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6]428号)
卫健委1号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修订和升级的必要性
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5〕71号)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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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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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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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
明确提出“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各省级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研究 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非行政许可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5〕71号)
二、医疗机构禁止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 医疗技术(如脑下垂体酒精毁损术治疗顽固性疼痛),或者存在 重大伦理问题(如克隆治疗技术、代孕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如除医疗目的以外的肢体 延长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如角膜放射状切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第二章 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
第九条 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 (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
(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 (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禁止类技术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或者委托专业组 织制定发布,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卫生部关于加强“肢体延长术”管理的通知 卫医发〔2006〕393号
卫生部关于加强“肢体延长术”管理的通知
一、肢体延长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肢体延长术是一项 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 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骨科”诊疗科目,并具有符合要求的消毒、手术、护理、康复等设施和 条件。开展该项技术的医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骨科医师,并注册临床执业类别和外科执业范围。
白鹤龙增高致残案例

白鹤龙增高致残案例江苏省淮安市一名22岁的男子因不满身高不足1米8,到国外做断骨增高手术后,双腿严重感染,进而引发骨髓炎,无法行走。
目前,上述男子正在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或将终身残疾。
“断骨增高术”又叫“肢体延长术”,通常应用于严重创伤、脊柱侧弯、肢体不等长等先天性畸形患者。
一般要先把患者的骨头敲断,再用外固定支架进行固定,根据人体组织再生能力和特点,每天进行拉伸和延长。
在我国,国家条例明令禁止除医疗目的以外的肢体延长术。
但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国内有医生称,可以为身体健康只为增高的人施行手术。
从理论上来说,“断骨增高”的技术难度不大,但存在诸多风险,且周期长,花费大。
“这个手术耗时又耗钱”,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主治医师王磊表示,“断骨增高”手术的周期不少于两年。
在这两三年里,患者可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影响生活和工作,还要面临诸多风险。
例如,两条腿生长的周期和速度不一样导致两条腿长度不一致、拉伸之后肢体没有继续生长、骨头生长跟不上造成“骨缺损”等。
骨头被拉伸的同时,肌肉和血管也会被拉伸,患者还会面临神经损伤和血管栓塞等风险。
此外,外固定支架一般是作为临时固定物,通常用于车祸外伤等情况,但“断骨增高”的周期比较长,感染的风险更大。
“假设上述的这些都顺利,这个手术才完成了一半。
”外固定支架拆除之后,还需要做内固定来对增长的高度做力量补偿。
内固定通常使用钢板和髓内钉进行,又要进行一次双侧肢体的手术,又要面临着同样的麻醉、感染和手术的风险。
“对患者来说,又面临着一关。
”手术的费用也不低,光是内外固定支架的材料费就需要10万元左右,加上手术、麻醉和药物等费用总共需要15万元左右。
这是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如果还有感染等意外,则需要花费更多,而且这个手术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王磊说,进行手术的医生也需要承担的一定的风险。
首先是伦理风险,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不应该为健康的人做这类增高手术。
其次,若患者的心理预期较高,但实际手术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则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执行—科室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3.执行——科室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医院领导的正确决策,必须依赖于科室的高效执行,才能获得想要的管理效果。
提高执行力就必须保证有一套能够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的制度、流程与方法。
执行力一词源于2002年12月美国作者拉里·博西迪(Larry Bossidy)和拉姆·查兰(Ram Charan)合着一本书:《执行:如何完成任务的学问》,书中作者讲到提升执行力,必须改善三大流程:人员流程、战略流程、营运流程。
也就是说,执行力是立体化管理的结果。
台湾大学汤明哲教授在《管理的最大黑洞》一书中认为:企业的成功30%靠策略、40%靠执行,还有30%靠时运。
汤明哲指出,所谓的执行力,就是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并且每个细节都做得很漂亮。
概括起来说,执行力是一个系统,他涉及到战略制定、流程设计,人员素质和工作方法等诸多问题。
换个角度讲,执行力既与管理层有关,也与员工密不可分。
综合各家之言,执行力就是指在领导层正确决策的前提下,管理层和基层员工贯彻战略意图,提高效率、完成预定目标、取得预期效果的具体操作能力。
景惠管理研究院在长期的医院中层管理干部培训中,总结提炼出了规范科室和岗位职责、明确各项工作制度、梳理工作流程和编制工作表格的“职责化、制度化、流程化、表格化”共“四化”执行力提升法。
规范科室职责医院为什么会设置名称不同、专业不同、职责不同的众多科室与岗位呢?这是由现代组织的特性所决定的,只有建立在合理分工基础上的组织才能更高效的运作,从而提高运行的效率与效果。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道:制针业是一个很微小的企业,但它的分工常常引人注意,所以,我把它作为一个例子。
对这种职业如果一个工人没有(分工使制针业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受过相应的训练,又不知怎样使用这种职业的机械(这种机械的发明,大概也是分工的结果),那么,即使竭尽全力地工作,也许一天连一枚针也生产不出来,当然更生产不出来二十枚针了。
但是,按照这个行业现在的制作方式,不仅整个工作已分成专门的职业,而且这种职业又分成许多部门,其中大部分部门也分为专门的职业。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120062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6和国务院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0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十一五0期间,医院院务公开应与卫生政务公开目标和进程相协调,成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患者、医院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到2007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应普遍实施医院院务公开;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二、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公安、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
(4)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的注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1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6)卫生部公报2006#11231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第三类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前言:魏则西事件让免疫疗法炒的沸沸扬扬,现在免疫疗法是个什么东东?现在还能做么?免疫疗法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技术,和质子,重离子加速放射一样同属于第三类医疗技术,我们来看看到底什么是第三类医疗技术。
1.定义: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一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2.政策变化表1:关于医疗技术的政策法规3.目录表2:《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目录表3:按照临床研究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临床禁止医疗技术目录结语:以后再遇到第三类医疗技术只要对照目录查询下就明白了,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备案就可以,医疗机构根据其功能、任务和自身条件、能力,综合评估是否符合《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的规定条件,建立完善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手术分级管理,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
对于不具备条件开展或未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
对于《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其他在《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医疗技术,按照临床研究开展,患者需要签订知情同意书,且不得收费。
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16)(2009-07-10 10:02:58)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008年04月29日‥‥‥(1)2、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 2008年04月10日‥(2)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 2008年03月29日‥‥(3)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 2008年03月04日‥‥‥(4)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2007年06月07日(4)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2007年01月17日‥(5)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2006年12月26日(5)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号)2006年12月26日(6)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号)2006年12月26日(6)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2006年11月01日(7)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8)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 2006年06月28日(10)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2006年02月06日(10)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2006年01月20日(11)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2005年12月21日‥(12)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2005年12月09日(12)17、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432号)2005年11月10日‥‥‥‥‥‥‥‥‥(13)18、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29号) 2005年09月22日(14)19、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428号)2005年11月10日(14)20、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2005年10月11日‥‥‥‥(15)2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2005年09月05日(15)22、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2005年09月05日(16)23、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 