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原创实用版)目录1.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检查规程概述2.溶解乙炔气瓶的采购与运输要求3.溶解乙炔气瓶的储存与使用要求4.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规定5.《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 50 条的具体内容正文一、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检查规程概述《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是对乙炔瓶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钢质瓶体内装有多孔填料和溶剂、可重复充装乙炔气的移动式乙炔瓶。
该规程对乙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均提出了详细的要求,以确保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溶解乙炔气瓶的采购与运输要求1.采购时,需到持有市消防局核发的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气瓶外必须喷涂白色漆及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必须附有灌装日期合格证。
2.运输时,需旋紧瓶帽,轻装轻卸,禁止抛、滑、滚、碰。
3.装运乙炔瓶时,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向排放、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4.夏季运输时,应注意防晒和防潮。
三、溶解乙炔气瓶的储存与使用要求1.储存时,需放置在通风、干燥、取用方便的地方,并远离热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
2.使用时,应确保气瓶内的乙炔气体充足,避免空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
3.严禁在使用时将气瓶倒置或横卧,以免损坏气瓶。
四、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规定《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对充装站的设立、充装设备、充装人员、充装操作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乙炔气瓶的安全充装。
五、《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 50 条的具体内容《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 50 条规定:乙炔气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瓶体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等缺陷,瓶帽、阀门等附件是否完好。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更换气瓶。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溶解乙炔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充装等方面的详细要求,以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 50 条的具体内容。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储存、使用和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2 职责2.1 安全环保部负责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负责做好溶解乙炔气瓶的储存、使用和运输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程序3.1 一般规定3.1.1 每只乙炔瓶必须设置符合GB8337《气瓶用易熔合金塞》规定的易熔合金塞。
公称容积大于10L的乙炔瓶应不少于2只,公称容积小于等于10L的乙炔瓶应不少于1只。
3.1.2 乙炔瓶的公称容积大于等于10L时,应配有固定式瓶帽和两只防震圈;瓶底不能自行直立的,应装配底座。
3.1.3 乙炔瓶的钢印必须准确、清晰和排列整齐。
第 2 页共 2 页3.1.4 乙炔瓶外表面为白色。
并在“制造钢印标记”一侧的瓶体上环向横写“乙炔”,轴向竖写“不可近火”。
其瓶色、字色、字样及排列,应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3.1.5 乙炔瓶出厂时应配齐附件。
所配附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2 附件管理3.2.1 乙炔瓶附件包包括瓶阀、易熔合金塞、瓶帽、防震圈和检验标记环。
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2.2 凡与乙炔接触的附件、严禁选用含铜量大于70%的铜合金,以及银、锌、镉及其合金材料。
3.2.3 瓶阀与钢瓶阀座连接的螺纹,必须与钢瓶阀座内螺纹匹配,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3.2.4 易熔合金塞应满足下列要求;1. 易熔合金塞的动作温度为100℃±5℃。
2. 易熔合金塞塞体应采用含铜量不大于70%的铜合金制造。
3.2.5 瓶帽应满足下列要求:1. 应是固定式的,亦即不拆卸瓶帽就能方便地对乙炔瓶进行充装溶剂、乙炔和使用等操作;第 2 页共 2 页2. 有良好的抗冲击性,能有效地保护瓶阀,且不积存气液,并容易清除污物;3. 不得采用灰口铸铁制造;4. 在明显处标注出重量值。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溶解乙炔气瓶是一种重要的气体储存设备,在工业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但是,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如果在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等方面注意不当,可能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为了确保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制定了本管理规定。
一、储存管理1. 气瓶的储存条件溶解乙炔气瓶应按规定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暴、无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液体污染的地方储存,距离火源、高温区、易燃材料等不能少于10米。
