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岗位职责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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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汇总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汇总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7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单位原有的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正式工人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及新参加工作的人员)。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本意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六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按岗聘用。

第七条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进人,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办法另行制定),择优聘用。

第八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任制,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强化岗位意识,严格掌握聘任条件,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目标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总编制数和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内设置岗位。

第五条学校在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岗位设置坚持总量控制、重点扶持、合理优化和动态平衡原则。

第七条学校根据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各学院(部门)岗位数,并根据学院(部门)的发展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八条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或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弄虚作假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三、应聘人员应履行《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上大内〔2003〕64号)规定的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的近五年考核合格。

申报应聘的岗位必须有空缺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系统的教育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应当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必须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7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单位原有的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正式工人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及新参加工作的人员)。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本意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六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按岗聘用。

第七条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进人,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办法另行制定),择优聘用。

第八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7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单位原有的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正式工人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及新参加工作的人员)。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本意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六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按岗聘用。

第七条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进人,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办法另行制定),择优聘用。

第八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

招聘启事优秀范文(精选8篇)

招聘启事优秀范文(精选8篇)

招聘启事招聘启事优秀范文(精选8篇)在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过招聘启事吧,这次小编为您整理了招聘启事,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招聘启事篇1诚聘:现因公司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征求驻地人事主管一职。

职位信息岗位职责:1、全权郴州经销商菲玛专卖店团队(门店导购、施工、业务等)人员的招聘配置;2、全权执行门店团队人员的培训工作;3、全权门店团队人员考勤、绩效考核、社保缴纳、薪资发放等工作;4、全权门店员工关系管理,不定期与在职员工进行面谈沟通了解员工心理动态;5、全权门店上部分行政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1、25-35岁,三年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熟悉人力资源六大模块专业知识和技能;2、熟悉国家及当地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3、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工作主动、积极热情;4、居住郴州本地或想回籍贯郴州长期发展者优先;5、有零售行业、专卖店人事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本岗位隶属于四川菲玛有限公司,岗位培养方向:主管-区域主管-省区主管-经理薪酬结构:底薪+绩效+经销商回款提成+年度奖金招聘启事篇2诚聘:职位信息【岗位概述】1. 全权执行和完成每月制订的所辖区域内销售目标和任务;2. 全权所辖区域内各个售点的供货、回款及新核心售点的开拓;3. 根据公司终端标准化建设规范,指导售点柜台样品标准陈列,宣传品及促销用品的摆放;4. 全权所属导购顾问及经销商培训各种销售技巧、产品知识、企业文化,增强导购和经销商销售技能,维护售点客情关系;5. 及时妥善的处理所辖区域内导购顾问在终端的疑难相关问题;6. 根据售点、销售旺季等需要,积极与经销商沟通,策划并组织相关推广或促销活动等,以提高vivo在店面市场占有率,宣传品牌;【任职资格】A、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21-30岁;B、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具备强烈的成功欲望和对个人价值实现的追求;C、具备半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及一定的培训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国人部发[2003]61号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国人部发[2003]61号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现将《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事部二○○三年十二月十日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 2〕3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后,各地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意见》精神,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现对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聘用制度实施范围1、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3、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二、推行聘用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有关问题4、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可以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1)现役军人的配偶;(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晡乳期内的;(3)残疾人员;(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伤残的;(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6、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至该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国人部发[2003]61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3]61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61号)2003年12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现将《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后,各地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意见》精神,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现对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聘用制度实施范围1.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3.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二、推行聘用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有关问题4.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可以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1)现役军人的配偶;(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残疾人员;(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伤残的;(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6.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到该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09•【字号】湘政办发[2003]1号•【施行日期】2003.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对实施科教兴湘和“人才强省”战略,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要注意试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一月九日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的意见(省人事厅二00三年一月一日)为加快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岗位管理。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应根据工作需要,科学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并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的职责与要求。

对管理岗位,逐步推行职员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统一,应聘实行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工勤岗位,合理确定高、中、初级技术岗位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逐步建立起岗位等级规范。

思丰员工手册_200306[1]1

思丰员工手册_200306[1]1

思丰(上海)通信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前言:《员工手册》是一份基于公司企业价值观的行为规范制度。

凡属公司一员皆要严格遵守执行,一视同仁。

任何违反《员工手册》的行为,都有悖于我们的核心价值观,都可能给公司的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失,都是公司所不容许的。

《员工手册》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公司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执行董事签发后实施。