2005年08月11日(17)24、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327号) 2005年08月11日‥‥‥‥‥‥(17)25、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281号) 2005年07月11日‥(18)2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0号)2005年05月30日‥‥(19)27、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2005年04月30日‥(19)28、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35号)2005年04月07日‥‥‥(20)29、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2005年03月31日(20)30、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81号) 2005年03月09日(21)31、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2005”109号)2005年02月28日(21)32、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63号) 2005年02月20日(22)33、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0号)2004年11月16日‥(23)34、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73号) 2004年11月11日‥(23)35、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2号) 2004年09月17日(24)36、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3号) 2004年07月07日‥‥‥‥‥‥‥(25)37、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2004年07月06日‥‥(25)38、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14号)2004年06月29日(27)39、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4”201号)2004年06月25日(28)40、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2004年06月03日(29)41、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0号) 2004年05月27日(30)42、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63号)2004年05月24日‥(31)43、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4”113号)2004年04月14日‥(31)44、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12号) 2004年04月12日‥(33)45、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65号) 2004年03月04日(34)4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2”349号) 2004年11月29日(35)47、卫生部关于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条款释义的复函2004年11月07日‥(36)48、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卫办医发“2002”58号)2002年05月29日(37)49、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119号)2002年04月30日‥(37)50、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1”337号) 2001年12月05日‥(38)51、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2001”83号) 2001年10月26日‥(40)52、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臵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1”163号)2001年09月24日(40)53、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2001”213号)2001年07月27日(41)54、关于医疗机构设臵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2001年03月29日(42)55、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2000”455号)2000年12月19日‥(42)56、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2000年04月13日‥(43)57、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84号)1999年11月29日‥‥‥(43)58、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职工医院、个体诊所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答复1999年10月15日(44)59、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第66号) 1999年09月09日‥(44)60、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卫医发“1999”第77号) 1999年02月26日‥(45)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1996”法行字第14号)1999年01月19日‥‥‥‥‥‥‥‥‥‥(46)62、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1998”第15号)1998年12月08日‥‥(46)63、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卫政发“1998”第2号)1998年01月19日‥(47)64、卫生部关于川卫医法(1995)第008号文的批复1995年03月30日‥(48)49、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119号) 2002年04月30日‥‥‥‥‥‥‥(37)50、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1”337号)2001年12月05日‥(38)51、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2001”83号)2001年10月26日(40)52、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臵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1”163号)2001年09月24日‥(40)53、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2001”213号)2001年07月27日(41)54、关于医疗机构设臵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2001年03月29日(42)55、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2000”455号)2000年12月19日‥(42)56、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2000年04月13日‥(43)57、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84号)1999年11月29日‥(43)58、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职工医院、个体诊所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答复1999年10月15日(44)59、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第66号) 1999年09月09日‥(44)60、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卫医发“1999”第77号) 1999年02月26日‥(45)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1996”法行字第14号)1999年01月19日(46)62、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1998”第15号)1998年12月08日‥(46)63、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卫政发“1998”第2号)1998年01月19日(47)64、卫生部关于川卫医法(1995)第008号文的批复1995年03月30日(48)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5号)【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08”5号【发布日期】2008-04-29【生效日期】2008-05-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号)年月日‥‥()、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复函(川卫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条款释义的复函年月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卫办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号)年月日‥()、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号)年月日‥()、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置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号)年月日()、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第号)年月日‥()、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医发〔〕第号)年月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职工医院、个体诊所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答复年月日()、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第号)年月日‥()、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卫医发〔〕第号)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法行字第号)年月日‥‥‥‥‥‥‥‥‥‥()、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第号)年月日‥‥()、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卫政发〔〕第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川卫医法()第号文的批复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号)年月日‥‥‥‥‥‥‥()、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号)年月日‥()、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置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号)年月日‥()、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号)年月日()、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号)年月日()、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号)。
复函和批复.doc