2. 储存要求气瓶应按规格型号、品种分类,储存在专用存气间或柜子里,每个储存间或柜内均应设置标志牌,标注所储存气体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数量等信息。
气瓶上应保持干燥、清洁,盖上盖子或保护帽,设专人负责看管,禁止乱放或随意搬动。
3. 储存时注意事项在储存溶解乙炔气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禁止气瓶与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或强氧化剂混放;2.液体容器储存时,应禁止暴晒和高温环境;3.储存时,应检查气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漏气、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4.气瓶存放要远离热源、火源,不能受到阳光直射及其他高温设备影响。
二、运输管理1. 气瓶的运输条件溶解乙炔气瓶的运输均应按照国家气瓶运输规定。
汽车运输过程中,气瓶应放在气瓶车上,并固定好。
船运过程中,气瓶应放在安全的气瓶舱内或储藏柜中,并做好防湿防潮措施。
铁路运输的气瓶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并牢固固定。
2. 运输时注意事项在运输溶解乙炔气瓶过程中,应保持车辆轻稳,避免碰撞。
在运输前,应查明气瓶存量、是否戴盖、是否装有防火器等。
运输途中发现气瓶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检查。
三、使用管理1. 使用范围气瓶的使用范围必须规定明确,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私自改装。
2. 使用前的检查使用前应先查看气瓶标牌上的压力、有效期、检查记录等内容,确认气瓶完好,密封良好,开启机构是否灵活,特别是内部是否有异味,是否有水分等情况。
3. 使用时的操作在使用气瓶时,应按气瓶规定方式操作,严禁打旋开启气瓶,禁止高压、操作失当、火花飞溅等操作。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乙炔气瓶是一种常用的气体储存容器,主要用于焊接、切割和划线等工作中的燃烧源。
为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有必要严格遵守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操作规定。
以下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一、乙炔气瓶的存储与运输1.乙炔气瓶应存放于通风良好、干燥、清洁且防火区域内。
存放地点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且要远离热源和明火。
2.存放乙炔气瓶应垂直固定且禁止倒置,避免发生瓶身损坏或瓶底磕裂。
3.使用尺寸合适的防护策略(如防撞框)固定乙炔气瓶,以防止瓶身被碰撞、倾倒或倒塌。
4.乙炔气瓶不得与其它气瓶(如氧气瓶)混放,避免发生危险化学反应。
5.在运输乙炔气瓶时,要确保固定可靠,防止瓶身晃动和碰撞造成破损。
二、乙炔气瓶的操作注意事项1.在使用乙炔气瓶前,需进行可视检查确保瓶身完好无损,阀门无渗漏。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2.使用乙炔气瓶时,应先打开瓶阀,并调节出气压力。
操作时要遵循开阀门前先打开氧气瓶阀的顺序,以确保燃烧混合后的气体比例正确。
3.打开燃烧器前,应确认乙炔气瓶与燃烧器之间的连接管路已正确安装好,并且无渗漏。
4.在燃烧器启动前,要先调节好乙炔气瓶的流量控制阀。
过高或过低的流量会导致火焰不稳定或无法点燃。
5.气瓶阀门开关时,应缓慢且轻力旋转,避免因过大的力或速度造成瓶阀损坏或外漏。
6.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远离易燃物品,保持安全的工作区域,并做好消防器材的妥善摆放。
7.使用乙炔气瓶时,要注意防止和预防瓶颈、阀等局部热量集中,以免引起瓶身局部压力增大而导致爆炸。
8.在乙炔气瓶未用完时,应关闭瓶阀,防止气体泄漏。
离开所在区域或工作结束后,应将乙炔气瓶从燃烧器中拆卸下来,存放于指定位置。
三、乙炔气瓶的维护和保养1.定期检查乙炔气瓶的外表,如发现表面有腐蚀、划痕或破损,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2.每次使用完乙炔气瓶后,应关闭瓶阀,并清除连接管道中残余的气体。
3.定期检查乙炔气瓶的阀门和密封圈,如有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1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发布单位]: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文号]:(89)化工字第73号文[发布日期]:1989年02月15日[生效日期]:1989年02月15日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电石生产瓶装溶解乙炔的厂(站),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厂(站)。
生产管道输送乙炔气的厂(站),应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厂(站)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溶解乙炔生产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对建厂方针、生产安2全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实行行业指导。
第五条溶解乙炔的生产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编制,经同级计经委批准,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任务书;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
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
设计单位要对乙炔厂(站)的设计安全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乙炔厂(站)选用的主要设备和重要配件,必须是经省机械部门鉴定合格批准生产的,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资格(持有3制造许可证)。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一、使用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敲击、碰撞;2、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地面垂直处的平行距离);3、瓶阀及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 ℃以下的热水解冻;4、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5、乙炔瓶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小车上。
