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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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告尊敬的家长们:您好!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儿童安全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深入。

作为教育机构,我们一直致力于为孩子们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为此,我们将要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旨在确保每一位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目的:预防接种是预防疾病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孩子们在集体学习环境中的健康与安全,我们将严格查验每位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以确保他们已经接种了必要的疫苗,防止疾病的传播以及健康风险的出现。

二、查验对象及时间:本次查验将针对所有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

查验时间将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XX年XX月XX日。

请各位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真实的预防接种证明,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我们将无法为孩子办理入托、入学手续。

三、查验要求:1. 提供真实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请提供孩子的预防接种记录本、疫苗接种卡等相关证明,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并保持文件的完整和可辨识性。

2. 检查预防接种证明的合法性;我们将与卫生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查,以确保预防接种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况,我们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 未接种疫苗的处理;对于未按时按照规定接种疫苗的儿童,我们将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指导家长及时补种疫苗,并合理安排入托、入学时间。

四、查验结果及后续措施:1. 合格者:经查验证明有效、合格的家长和儿童将正常进行后续入托、入学手续。

2. 不合格者:对于查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和儿童,我们将进行电话或书面通知,并留下书面记录作为凭证。

在规定的补证期限内,家长需要出示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

如逾期未提供有效证明,我们将无法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并请家长理解和配合。

五、保密原则:为了保障每位家庭的隐私和信息安全,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您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 2、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按通知的要求到现居 住地所在的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查验手续。
查验程序
• 3、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认真细致查验儿童预 防接种记录,判断入托、入学儿童是否按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完成免疫, 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 明》(附件2),并签名、加盖公章。
• 4、托幼机构和学校在为儿童办理入园、入 学手续时,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 接种证查验证明,以保留备查。
补种求
•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在补种时 掌握以下原则
•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 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规定剂次 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5 岁以下使用百白破疫苗,6岁以上儿童使用 白破疫苗。
补种要求
• 2、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 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 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检查。
落实保障措施
• 3、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 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 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县疾控中心或 卫生院报告的,要按照《条例》第67条规 定由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
• 2、在2005年起,每年新生或转学的学生在 入园、入学时实施。
查验疫苗种类
• 1、儿童入园、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 括 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 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五种疫苗。
• 2、流脑A群疫苗、流脑A+C疫苗、甲肝疫 苗。
• 3、共八种疫苗。
查验程序
• 1、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在办理招生报名时, 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 接种证的通知》。(见附件1)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一、方案制定目的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同时维护幼儿园和学校的健康环境,本方案制定了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提醒家长了解和及时完成儿童相应的预防接种,有效提高接种率,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二、方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儿童疫苗接种指南;4. 幼儿园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方案实施内容1. 接种证查验的时间和地点在每次入托入学前,幼儿园和学校应设置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时间和地点。

家长可以提前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查验。

幼儿园和学校也可根据情况安排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相关手续。

2. 查验的流程和要求家长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查验过程包括以下内容:(1)查验证件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预防接种证件的真实性,确保证件的合法性。

对已过期的证件,应及时提醒家长进行更新。

(2)查验接种疫苗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核对接种证上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确认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接种。

对于未及时接种或漏种的情况,应及时提醒家长,协助其进行补种。

(3)查验儿童健康状况:工作人员可通过询问家长或进行体检等方式,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

若发现儿童有不适或患有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家长,暂缓入托入学手续。

3. 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幼儿园和学校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入托入学儿童进行档案记录。

档案内容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接种证明和相关的健康体检记录等。

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方案实施措施1. 增加宣传力度幼儿园和学校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等形式,向家长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的接种要求。

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视。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2.17•【字号】辽卫函字[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6〕47号)各市卫生局、教育局,沈铁、辽河油田卫生处、教育处:现将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查验的内容和方法(一)托幼机构、小学负责承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其中2006年各地要对15岁以下在校生和入托儿童进行全面查验,以后只对入托和入学儿童进行查验。

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为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各托幼机构、小学要建立健全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交接制度。

(二)托幼机构、小学应安排专人,依据《辽宁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见附表1和附表2)查对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辽宁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见附表3),托幼机构每年底报送1次,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报送。

