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74270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单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姓名刘立拟定职务(职称)助理工程师专业方向设备管理与维修填表时间:2016 年10 月11 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考核确定:(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
诚信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呈报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兹保证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呈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符合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_操作手册_见习人员移动端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移动端)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目录1.1见习资格申请流程 (2)1.2见习资格申请 (3)1.3查看基地公示 (4)1.4申请记录 (5)1.5投递职位 (6)1.6企业详情 (7)1.7面试、投递邀请 (8)1.8已签约详情 (9)1.9协议详情 (10)2.0保单详情 (11)2.1基本生活费 (12)1.1见习资格申请流程功能说明:查看了解见习资格的申请流程。
图1.1-1图1.1-2操作流程:1.在[主页]选择见习,进入到主见习界面如图1.1-1所示2.点击“+ ”唤出选择菜单3.选择“申请流程”进入,如图1.1-2所示提示:1.登录状态下和未登录状态操作流程一样2.登录状态下,未签约与已签约用户操作流程一样1.2见习资格申请功能说明: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
该功能是见习投递职位、签约等的必要前提。
图1.2-1操作流程:1.登录app,点击[我的]弹出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登录成功后,在[主页]选择[见习]进入见习主页如图1.1-1所示3.点击[+],唤出菜单,选择[资格申请] 如图1.2-1所示4.根据提示,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5.提交个人信息,等待审核提示:1.个人信息均需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
2.一旦和企业签约后,个人信息将不可更改1.3查看基地公示功能说明:查看公示完成的见习基地。
图1.3-1 图1.3-2操作流程:1.登录app,点击[我的]弹出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点击[主页],选择[见习],进入见习主界面,如图1.1-1所示3.点击[+]唤出菜单,选择[基地公示],进入基地公示列表界面如图1.3-1所示4.选择列表,查看公示详情提示:1.用户未签约状态下可在“见习”首页点击[更多] 进入“基地公示”列表界面如图1.3-2所示1.4申请记录功能说明:在登录后并且用户未签约,查看申请过的职位,并可以在列表中查看申请职位的状态。
图1.4-1图1.4-4图1.4-2图1.4-3操作流程:1.登录app,点击[我的]弹出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点击[主页] ,选择[见习] ,进入见习主界面,如图1.1-1所示3.点击[申请记录] ,进入申请记录列表界面,在列表中可以看到该职位的审核状态(如图1.4-4)如图1.4-1所示4.点击列表进入职位详情界面5.在职位详情界面,点击职位头像或者名称,可进入企业详情界面(图1.4-2)如图1.4-2所示提示:1.在申请记录中的职位不可投递2.在位置详情页有投递的状态3.只有在登录状态下才可以看到“申请记录”1.5投递职位功能说明:用户查看职位后,申请投递。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4.02.29
•【字号】渝人社发〔2024〕6号
•【施行日期】2024.0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329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废止44件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继续有效4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2)。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44件)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88件)。
2024年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协议的缘由和目的为了帮助毕业生在毕业后更好地融入社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就业见习”政策的实施,重庆市政府在高校开展了“就业见习”计划。
为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以下见习协议:二、协议的对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签署本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必须自愿参加见习活动。
三、协议的期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限过后,用人单位将根据毕业生的表现、经济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予以录用。
四、协议的内容1.用人单位要对毕业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在见习期内能够适应工作要求,掌握所需技能和经验;2.用人单位要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送达申请标准的医保、养老保险,还要给予合适的实习津贴;3.毕业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履行规定的任务,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4.在见习期内,毕业生不得拒绝工作安排,不得因非常事宜擅自离职,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5.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当努力工作,认真学习,不得得到厚此薄彼;6.协议期限内,若双方双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方法;五、协议生效此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后开始,期限自见习开始之日起计算。
六、协议解除当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出现时,协议即刻解除:1.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2.毕业生违反规定不能履行各项任务;3.见习期间,毕业生出现了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七、争议解决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若双方出现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组织调解。
八、其他事项1.双方签署合同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3.协议项下的各项附属文本均构成本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
本协议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所签署的见习协议,协议期间内双方应当全力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模板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模板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甲方(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名称):乙方(见习人员):依据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就业见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安排见习带教人员对乙方进行见习岗位职责带教培训。
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服从带教老师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在甲方的就业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甲方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元/月,其中含市财政支付的800元就业见习补贴,最长期限为6个月。
5、甲方为乙方办理见习期间不低于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就业见习期满,就业见习协议终止。
7、经双方协商,甲方留用乙方在本单位就业,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8、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就业见习岗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做好就业见习带教职责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可向市或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
9、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就业见习岗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市人交流服务中心一份备案。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二)甲方(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名称):乙方(见习人员):丙方(派遣用工单位或高校见习实训合作单位):依据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就业见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派遣乙方到丙方参加岗位的就业见习活动,联系协调好丙方安排见习带教人员对乙方进行见习岗位职责带教培训。
2、乙方参加就业见习活动中,应服从丙方带教老师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遵守丙方规章制度。
3、乙方在丙方的就业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我们制定了《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2016年10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习”、“就业见习”均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政府根据高校毕业生自身意愿,组织推荐其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就业见习基地,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双向选择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社保局统筹管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就业见习相关政策,指导开展就业见习活动;(二)建立就业见习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就业见习信息化建设,推行就业见习基地银行专户发放管理工作模式;(三)协调安排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审核监督资金申报情况。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就业见习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就业见习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二)受理就业见习基地备案申请,协助就业见习基地开设银行专户,开展就业见习基地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三)审查就业见习人员资格及见习情况,核查就业见习基地银行专户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及数据情况,受理和核查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报;(四)维护和运行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加强就业见习信息化建设,实行就业见习全过程网上申报、跟踪审核、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关于开展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整青年就业见习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69号)文件精神,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规范就业见习申报流程,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拟于近期召开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名称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二、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三、会议地点会场授课: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503教室直播平台:小鱼易连四、培训方式本次活动通过“会场授课+线上直播”的模式开展,会场设在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503教室,通过直播的方式面向各区县开展业务培训。
