽤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产现场可燃⽓体和有毒⽓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段。

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作,依据中国⽯化集团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和《仪表⾃动化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条管理机构及职能1. 设备能源部⑴负责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作,贯彻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规定。

负责制定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并检查贯彻执⾏情况。

⑴负责审核各直属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计划。

参与公司重点技措项⽬中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部分的⽅案审核及竣⼯验收⼯作。

⑴负责组织各直属单位学习和推⼴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新技术、新设备。

组织协调各直属单位之间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衔接⼯作和各直属单位之间经验交流及学术讨论⼯作。

⑴组织对各直属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设备状况检查及考核⼯作。

负责编制全公司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

(5)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规定。

2.各直属单位设备能源(机动)室⑴在事业部设备经理领导下,贯彻执⾏国家及公司下发的有关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制度和规程,并检查贯彻执⾏情况。

⑴对本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维修情况进⾏定期检查和考核,编制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按时上报。

⑴负责编制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计划,并负责组织施⼯后的验收。

⑴参加本单位更新改造重点项⽬中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委托施⼯及掌握⼯程进度,参加竣⼯验收⼯作。

⑴负责本单位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器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批、上报⼯作。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1篇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管理,确保报警器时刻处于完好备用和报警可信的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可燃、有毒报警器管理制度

可燃、有毒报警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更新及值班室日常管理等要求,有效预防爆炸及中毒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信号终端的部门三、职责:3.1 EHS部职责3.1.1参加增设可燃、有毒报警器安装位置和报警器种类的确认和投用前验收检查;3.1.2负责解除、停用、临时停用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审查和备案;3.1.3负责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日常使用管理,包括监控室值班人员的安排、报警应急响应及规范填写值班记录等内容;3.1.4负责对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保和维保单位的日常管理;3.1.5负责对可燃、有毒报警器的投用、维修工作;3.2 工程部职责3.2.1负责可燃、有毒报警器检测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年度检测或校准工作;3.2.2 对新增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安装;3. 2.3建立健全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档案资料及仪表台帐。

3.3 生产部职责3.3.1 负责对安装在部门现场的可燃、有毒报警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异常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EHS进行报修;四、管理要求4.1、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安装、停用规定在公司范围内需要新增或停用可燃、有毒报警器,必须由工程部、EHS部按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请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意见;4.2生产部按照区域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对可燃、有毒报警器进行日常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

对有故障的应及时上报EHS部,并由EHS部联系相关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在此期间EHS部应督促维保单位的维修、更换工作,并对报警器缺失期间提出相应的安全应对措施并督促落实。

4.3 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护保养要求参照《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保合同》内容进行执行,日常主要维保内容:1)保持探测器表面清洁,以免阻塞影响使用2)检查检查探测器有无进水,以免因元器件浸水而影响性能3)请不要用大量的气体直冲探测器,以免影响探测器使用寿命4)非专业人员或者用户不准随意拆卸仪器5)维护保养单位负责泄露报警系统日常的维护保养,每月自检一次,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月自检项目包括:a.连接部件,可定部件,显示部件,控制按钮。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附件2: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就是指固定式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三条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泄露与积聚状况,就是预防爆炸与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就是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新增报警器的实施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二)负责公司报警器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三)负责公司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四)负责公司报警器的定期检查考评。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参与新增报警器的审查与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参与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三)参与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就是本单位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审核与实施;(二)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三)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与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四)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她工作。

第七条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参与本单位新增报警器的审查与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与备案;(二)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三)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八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报警器的报废、更新、大修计划,报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二)生产单位需要移位、拆除或停用报警器时,需报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审批,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仪表(电仪)车间负责实施;(三)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合检定单位做好定期检定工作;(四)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资料。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选型、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事故。

第四条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泄漏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检测报警器的选型与采购第五条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二)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三)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四)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五)受其他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六条企业、单位在采购检测报警器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依法签订采购合同,明确检测报警器的质量、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事项。

第三章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与使用第七条检测报警器的安装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确保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检测报警器应放置在易于泄漏气体扩散的地方,确保检测范围覆盖整个泄漏区域;(二)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根据泄漏气体的密度确定,以确保泄漏气体能够及时被检测;(三)检测报警器的供电、信号线缆应布局合理,避免因电缆故障影响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四)检测报警器应与泄漏报警控制系统、事故排放系统等相连,实现联动控制;(五)检测报警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调试和检验,确保其灵敏度、准确性和可靠性;(六)企业、单位应定期对检测报警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前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产生,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如何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遏制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国内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作为防范气体泄漏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特制定了本《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机构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与使用及维护工作,以及相关监督检查组织机构。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科学防范。