复函和批复【篇一:卫生部批复答复复函汇总】卫生行政执行解释汇编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2008 年04 月29 日‥‥‥‥‥‥‥‥‥‥‥‥‥‥‥‥‥‥‥‥‥‥(1)2、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卫医函“2008”127号)2008 年04 月10 日‥‥‥‥‥‥‥‥‥‥‥‥‥‥‥‥‥‥‥‥‥‥(2)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2008 年03 月29 日‥‥‥‥‥‥‥‥‥‥‥‥‥‥‥‥‥‥‥‥‥‥(3)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2008 年03 月04 日‥‥‥‥‥‥‥‥‥‥‥‥‥‥‥‥‥‥‥‥‥‥(4)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2007 年06 月07 日‥‥‥‥‥‥‥‥‥‥‥‥‥‥‥‥‥‥‥‥‥‥(4)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2007 年01 月17 日‥‥‥‥‥‥‥‥‥‥‥‥‥‥‥‥‥‥‥‥‥‥(5)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 号)2006 年12 月26 日‥‥‥‥‥‥‥‥‥‥‥‥‥‥‥‥‥‥‥‥‥‥(6)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 号)2006 年12 月26 日‥‥‥‥‥‥‥‥‥‥‥‥‥‥‥‥‥‥‥‥‥‥(6)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2006 年11 月01 日‥‥‥‥‥‥‥‥‥‥‥‥‥‥‥‥‥‥‥‥‥‥(7)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2006 年10 月20 日‥‥‥‥‥‥‥‥‥‥‥‥‥‥‥‥‥‥‥‥‥‥(8)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2006 年06 月28 日‥‥‥‥‥‥‥‥‥‥‥‥‥‥‥‥‥‥‥‥‥‥(10)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2006 年02 月06 日‥‥‥‥‥‥‥‥‥‥‥‥‥‥‥‥‥‥‥‥‥‥(10)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号4 )2006 年01 月20 日‥‥‥‥‥‥‥‥‥‥‥‥‥‥‥‥‥‥‥‥‥‥(11)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号1)2005 年12 月21 日‥‥‥‥‥‥‥‥‥‥‥‥‥‥‥‥‥‥‥‥‥‥(12)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号6)2005 年12 月09 日‥‥‥‥‥‥‥‥‥‥‥‥‥‥‥‥‥‥‥‥‥‥(12)17、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432号)18、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29号)2005 年09 月22 日‥‥‥‥‥‥‥‥‥‥‥‥‥‥‥‥‥‥‥‥‥‥(14)19、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428号)2005 年11 月10 日‥‥‥‥‥‥‥‥‥‥‥‥‥‥‥‥‥‥‥‥‥‥(14)20、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2005 年10 月11 日‥‥‥‥‥‥‥‥‥‥‥‥‥‥‥‥‥‥‥‥‥‥(15)2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2005 年09 月05 日‥‥‥‥‥‥‥‥‥‥‥‥‥‥‥‥‥‥‥‥‥‥(15)22、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2005 年09 月05 日‥‥‥‥‥‥‥‥‥‥‥‥‥‥‥‥‥‥‥‥‥‥(16)23、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2005 年08 月11 日‥‥‥‥‥‥‥‥‥‥‥‥‥‥‥‥‥‥‥‥‥‥(17)24、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327号)2005 年08 月11 日‥‥‥‥‥‥‥‥‥‥‥‥‥‥‥‥‥‥‥‥‥‥(17)25、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28号1)2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号0)2005 年05 月30 日‥‥‥‥‥‥‥‥‥‥‥‥‥‥‥‥‥‥‥‥‥‥(19)27、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 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2005 年04 月30 日‥‥‥‥‥‥‥‥‥‥‥‥‥‥‥‥‥‥‥‥‥‥(19)28、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35号)2005 年04 月07 日‥‥‥‥‥‥‥‥‥‥‥‥‥‥‥‥‥‥‥‥‥‥(20)29、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号3)2005 年03 月31 日‥‥‥‥‥‥‥‥‥‥‥‥‥‥‥‥‥‥‥‥‥‥(20)30、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81号)2005 年03 月09 日‥‥‥‥‥‥‥‥‥‥‥‥‥‥‥‥‥‥‥‥‥‥(21)31、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2005”10号9)2005 年02 月28 日‥‥‥‥‥‥‥‥‥‥‥‥‥‥‥‥‥‥‥‥‥‥(21)32、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63号)2005 年02 月20 日‥‥‥‥‥‥‥‥‥‥‥‥‥‥‥‥‥‥‥‥‥‥(22)33、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号0)2004 年11 月16 日‥‥‥‥‥‥‥‥‥‥‥‥‥‥‥‥‥‥‥‥‥‥(23)(卫医发“2004”373号)2004 年11 月11 日‥‥‥‥‥‥‥‥‥‥‥‥‥‥‥‥‥‥‥‥‥‥(23)35、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2号)2004 年09 月17 日‥‥‥‥‥‥‥‥‥‥‥‥‥‥‥‥‥‥‥‥‥‥(24)36、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号3)2004 年07 月07 日‥‥‥‥‥‥‥‥‥‥‥‥‥‥‥‥‥‥‥‥‥‥(25)37、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2004 年07 月06 日‥‥‥‥‥‥‥‥‥‥‥‥‥‥‥‥‥‥‥‥‥‥(25)38、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14号)2004 年06 月29 日‥‥‥‥‥‥‥‥‥‥‥‥‥‥‥‥‥‥‥‥‥‥(27)39、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4”20号1)2004 年06 月25 日‥‥‥‥‥‥‥‥‥‥‥‥‥‥‥‥‥‥‥‥‥‥(28)40、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2004 年06 月03 日‥‥‥‥‥‥‥‥‥‥‥‥‥‥‥‥‥‥‥‥‥‥(29)41、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0号)2004 年05 月27 日‥‥‥‥‥‥‥‥‥‥‥‥‥‥‥‥‥‥‥‥‥‥(30)42、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63号)【篇二: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应为一件还是两件】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应为一件还是两件摘要:罗宾:在文书档案管理中,有的单位把上级部门的批复放前面.本单位的请示放后面装订为一件。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医院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及医技科室。
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以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为准(见附件)。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医院实际,对我院开展的手术进行分级管理,分级目录另行公布。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我院新技术的伦理审核以及第三类医疗新技术的准入工作。
医务科作为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建立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负责对医院手术分级目录以及医师手术权限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组织审批新技术新项目,并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医院重点技术项目进行监管,为医院决策提供参考数据;负责制定医院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实施医师资质授权管理以及风险管理;负责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审核申请和登记等。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涉及与引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涉及与引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涉及与引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1.2.3.1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2004.1.16)《临床诊疗指南》(卫医发[2006]139号;2006.4.7)《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管发[2009]99号;2009.10.13)《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卫医政发[2011]55号;2011.6.15)(书)1.2.5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2009.12.29)《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2009.12.29)★1.3.1.1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关于实施“万民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卫医发[2005]165号;2005.4.20)《关于成立“万民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办公室》的通知(卫医发[2005]86号;2005.4.25)《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2004.1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5.9)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主席令第15号;2009.6.27;自2010.1.1起施行)★1.4.2.1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通知(卫办发[2006]16号;2006.1.6)《2008-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08]64号;2008.12.4)《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卫应急发[2009]40号;2009.4.27)《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2003.5.12)《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08]64号;2008.12.4)《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2010.2.1)★2.3.2.2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08]64号;2008.12.10)《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14号;2010.2.5)★2.6.1.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8号;200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法》号;2001.6.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号;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卫办发[2004]130号;2004.4.21)《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发[2004]40号;2004.4.28)《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136号;2004.9.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的通知(卫办医发[2004]166号;2004.10.19)《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卫生部关于加强“肢体延长术”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6]393号;2006.9.25)《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111号;2009.11.26)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推荐使用《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函(卫医政函[2010]42号;2010.3.4)★2.7.1.1 《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卫办发[2008]20号;2008.3.25)《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111号;2009.11.26)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24号;2012.2.17)《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2012.4.30)★2.7.1.2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111号;2009.11.26)《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惫见》(司发通[2010]5号;2010.1.8)《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2010.2.5)《关于“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03号,2011.7.27)2.8.5 《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卫妇社发[2008]15号;2008.3.10)《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2009.5.20)第三章患者安全★3.1.2.1《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发[2008]28号;2008.5.12)《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管发[2009]38号;2009.4.28)《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18)★3.3.3.1《手术安全核查表与手术风险评估表》(医协会发[2009]7号;2009.2.13)《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管发[2009]38号;2009.4.2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卫办医政发[2010]41号;2010.3.17)《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0]44号;2010.5.1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18)《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医改[2012]94号;2012.8.3)3.4.1.1《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卫通[2009]10号;2009.4.1;自2009.12.1起实施)★3.6.2.1《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管发[2009]38号;2009.4.28)《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09]119号;2009.12.14)《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2010.2.