(直播观看方式见线上培训须知)五、培训内容(一)通报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二)针对最新文件开展政策解读;(三)针对基地备案、申报流程等进行业务讲解;(四)针对见习系统更新后的相应操作流程进行讲解。
六、参会人员及规模(一)会场授课主城都市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及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各1名。
渝职改办[2010]73号
渝职改办〔2010〕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的通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㈡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
㈣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㈤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㈠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㈡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重庆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一、政策依据《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渝人社发〔2015〕212号)。
二、确定条件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5、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确定程序1、个人申请。
个人填报《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附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2、单位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进行检索审验)、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或由我市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将《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
3、主管部门审查。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社会流动人才和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档案存放地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
4、考核确定核准。
沙坪坝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将考核确定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拟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在公众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发文,办理证书、材料归档。
四、所需材料1、《沙坪坝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送审名册》Excel电子件及纸质件一份;2、《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3、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和“学信网”的学历检索页原件及单位盖有印章的复印件;4、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单位盖有印章的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等。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自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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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较多、影响较⼤的。
2、“民族”要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期”按公历填写到⽇。
4、“籍贯”填写本⼈的祖居地(指祖⽗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地”按现⾏政区划填写。
5、“学历”是指国家教育⾏政部门统招并毕业的第⼀学历。
“学位”,如有,请按实际填写。
6、“参加⼯作时间”,具体时间按中组部和⼈事部的有关规定填写,⼀般为市⼈社局在报到证的背书时间。
7、“⼯作单位”“职务”,如是在惠州市⼈才交流服务中⼼⼈事代理的,请分别填“惠州市⼈才交流服务中⼼”“⼈事代理”。
8、“学习简历”要从⼩学填起,参加电⼤、函⼤、夜⼤、职⼤或⾃学考试等学习的后续教育,也要填写。
“⼯作经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
9、“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配偶、⽗母、⼦⼥情况。
如本⼈有合法的养⼦⼥、被抚养⼈、赡养⼈、被赡养⼈,应在此栏填写;⽗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10、“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与本⼈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
配偶、⼦⼥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
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作(或任何种职务)。
配偶、⼦⼥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
11、表内项⽬本⼈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
书定时⼀律⽤⿊⾊笔或钢笔,并使⽤碳素或蓝⿊墨⽔,不能⽤圆珠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字[1994]8号各市、行署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处:为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国统招统分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同时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2、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两年专业技术工作,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3、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到普通高校教师岗位工作或科学研究单位研究岗位工作的,需取得学士学位后,并见习一年期满方可确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第二学位毕业后或研究生毕业后既可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5、硕士学位获得者,如果是在校本科毕业生考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中级职务。
如果是在职人员考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其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前后累计满三年以上的,也可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取得博士学位后既可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不一致的,需取得省、部继续教育部门主办或委托举办一年以上的培训证明后,可参照前六条定职。
二、计划内统招不统分毕业生,只要有接收单位,并明确为干部身份的,可按上述定职规定办理。
三、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只要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也可参照上述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但不发全国资格证书。
四、后续取得学历的或五大毕业的,不执行上述定职规定。
五、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黑龙江省人事厅一九九四年六月六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㈡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
㈣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㈤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㈠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㈡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㈢在国家或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前,经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在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外地职改部门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
渝人社发【2009】122号
渝人社发〔2009〕122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71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接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积累职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2009年-2011年,组织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建设一批提供岗位多、见习质量高、促进就业强、社会影响好的就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见习后促进就业率达到85%以上,其中见习留用率达到20%。
二、见习对象两年内未就业的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在渝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在校生。
三、基地设立(一)设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年能够提供10个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和服务含量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毕业生比例不低于20%。