2.规范使用,科学估算。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使用计划和应急预案,并遵循科学、准确、及时、有效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检测方法和仪器,科学估算气体的排放量。

3.切实加强维护,确保设备正常。

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并制定维护计划和技术文件,及时解决设备故障。

4.加强管理,责任到人。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相关区域、部门、岗位和个人的责任,切实保障检测报警器的安全,杜绝漏报、误报、迟报等情况的发生。

三、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原则1.安装位置要合理。

检测报警器应在易泄漏、易积聚气体的区域安装,并根据气体特性确定检测器的高度。

同时还应考虑气流的方向,以避免对检测的影响。

2.接温度检测。

气体泄漏时,由于瞬间化学反应温度迅速升高,可行的检测方法是接温度传感器。

温度实时上升就说明气体正在泄漏。

3.多元化检测。

对于常用的气体如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等,同时安装相应的鉴定装置进行检测,并增加声光报警信号,确保数据准确和报警及时。

4.定期校准。

检测报警器定期校准,防止误判或漏检。

四、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检测器的防爆等级应符合使用环境,如氢气环境下,应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Ⅲ的检测器。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测生产现场可燃和有毒气体的泄漏和积聚,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警器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选择报警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律要求;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颁发的防爆证书,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确保备件供应;5.其他气体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的可能性,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根据这一原则,进口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现场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可能泄漏的可燃和有毒气体密度;2.室外安装期间的主要风向等环境因素;3.雨水和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准方法和校准人员应获得当地市政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专业管理以机动部门为主,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安全部负责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

第九条各管理部门应认真制定以下相关制度: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工验收制度;2.强制性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3.维护和检修系统;4.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第十条各管理部门的任务。

1.机动(计量)该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的新报警器的施工和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定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准确地检测和报警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涉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场所的报警器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一)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和修订报警器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2、负责组织对报警器的选型、安装、验收等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负责对报警器的使用、维护、检验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报警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确保报警器的正常运行。

2、建立报警器的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使用日期、检验日期、维修记录等。

3、负责对报警器的报废进行鉴定和处理。

(三)使用部门1、负责本部门报警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清洁、标识等。

2、发现报警器异常或故障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报警器的检验和校准工作。

四、报警器的选型和安装(一)选型1、根据使用场所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种类、浓度、温度、湿度等条件,选择合适的报警器类型和检测原理。

2、报警器的检测范围、精度、响应时间等性能指标应满足使用场所的要求。

3、选择具有国家相关认证和资质的产品,并优先选用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性高的产品。

(二)安装1、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源、扩散方向、人员活动区域等因素进行确定,确保能够及时检测到气体泄漏。

2、安装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距地面 03 06 米,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距地面 05 10 米。

3、报警器的安装应牢固可靠,避免震动和碰撞,同时应便于维护和检验。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学心得体会、工作心得体会、学生心得体会、综合心得体会、党员心得体会、培训心得体会、军警心得体会、观后感、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teaching experience, work experience, student experience, comprehensive experience, party member experience, training experience, military and police experience, observation and feedback, essay collection,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第1篇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0160219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管理规定

20160219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管理规定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南钢股份安[2016]38号关于印发《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为规范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印发后由各事业部负责统计制度涉及人员并上报安全能环部,由安全能环部按公司培训要求牵头组织培训,由各单位办公室系统和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岗位,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保证制度执行有效,实现管理闭环。

附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发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管理,依据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与GBZ/T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一)可燃气体:指能够与空气(或氧气)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的,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能量的气体。

公司生产、储存或使用的可燃气体主要包括丙烷、乙炔、天燃气等。

(二)有毒气体:指对人体产生危害,能够致人中毒的气体。

分为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

1、刺激性气体,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

2、窒息性气体,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

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

公司生产、储存或使用的有毒气体主要有硫化氢、苯、氨、一氧化碳、氮气、氩气与氧气等。

(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安全能环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负责报警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可用于监测和报警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

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需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一、设备安装和使用要求1. 安装位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应安装在可能泄漏可燃、有毒气体的区域,如化工厂、石油化工储罐区等。

安装位置应满足报警器检测区域范围的需要,并且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2. 安装高度: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应安装在离地面1.5米以上的位置,以保证其能及时感知到气体泄漏。

3. 维护通道:报警器周围应保留足够大的维护通道,便于日常维护和检修。

二、设备维护规范1. 日常巡检:定期对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进行巡检,检查其工作状态、感应器的灵敏度、电源电压等是否正常。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2.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设备外壳、探测器等部位,避免灰尘和污垢的堆积影响感应器的灵敏度。