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18)《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办发[2012]45号;2012. 6.26)★3.9.1.1《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发[2008]28号,2008.5.12)《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管发[2009]38号;2009.4.28)《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111号;2009.11.26)《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18)《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2011.1.1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2002.8.20)3.9.2.1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发[2011]4号;2011.1.14印发;自2011.4.1起施行)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4.3.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2009.3.2)★4.3.5.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2009.3.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18)《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医政发[2012]94号;2012.8.3)★4.3.5.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2009.3.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5.25)《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18)《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医政发[2012]94号;2012.8.3)★4.5.7.4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1年版)》(卫办医管发巨[2011]148号;2011.12.24)★4.5.7.5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1年版)》(卫办医管发[2011]148号;2011.12.24)4.5.8 《新生儿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23号;2009.12.25)4.6.5.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2004.8.19)★4.6.8.2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4.6.8.3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 13)《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管发[2009]99号;2009.10.16)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03号;2011.7.29)★4.7.5.1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管发[2009]38号;2009.4.28)★4.7.5.2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22)★4.8.4.3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2009.6.10)★4.9.1.1.1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2009.1.19)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2009.2.13)《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业务科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7号;2009.9.9)★4.9.1.1.2《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5.25) ★4.9.2.1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5.25)4.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2004.12.1)4.10.2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2004.9.6)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的通知(卫办医发[2004]166号;2004.10.19)《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2005年2月28日起施行)4.10.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6.16)4.10.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7号;2006.8.2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2005.12.2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5.12)4.11.1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2009.3.16)4.11.3 《医院中医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2009.3.16)《医疗机构中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2009.5.5)4.15.1.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011.1.31)4.15.2.6《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007.2.14)4.15.2.8《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10]62号;2010.4.20)《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卫医政发[2010]62号;2010.4.20)4.15.2.10《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24号;2010.2.22)4.15.3.6《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8号;2010.2.10)4.15.4.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卫生部令第69号;2009.8.18;自2009.9.21施行)★4.15.5.1 关于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2004]285号;2004.8.19)《2005年卫生工作要点》(2005.1.24)关于《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细菌耐药监测网》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176号;2005.11.29)《“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5]39号;2005.7.8)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2008.3.2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09.3.2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2011.4.18)《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1]56号;2011.4.29)《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2]32号;2012.3.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5.8,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3]37号;2013.5.6)★4.15.5.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2004.8 .2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5.8,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011.1.3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2010.2.10)★4.15.5.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09.3.25)《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管发[2009]38号;2009.4.28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普通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09.11.25)《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0]44号;2010.5.12)《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三个技术文件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87号;2010.12.1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人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2012.3.5)★4.15.5.4 《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07.2.14,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1]56号;2011.4.18)《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2]32号;2012.3.5)《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3]37号;2013.5.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5.8,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4.15.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01年2月28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安[1999]401号;1999.11.2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2010.12.13,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4.15.6.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6号;2003.5.9)《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09]82号;2009.5.19)《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0]44号;2010.5.12)4.16.1《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2006.2.27)4.17.1《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31号;2009.3.6)4.18.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1.24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卫通[2012]4号;2012.3.15印发,2012.8.1施行)★4.19.4.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1997.12.29)《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生部文件卫医发[1999]第6号;1999.1.5)《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2000.6.2)★4.19.5.1《血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0]448号;2000.12.1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2012.6.7)《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2000.6.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6.16)《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003.10.15)《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2006.4.25)★4.19.5.2《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办[2009]151号;2009.10.15)《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0]44号;2010.5.1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2012.6.7)《血站管理办法》(中华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2005.11.17)《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2000.6.