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统计分析,并逐级上报。

二、补证和补种工作(一)发现无接种证或漏种的儿童时,各托幼机构、小学应在一个月内将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告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所属预防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二)各托幼机构、小学在完成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后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并督促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尽快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或补种。

补种完成后医生应在接种卡(簿)及证上进行记录。

(三)托幼机构、小学应对无接种证或漏种的儿童进行复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依据儿童预防接种证的记录对补证或补种情况在辽宁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进行记录。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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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数
次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11页
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工作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防备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备掌控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防备接种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一、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凭防备接种证入托、入学的实在要求和有关事项,每年秋季开学报名时,要对新入托、入学的幼儿和同学进行防备接种证查验工作,平常还需对新转入的幼儿和同学开展查验工作。

二、防备接种证所查验的疫苗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目前包含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今后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的扩大而加添相应查验的疫苗种类。

三、幼儿、同学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需出示防备接种证。

四、开学报名时,要将幼儿、同学各种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免疫程序,判定幼儿、同学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放入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查验完毕,防备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管。

五、对无防备接种证或未完成国家免疫疫苗全程接种的幼儿、同学将其接种信息适时登记,并告知无防备接种证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原接种的防备接种单位补办防备接种证,有证但未完成免疫规划全程接种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当地防备接种单位补种。

六、我校渐渐将查验防备接种证列入常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导检查,对因落实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防备接种查验工作制度防备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防备接种工作制度,特订立本制度。

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

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是指对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为该制度可能包括的内容:
1. 查验目的:确保儿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了必要的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 查验对象: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新生儿和转学生等。

3. 查验时间:儿童入学前或入学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查验。

一般会规定在儿童入学前的一段时间内,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或接种记录。

4. 查验方式:可以通过查看纸质或电子版的预防接种证明、接种记录等来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接种信息系统进行核实。

5. 查验内容:主要包括儿童已经完成的预防接种种类和接种时间等信息。

6. 查验结果:对于已经完成预防接种的儿童,可以继续入托入学;对于未完成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需要通知家长及时补充接种。

7. 备注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家长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或申请豁免的证明材料,则可要求家长提供相应的文件。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可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有效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促进学校的卫生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同时,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配合,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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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新生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 1 、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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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 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
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
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
2 (幼托机构、学校用)
2
合计
说 明 : 1.无 证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时 没 有 接 种 证 的 人 数 ; 补 证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后 已 补 办 接 种 证 的 人 数 ; 2.需 补 种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时 未 按 免 疫 程 序 接 种 ( 不 含 带 *的 疫 苗 ) 的 人 数 ; 3.已 补 种 全 人 数 : 是 指 需 补 种 人 数 中 , 已 补 种 所 有 未 种 剂 次 ( 不 含 带 *的 疫 苗 ) 的 人 数 ; 4.需 补 种 人 次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报 到 查 验 时 未 接 种 该 疫 苗 该 剂 次 的 人 数 ; 5.已 补 种 人 次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报 到 查 验 后 已 补 种 该 疫 苗 该 剂 次 的 人 数 。
STEP1 STEP2
对象:对就读于全市幼托机构、小学的所有幼儿、学生,包括市内和跨市 的流动幼儿、学生或外籍幼儿、学生在本市借托借读者;
时间: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托、入学或转托、转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同时对春季新入学的外来流动儿童也要进行接种证的查验。
查验疫苗种类
必须接种疫苗(免费):百白破疫苗、卡
1
介苗、脊灰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
流脑疫苗、乙脑疫苗。
推荐接种疫苗(自愿自费):甲肝疫苗、
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
2
判定标准
疫苗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 白破疫苗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
确保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真实有效,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程序
1.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前,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并将证明以图片或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学校管理系统。

2. 学校在开学前两周内组织专门的查验工作,核实每个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

查验工作由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负责。

3. 针对未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学校将要求家长补充提供。

同时,学校将协助家长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4. 查验结果将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告知家长。

如有发现伪造或虚假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配套措施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学校内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学校的健康环境。

2. 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预防意识和接种率。

3. 学校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四、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回访和评估,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工作。

2. 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对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和处理。

以上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并加强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的通知

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的通知

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的通知尊敬的家长和监护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的通知首先我们衷心感谢各位家长和监护人对我们幼儿园或学校的信任和支持。