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二者间距不得小于5米;6、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7、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8、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m3/ 时;9、严禁用尽瓶内气体,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乙炔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二、运输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2、用车装运时应妥善固定。
汽车装运乙炔瓶时,横向排放, 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度三分之二;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夏天应避免白天运输;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三、储存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一般不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 瓶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 并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
储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
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防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4、乙炔瓶储存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放在一处;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执行《仓库保管安全操作规程》,在醒目的地方应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7、乙炔瓶库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乙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溶解乙炔气瓶是一种常见的工业气瓶,广泛应用于焊接、切割、热处理等行业。
由于乙炔气瓶属于危险品,其使用和管理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下面将探讨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乙炔气瓶的存放和运输规定1. 存放场所应选择宽敞、通风好、防火设施完善的地方,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热源,与其他危险品应有距离。
2. 存放场所应设有专门的存放架或柜,瓶身直立放置,防止倒伏或撞击。
3. 存放场所应明确划定禁止烟火的标志,并配备灭火器材。
4. 气瓶间应配备通风装置,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5. 气瓶的搬运、装卸和堆垛应使用相应的工具,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禁拉倒推瓶。
二、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定1. 乙炔气瓶的连接和使用应遵循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2. 使用乙炔气瓶进行焊接和切割时,应戴防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安全措施,如防酒精棉、防火毯等。
3. 在使用乙炔气瓶进行热处理时,应在操作区域周围设立安全防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 使用乙炔气瓶进行焊接和切割时,不得违反安全距离规定,防止火花飞溅引发火灾事故。
5. 使用乙炔气瓶前,应检查气瓶和附件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气瓶有漏气、变形、腐蚀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
三、乙炔气瓶的检测和维护规定1. 溶解乙炔气瓶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内部检测,外观检查应包括检查气瓶的标志、阀门、压力表等是否完好无损,内部检测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 气瓶的维护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包括清洗气瓶外壳、更换阀门等维修工作。
3. 定期维护和检测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保持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验。
4. 乙炔气瓶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年,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应报废,禁止再次使用。
四、乙炔气瓶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1. 一旦发生乙炔气瓶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气源、迅速离开事故现场等。
2. 火灾事故时,应使用适当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避免用水灭火。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1. 引言为确保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文档对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操作进行规定。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使用溶解乙炔气瓶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实验室、建筑工地等。
3. 安全准备在使用溶解乙炔气瓶前,必须确保以下安全措施已经采取:3.1 检查气瓶使用者应仔细检查乙炔气瓶是否完好无损,无明显渗漏或破损。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2 通风设施使用溶解乙炔气瓶的场所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以确保气体排放安全,并防止气体积聚。