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2012.6.7)★4.19.5.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办[2009]151号;2009.10.15)《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0]44号;2010.5.1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2012.6.7)《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实施指导意见》(卫疾控发[2001]8号;2002.4.25)★4.20.3.2 关于印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1]2号;2001.1.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09.3.23)《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09]73号;2009.7.20)卫生部发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通告(卫通[2009]10号;2009.4.1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22)★4.20.5.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8号令;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2004.8.22)《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2008.3.19)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30号;2008.6.27)《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11]5号;2011.1.17)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2012.3.5)★4.20.5.2 关于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2004]285号;2004.8.19)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30号;2008.6.27)《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11]5号;2011.1.17)关于印发《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一2015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63号;2012.9.25)《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5.25)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130号;2008.6.27)关于印发《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号;2011.1.17)关于印发《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一2015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63号;2012.9.25)《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22)4.20.7《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09发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2012.4.5发布;2012.8.1施行)《医院消毒供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卫通[2009]10号;2009.4.1,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医院消毒供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卫通[2009]10号;2009.4.1,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卫通[2009]10号;2009.4.1,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4.20.8.1《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卫通[2009]10号;2009.4.1,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WS/T312—2009)4.21.1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1.24;自2006.3.1起实施)4.21.2.1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1年版)》(卫办医政发[2011]107号;2011.8.12)《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32号;2010.3.12)《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自2010.1执行)(书)《血液透析室管理标准》(卫医政发[2010]35号;2010.3.23)4.22.3.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6.16)《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自2003.10.15施行)4.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自2009.2.28;自2009.6.1施行)《临床营养技术操作规范(2010版)(卫生部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编著;2011.10.1;人民军医出版社)《临床营养诊疗指南(2010版)(卫生部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编著;2011.10.1;人民军医出版社)《ICU营养指导意见(2006)(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肠外肠内营养分册(2008版)(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中国糖尿病医学营养治疗指南(2010)(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临床肠外肠内营养操作指南(2004)(中华外科学会临床营养支持学组)4.23.3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10.1.22)4.24.1 《医用氧仓安全管理规范》(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1999.9.18)《医用氧气加压舱》(质检总局GB/T19284-2003;2003.9.11,,204.3.1实施)《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质检总局GB/T19284-2003;2003.9.11,,204.3.1实施)4.24.1.2《医用氧仓临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卫医发[1996]34号;1996.8.5)《医用氧仓安全管理规范》(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1999.9.18)4.25.1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自2006.3.1施行)4.26.1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卫医发[2004]100号;2004.4.1)4.26.5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6卫通[2006]16号;2007.4.1)4.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席令21号;2009.12.26)★4.27.5.2《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198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2002.4.4,自2002年9月l日起施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12]195号;2002.7.19,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2011.11.1)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5.1.2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2008.1.31,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5.3.2.1《护士守则》(中华护理学会2008.5.12制订)《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0]13号;2010.1.22)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稿)》、《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的函(卫医政护便函[2010]4号;2010.1.11)《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0]44号;2010.5.12)《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政发[2009]49号;2009.5.22)卫生部关于印发《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号;2010.1.20)《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2011.4.22)《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卫医政发[2010]125号;2010.7.23)《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及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有关工作》(卫办医政发[2010]154号;2010.9.14)《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0]108号;2010.12.22)《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1]23号;2011.3.23)《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2011.6.3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卫医政发[2011]96号;2011.12.31)《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卫办医政发[2012]24号;2012.2.17)《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卫办医政发[2011]47号;2012.4.19)★5 .3.3.1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1997]23号;1997.6)《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2010.2.1)《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及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有关工作》(卫办医政发[2010]154号;2010.9.14)《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0]108号;2010.12.22)《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1]23号;2011.3.23)《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2011.6.3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卫医政发[2011]96号;2011.12.31)《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卫办医政发[2012]47号;2012.4.19)5.3.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10.1.22)《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24号;2010.2.22)5.5.1 《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09]90号;2009.9.18)5.5.1.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卫医政发[2010]41号;2010.3.17)5.5.1.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8号令;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6.16)5.5.2《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卫通[2009]10号;2009.4.13)5.5.3《新生儿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23号;2009.12.25)第六章医院管理★6.1.2.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2.26)《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2008.7.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号;2009.3.16)★6.