一、公司简介思丰(上海)通信有限公司(Smartfone Telecom Co.,Ltd.)系外商独资高科技企业,于2003年3月正式成立。

公司注册地址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公司以新一代无线移动多媒体终端的研发、制造为依托,主要致力于创建语音、数据服务与移动多媒体终端相结合的无线移动通信平台,向全球移动通信市场提供整套产品解决方案,开发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并提供相关电信增值服务。

二、员工行为守则2.1、对待公司2.1.1、恪尽职守:每位员工应该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达到工作规定的质量。

公司倡导员工以追求卓越的态度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2.1.2、廉洁自律:禁止索贿、受贿和收取回扣行为。

收取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酬金、礼物或其他利益,都将被辞退;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任何形式上的规避行为,例如通过亲属、第三方接受贿赂或回扣,都在禁止之列。

2.1.3、回避冲突:员工应该主动申明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间的潜在冲突,并根据公司的要求采取措施回避。

这里指的“利益冲突”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员工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将有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下面列出常见的利益冲突形式,请参照。

其中,A、B需要员工向公司主动申报,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正的对待,其余各条情况是公司禁止的利益冲突行为。

A、员工的配偶、亲戚为公司工作。

B、员工以投资的方式(包括经他人之手间接投资),从公司的竞争对手、合资方或其他合作伙伴那里获取资本收益。

C、员工担任公司的供应商、销售代理商或其业务代表,或向其提供有关公司业务的建议或服务并接受报酬。

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3.10.24•【字号】鄂人[2003]30号•【施行日期】200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鄂人[2003]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工作,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各类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03]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

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指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党群组织的专职领导人员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中领导岗位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岗位应严格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设定。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应按精于、高效的原则,科学设定。

第五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一般应实行聘任制和聘用制,也可实行委任制。

具体实行何种任用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

委任制,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直接任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制度。

实行委任制,一般为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人员一般不实行委任制。

聘任制,是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领导职务实行契约管理的任用制度。

聘任制不改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与所在单位的人事关系。

聘任关系可以通过合同、聘书或文件确定。

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制度,要大力推行聘任制,并积极试行聘用制。

有关聘用制的问题,按国办发[2002]35号和鄂办发[2003]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03]13号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三年四月十六日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适用本办法。

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聘用权限、条件及程序第五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在上级部门下达的人员编制计划、领导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限额比例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确定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

第六条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聘用或任命。

聘用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聘用条件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

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

第七条聘用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办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升招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事厅《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省人事厅2003年7月1日)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维护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2]1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提出以下试行意见。

一、聘用制的原则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是指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试行人员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机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29•【字号】杭政办[2003]38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我市事业单位自1998年开始试行聘用制度,为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本市事业单位除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应当依据本办法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本市国家机关以及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聘用工勤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聘用或者任用,按照国家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本办法所称人员聘用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聘用单位)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聘用关系的人事管理制度。

(三)聘用单位应当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优胜劣汰的用人方针;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制度,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岗位职责的核心职能分析与识别

岗位职责的核心职能分析与识别

岗位职责的核心职能分析与识别一、引言岗位职责是指某一职位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工作内容。

分析和识别岗位职责的核心职能,对于组织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岗位职责核心职能的分析与识别的方法和实践。

二、背景岗位职责在组织中起到贯穿、衔接和协调不同部门和个体工作之间的纽带作用。

但是,由于岗位职责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很多组织往往难以准确地理解和识别职位的核心职能。

三、界定核心职能是指在一个岗位中最为重要、不可或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通过界定岗位职责的核心职能,可以更好地对岗位进行定位和管理。

四、方法1. 调研分析:通过与岗位相关的员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和职责,以及所需的技能和经验。

2. 文档分析:对于已有的岗位描述和职责清单进行仔细研读,梳理出其中的关键职能和主要职责。

3. 数据收集:收集一定的数据和事实,例如工作时长、工作量、工作难度等,根据数据分析来判断核心职能的重要性。

4. 面试评估:在招聘过程中,可以通过特定的面试技巧和问题,更好地识别候选人是否具备核心职能。

五、识别基于以上方法所获得的信息和数据,可以进一步进行核心职能的识别和分析。

六、分析1. 任务关键性:对每个任务进行权重排序,根据任务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来判断哪些是核心职能。

