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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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的发展需要,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目标的实现,更好地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按照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新乡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新机制的意见》新人口〔2009〕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方便群众、优质服务为原则,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简称康检)的着力点引导到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优质技术服务上来。全面落实各项避孕服务措施,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满足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提高广大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为构建和谐凤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要求

建立康检服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是:各乡(镇)计生办技术所必须配备微机,运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程信息引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服务。以季度康检为载体,乡(镇)技术人员入村康检,村、组计划生育管理员上门访视,采取健康检查、健康访视等综合手段,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一)实行全程信息引导。依托乡、村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网络和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MIS)、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结合公安、工商、民政、妇联、卫生、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和服务信息管理,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服务信息引导工作规范(试行)》,利用服务信息,引导基层开展避孕节育、术后随访、生殖保健、孕情监控等全程优质服务,实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与技术服务信息的衔接互动。

(二)健康检查与健康访视相结合。实行季度康检制度,每年的3月、5月、9月、11月为B超健康检查月,每年的1月和7月为上门健康访视月(《河南省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废止)。B超康检应遵循方便群众、就近服务的原则,由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在村室实施;上门健康访视由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和育龄妇女小组长负责入户访视。

城镇居民中在职职工育龄妇女、无业下岗人员、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人口的康检管理服务参照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2006〕82号)文件执行。

(三)坚持分类管理和分类服务。凡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应接受相应的健康检查和健康访视服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康检和访视日:耿黄乡每单月3日~10日;潞王坟乡每单月5日~12日;大块镇每单月8日~16日,(包括乡直学校在内)。

1、现有一孩、二孩及以上已婚育龄妇女,未采取绝育措施和绝育手术不满一年时间的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为重点健康检查对象,每年参加四次B超健康检查。同时,1月、7月进行两次健康访视(四次康检、两次访视);

2、年龄在40—49周岁未采取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的3月和9月份参加两次B超健康检查。同时,1月、7月进行两次健康访视(两次康检、两次访视);

3、零孩已婚育龄妇女,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上门健康访视,了解妊娠情况(六次访视);

4、对政策内怀孕(重点是持二孩证)服务对象,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全程监控,并提供优生优育指导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擅自引流产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落实绝育措施满一年以上及离婚、丧偶、不孕症或其他无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的1月、7月进行2次健康访视。

三、服务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阵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简称区站)为龙头、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简称乡中心)为纽带、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简称村室)为依托,村民小组为基础的四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大建设力度,把区站、乡中心、村室和村民小组建设成管理优秀、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四优一满意”的新型计划生育服务阵地。乡中心要配备足够数量的B超,满足工作需要。5万人以下的乡,B超配备不能少于2台,5万人以上的乡,B超不能少于3台。要按村室标示化标准加强村室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康检服务条件。康检室必须设屏风或隔档,备齐必要的康检服务用品。康检点必须具有宣传氛围,有宣传板面或横幅,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开水和其它必要的便民服务项目,为育龄群众营造温馨舒适的康检服务环境,要不断丰富康检服务的内涵,将康检与普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普查常见妇科疾病、提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实施计划生育“五大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康检的吸引力,激发育龄群众参加康检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把康检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建立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十一五”期间,区站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要具备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中心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配备1名以上具有执业(助理)医

师的人员。要着力提高村、组计划生育管理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达到胜任健康访视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管理。要建立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例会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准确;要建立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制度,了解、收集、分析群众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制定工作措施,丰富服务内涵;要建立康检把关审核制度,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保证工作质量;要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或失误造成工作损失的实施责任追究;要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文书样式和管理要求。按《凤泉区人口计生委基础台账规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凤计领〔2009〕36号文)执行,技术服务档案要保存三年以上。

(四)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奖惩。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康检服务新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全区人口计生系统要把建立康检服务新机制作为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化优质服务的主要措施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范管理,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列入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康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入户访视得到全面实施。

附件:1、凤泉区计划生育入户访视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工作流程

2、凤泉区区、乡、村三级计划生育入户访视和生殖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3、凤泉区计划生育入户访视和生殖健康检查新机制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1:

凤泉区计划生育入户访视和生殖健康检查

服务工作流程

一、信息引导工作流程。康检服务全程信息引导要重点做好引导信息的采集、生成、传递、处理、反馈、建档六个环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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