(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向市或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填写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提供见习单位简介、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区县(自治县)人才中心初审合格的,提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统一授予“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标牌。
见习基地期限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四、见习实施(一)信息发布。
根据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才中心通过重庆大学生就业网、区县政府人事局网和新闻宣传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见习报名。
自愿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证的,可到市和区县人才中心填报就业失业登记表)或学生证到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现场报名,也可持以上证件到见习基地报名或登陆重庆大学生就业网进行网络报名。
西南政法大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西南政法大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西政校发〔2019〕491号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重庆市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以科学评价为核心,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完善评价标准,健全人才选拔机制,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业绩的综合考核,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优良、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现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
第二条学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价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合理划分评审权限,加强评审过程监督,建立品德、能力和业绩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综合评价机制。
第二章分类及设置第三条学校设置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和其他系列等三个系列。
教师系列中,分为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两个子系列。
其他系列分为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编辑、翻译、图情与档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等类型。
技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鉴定表
中专、技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鉴定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入党
(团)时间
籍贯
学历及学位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现家源自详细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家庭固定联系电话及本人联系方式
自我鉴定(可附页):
基
层
单
位
考
核
意
见
主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人事主管部门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附件2:
中专、技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测评汇总表
姓名
民主测评情况
测评
分数
备注
优秀
称职
不称职
说明:
1、优秀票每票100分、称职票每票80分、不称职票每票50分。
2、请你在认为合适的档次中划“√”,多划为废票。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单位
姓名
拟定职务(职称)
专业方向
填表时间:2020 年月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考核确定: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呈报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兹保证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呈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符合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关于考核确定汪丹等277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关于考核确定汪丹等277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精神,现将考核确定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10月22日—10月24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2号
联系人:宋英电话:78496838
三、公示内容
汪丹等277名同志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见附件)
四、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彭水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汪丹等277名同志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初定专业技术资格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技术员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技术员四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
二、报送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三、其它事宜;
1、填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表”一份,并签字盖章;
2、每人交两张一寸彩色或黑白照片;
3、报送材料时附学历证书原件,验证后当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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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姓名张彩华
拟定职务(职称)讲师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
填表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考核确定: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呈报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兹保证张彩华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呈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符合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基本情况
姓名
张彩华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890702 相 片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民族 汉 身体状况 健康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2017年7月
中国农业
大学
社会保障
3
博士
主要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地点 证明人 2006.9-2010.7
农村区域发展
中国农业
大学 姜绍静
2011.9-2013.7
社会保障
中国农业
大学 张大勇
2013.9-2017.7
社会保障
中国农业
大学 熊春文
2014.8-2015.8
社区卫生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
芝加哥校区
Naoko Muramatsu
见习期工作情况
起止时间
工作部门及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
2018.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听课\师资培训\参与课题\申报课题\撰写并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参与指导本科生三创
项目
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1.参与指导院本科生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需求视角下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研究—以重庆市主城区三个社区为例》,该项目以“优秀”等级顺利结项(“三创”项目结项分为5个等级: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
2.参与高校教师培训与创新教学联盟、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新时代
教师增能方案——互联网+项目学习(PBL) 课程设计工作坊》,并分享课程设计。
3.积极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积极老龄化理念下的农村
互助养老研究》。
4.积极申报全国老龄办2018年度老龄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老年人在
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保障机制研究》。
5.积极申报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农村老年人健康精准扶贫创
新研究》。
6.参与学院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新形势下我国涉藏
对外传播战略研究》(17JZD040)子项目,主要承担西藏自治区精准扶贫及社会事业发展研究。
7.积极认真听课,特别是学院老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课程。
见习期工作小结
见习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公共管理系组织的党员活动,紧紧围绕在党组织周围时刻保持思想先进性,积极向身边的党员前辈学习,争取通过实际行动,向成为一名优秀党员迈进。
见习期间,本人在科研上也积极申报项目、课题,期间,分别提交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全国老龄办2018年度老龄政策理论研究课题、重庆市社科规划青年项目三份项目申请书。
此外,本人还积极参与学院老师主持的课题,从事相关领域研究,争取在科研上更上一层楼。
见习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类培训及听课活动,虽然尚未走上讲台,但相信岗前的教学技能学习会成为今后走向讲台的重要阶梯。
本人也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工会组织的各项科普、文化及体育类活动,积极支持学院工会的各项工作。
在学院老师的邀请下,积极参与指导本科生“三创”项目,全心全意对本科生进行指导、服务。
此外,本人还担任公共管理专业14名本科生的指导老师,为学生制定了系列书单,并筹划展开读书活动。
总之,见习期间本人积极主动的参与在党组织活动、科研活动、教学技能、指导学生、工会活动等,但是,仍有一些不足,比如教学技能的精进、科研水平的提高等,希望在下一阶段的工作和学习中能有所提升。
本人签字:年月日
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交流机构审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考核确定部门核准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