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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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镇土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

求意见稿)

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土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两年)

项目编号:CZS/YDDGG

采购服务需求如下:

一、服务概况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健全服务队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着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一览表

三、服务群体

根据东莞市常平镇土塘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社区服务。其中,优先满足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妇女家庭的服务需求,逐步扩大到社区内所有人群和企事业单位,满足广大居民的个性化需求。

四、服务内容

日常服务开展:投标人要充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室和社区内其他服务设施,为居民开展以下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服务项目和拓展服务项目,其中基础服务项目不少于类,拓展服务项目不少于类。

1.基础服务项目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室和社区内其他服务设施,为居民开展以下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长者服务:为长者提供康乐服务,提供健康知识宣传、义诊、定期血压血糖测量,开展

丰富多彩康乐活动,丰富精神生活。

2)青少年(儿童)服务:利用“四点半学校”等功能室及社区资源,定期开展“四点半学

堂”“寒暑期夏令营项目”等服务,组织社区青少年、儿童课余开展读书娱乐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妇女及家庭服务:以妇女及家庭为工作重点,协助家庭处理各类问题,发展个人及家庭

潜能,巩固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凝聚力和抗逆力。

4)低保及贫困人群服务:走访社区低保及贫困户,协助社区开展低保及贫困户个人和家庭

的建档、探访等跟进服务。

5)残疾人服务:协助社区中的残疾人进行心理疏导、技能训练及社会交往支持等活动,并

协助社区优化设施,关注残疾人的日常生活。

6)非户籍常住人口服务:根据非户籍常住人口的服务需求,设计多种形式的服务内容和服

务项目,增加在非户籍常住人口居住的企业工厂附近开展活动,丰富外来人口及企业员工生活,增强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归属感,促进社区融合。

7)科普文体服务: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居民

综合素质。如:举办法律法规、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知识讲座;组织居民开展健身、舞蹈、书画、棋艺、曲艺等活动。

8)志愿者活动:协助社区居委会组建及活跃敬老、助残、帮困、环保、文化、体育等各类

社区志愿者队伍,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形成良好的社区服务氛围,营造和谐的社区生活环境。

2.拓展服务项目

服务人员可在较好提供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拓展一些公益性服务和低偿类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便民服务: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义诊、义剪等便民服务。

2)“家·传承”土塘社区最美家庭服务:积极开展“家·传承”相关服务,在社区内形成

了正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有效地提高居民及家庭的幸福感和凝聚力。

3)“私房厨娘”妇女微信创业项服务:为社区年轻家庭主妇提供常见的面点、烘焙等美食

培训的平台,提升社区妇女的烹饪技能,同时增设微信创业培训课程,提升妇女的创业能力。

4)党建服务:根据社区需求及特点,协助社区开展党建服务。

5)其他特色服务:根据本社区的特色和特殊需求,与社区协商设计的其他便民、利民服务

内容。

五、服务队伍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队伍

负责运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要配备开展日常社区服务的服务队伍,其中专业服务人才不少于人(社工不少于人,社工助理不少于人)。投标人提供的社工人才必须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者为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投标人要协助土塘村委会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以“社工+义工”的模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标准

投标人按照以上服务标准协助土塘村委会开展社区服务之外,同时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并无条件配合土塘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所派出的专业服务人员应尊重服务对象的自

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为社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热爱社区服务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社区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应与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

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七、劳动条件

投标人安排的服务人员按照土塘村委会正常工作时间提供社区服务,并结合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每周须达到小时工作时间。投标人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与土塘村委会的正常工作时间冲突,如有需要可以经过双方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八、考核管理

1.为保证社工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中标人与土塘村委会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

议,土塘村委会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中标人存有不合理、不完善事项或服务质量问题,土塘村委会有权要求中标人改正。同时,采购人、土塘村委会有权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2.投标人应与社工、社工助理签订合法的劳动协议。投标人通过定期走访、服务抽查、绩

效考核等方式对社工、社工助理工作进行评估,以推进岗位社工服务达到协议标准。

3.投标人负责社工、社工助理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以促进社工、社工助理业务

能力的不断提升。

九、责任划分

1.中标人需根据土塘村委会的整体工作安排开展社区服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有权临时召回服务人员或解除合同并向采购人索要违约赔偿

金:

1)采购人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

2)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投标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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