3.3 个人防护装备在操作溶解乙炔气瓶时,使用者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服等。
4. 溶解乙炔气瓶的操作步骤4.1 准备工作在操作溶解乙炔气瓶之前,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准备:1.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没有易燃或易爆物质。
2.仔细阅读乙炔气瓶标签上的相关安全信息。
3.配备好所需工具和设备,包括气瓶扳手、压力计、钳子等。
4.2 气瓶连接按照以下步骤连接溶解乙炔气瓶:1.使用气瓶扳手松开气瓶上的保护帽。
2.将乙炔气瓶与溶解设备的连接口对准。
3.用气瓶扳手逆时针旋转气瓶阀门,确保连接紧密。
4.3 气瓶启闭在启闭乙炔气瓶之前,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检查气瓶阀门是否关闭紧密。
2.缓慢打开气瓶阀门,确保无气体泄漏。
4.4 使用乙炔气瓶在使用乙炔气瓶时,需遵循以下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应保持清醒,严禁在操作过程中饮酒、吸烟等。
2.避免将乙炔气体暴露在明火或高温环境中,以防发生爆炸或火灾。
3.使用乙炔气瓶时,应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节乙炔气体的流量,以免产生过高的压力。
4.5 气瓶关闭在使用完毕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关闭乙炔气瓶:1.关闭气瓶阀门时,应用力旋紧,确保完全关闭。
2.将保护帽重新安装在气瓶上,保护气瓶阀门不受污染。
5. 废弃乙炔气瓶处理使用完毕的乙炔气瓶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将气瓶上的残余气体完全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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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确保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储存、使用和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负责做好溶解乙炔气瓶的储存、使用和运输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每只乙炔瓶必须设置符合GB8337《气瓶用易熔合金塞》规定的易熔合金塞。
公称容积大于10L的乙炔瓶应不少于2只,公称容积小于等于10L的乙炔瓶应不少于1只。
3.1.2 乙炔瓶的公称容积大于等于10L时,应配有固定式瓶帽和两只防震圈;瓶底不能自行直立的,应装配底座。
3.1.3 乙炔瓶的钢印必须准确、清晰和排列整齐。
3.1.4 乙炔瓶外表面为白色。
并在“制造钢印标记”一侧的瓶体上环向横写“乙炔”,轴向竖写“不可近火”。
其瓶色、字色、字样及排列,应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3.1.5 乙炔瓶出厂时应配齐附件。
所配附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2 附件管理
3.2.1 乙炔瓶附件包包括瓶阀、易熔合金塞、瓶帽、防震圈和检验标记环。
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2.2 凡与乙炔接触的附件、严禁选用含铜量大于70%的铜合金,以及银、锌、镉及其合金材料。
3.2.3 瓶阀与钢瓶阀座连接的螺纹,必须与钢瓶阀座内螺纹匹配,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3.2.4 易熔合金塞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易熔合金塞的动作温度为100℃±5℃。
2. 易熔合金塞塞体应采用含铜量不大于70%的铜合金制造。
3.2.5 瓶帽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是固定式的,亦即不拆卸瓶帽就能方便地对乙炔瓶进行充装溶剂、乙炔和使用等操作;
2. 有良好的抗冲击性,能有效地保护瓶阀,且不积存气液,并容易清除污物;
3. 不得采用灰口铸铁制造;
4. 在明显处标注出重量值。
同一单位制造的、同一规格的瓶帽,重量允差不超过5%。
3.2.6 防震圈应能紧密套在瓶体上,不松脱、不滑落。
3.3 检验要求
3.3.1 乙炔瓶的定期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
库存或停用周期超过三年的乙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3.2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1. 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2. 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3. 乙炔瓶皮重异常;
4. 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5. 充装时瓶壁温度异常;
6. 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前检验的。
3.4 储存、使用和运输
3.4.1 储存、使用和运输乙炔瓶的单位必须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并做到:
1. 有专人负责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根据本规程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处置措施;
4. 定期对乙炔瓶的运输(含装卸、押运、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3.4.2 储存、使用乙炔瓶的场所和运输乙炔瓶的车、船,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
汽车运输乙炔瓶时,还应遵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储存、使用乙炔瓶的场所还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但不得配置和使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乙炔瓶瓶库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3.4.3 储存、使用和运输乙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
不能保证时,应采取遮阳或喷淋措施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