3. 电源管理:对于接入电源的报警器,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的连接情况,避免线路松动、短路等情况发生。

4. 校准和测试: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校准和测试,确保其检测和报警功能正常可靠。

三、应急处理措施1. 报警信号:当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测到气体泄漏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人员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切断气源、疏散人员等。

2. 疏散逃生:当检测到严重的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时,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逃生,并迅速报警和求助相关部门。

3. 使用消防器材:当发生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扑灭,切勿用水进行扑救,以免加剧事故。

4. 避免人员伤害:在处理可燃、有毒气体泄漏事故时,应穿戴好防护装备,避免吸入有毒气体或暴露在火灾现场。

四、应急预案和演练1. 编制应急预案: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单位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报警器的使用方法、报警信号的处理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2. 定期演练: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让工作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并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024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遵循以下规定是每个使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法规。

1.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稳固可靠,检测灵敏度高,可以准确地监测目标气体的存在。

2. 使用单位应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严格操作,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 对于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校准和检验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定期对使用单位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5. 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6. 需要检测可燃(有毒)性气体的场合,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并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 1 页共 1 页。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页码:1/101目的为规范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 质量安全环保处4.1.1 负责公司范围内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4.1.2 负责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进行审核,参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应商的确定。

4.2 规划计划处负责在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方范围内组织商务谈判与采购。

4.3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和按规定进行检测标定。

4.4 所属各单位4.4.1 负责组织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运维承包商签订定期维护的服务协议。

4.4.2 负责建立完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档案;4.4.3 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年度检定,并对基层单位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4.4 负责本单位更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安装、投用和验收。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页码:2/104.5 基层站队4.5.1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资料及分布图;4.5.2 负责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报警器的正常投用;4.5.3 负责组织岗位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以满足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

5管理内容5.1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及更新5.1.1 新改扩建的输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5.1.2 现役装置按照规范要求需要新增报警器的,应组织进行设计,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5.1.3 通过工程项目安装或购置的各类报警器,由承建单位利用工程投资进行首次检定,交工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监测并及时报警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情况,以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这些报警器,制定了本安全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操作,降低事故风险。

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安装和使用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场所,包括工业厂房、化学实验室、建筑物等。

3. 设备要求3.1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以下功能:•自动检测和监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浓度;•及时报警并发出声光信号,以提醒人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具备故障自检功能,能够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损坏;•可靠性高,误报率低。

3.2 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能够覆盖整个监测区域,并且远离干扰源。

3.3 定期对检测报警器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3.4 安装和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4. 安装要求4.1 对于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按照其安装说明进行安装,确保安装正确、稳固。

4.2 检测报警器应与监测设备相连,能够及时传递监测结果并触发报警。

4.3 安装位置应考虑气体泄漏的可能性,避免泄漏点距离检测器过远而影响检测的准确性。

4.4 避免将检测器安装在易受震动、温度变化较大或湿度较高的地方,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5. 操作要求5.1 检测报警器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要求正确操作。

5.2 定期检查检测报警器的运行状态,包括电池电量、传感器状态等,并做好记录。

5.3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4 不得私自拆卸、更改或修理检测报警器内部部件,如需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6. 应急措施6.1 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关闭气源;•疏散人员;•使用适当的防护装备;•启动报警系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是指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三条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露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新增报警器的实施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二)负责公司报警器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
(三)负责公司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
(四)负责公司报警器的定期检查考评。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参与新增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参与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三)参与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审核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三)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
(四)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
(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参与本单位新增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
(二)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
监督;
(三)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八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报警器的报废、更新、大修计划,报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二)生产单位需要移位、拆除或停用报警器时,需报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审批,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仪表(电仪)车间负责实施;
(三)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合检定单位做好定期检定工作;
(四)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资料。

第九条其他相关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物资装备中心在采购报警器前,拟选定的供货厂家及规格型号必须经使用单位同意,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二)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原理、功能等,并会操作使用。

第三章选型与安装
第十条报警器选型要求:
(一)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二)取得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三)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四)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五)受其他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化生产装置及储运系统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十二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一)可能泄漏的可燃和有毒气体的性质;
(二)室外安装时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三)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便于维护和校验。

第四章日常维护与检定
第十三条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均应达到100%。

第十四条按照公司设备点检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报警器的
点检工作;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校准工作(检定、校准人员必须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以确保报警器的安全平稳运行。

第十五条报警器的检定、校准:
(一)报警器的定期检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04)、《硫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规程》(JJG695-2003)要求执行。

(二)报警器定期校准周期为每季度进行一次(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季度除外),报警器定期检定、校准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各直属单位仪表管理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任务、责任、实践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齐鲁分〔2005〕148号)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