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5号,1998.6.26,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2008.1.31,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6.2.1.2《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路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卫办发[2006]156号;2006.4.21)《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8号;2006.10.2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路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卫规财发[2006]471号;2006.12.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8.5.13)《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122号;2009.12.25)《医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信息目录》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05号;2008.6.3)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2010 .2.11)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1号;2010.10.19)《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院务公开考核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39号;2011.5.11)6.4.3.3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2001.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4.7.5;自1995.1.1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1999.10.31;自2000.7.1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21号;1994.3.22;自1995.1.1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主席令第48号;2006.2.28;自2006.6.1起施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1998.11.17)《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2010.12.28)6.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21号;1999.8.30;自2000.1.1起施行)6.7.1 《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2007.12.7)《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2010.3.24)★6.8.2.1《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5.5.13)《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211号;2009.11.26)《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64号;2011.5.3)★6.8.7.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3.12.16)卫生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4.2.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通知(卫办发[2006]16号;2006.1.6)《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卫办发[2008]20号;2008.3.25)《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5.5.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6.9.1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2010.3.24)6.9.3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2004.12.31)★6.9.6.2《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2005.3.17)《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2005.5.13)《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08]64号;2008.12.4)《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2011.3.2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7号;2012.5.21)6.10.1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75号;2006.6.3;自2010.8.1施行)。
介入诊疗技术管理手册

介入诊疗工作手册科室: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务处监制目录1.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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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及再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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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介入诊疗质量与安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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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本科室介入诊疗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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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介入工作人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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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介入手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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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7。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介入诊疗工作质量与安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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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血管造影严重并发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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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9。
介入诊疗医师工作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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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0.导管室质量与安全考核标准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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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介入诊疗技术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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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2.附录:附录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46 附录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52 附录三: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57 附录四: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63附录五:介入手术分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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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介入诊疗技术是应用现代高科技手段进行的一种微创性治疗,即在医学影像设备的引导下,将特制的导管、导丝等精密器械引入人体,对体内病灶进行诊断和局部治疗。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参考指南一资料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参考指南(一)证书》、《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2.核查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3.核查《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已明确辖区禁止性目录、限制性技术目录的,请结合本地实际。
附录1.干细胞临床研究与应用检查内容附录2医疗技术分类治理目录参考一、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1.脑下垂体酒精毁损术医治顽固性疼痛2.克隆医治技术3.代孕技术4.医疗目的之外的肢体延长术5.角膜放射状切开术6.异种干细胞医治技术7.异种基因医治技术8.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9.涉及利用未经食物药督治理部门批准品监的药品、制剂、医疗器械等的医疗技术二、依照临床研究规定执行的医疗技术1.自体干细胞、免疫细胞医治技术2.基因医治技术3.中枢神经系统手术戒毒4.立体定向手术医治神经病技术5.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6.瘤苗医治技术三、限制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1.造血干细胞(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医治血液系统疾病技术2.质子、重离子加速器放射医治技术3.放射性粒子植入医治技术(包括口腔颌脸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医治技术)4.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5.肿瘤消融医治技术6.心室辅助装置应用技术7.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术8.口腔颌脸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9.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医治技术10.同种胰岛移植医治糖尿病技术11.同种异体组织移植医治技术12.性别重置技术安徽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先本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心脏导管消融技术、起搏器植入技术、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2.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3.人工耳蜗植入技术4.角膜移植技术5.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6.人工关节(髋、膝关节)置换技术7.口腔种植诊疗技术8.输尿管镜技术9.依照三级、四级手术治理的呼吸内镜、消化内镜、一般外科内镜、泌尿外科内镜、关节镜、脊柱内镜、胸外科内镜、妇科内镜、鼻科内镜、咽喉科内镜、儿科呼吸内镜、儿科消化内镜、小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卫医发[2006]428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10.20
【实施日期】2006.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卫医发[2006]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医疗机构不顾自身能力和条件,盲目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肢体延长术(俗称断骨增高术),并通过广告大肆宣传,招揽患者。
有些医疗机构由于手术水平低,消毒措施差,不能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护理和康复设施不完善等原因,而导致手术失败,给患者造成了很大痛苦和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损害了医疗卫生机构的形象。
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我部组织专家对加强该项技术的管理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
现就严格肢体延长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肢体延长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肢体延长术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开展此项技术。