2. 职责复杂性:分析岗位职责所涉及的各个层面和相关方面,评估其复杂性和难度。

3. 职位智力要求:核心职能往往与岗位所需的智力要求密切相关,通过对核心职能的分析能够更好地引导与选拔合适的人才。

七、实践1. 与员工沟通:通过与员工的交流和反馈,定期评估和调整岗位职责的核心职能。

2. 岗位轮岗:将员工轮岗到不同岗位,以发现和培养新的核心职能。

3. 职务分解:将一个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和分解,以便更好地分析其核心职能。

八、挑战识别和界定岗位职责的核心职能并不是一项容易的任务,有以下一些挑战需要面对:1. 信息不准确或有偏差:员工的个人能力和角色理解不同,可能导致对于核心职能的认知差异。

中石化沧州炼油厂岗位说明(仪表工)

中石化沧州炼油厂岗位说明(仪表工)
执行
阶段性
9
及时解决仪表疑难问题,保证工艺正常运行。
具体负责
阶段性
本岗位工作关系
1.纵向关系
仪表维护队长。
2.横向关系
操作工,工艺车间、仪表现场工程师,仪表技术员。
本岗位工作场所
工作时害化学物质,经常面临火灾、爆炸等危险
本岗位工作标准
编号
中石化沧州炼油厂岗位说明书
编制时间:2003年3月资料编号:
岗位名称:仪表工
岗位定员:64人
所属部门:渤海四公司
直接上级岗位名称:队长
直接下级岗位名称:
工资等级:
岗位代码:
岗位属性
管理
技术
操作

岗位说明书批准人:
批准日期:2003年月
岗位工作概述:负责生产装置的仪表正常运行及仪表表体的大、中、小修,在队长的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和标准
1
保证工艺装置的平稳运行,仪表四率达到标准。
2
全厂在线分析仪表长周期稳定运行。
3
安全生产,事故为零,了解仪表防腐、防爆的要求,以及在实际中的应用。
4
能对智能仪表及特殊仪表的故障进行判断和排除。
5
能对仪表测控回路方案的重大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能实施。
6
能执行仪表检修计划、工程预算,能运用网络技术进行生产。
仪表自动化、自动化分析仪表专业、计算机等专业、
知识
技能
要求
1.仪表自动化及计算机应用
2.掌握生产装置基本工艺流程、设备名称、工艺介质特性、技术指标。
3.熟练掌握电工学和电子技术的基本理论。
4.懂得仪器、仪表的质量检查标准知识。

招聘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1. 负责制定并执行招聘计划,包括制定招聘流程、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安排面试等工作;
2. 负责与部门经理沟通,了解各部门的招聘需求,制定招聘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负责建立并维护招聘渠道,包括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猎头公司等,确保招聘渠道的多样性和有效性;
4. 负责组织和参与招聘活动,如招聘会、校园宣讲会等,与候选人进行沟通和面试;
5. 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和面试,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特长,为部门经理提供招聘建议;
6. 负责制定和执行员工入职培训计划,确保新员工能够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
7. 负责员工离职的处理工作,包括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离职
面谈等;
8.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核和薪酬调整工作,与部门经理一起制定
员工的绩效目标和薪酬政策。

岗位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2. 3年以上招聘工作经验,有大型企业或猎头公司工作经验者
优先;
3. 熟悉各类招聘渠道,具有较强的招聘资源整合能力;
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部门有效沟通,协调招聘工作;
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有效地完成招聘工作;
6. 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知识,具有一定的员
工离职处理和薪酬调整经验;
7.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能够妥善处理员工的个人信息。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3]83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10.23【实施日期】2003.10.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8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对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要注意试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指单位与职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依法登记或者备案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晋政办发[2003]13号 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

晋政办发[2003]13号 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4月16日晋政办发[2003]13号)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适用本办法。

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聘用权限、条件及程序第五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在上级部门下达的人员编制计划、领导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限额比例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确定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

第六条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聘用或任命。

聘用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聘用条件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

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

第七条聘用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办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29•【字号】并政办发[2003]171号•【施行日期】2003.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3〕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13号)及《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通知》(晋人字[2003]9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人员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有完善规定手续的人员。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

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销售经理。

岗位职责:
1. 制定销售计划和目标,负责实施和监督销售团队的工作,确保团队达成销售目标。

2. 招募、培训和管理销售团队,激励团队成员达成个人和团队销售目标。

3. 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包括客户拜访、销售洽谈、合同签订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4. 负责开发新客户资源,维护和拓展现有客户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

5. 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制定销售策略和推广方案,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

6. 协调内部部门,确保销售活动与产品供应、物流配送等工作
的协调配合。

7. 定期汇报销售业绩和市场动态,提出改进建议,为公司制定
销售战略和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8. 遵守公司销售政策和流程,确保销售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9. 不断提升个人和团队销售能力,参与销售培训和业务学习,
提高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