为了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所有入托入学的儿童将要求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一、背景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预防接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传染性疾病的流行,降低儿童患病率和死亡率,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目的为了确保儿童集体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我们将要求所有入托入学的儿童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以确保他们已经接种了必要的疫苗。

此举旨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儿童身体健康以及集体环境的安全。

三、要求1. 提交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到所在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查验证明。

验证后,由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应提交给幼儿园或学校。

证明上应标明儿童的姓名、出生日期、接种疫苗的名称、接种日期以及疫苗针次等详细信息。

证明必须是正式印制的,且签章和印章清晰可见。

2. 接种证查证时间要求为了保证集体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应在入托入学前进行,确保儿童已完成基础疫苗的接种。

对于部分疫苗需要多次针次的,最后一次接种时间不应晚于入托入学前的28天。

3. 未接种儿童的特殊要求对于因健康原因未能按时接种疫苗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医生开具的相关证明,并说明原因。

我们将根据儿童医疗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儿童的接种补录工作。

四、注意事项1. 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依据。

假证和冒用他人的预防接种证明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儿童的入托入学资格。

2. 家长或监护人应定期关注卫生部门的相关公告和要求,及时完成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3. 预防接种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过程,家长或监护人应密切关注儿童预防接种日程表,并及时完成相应的接种工作。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校存根联)
姓名:班级:
根据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需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需要补种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
需要补种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

通知时间:年月日家长签字…………………………………………………………………………………………………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生家长联)
学生家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每个儿童都应当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入托。

根据对您孩子的查验结果,您的孩子没有预防接种证∕没有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特通知您:请您持此通知于年月日前,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

接种日期年月日。

请在完成后由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将预防接种证和此联上交学校,谢谢您的配合。

托幼机构或学校(盖章):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补证)登记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21•【文号】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制定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月21日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各小学,幼儿园: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373号)、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及《茶陵县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办法(试行)》(尤教办[2005]3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把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托幼机构和小学要在新生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程序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指定专人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求儿童家长出示接种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5)查验儿童该年龄前应接种的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附件1),在30日内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城区的学校直接向县防疫站报告;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附件2),通知儿童家长带领儿童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在城区的到县防疫站)进行补证或补种。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附件5)及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已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经核对(接种内卡)无误后给予补证,并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附件2),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托幼机构和小学的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芜湖县卫生局芜湖县教育局卫防〔2010〕180号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县疾控中心:为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以下简称“查验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卫生局、教育局继续密切协作,加强对查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查验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局将把查验工作列入年终工作评估考核内容,督促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按照要求全面做好查验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确保各学校的查验率达95%以上。

卫生局与教育局将联合开展查验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督促各预防接种单位为本辖区的每名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和补种(补证)工作。

二、各中小学和各类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重要内容之一认真落实,在新学期入托、入学报名时将查验工作列入报名程序,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工作的要求,并在报名处或大门口张贴由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的《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查验工作,接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培训,与对口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络,协助对口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儿童补种(补证)工作。

收取每名入托、入学儿童的“芜湖县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并逐一进行登记,督促需补种儿童及时补种,确保每名漏种儿童得到及时补种。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认真做好对预防接种单位、各小学和各类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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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目的是为了查验学龄儿童是否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到学校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

流程如下:
家长或监护人持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
办理查验手续。

接种单位对儿童接种记录进行查验后,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在接种证最后一页记录查验情
况。

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园、入学手续,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注:1、本通知对象:2017年即将进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新生家长,以及初中生的家长。

2、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告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儿童家长:
按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托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校园传播,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保护您的孩子及小朋友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您的孩子在即将升
入小学、中学或幼儿园时,需要提供接种单位出具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方能入学,为了您的孩子能顺利入托入学,避免因漏种
针次较多,在入学时接种疫苗“扎堆”,我园(校)建议各位家长从即日起,带上您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就近的预防接种机构咨询,免费补种漏种相关疫苗。

学校
2017年月日
附件1:
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
各位家长: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儿童健康成长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最有效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您的孩子无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全程免疫,请立即到当地卫生院补办接种证或补种疫苗。

完成补证或疫苗补种后,在您孩子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名时请将接种完成证明交给学校登记入档,今后请您妥善保存接种证,以备升学或转学查用。

谢谢配合!
学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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