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
医院应设有不少于30张病床的骨科病房;有2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骨科医师,具有较强的骨科医师队伍和骨科专业护理队伍;每年开展的骨科手术数量不少于400例。
医院同时应。
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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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
正文:
---------------------------------------------------------------------------------------------------------------------------------------------------- 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6〕498号)
安徽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请示》(卫监秘〔2006〕48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27号),全科医疗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其具体诊疗范围应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第七条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
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仅为全科医疗科,却设置了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的,属于超范围执业,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此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结束——。
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16)(2009-07-10 10:02:58)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008年04月29日‥‥‥(1)2、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 2008年04月10日‥(2)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 2008年03月29日‥‥(3)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 2008年03月04日‥‥‥(4)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2007年06月07日(4)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2007年01月17日‥(5)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2006年12月26日(5)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号)2006年12月26日(6)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号)2006年12月26日(6)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2006年11月01日(7)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8)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 2006年06月28日(10)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 2006年02月06日(10)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2006年01月20日(11)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2005年12月21日‥(12)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2005年12月09日(12)17、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432号)2005年11月10日‥‥‥‥‥‥‥‥‥(13)18、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29号) 2005年09月22日(14)19、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428号)2005年11月10日(14)20、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2005年10月11日‥‥‥‥(15)2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2005年09月05日(15)22、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 2005年09月05日(16)23、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 2005年08月11日(17)24、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327号) 2005年08月11日‥‥‥‥‥‥(17)25、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281号) 2005年07月11日‥(18)2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0号)2005年05月30日‥‥(19)27、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 2005年04月30日‥(19)28、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35号)2005年04月07日‥‥‥(20)29、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2005年03月31日(20)30、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81号) 2005年03月09日(21)31、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2005〕109号)2005年02月28日(21)32、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63号) 2005年02月20日(22)33、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0号)2004年11月16日‥(23)34、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73号) 2004年11月11日‥(23)35、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2号) 2004年09月17日(24)36、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3号) 2004年07月07日‥‥‥‥‥‥‥(25)37、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 2004年07月06日‥‥(25)38、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14号) 2004年06月29日(27)39、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4〕201号)2004年06月25日(28)40、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2004年06月03日(29)41、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0号) 2004年05月27日(30)42、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63号)2004年05月24日‥(31)43、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4〕113号)2004年04月14日‥(31)44、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12号) 2004年04月12日‥(33)45、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65号) 2004年03月04日(34)4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2〕349号) 2004年11月29日(35)47、卫生部关于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条款释义的复函2004年11月07日‥(36)48、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卫办医发〔2002〕58号)2002年05月29日(37)49、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119号) 2002年04月30日‥(37)50、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1〕337号) 2001年12月05日‥(38)51、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2001〕83号) 2001年10月26日‥(40)52、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置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1〕163号)2001年09月24日(40)53、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2001〕213号)2001年07月27日(41)54、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 2001年03月29日(42)55、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2000〕455号) 2000年12月19日‥(42)56、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2000年04月13日‥(43)57、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84号)1999年11月29日‥‥‥(43)58、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职工医院、个体诊所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答复1999年10月15日(44)59、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第66号) 1999年09月09日‥(44)60、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卫医发〔1999〕第77号) 1999年02月26日‥(45)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1996〕法行字第14号)1999年01月19日‥‥‥‥‥‥‥‥‥‥(46)62、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1998〕第15号)1998年12月08日‥‥(46)63、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卫政发〔1998〕第2号)1998年01月19日‥(47)64、卫生部关于川卫医法(1995)第008号文的批复1995年03月30日‥(48)49、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119号) 2002年04月30日‥‥‥‥‥‥‥(37)50、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1〕337号)2001年12月05日‥(38)51、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2001〕83号)2001年10月26日(40)52、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置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1〕163号)2001年09月24日‥(40)53、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2001〕213号)2001年07月27日(41)54、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2001年03月29日(42)55、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2000〕455号)2000年12月19日‥(42)56、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2000年04月13日‥(43)57、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84号)1999年11月29日‥(43)58、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职工医院、个体诊所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答复1999年10月15日(44)59、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第66号) 1999年09月09日‥(44)60、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卫医发〔1999〕第77号) 1999年02月26日‥(45)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1996〕法行字第14号)1999年01月19日(46)62、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1998〕第15号)1998年12月08日‥(46)63、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卫政发〔1998〕第2号)1998年01月19日(47)64、卫生部关于川卫医法(1995)第008号文的批复1995年03月30日(48)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5号)【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08〕5号【发布日期】2008-04-29【生效日期】2008-05-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医疗卫生监督.

