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医胎养中的静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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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医胎养中的静道观

中医养生保健文化中,妊娠期的保健尤有特色。所谓妊娠期保健,即古人所谓胎养学说。主要记载在历代妇科与儿科的书籍中,如《千金方》中称“养胎”,《产孕集》中称“养孕”,《育婴家秘》中称“胎养”。名称虽不同,但防止流产、死胎、畸形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1,。纵观众多关于胎养的著作均与静道有深刻的联系。“静以参天地之玄,静以修身心之妙。”《易经》曰:“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静非不动,《周子》曰:“无欲故静。”其所谓“无欲”,无人欲之意,无人欲纯乎天理,就是以天理为静,以人欲为动。静而性定,所以定静安虑是人的行为实践基础。人要把握自己的行为,就必须在心理生活上,有其确实之道德基础。因为人和万物不同的地方,在于心理生活上有确实的道德基础。主静,就是在心理上建立起确实的道德基础的一个方法。无论儒家、道家、法家,把握他们自己的行为,都先着眼于心理生活上的确实的基础。

静以养心

孟子曰:“养心莫善于寡欲。”静心可使心境澄清,不受物欲的搅乱,使其灵秀的本质得以保全。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主宰一身之神明,心牵缠于物,纷乱杂扰,不能为五官百骸做主张,则一身皆受其累;而七情所伤,五脏各应其感,心俱受之。故《灵枢?邪气藏府病形》谓:“愁忧恐惧则伤心。”子母同体共生,母病及子,心神不安则胎动不宁,心神宁静则胎元安静。因此,孕妇应保持心境平和清净,勿受扰于外物,方使胎元安稳。静以养气

胎居母胞,与母同秉一气血而生,母之气血若乱,胎之气血随之而乱,母有所感,胎有所应。物之相感,静感则吉,躁感则凶。可见母亲气血的变化,对胎儿影响甚大。古人云:“止怒莫若吟诗,守礼莫若存敬,存敬莫若安静。”因此,孕妇

只有做到内静外敬,气将大定,才能清净安宁,舒卷自如。胎儿亦受惠其中,安然稳固,不致坠动不安。

静以摄念

所谓摄念就是要觉察整顿心源,勿令起恶念,使念头摄然,人安其生。在具体做法上,怀孕之后,应怡养性情,使气血安和。“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微言……”,2,多接触美好事物,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达到澄心静虑,心志专一的境界,从而陶冶性情,开调胸怀,使心旷神怡,有益胎儿。“居必静处”,“端坐清虚”,“戒嗔恚,远七情”等,均有利于母子身心健康。

静以适情

祖国医学认为:人的精神思维活动与脏腑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内经》

谓:“肝在志为怒……肾在志为恐。”喜怒无常,忧思过度,或卒受惊恐,就会造成气血紊乱,脏腑失调,导致“五志过极而化火”,直接影响孕妇的身体健康,碍于胎儿的发育。《吕氏春秋?尽数》曰:“大喜、大怒、大忧、大恐、大哀,五者接神,则生害矣。”,3,故情志精神的调养为妇人养胎、护胎的重要内容。因此,妇女在怀孕期间应消除紧张恐惧心理,保持心情平稳愉快,舒畅开朗,使内脏气机条达。

药养以静

胎养用药也应以“静”为原则,即妊娠期间,凡峻下、滑利、去瘀、破血、耗气、散气以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因这些药物不但可能影响孕妇的健康,还可能妨碍胎儿的发育,甚或导致堕胎、小产。但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亦可以适当选用,《内经》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而平时应据病情辨证使用一些药性平和的药物,补养营卫,助养胎儿,以免伤胎动胎。

现代医学表明,胎儿的活动,与母亲的情绪变化休戚相关。据遗传学家研究,胎儿的耳、目和感觉,在母体内渐趋完善,对外界的声音逐渐听到,并作出反应。

在怀孕第三周的后半期到第七周末,是胎儿各组织逐渐分化成各个器官,胚胎变得初具人形的阶段,对各种有害因

素的敏感性很强,容易畸形,若孕妇长时间的恐惧、愤怒、烦躁、悲哀等,可导致身体机能及各种内分泌激素发生明显变化,并使子宫内环境改变而影响胎儿。

总之,孕妇的心理精神状态,直接影响胎儿的智力发育。静道观在胎养学说中的实质,就是让孕妇保持心神宁静,气血平静,情操高尚,心情愉快,以期外感而内应。因此,静道观在中医胎养学说中具有重大的意义,影响深远。

参考文献

,1,朱大年.浅谈祖国医学的胎养学说,J,.上海中医药杂志,1983,(6):25. ,2,马宝璋主编.中医妇科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2. ,3,朱秀英.待产妇的心理分析和中医心理护理,J,.浙江中医学院学报,1995,1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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