10. 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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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营销策划主管: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策划工作,直接向策划经理负责,做好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2、负责起草策划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季度营销整合计划。

3、负责按公司统一VI、CI及行业规范,对VI、CI等导示、识别和形象系统进行统一策划及规范管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参与所属项目和第三方代理顾问公司等的策划设计、规划定位及策划营销方案的评审,并就内外形象环境、条件提案提出意见及建议。

5、负责部门内部的资料整合、文件的归档、合同管理,费用台账的建立推广资金计划的监督、控制、总结分析。

6、负责搜集相关广告的报价及相关材料、样板及最新市场信息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7、给第三方代理顾问公司提报的推广促销活动,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监督第三方严格执行活动方案。

8、负责对广告、媒体、印刷、制作、装修等单位关系的建立、协调与维护;组织实施对项目物料的设计、印刷、制作工作。

9、负责对销售案场及代理公司的监督、建立销售台账、做好销售控制。

10、与代理公司对接,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销售计划、策略、进行目标分解。

11、挖掘新的客户来源,跟踪潜在客户并对客户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12、及时向经理汇报工作进度及执行情况,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2、3年以上房地产公司营销策划工作经验;
3、熟悉房地产开发及营销策划管理流程;
4、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撰写调研报告、策划报告等。

5、稳重、踏实、勤勉、敬业,灵活。

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
1、负责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指导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部门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3、行政管理规章建制及工作流程的优化;
4、综合调研、收集与企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信息;
5、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评、培训规定和流程;
6、统筹规划,协调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为各部门解决具体问题;
7、提高内部管理,应用检查、指导和培训等方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
8、负责公司外联及各项活动的组织。

任职资格
1、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现代化企业的系统化运作和管理,熟悉企业行政管理知识,熟悉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程序;
4、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优秀的人际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
5、稳重、踏实、勤勉、敬业,具有优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良好的外联、公关能力。

行政秘书
任职资格
1、年龄23-35岁,形象气质佳;
2、中文、管理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领导布置的具体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

2、负责给类公文的起草、分类呈送,建立领导批阅传送的文件管理流程。

3、负责领导日常来电记录工作,对来访客人的接待、参观工作。

4、安排公司的重大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

5、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公关协调能力强;
6、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熟悉政法有关政策条例、企业规章制度。

7、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总工程师
岗位职责:
1、负责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方面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日常事务统
筹及管理。

2、负责项目的定位研究,业态分布策划设计,各类房产品策划和研究,
并对策划方案组织评审和论证
3、负责制定项目规划、建筑、景观、室内设计的设计标准和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并贯彻执行。

4、负责编制《设计计划书》,设计条件的汇总确定,以及对设计单位
进行考察评论、选择和委托,制定设计标段划分和设计范围具体界定,
组织各设计团队平行有序推进。

5、负责组织对各阶段设计成果的评审和优化,并对各类设计文件的审
核。

6、负责组织对设计单位进行过程考核与管理,以及设计过程的沟通。

7、参与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图审图机构、
公共事业部门的技术沟通,代表公司组织和协调好与部门相关的外部工
作关系。

8、负责协调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现场技术变更或技术疑难问题的解
决。

9、负责招投标工作,协助有关人员办理招投标相关手续,初步筛选投
标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标底的审
核,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投标单位。

任职资格:
1、8年以上大型房地产公司工作经验,并担任类似职位在5年以上
2、工民建本科以上的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优秀的房地产大型项目运作的综合管理能力
4、具备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
工程经理
岗位职责
1、工民建、土木工程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
2、八年以上大型房地产企业相关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3、了解国家及地方房地产开发和建筑行业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等;
4、精通项目开发程序、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管理;具备施工组织、施工技术专业知识和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熟悉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规程;
5、熟悉建筑材料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一定的工程预决算审核能力;
6、具有协调设计、施工、监理及供应商的丰富经验;
7、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合作意识、认知能力和社交能力;
8、有主持过大型商业综合体施工管理经验者优先。

9、组织制订、实施本部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10、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设计方案的研讨,了解开发项目总体方案,负责落实各分项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
12、监控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履行情况,配合公司资金分配工作。

工作职责:
1、组织项目的工程技术可研及工程实施方案研讨;
2、制定工程施工组织总计划;
3、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及质量保障;
4、工程竣工验收;
5、对项目部工程施工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6、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指导;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纠正与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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