有关通知、批复
• • • • • • • • • • • • • • • • • • • 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 2006年01月20日 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 2005年12月21日 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 2005年12月09日 17、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 〔2005〕432号) 2005年11月10日 18、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29号) 2005年 09月22日 19、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 428号) 2005年11月10日 20、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 2005年10月11日 2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 2005年09月05日 22、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 2005 年09月05日 23、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2005年08月11日 24、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327号) 2005年08月11日 25、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281号) 2005年07月11日 2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0号) 2005年05月30日 27、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 2005年04月30日 28、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35号) 2005年04月07日 29、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 2005年03月31日 30、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81号)2005年03月09日 31、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2005〕109号) 2005年02月28日 32、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63号) 2005年02月20日
肢体残疾评定手册

肢体残疾评定手册肢体残疾评定手册目录第一章残疾评定手册的目的和应用范围 (1)1.1 评定手册的目的 (1)1.2 评定手册的应用范围 (2)第二章残疾评定的概念和原则 (3)2.1 残疾的概念 (3)2.2 残疾评定的原则 (4)第三章残疾评定的程序和方法 (7)3.1 残疾评定的程序 (7)3.2 残疾评定的方法 (8)第四章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 (12)4.1 肢体残疾的分类 (12)4.2 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 (13)第五章肢体残疾评定的具体步骤 (20)5.1 评定前准备工作 (20)5.2 评定过程及评定表格的填写 (21)5.3 评定结果的确定 (22)5.4 评定结果的反馈和复查 (23)第六章肢体残疾评定的注意事项 (25)6.1 评定人员的素质要求 (25)6.2 评定工作的保密性要求 (26)6.3 评定过程的规范性要求 (27)第七章肢体残疾评定的质量管理 (29)7.1 评定标准的修订和更新 (29)7.2 评定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30)7.3 评定结果的质量评价 (31)第八章肢体残疾评定的案例分析 (33)8.1 案例一:上肢缺失 (33)8.2 案例二:下肢瘫痪 (35)8.3 案例三:双侧上肢运动障碍 (37)附录一肢体残疾评定表格样例 (39)附录二评定人员背景资料表格样例 (43)致谢 (44)参考文献 (44)第一章残疾评定手册的目的和应用范围1.1 评定手册的目的残疾评定手册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肢体残疾评定工作,确保评定结果准确、公正,为残疾人获得相应的福利和权益提供科学依据。
1.2 评定手册的应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对肢体残疾进行评定的各级机构和个人,包括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人协会等,对于评定人员的选拔、培训,评定过程的规范化和评定结果的质量监控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残疾评定的概念和原则2.1 残疾的概念残疾是指由于遗传因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身体功能障碍、活动能力受限或者社会参与困难的状态。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6.11.20•【字号】沪卫医政[2006]110号•【施行日期】2006.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沪卫医政〔2006〕110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骨科质量控制中心:现将《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6〕4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部文件规定,立即对本院开展“肢体延长术”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整顿,自查结果及时上报至各上级主管部门。
二、请各区(县)卫生局及时将本文转发至辖区内二级及以下的开展或可能开展此项业务的各类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具有外科的骨科专业或医疗美容科等相关科目),并督促这些医院严格按照卫生部文件“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的规定,立即停止此项业务。
三、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各有关大学在核实所属医院自查结果后,将本系统的综合汇总情况,于2006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
四、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市骨科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对发现医院违反规定的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五、市骨科质量控制中心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质控督查中,进行长效管理。
附件: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略)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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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卫医发[2006]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医疗机构不顾自身能力和条件,盲目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肢体延长术(俗称断骨增高术),并通过广告大肆宣传,招揽患者。
有些医疗机构由于手术水平低,消毒措施差,不能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护理和康复设施不完善等原因,而导致手术失败,给患者造成了很大痛苦和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损害了医疗卫生机构的形象。
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我部组织专家对加强该项技术的管理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
现就严格肢体延长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肢体延长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肢体延长术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开展此项技术。
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
医院应设有不少于30张病床的骨科病房;有2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骨科医师,具有较强的骨科医师队伍和骨科专业护理队伍;每年开展的骨科手术数量不少于400例。
医院同时应具有符合要求的手术室以及手术室和手术器械的消毒条件,有严格具体的医院感染控制条件和行之有效的控
制措施;具有术后康复的设施和能力,能够开展术后的肢体功能训练。
开展该项手术的医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骨科医师,并注册临床执业类别和外科执业范围,有五年以上骨科工作经验。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临时外请医生实施此项手术。
二、开展肢体延长术必须严格掌握临床应用适应症,并制订具体的医疗安全保障措施。
该项技术适应证为先天畸形、外伤、肿瘤、感染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或肢体不等长,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肢体畸形。
不具备以上适应证的,严格禁止使用肢体延长术;严禁用于美容项目。
医院必须有具体措施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手术前应充分进行术前讨论,完善术前准备,制定详细的麻醉、手术和术后护理、康复的计划;手术后给予患者精心护理和康复治疗。
应用肢体延长技术,应保证患者的神经、血管、肌腱、肌肉和皮肤保持或恢复原有的生理功能。
三、开展肢体延长术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医患沟通。
医疗机构应于手术前实事求是地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严禁诱导不具备手术适应证的患者或其他群众实施肢体延长术。
对要求实施此项手术,但不具备手术适应证的患者,应予以拒绝,并做好解释和说明。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高度,按照本规定要求切实加强肢体延长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及时将本规定下达至辖区各医疗机构,并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肢体延长术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对检查和整治情况,要及时报告我部。
五、对在本规定下达后仍然违规开展肢体延长术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开展该项手术的医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对经批准开展肢体延长术的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价,凡医疗质量得不到保障,医疗安全存在隐患的要坚决取消开展此项手术的资格。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